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偶尔会有比较年轻的宝子看这篇文,所以心血来潮增加一个有关现行婚姻法的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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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给的彩礼和嫁妆都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在登记结婚之后才给的话,需要有明确的约定(比如在转账时备注,或书面协议)。
2,以上彩礼/嫁妆不要放在婚后共同账户混用,否则会被认定为家庭共同开支,难以索回。(不要拿去装修!要不回来!)
3,即便在婚后,单独用彩礼/嫁妆购置的大额财产,如车、房、珠宝等,单独登记在个人名下,也依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珠宝首饰不用登记,也默认属于女方。)
综上,保护婚前个人财产可以总结为八个大字:专卡专用,单独登记。
该不该收彩礼这件事,我在这里不做讨论,因为这跟每个人的婚育观念、地方习俗、家庭环境相关联,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而对于嫁妆,个人浅见,能“带”则“带”。这个带,不是指“带过去”的带,而是指个人“携带”,请一定要揣在自己的荷包里收好!!
尤其是大额财产,比如房产证券,珠宝玉石等,父母在婚前过户给女儿当“嫁妆”是最好的,一个是因为多子女家庭的情况(像女主这样,家里有兄弟,理由我就不赘述了,相信大家都明白),另一个则是因为:
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通过受赠、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约定财产仅归子女个人所有(如书面协议、公证文书等)。
注意,遗嘱中,仅指定由某某子女继承是无效写法,需明确注明“排除其配偶权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任何不吉利的意思,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与其事后纠纷,不如事前未雨绸缪。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能确保自己始终神志清醒,不会莫名上头,突然掏出自己的大额婚前财产。否则,可能还是请父母提前做好遗嘱管理比较好。
当然,遗嘱管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涉及到父母的情感变化。以及老年人患病后性情大变,易被诈骗等现实问题。所以,我更倾向于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个人的精神文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