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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甲…好像…要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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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间,有一位写作兼绘画且小有名气的作者,无人⻅过祂模样如何,性别为何,甚至于一丝一毫都从未透露过,只知道那作品下总会画上一根朝天椒,和那用殷红墨汁写下的“钟爱椒”。
俗话说越神秘的东⻄反倒会让人越好奇,对此,⺠间看过“钟爱椒”画作或小说的百姓便开始了激烈的讨论。
有人说祂的文字细腻,必定是个心思细腻的秀丽女子,有人说祂画笔下人物坚韧不拔,挥笔遒劲,定为一 位成熟老者所做,更有人在祂的作品中的情愫中沉迷,认为这是一个感情生活丰富之人。
⺠间的说法大相径庭,没有人知道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说法,但大部分人都无法反驳的点就是⸺钟爱椒的作品总有一款适合你。
对于同人作品,无论是拯救苍生大义,富有深度内涵的思考,亦或是情爱,轰轰烈烈或细水流⻓......在祂的笔下,原本没有交集的两人也可以变得暧昧不清,缠绵悱恻,而那些原本就关系匪浅的“原型”人物更在祂的笔下变得难舍难分,就如生来便为一对。
而如果是原创,他也能发挥出自己独特的想法,丰富的想象力,把笔下角色的形象塑造的有血有肉,宛如活了过来一般。
正所谓妙笔生花落笔惊鸿。
因此,在业内,“钟爱椒”敢说自己为业内笔致次级,无人敢称首级。
甚至于宫内有一些官人也爱读他的话本,为祂打赏,而“钟爱椒”对此并不拒收,祂本就是靠笔墨挣钱,为此祂的业务也很广。
上到为一些达官贵人作画作诗,下到在⺠间写些通俗读物或对原有人物的二次创作提供给百姓阅读,能接的祂几乎都接。
虽创作周期⻓,但依旧有很多人愿意为祂的作品而等待良久。
而“钟爱椒”的主要业务还是在⺠间,为百姓写些小说,画些画,收取些铜板。
此时,大名鼎鼎的“钟爱椒”⸺江衫,正呆在自己朴素的屋子里往向窗棂外发呆,窗棂上的木头有些许已经腐烂,被他用锯子锯了下来。
于是那扇原本对称的格子就这样被无章的打乱了规则,却依旧有一种怪异的美。
他一只手上拿着狼毫,笔尖沾染着些许黑色墨汁,因少量而未滴下墨水,而另一手则托着腮阳光透过窗棂洒在他纤⻓浓密的睫毛上,映下的一层阴影盖住了他上挑的狐狸眼,薄唇咬着一缕自己的⻘丝。
⻩色的宣纸和手上沾染的墨水让原本白皙的皮肤变得更加明亮。
他的脸上点缀着两颗痣,一颗在右眼⻆下,另一颗则在左鼻翼旁,似画作上不小心滴落的两滴细小的墨,却意外的合适。
窗外的树木早已枯黄了叶,地面被一片片枫叶掩盖,入秋后的天气异常凉爽,可江衫却不这么觉得。
写不出文章遇到了瓶颈使他烦躁不已,虽面上看着风平浪静,内心却早已如一滴落入油锅中的水一般炸腾开来。
“……”
他望着案台上的宣纸,表面无言,手上的动作却未停下,只见一瞬,那纸张便被揉成了一团,无情的扔到了地上的一堆纸团里。
“好烦…”
他的声音里充噬着愠怒,看着杂乱的桌面和地板,他扶额,把手上的狼毫一丢,便要起身去拿自己平常装写作工具的行囊。
正所谓行于路方能取之墨。
他打算出门寻些灵感,能让自己快些突破瓶颈,才能保证之后不会被饿死在这一方自己的小天地。
往东走,便是朱槿镇中最有名的集市,即使是白天,人流依旧许多,虽比不上夜市,却仍旧热闹非凡。
于是他打算去烟火处看人间百态。
一路上的遇到的小摊他都会看一看,路过制作桂花酥的小摊时他更是忍不住买了好几个,咬开酥脆的外皮,里面便是豆沙掺着几朵桂花,尝进嘴里,豆沙的香甜和桂花的清香充满了口腔。
“好好吃…”
江衫眼前一亮,竟是把心中所想着说了出来,卖桂花酥的摊贩老板听到后爽朗一笑。
“哈哈哈喜欢以后常来逛啊,小兄弟,看你那么瘦,来!再多给你几块”
江衫挥舞着手想拒绝,可硬是被老板把那几块桂花酥塞进了怀里。
“诶,不收你钱,拿着吧,我第一天出来支摊子,你是第一个夸我的饼好吃的”
江衫不好意思拒绝,只好收下,他微微颔首,随后向老板表达了感谢。
于是他坚定的打算把面前这个散发着金光憨厚高大的男人写进自己的文章里。
美其名曰——天下最会做桂花酥的人!
他逛过许多摊子,看孩童嬉戏打闹,在集市里东奔西跑,路边支着买汤圆混沌还有其他吃食的小摊散发出的清香混杂在空气里,摊老板的叫卖声,驮着货物的挑夫驻足在茶馆里歇脚,一派欣欣向荣,灯火人间。
这镇子里大家都差不多相互认识,你今天串我家门,明天我喝你家一口酒,江衫虽不怎么与其他人接触,但还是有几家他经常逛的小摊,摊老板看了面熟便会和他打招呼。
手里的桂花酥吃的差不多了,有点口干,他便进了一家不怎么起眼的小茶馆。
“客官看看要些什么?”
“一壶桃花源,谢谢”
“好咧!马上来!”
