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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晚上好,主人 吴素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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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素把那个照片放到最大,才堪堪看出来,红圈里边的部分,是个人。
她无力的看了眼沈夫人,“这是什么意思,连脸都看不清,也能一见钟情?”
沈夫人凑过去盯着照片瞧了一眼,“嚯,阿矜这品味真是…真孔雀看不上,喜欢假凤凰。”
“这是什么话。”
沈夫人指着照片上的人,“这个就是我说的那个,程家的养子。”
吴素抬起眼,在人群中寻找着那道身影,半晌落定了。
程戚乐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自顾自地端着酒杯,偶有跟他打招呼的,他也淡淡一笑,微微举起酒杯示意,只是从头到尾都没有喝过。
吴素站起身来,走近了些,终于能进一步的看清他的表情。
然后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这孩子有点太…
太淡了。
她也算阅人无数,打一个照面就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些什么,是愤恨也好,欢欣雀跃也罢,情绪好控制,情感却无法控制。
而这个孩子不仅是没有情绪,甚至…没有情感。
他的笑容和姿势都像是一道精心设定好的程序,在无人看到的地方,那张漂亮到令人咂舌的脸,冷到像没有生命一样。
吴素蹙了蹙眉。
她没有想过去干涉陆矜的婚姻,但眼前这个…是个冰做的。
若是要把他捂化,不仅自己要受彻骨严寒,还只能得到一滩不成型的水。
何苦。
她抬手给陆矜发消息,没找见,不知道,兴许已经走了。”
字刚打完,还没发出去,面前忽然投下了一道阴影。
吴素缓缓抬起眼,那对话框里的主角就站在她面前。
看见吴素抬头,程戚乐微愣了一下,而后加快了脚步想要离开,却不知怎么忽然又停下了。
“如果您不舒服的话,我可以带您去休息一下。”
程戚乐的表情不带分毫的谄媚,平静且温和的开了口。
吴素还没来得及说话,旁边走来了一个佣人,用尖细的嗓音对着他道:“乐乐少爷,二少爷喊你过去呢,别在这儿耽搁了。”
程戚乐转过头去,漆黑的瞳孔像一口深井,吴素没有放过那一闪而过的波动。
似是嘲弄,却因为闪的太快,分辨不清楚。
程戚乐等佣人走后,朝着吴素点了点头,“看您刚才一直频繁的按头,猜想您是不是不太舒服,如果没有的话,是我打扰了。”
吴素是有些头疼,不过也是老毛病了,叫风一吹就容易隐隐作痛,她早就习惯了。
但她眯了眯眼,立马拉住了程戚乐,“还真是有点头疼,你带我去歇一会儿吧。”
两人来到僻静的地方后,吴素刚坐下,就感觉有一双带着凉意的手搭在了她的头上。
下一秒就舒服的让她不自觉的闭上了眼睛。
程戚乐不轻不重的按揉着,每一次下手的力度都刚刚好,而且极有分寸感,并没有将整个手掌都贴实。
没一会儿,吴素就感觉神情目明,程戚乐给她按的的,比专业的按摩师还要好,她都有点舍不得喊停了。
不过哪能把人当按摩师用,吴素享受了一会儿,就拉住了程戚乐的手,“我好多了,孩子,你坐下让我看看。”
程戚乐闻言也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的坐到了她身边。
“你这手法是从那儿学的,这么厉害,太舒服了。”
程戚乐没有回答,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舒服就好。”
他还要说什么,程戚乐已经站起了身,“既然您好多了,我就不打扰了,二少爷还在找我。”
吴素的眉心蹙了蹙,她还没说够话呢,怎么就要走了。
看着她不舍似的神情,程戚乐的笑容终于实了些,明明仍是极浅笑颜,吴素却感受到了什么叫…冰雪尽融,草木识春。
他再度躬了躬身,安静的离开。
吴素愣了半晌,拿起手机,看到打好的那行字,又一个一个删掉了。
“他是程家的养子,好像叫乐乐。”
陆矜半天没回,吴素却按耐不住了,“你想见见他吗?”
等了好一会儿,陆矜回了一条语音。
“不用,麻烦母亲给我安排,我想见见你说的那个。”
吴素懵了,“哪个?”
陆矜的语气已经不耐烦了起来。
“不就是笑的花枝乱颤的那个高材生,程二少爷。”
吴素:......
