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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往死里踹 牵我酒吧的 ...
牵我酒吧的门口。
伴随程翎东独特的嗓音,青年举起手:“现场的朋友们……”
老千和戴戴,也在人群中,一起举起了手。
跟随音乐,每个人都像跃入了一片充满了美妙流线感的海洋,这里的海由音符组成,由青年的嗓音做壁障。
程翎东笑着的眼睛带领他们,在那碧蓝海洋中自由自在地欢笑。
节奏感越来越鲜明,就连乐队都玩嗨了,吉他手姑娘作为程翎东的副音吉他,更是贡献了一段让人眼花缭乱的献技。
就连路过的人,也忍不住被那气氛感染,也忍不住投入青年的声音之中。
程翎东从无数现场中得到经验,那就是气势这个东西,只要你当主人,别人势必要受到你的影响。
倘若你羞涩扭捏,别人的气势就会掌控你。
比如从前的程翎东。
可如果你足够强大,明亮,自信,那么你的气势,一个人就可以压制过台下万千人。
甚至于,你完完全全可以成为一个指挥者,指挥着台下无数听众的情绪,情感。
而如今的程翎东,就是一个出色的指挥者。
这样的现场,自然收获无数叫好声,热烈的氛围让许多听众意犹未尽。
而牵我酒吧也早已经恢复了人流量,和昨天一样的爆满。
在牵我酒吧的不远处,一个儒雅的男人停下脚步,发丝略长,却一点没有阴柔之气,仿佛只让人相信,他是一个艺术气息浓厚的高管罢了。
他已经观察了数天,那个歌手。
只是今天,还不算适合,他便再次提起脚步,离开,背影都带着股子精英人士的利落。
而收拾东西往酒吧里撤的青年,抬眸,人影重重,那个背影,也就自然而然没有看到了。
可程翎东已经有了准备。
本来,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要见面的。
青年把头上的夹子拿下来,还给那吉他手姑娘:“谢谢。”
“不用谢,还我干什么呀,多适合你!”
那吉他手笑了,笑得特甜。
程翎东也有点不好意思:“没带夹子出门。”
“没事,再说,你把齐铮救了,他可谢谢你了,说了一大串你的好话,就当我们一点小小小的谢意。都是朋友。”
青年有点不敢相信:“齐铮?”
说他的好话,还是一大串?
吉他手给他拿了杯温水,身体缘故,程翎东不能喝酒,大家都知道。
姑娘坐下了:“是啊,把你夸的,我们都成没良心的了。不过最让我们意外的是,他居然——”
“不骂我。”
她也笑了:“对。”
“我叫赵萧简,叫我萧剑或者燕歌就好。”
程翎东略微疑惑道:“燕歌是小名?”
赵萧简露出个笑,特戏谑的那种:“因为萧剑是小燕子的哥啊!”
青年一阵默然,他差点忘了这个关系了。
05年,正是琼瑶剧影响力大的时期。
赵萧简喝口她的甜酒:“那天我不在现场,也听说了,你那两个耳光,给他扇得就差晕了,他还能说你的好话,确实是意想不到。”
而且齐铮那性格,又硬又犟,石头中的石头,还带着点凶性,一般人不敢招惹。
程翎东也无所谓齐铮对他什么态度,反正青年对得起自己,那就够了。
过了一会儿,其他歌手的都唱了首,大家期待的目光还是在程翎东身上,青年哂然一笑,提着吉他上台去了。
下场之后,老千把一叠票子塞给程翎东。
青年也不矫情,收下了,老千满意地点头,看着这酒吧里人来人往说:“那些人我摆平了,你放心唱下去。”
程翎东靠在沙发背上,想起来:“对了,你那边有没有什么房子出租的,我想搞个离这里近的独居室,合租还是不太方便。”
老千想了想,没有,但是人家有朋友,介绍了个包租公给他,当场打电话说了程翎东是他兄弟,让实惠点,不准坑人。
中年男人看着眼前的年轻人,程翎东算是他发掘的一块璞玉,可最近是越来越光芒绽放了,老千是个惜才的人,就说:“你以后想不想发唱片?”
唱片,应该是这个时代所有歌手的梦想吧。
小歌手想发片,大歌手想大卖。
程翎东却摇了摇头。
老千有些惊奇地看他:“怎么?赖上牵我了?”