小二陪笑着退了下去,没一会儿一壶茶便被端了上来放在他眼前的木桌上。
江衫把茶水倒进了茶杯,先轻轻抿了一口试试水温,刚刚好的温润沁入他微红的唇瓣,随后他便不带犹豫的大口饮入。
虽然这家茶馆很不起眼,但人流却丝毫不减,一旁好几桌的人都在谈论各事,亦或是吹牛皮,把眼皮吹的都翻上了天,或是在叹气,感慨当下盐价越来越贵,家里已经都快揭不开锅,而那人旁边的好友打趣着他。
“诶!家里都揭不开锅还有心思来茶馆消费,家里的娘子看了不会气死!”
“钱都在我婆娘手上,我就这么点钱了,来喝点酒都不行?再说我只不过感慨一下罢了!”
那男人恼羞成怒般用力拍了拍桌子,而他另一边的友人看到他这个样子则在咯咯笑着。
而最令江衫最感兴趣的不是这个,而是他听到了隔壁桌的争吵声,似乎还夹杂着一个熟悉的名字。
“诶,要我说,那个什么’钟爱椒’写的东西简直不是给人看的!有时候文绉绉的,上次看他那本《林枫回记》,一堆不认识的话,还取个这么奇怪的署名,还不如我嘞!”
“你这人咋子这样说话咧!我就觉得祂写的就是好咧,真是山猪吃不来细糠!”
“妹子,你就说说,祂要是写的真那么好,咋子还没得当宫里的那些文人嘞,要我说就是差的不得行哦”
“你咋个知道祂没进宫咧!万一人家不稀罕呢!”
…….
江衫听着旁桌对他的评价,虽知道各花各入各眼的道理,却还是心里头有点攥紧。
只见那争吵中的女子身着白色围裙,身上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粗布麻衣,两条麻花辫置于胸前。
她小鹿般的眼睛在愠怒中显得具有攻击性,正在为他争辩自己的作品是怎样怎样好,而另外两个高大粗糙的汉子则和她正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针锋相对,唇枪舌剑。
“妹啊!别嚷了,吵到客人就不得咯!”
只见那掌柜在茶倌前朝那女子喊去
“晓得了!”
那女子虽不服,心底还燃着熊熊烈火,想争辩到底,可最后只是乜了那两个男人一眼,哼了一声便走开了。
那两人嘻嘻的笑了几声,像小人得志一般。
江衫在一旁叹了口气,思考着自己是否该修改一下自己的写作文笔,可思索了一番,他决定不改
改?
为何要改?
为何要为了那些不欣赏自己的眼睛,要去把自己的嘴捂住,说些自己不愿说的,写些自己不愿写的。
有不好的评价是正常的,再平凡不过,也不可能去逼迫他人一定要掰开双眼去看,去品鉴原本在他们眼里就如糟糠的东西,这和逼迫野鸡一夜之间褪羽变成凤凰一般难。
他叹了口气,最后把杯中桃花源一饮而尽,准备拂袖离去,茶馆里人挤人,好不热闹,在无意间,他竟落下了几卷未完成的文章,和一支标志着他本人的毛笔。
那毛笔,是由纯金打造的,笔杆上印着云纹浮雕,一看便价值不菲,还用着最贵的紫毫。
这正是当时修真界的一位公子看到了不小心落入峰内由“钟爱椒”写的作品,听说那篇作品是当时“钟爱椒”写的最令人怆然涕下的作品,而那位公子品鉴文章的口味貌似异常独特。
看完作品后他竟感到无比的舒爽,眼泪晕染了书卷,却仍觉得不够痛。
于是他便请人重金去让“钟爱椒”写了好几篇类似的文章,还让他画了几幅画作摆在自己修真的雅舍里。
而这重金谢礼里便有着一套紫毫,整整12支,小楷,中楷,行草…几乎是一整套包办,还有可以拿来收藏的余下几只。
最夸张的是那些紫毫笔杆都为纯金所打造,一颗颗仙灵石镶在其上,每一支上都有七颗,灵力充沛,十分适合那些灵力薄弱的人来渡过筑基期。
江杉对此很是高兴,并且他的灵力很低,有能给他提供灵力的物品,那是再好不过了。
那金笔笔杆最上面还有那位公子派人复刻“钟爱椒”的笔迹刻上了那标志性的朝天椒图案。
可谓是诚意满满了。
为此,无论是修仙界还是人间都掀起了不小的风浪,每个人都想知道这“钟爱椒”到底什么名头,于是都派人调查,可最终都竹篮打水一场空,无功而返。
正所谓人见不着,但不妨碍鉴赏作品,于是那篇令人肝肠寸断的文章瞬间风靡一时,即使平日里不读书的人也多多少少看过些许。
而此时那只金色的紫毫在已经有些许龟裂的木凳上格外耀眼,那掌柜的女儿很快便发现了。
起初她还不敢相信,于是乎凑近了去看,仔细端详了一番,竟是被吓了一跳,掂量着那沉重的笔杆,笔杆最上端的朝天椒在窗外透过的阳光下闪着说不出的耀眼光芒。
瞧着刚走不远的江衫,酿酿呛呛的把笔和那几卷散落的书卷捡起,奔向门外,甚至忽略了后边父亲的斥责声。
她就这样,跑向还未走远正在四处张望的江衫,拉住了他青色的衣袍,气喘吁吁。
“客人…这是…你落下的东西…呼….”
江衫扭过头,刚想道谢,只听见那女子又来了句
“还有…想冒昧问一下,客人姓名是….?”
江衫拿过那些东西,望着那一支紫毫,看了看眼前的姑娘。
那一刻,他石化了
他好像…好像…
好像被认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