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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叶修篇 ...

  •   记忆里,夏季漫长,蝉鸣从枝繁叶茂的树上响起。

      父母在争吵着离婚,我家那时还住在栽满梧桐的老城区。

      我在那里,认识了叶修。

      想来过了好些年了,一切恍如昨天。

      学生时代,我总会有一种抽离感。

      明明自己坐在教室里,却感觉自己像梦游一般,不切实际。

      下课时,我会习惯性的扫视周围的同学在做什么。

      抬头看向他时,他在勾勾画画,记录着什么。

      我观察他有一阵了。

      他不算合群,下课时,当男孩子们疯跑着去抢篮球场,女孩子们聚在一起聊八卦时,他常常只是靠在走廊的栏杆上,目光放空,不知望向何处。

      我们之所以能成为朋友,大概源于一种相似的孤独感吧。

      我也不爱热闹,人群太过喧哗。

      我通常在速写本上勾勾画画,眼睛所看到的窗外的一切。

      有一天,我正在画那棵全校最早移植的香樟树,他不知何时站到了我的身后。

      “这里,”他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点在我的画纸上,“昨天被绑了一块红布,可以添上。”

      我吓了一跳,回头看他。

      阳光透过纱帘的缝隙,在他清秀的脸上投下光影,他的眼睛让我想起了琥珀。

      那是我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他,也是一次发现,这个沉默的男孩子,拥有一双敏锐的眼睛。

      从那以后,我们之间交集变多了。

      偶尔会一起分享一包三块钱的零食,坐在学校操场的台阶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聊的无非是今天课堂上老师提的某个有趣的问题,或是食堂里哪道菜又难吃出了新高度。

      他话不多,但总能在我絮絮叨叨的抱怨中,精准地抓住重点,回上一句让人忍俊不禁的话。

      很特别的一个男生,一个宝藏男孩。

      我曾以为,日子会继续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回到家,看到的是母亲通红的眼眶和已经打包好的行李箱。

      “千惠,”母亲的声音沙哑,“我们去杭州,开始新的生活。”

      我最后一次见到叶修,是在搬家那天。

      他站在巷口,依然是那副安静的模样,只是手里多了一个纸包。

      他递给我,是我常去买的桂花糕那家。

      “这个,今天搞活动,给你带了一份,路上吃。”他说。

      我点点头,想说点什么,却发现喉咙像是被棉花堵住了。

      最终,我只是说了声再见,朝他挥了挥手,坐进了驶向南方的车里。

      车窗外的梧桐树和那个清瘦的少年,在我的视野里慢慢缩小,最终变成了一个模糊的墨点,消失在时光的拐角。

      我以为,我们的人生轨迹不会再有交集。

      杭州空气湿润,不像北方城市那样干燥。

      母亲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她的事业版图在这里迅速扩张,其中就包括一家坐落在嘉世俱乐部不远处的星级酒店。

      而我那位早已实现财富自由、只追求“活得开心”的姑姑,则在嘉世后街的深处,开了一家小小的私房菜馆。

      姑姑的菜馆没有招牌,只有一个刻着“清欢”木牌挂在门楣上,取“人间有味是清欢”之意。

      这里更像是她的私人厨房,招待的也多是熟客。

      姑姑痴迷于烹饪,她能把最寻常的食材,做出令人惊艳的味道。

      我放了学,便总爱往她那里跑,名为帮忙,实则蹭饭。

      日子三点一线,平淡地流淌着。

      学校忙学习,菜馆忙吃饭,回家忙杂事。

      直到那个傍晚,我的人生再次与过去交汇。

      那天,姑姑新研究了一道“蟹粉狮子头”,汤汁醇厚,肉质鲜嫩。

      我正埋头苦吃,店里的竹帘被人掀开,走进来两个人。

      我下意识地抬头,目光撞进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那人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T恤,身形比记忆中高大了不少,眉眼间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添了几分说不清的沉稳与疲惫。

      他似乎没怎么变,又似乎哪里都变了。

      可那双眼睛,那份独属于他的淡然气质,是他。

      叶修。

      我的手一抖,筷子从指尖溜下去一截。

      他身边跟着一个女孩,眉眼弯弯,笑容像春日里的阳光,温暖和煦。

      她挽着他的手臂,说着什么。

      “叶秋,就这家吧,我闻着好香呀。”

      女孩的声音清脆动听。

      叶秋?

      他改名字了?

      我脑中闪过一连串的问号。

      那他那个据说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弟弟呢?

      也改了?

      还是我弄错人了?