半晌,她咂了一下舌。
没品位的东西。
程戚乐被程齐朗热情的拉了过去,向着各位夫人介绍。
“你们都不知道吧,乐乐也是很优秀的,自己考上了嘉桦大学呢。”
几位夫人笑容都淡淡的。
嘉大在名校云集的桦市只能算中等,排不上名号,他们这些豪门的二代,就算是在国内读不到一个好的,怎么也还不得费心送出国镀个金。
“是吗,真是不错。”
他们说了几句,又立马把话题转回了程齐朗身上,说着他那个实验室有多不好进,说着自己家的孩子,年纪轻轻也是开始接手公司…
程戚乐继续面无表情的站着,不时微笑,配合的当一个绿叶。
宴会结束。
一辆辆从庄园里驶出的车,像是一块块断断续续的绸缎。
每一个锃亮的车身,都光可鉴人。
绸缎们流水一样的滑走,到晚餐时宾客皆散去,程家的餐桌上,终于出现了今天那两位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的Alpha。
程父程斯伯还维持着一种古老而又神秘的,不知从何处承而来的观念。
认为相看这种事,如果有Alpha也在场,那将会显得非常不端庄,多“上赶着”似的。
至于程家的长子程齐光,则是根本不屑回来参与。
此刻,程斯伯正在积极打听着今日的“战果。”
听到陆家的夫人表达了对程齐朗的兴趣,顿时满意的笑了一下。
“陆家哪个都不差,好好把握住。”
陆家三子一女,都是Alpha,加上陆家的当家人,被外面的人戏称5A级景区。
程齐朗害羞的低下头,轻笑了一声:“其实一直没有告诉父亲,我之前见过陆二少,当时…当时他就对我挺感兴趣的。”
程戚乐挺突兀的咳嗽了一声。
几道视线落到了餐桌的末尾,很快又收回。
“那不是太好了,陆二和你年纪相当,我也最满意他。”
程母周恒熙道。
“对了,之前乐乐不是说,也谈了一个吗,差不多就领回家里,让我们看看吧。”
程齐朗忽然放下了筷子,托着下巴道。
程戚乐抬了抬眼:“分了。”
话题一转到他身上,就冷了场。
餐桌上只剩筷子和瓷器碰撞的声音,再无交谈。
程齐光拧着眉心,对于这个共进晚餐的环节,显然并不是很耐烦。
他频繁的看表,在他起身之前,程戚乐抢先了一步。
“我吃好了。”
程戚乐把最后一粒米吃掉,站了起来。
没再看他们的神情,程戚乐上到二楼,推门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扑面而来的是厚重的灰尘气味,像把蛛丝都塞进了他的肺里。
程戚乐咳了几声,从屋里退了出来。
他怔愣的站在门口时,脚步声从身后传来,来人站在外面,往屋里一探,立马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我明明前几天就叫他们把房间收拾了,这些人啊,就会躲懒。”
程戚乐慢慢的转过身,笑着喊:“翁伯。”
“你在外边等会儿,我去给你收拾了。”
翁伯说着就要进去。
程戚乐抬手拦住了。
“住不了两天,兴许明天就走了,别费事了,我找个客房睡。”
他语气温和,姿态闲适,嘴角的笑意却没有泛到眉梢。
翁伯在走廊昏黄的灯光下,望着程戚乐的身形。
他有一种感觉。
同样的形销骨立,同样的清癯单薄,十二年之前的程乐乐,和如今的程戚乐,却是不同的。
而他每一次回来,给人的感觉都要更冷一些。
翁伯摸了摸怀中,不知道那东西还有没有拿出来的必要。
程戚乐却朝着他伸出了手,“今年不给了么。”
“你啊…”
翁伯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打开一看,是一对蓝宝石的袖扣,程戚乐看到它便笑。
果然还是蓝色的。
去年是天蓝色的钢笔,前年是深蓝色的名片夹,大前年是藏蓝色的领带。
他明明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对颜色的偏好,早就没了什么执念。
正说话间,周恒熙走了上来,他看到程戚乐和翁伯说说笑笑,手里还拿着一个打着蝴蝶结的小盒子,忽然愣了一下。
程戚乐把盒子揣进怀里,抬头看向他,注视了他几秒,周恒熙的神态不自然了起来。
走近了以后,开口便是指责,“我今天忙的没顾上说你,搞那辆破车开进来,像什么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程家活不起了。”
程戚乐没什么表情,只是道:“用不上太好的,没有场合开。”
“明天去车库里自己挑一辆,就当是…”
周恒熙拢了拢身上的披肩,嘴唇动了几下,想要再说些什么似的。
程戚乐抬眸,直接点了点头,“谢谢妈妈。”
周恒熙欲言又止的话咽了回去,他冷笑了一声,径直越过了二人。
“乐乐…”
翁伯有些艰涩的开口,“你怎么从来都不肯说点软话呢…”
程戚乐还没来得及说话,又有人从旋转楼梯快步走上。
程齐光走到他面前,从衣兜里摸出一把钥匙,直接扔到他怀里,“下午的事都已经传到我这儿了,一群人跑来问我们程家是不是快破产了。”
“以后回家开这辆,别在外人面前装可怜。”
程戚乐半天才回过神来,“谢谢大哥。”
第二天早餐时,便没有见到程母的身影。
佣人说他和赵家、刘家几家的夫人相约钓鱼去了。
午餐时再问起,说是起了兴致,坐游艇出海了,晚上也不回来了。
程戚乐闻言笑了笑。
每次他回家,哪怕只待两天,母亲都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像是同他待在一个屋檐下就难受。
他已经快两年没回家了,这一次是程齐朗跟他磨叨了一个多月,说母亲如何如何想他。
程戚乐虽然没信,但也想回来看看,程齐朗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果然,还是那副老生常谈的药。
用他这个平庸的养子,来衬托他这位正牌少爷的天资。
只要程齐朗有需要,程戚乐就得出现配合。
这是他欠程家的。
离开时,程戚乐把程齐光给他的车钥匙交给了翁伯,让他还给大哥。
到车库里去找自己的大众时,程齐朗却不知何时来到了他的身后。
“乐乐,我听说昨晚大哥给了你一辆车?”