程翎东笑笑:“就是觉得,一辈子唱点想唱的歌,挺好的,不一定非进圈子。”
“东子,你这想法就有点没出息了哈。”
青年也知道,他说:“音乐纯粹一些,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这样一说,中年男人就知道他的顾虑了,只说他现在还年轻,还可以混几年,到时候,再说吧。
毕竟一个人的想法,连凌晨和白天都不一样,何况好几年呢。
拿上那包租公的电话号码,程翎东考虑着,是不是该去买个手机了。
以前是想多攒钱,又没那么多需要联系的人,重生以后,他觉得,自己还是习惯了有个电话的。
有急事总去找电话亭或者座机,实在是有点不方便。
不过这年代也还好,电话亭和打座机电话的到处都是。
程翎东回家的路上决定了,明天租完房子了,顺便买个手机。
房子看得很顺利,虽然那包租公看着就圆滑过头,但老千的面子还是给了,两室一厅的小户型,地段也符合程翎东的要求,价格还略低于市场。
让青年当场拍板,直接签了一年合同。
搬家就更简单了,漂泊的人哪里有太多行李,找个出租车就搬走了,离开前,室友也尽心尽力帮了他,程翎东做了饭,一起吃了以后才搬走的。
那不算坏人的人,站在原地,看着那车扬长而去。
也不过微微失落,日子还是要过。
再惊心动魄的故事,也是一天天过,重生一个月了,程翎东天天上台歌唱,偶尔去看望看望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别扭的小朋友,也去买了几支股票。
这一天,牵我酒吧空前热闹,为什么,因为热烈庆祝鼓手小同志的回归。
虽然他的伤没有痊愈,还不能打鼓,但能下地自由行动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啊,再住医院下去,也不划算,就还是出院了。
青年就在台上,对着齐铮点一下头:“想听什么?”
男孩红了脸,让吉他手姑娘好一顿惊奇。
赵萧简大叫:“齐铮!你来了就光盯着咱台柱子看了,你个重色轻友的东西!”
男孩看她一眼,不屑。
看向程翎东,眼神有点怯,只说:“你想唱什么都可以。”
台上的程翎东便握住那直立式的话筒架,选了一首特不酒吧,特正经的祝福歌曲。
把大家逗得哈哈乐,只有齐铮,看着台上的人,他知道,程翎东一定是真心祝福他的。
当那音色响起,赵萧简一边弹吉他一边想,有些人吧,你不得不认命,人张嘴一唱,就是什么都好听,动听。
只是可惜,这首歌唱到一半就没了,牵我酒吧倒是没事,酒吧门口却有争执的声音。
老千汗都要流下来了,怎么这些天就这么不太平呢。
程翎东想,一定不是他的关系……吧。
谁不爱看热闹,别说程翎东去不去看了,乐队全去看热闹了,程翎东原来还想唱给齐铮听的,因为这小刺猬还在台下看着他呢。
有点眼巴巴的。
程翎东指尖拨弄琴弦,却听到了几乎刻入骨髓的声音。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报警?”
这声音太大,震碎了程翎东所有要歌咏出来的音节。
青年脸色煞白,他放下吉他,跳下舞台,齐铮紧张地看他,男孩此时此刻觉得,程翎东比他像病人多多了。
这男孩想到那天,程翎东是angle一样到他身边,所以今天,他也得好好护着程翎东。
是的,齐铮那天想半天没想出来的形容词,今天终于想出来了。
他甚至都没想过,用这个词语形容一个男人是否合适。
可程翎东的皮肤太易碎的白皙,发太浓黑,的的确确像一个降临人间的天使。
青年不知道自己该跑还是走,那双腿沉重,偏偏大脑拼了命鼓动他必须赶快上去。
上去干什么?
杀了他。
居然连心悸都没有,只剩下这三个字。
因为身体还没大好的男孩,只是跟在程翎东身后,自然没有看到他眼中的神情。
那是怎样的眼神,兴奋,带着淡淡嗜血。
更多的,却是麻木。
从前程翎东听说过,原来人知道自己要死了,眼神是木头一样的,像被麻绳捆结实了的年猪。
那人群汹涌里,程翎东如愿看到了他恨的那个人。
还是衣冠楚楚,即使是被小混混围住了,好像也不改变他的风度翩翩。
当时,他还年轻,钱疏竹三十岁,而立之年,任何事都游刃有余,任何话都说得轻松漂亮。
这样的男人和他十指相扣,说:永远爱你,愿意牺牲我的一切。
他会动容,会记一辈子,是正常的吧。
当男人看到那苍白青年的到来,他眼前一亮。
已经不想管这些地皮流氓的纠缠,他不过是看那个驻唱歌手还不错,问了两句,就被缠上了。
那种货色,他还不稀罕。
像这位,才是他真的欣赏的那种……
商品。
或者说即将成为商品的人。
齐铮终于跟上了青年的步伐,他在侧边,却看到程翎东的隐藏住的颤抖和疯狂。
人群混乱中,青年仿佛被撞了一下,不小心推倒了那一副精英样的男人。
“这死人敢挖老子的墙角,给我打。”
程翎东也在里面,往死里踹了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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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预收都是主攻美强/万人迷: 《原来我是万人迷的克隆万人嫌》 《狼族老祖宗海王不自知,狗腿子受疯狂舔》 《帝王美人攻肆意玩弄臣子们》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