      念头荒诞,但我终究没有问出口的立场。

      他们在我邻桌坐下。

      我低着头,假装专心对付碗里的狮子头,耳朵却不受控制地捕捉着他们的对话。

      “沐橙,别点太多,吃不完浪费。”

      是他的声音,比少年时低沉了些,带着一丝懒洋洋的腔调。

      “知道啦,就点拿手菜。你训练那么累,要好好补补。”

      那个叫沐橙的女孩体贴地说道。

      我相信我的直觉,他是我认识的那个叶修。

      而他身边的,应该就是苏沐橙了。

      我从同学们的议论中,拼凑出了一些关于他们的零星碎片。

      三连冠的荣耀,嘉世的队长……

      原来,那个曾经在香樟树下与我分享桂花糕的少年,已经在另一个我完全不了解的世界里,加冕为王。

      之后的日子里,他们成了“清欢”的常客。

      叶修似乎总是很忙,来的时候眼底总带着淡淡的青黑,沐橙则像个小太阳,永远精力充沛地照顾着他。

      我们见了好几面,他偶尔会朝我这个方向看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但并未开口。

      或许,他早已不记得我了。

      我心里掠过一丝微不可察的失落,随即又自嘲地笑了笑。

      毕竟分开了这么多年,人海茫茫,能重逢已是奇迹,何必苛求其他。

      直到又一个周末的晚上,店里客人不多,我正帮着姑姑收拾桌子。

      他结完账,走到我面前,停下了脚步。

      “你是,神千惠吧?”

      他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不确定。

      我心中一震,抬起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无波:“你才想起来吗?叶大队长。”

      他似乎是笑了一下,嘴角微微上扬,那懒散的气质里瞬间多了一丝鲜活气。

      “没办法,记性不太好。”

      他顿了顿,问道,“你怎么跑这里来了?”

      “父母离婚,我跟了我妈,转学过来的。”

      我言简意赅地解释道,像是在陈述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他“哦”了一声,没再追问下去。

      有些伤疤,不必揭开给别人看。

      他身后的沐橙好奇地看着我们,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疑问。

      “叶修,这位是?”

      “一个老朋友。”

      叶修想了一下,用了这五个字。

      我对着她笑了笑,她也回以一个灿烂的笑容。

      那一刻,我觉得好像日子又有盼头了。

      我的表姐,是个精力旺盛,能折腾的女人。

      大学毕业后,她先是去考了面点师,而后又迷上了手冲咖啡和调酒。

      闲暇时,她会去学吉他,练习插花……

      周末,她总会拉着我一起。

      在她的带动下,我的周末变得异常充实:)。

      我们在晨光熹微中盘腿冥想,吃过早饭后在庭院里摆弄花草,午休,然后喝下午茶,看电影。

      多亏了她,我身上的孤僻感,被冲淡了许多。

      荣耀第三赛季开始的那年秋天,姐姐的“浮生半日”咖啡馆,在离嘉世俱乐部不远,正式开业了。

      店面是她精心挑选的,一栋带着小院子的三层旧式洋楼。

      一楼被改造成了开放式的咖啡与甜品区,巨大的落地窗将窗外的梧桐光影尽数纳入。

      空气中弥漫着咖啡的浓郁、烘焙的甜香和淡淡的花草气息,交织成一种让人心安的味道。

      二楼则是更为私密的西餐区,主打手工披萨、意面和创意寿司,满足了那些不爱甜食的客人的味蕾。

      姐姐对食材的要求苛刻,所有原料都选用最好的,坚持手工制作。

      因此,“浮生半日”的定价并不便宜,但凭借着绝佳的口感、丰富的创意和健康安全的理念,很快就在附近打响了名气。

      到了四赛季,已经在市中心开了两家分店。

      咖啡馆的开业,让我和沐橙的交集变得愈发频繁。

      她几乎成了“浮生半日”的代言人。

      没有训练的日子,她总会拉着我窝在咖啡馆最舒服的那个角落沙发里。

      我们要么点一份堆满了新鲜草莓的拿破仑,要么分享一个热气腾腾的榴莲披萨,天南地北地聊着。

      叶修偶尔也会来,通常是在深夜。

      他总是悄无声息地推开门,径直走到吧台,言简意赅地点一份夏威夷披萨或者双层牛肉汉堡,打包带走。

      他身上总是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烟草味,混合着深夜的寒气,显得有些萧索。

      我看着他一年又一年,从一个略带青涩的少年队长,成长为荣耀联盟无可争议的一人。

      他的肩膀似乎越来越宽阔,能扛起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那份懒散的气质依旧,但眼底深处的沉稳与坚毅,却轻易不见底。

      “千惠,你看!”