程戚乐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
二哥亲密的挽上了他的手臂,“大哥也真是的,怎么净给你那些不实用的,你不知道吧,兰博基尼真的不舒服,驾驶座硬的不行,还有顿挫感简直要命,你早高峰开去上班,能累死人。”
他说完便掏出了一个宝马的钥匙,“二哥跟你换,这辆我才没买几天,开着很舒服。”
“好啊。”
程戚乐勾唇笑了一下。
“那二哥把差价也给我补一下吧。”
程齐朗一下子愣了,“什么…”
“Temerario落地大概要400万,你这辆宝马是七系吧,我记得应该不到100万。”
“二哥补给我三百万,我就跟你换。”
程齐朗的面色由红转白,眯着眼看着他,半天没有说话,最后噗嗤一声笑了。
“我跟你开玩笑呢,乐乐。”
“我也是开玩笑呢。”
程戚乐随意的挑了挑眉。
“妈妈昨天已经送了我一辆,大哥的我已经还回去了,你这辆舒适性确实可以,但二哥还是自己留着吧。”
程戚乐随便挑了一辆迈巴赫,从轮胎上摸出钥匙,启动以后降下了车窗,喊了一声司机,把大众的钥匙扔了过去。
“帮我把这辆车也送回去。”
一到下午,人总是容易昏昏沉沉的,偏偏桦市今天还是个大晴天,阳光从前挡风玻璃上照进来,刺眼得很。
老天很公平,不管开什么车,都要晒着同一个刺眼的太阳。
程戚乐到了小区门口,平时总是抻好一会儿才起身的保安,还不等他开到跟前,就把杆子刷的一下按了起来。
他费劲儿的把车停在狭窄的车位里,刚往自己那个单元走去,快递驿站的大姐就叫住了他。
“嗳,小伙子,你是402的住户吧。”
“我是。”
大姐松了口气。
“你有个件到了,买的什么啊,那也太大了,今天我家那口子出门了,就我自己,我整不动啊,你要不着急的话,我明天给你送吧。”
“我自己取回去吧。”
程戚乐止住了脚步,“我记得我好像没买什么大件…”
说话间,他就和大姐进了驿站。
看到那个被包裹的结结实实,比他人还高的大箱子,程戚乐沉默了。
这是什么…棺材?
几秒后灵光一现,他忽然想起来了。
逸活301,独领风骚。
送车的司机被他拉了壮丁,两个人合力把箱子搬进电梯,程戚乐之后就没再用他,自己一点点的,把那个“棺材”推进了屋里。
“还挺快的。”
程戚乐自言自语道。
他认床,昨晚睡得不怎么好,跪在地上用小刀划开了20多条捆在外面的扎带以后,一站起身便觉得头晕目眩。
机器人的身体静静的包裹在塑料薄膜之内,泡沫和纸壳散在一旁,满地狼藉。
看着这一大摊子,程戚乐没有了继续打开的心情。
这款机器人从研发到测试,再到正式推出,他已经看过了千千万万遍。
连它的名字,都出自他自己之手。
因此那最后的一层薄膜,不算什么神秘的面纱。
他撇下没有启动的机器人,一头栽倒在了床上。
静谧的下午,西垂的日光从窗帘的缝隙照到他的脸上。
程戚乐享受着眼皮被太阳炙烤的感觉,松软的被子里很快就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再次醒来,屋内已经昏暗到看不清颜色。
口中干涸。
程戚乐想起了还没有拆开的机器人,觉得这真是他这些年,花过的最值的一笔钱了。
起码往后可以吩咐它,给自己倒水。
程戚乐在床上又躺了几分钟,揉了揉僵硬的双腿,坐起身后,身形忽而僵在那原处。
黑暗中,一双眼睛泛着绿莹莹的幽光,直勾勾的盯着他。
程戚乐不知道它就这样,跪在床边已经跪了多久。
“晚上好,主人。”
那和人类一般无二的语气,并没有让程戚乐惊讶,他无语的是这道声线。
“谁让你用这个声音的。”
程戚乐眯眼道。
“这是初始设置,主人要更改吗?”
程戚乐才想起来,宋开雁那位恶趣味十足的技术总监,提取了陆矜的声纹后,这里用一下,那里用一下,谁让用老板的声音不用付费呢。
程戚乐缓缓的站起身,双腿还在发麻,原地踉跄了一下,机器人立即伸出了双手。
他扭身错开,又跌坐回了床上。
“主人…不喜欢我?”
程戚乐觉得头更痛了。
“我不习惯陌生…的东西碰我。”
机器人微笑了一下。
橡胶的眼皮上下一碰,眼眸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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