      有一回,沐橙兴奋地举着手机给我看他们庆功宴上的照片,“叶修那天可高兴了,虽然他嘴上不说,但我知道,他心里比谁都开心。”

      照片上的他,被队友们簇拥在中间,嘴角噙着一抹极淡的笑意,眼神明亮,意气风发。

      那是属于他的黄金时代,光芒万丈,无人能及。

      然而,盛极必衰,似乎是世间颠扑不破的真理。

      后来的事情,沐橙在我面前提得越来越少。

      我只是在偶尔碰到叶修时,感觉他身上的烟味似乎更重了些,眼底的疲惫也愈发浓稠。

      咖啡馆里,时常能听到邻桌的粉丝们在议论嘉世最近不稳定的状态,言语间充满了担忧与揣测。

      每当这时,我都会让服务生把背景音乐调大一些,试图用悠扬的乐声,盖过那些刺耳的议论。

      有些事,不提也罢。

      我和沐橙的关系,在无数个共享甜点和八卦的午后,更亲近了。

      她如同太阳般温暖,能轻易地照亮身边的人。

      我,习惯了清冷和安静。

      所以我更喜欢夜晚的月亮。

      我们的长相也截然不同。

      之前我们对着镜子讨论过。

      她是那种温婉秀丽的美,像一朵饱含晨露的白茉莉,清新雅致。

      而我,则继承了母亲那副极具攻击性的浓艳五官。

      我有一双微微上挑的狐狸眼,气质清冷。

      我们俩逛街时,即使各自带着墨镜,也能吸引不少目光。

      “千惠,你这长相,要是在我们联盟,绝对是新一代的‘颜值担当’!”

      沐橙不止一次地打趣我。

      我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我深知自己是个内向的人,享受独处胜过喧嚣,让我去面对台下成片的人群,恐怕会成为木头人。

      “对了,给你介绍个朋友。”

      沐橙兴致勃勃地掏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烟雨战队的队长,楚云秀。她也超喜欢看电视剧和逛街,你们肯定能聊到一块儿去!”

      照片上的女子明艳动人,自有一股英气。

      后来,在沐橙的牵线下,我和云秀也成了偶尔会一起在线上吐槽新剧的朋友。

      沐橙似乎总想把我拉进她的世界。

      她不止一次邀请我玩荣耀。

      “千惠,来嘛来嘛,我带你!很好玩的!”

      她晃着我的胳膊,像一只撒娇的小猫。

      “玩不来,”我无奈地摊手,“我晕视角,还是个路痴,看久了头晕。”

      她不信,非要拉着我实践一次。

      结果,我操控着她的小号,在村里转了不到两分钟,就成功地把自己转得晕头转向,一头撞在了村口的栅栏上,血量下降。

      沐橙先是愣住,随即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

      “哈哈,哈哈,千惠,你,你真是个天才!”

      我白了她一眼,揉着发胀的太阳穴,看她笑得那么开心,自己也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好吧,能用我的菜鸟实力博美人一笑,也算值了。

      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提拉我玩游戏的事,只是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又亲近了一层。

      我们会一起去逛街,在琳琅满目的商场里消磨一整个下午。

      她会帮我挑选适合搭配古风裙子的耳环,我也会为她推荐最新款的口红。

      她的生日蛋糕,年年都是从我姐姐的店里定制。

      而接手这个订单的人,是我。

      我会根据她当年的喜好,设计出独一无二的款式。

      有一年是旋转木马主题,有一年是海洋之心造型。

      每一年,她都会拉着我,在蛋糕前拍一张合影。

      “千惠,我们认识六年啦。”

      有一年吹完蜡烛,她忽然感慨道。

      我点点头,心中也有些恍惚。

      六年,足以让一个少年成长为青年,足以让一段友谊变得如亲情般深厚。

      也是在那一年,我拿到了国外一所艺术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沐橙,”我看着她,有些艰难地开口,“我要出国了。”

      她脸上的笑容淡了,眼里光芒也黯淡了。

      “去多久?”

      “顺利的话,三四年吧。”

      “这么久啊……”她低下了头。

      那个夏天,我们和叶修一起,在姑姑的“清欢”吃了一顿散伙饭。

      饭桌上,谁也没有提离别的话题,像往常一样,聊着几句无关紧要的琐事。

      这顿饭吃得有些沉默。

      我知道,嘉世的状态年年下滑,俱乐部内部的矛盾也愈演愈烈。

      叶修的处境,恐怕比我想象的还要艰难。

      可我只是一个局外人,一个即将远行的朋友,除了默默地为他倒上一杯绿茶,什么也做不了。

      在国外的日子,像是被按下了快进键。

      陌生的环境,繁重的课业压力,以及全新的创作挑战,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

      我的画技在飞速进步,但伴随而来的,是愈发浓重的孤独感。

      我依然会和沐橙保持着联系。

      我们隔着长长的网线和颠倒的时差,分享着彼此的生活。

      她会给我发来训练基地的日常,新赛季的队服,以及偶尔偷拍到的叶修打瞌睡的照片。

      我则会把我的新画作拍给她看,或是吐槽某个古怪的艺术史教授。

      通过她,我知道了更多荣耀圈的消息。

      我知道了嘉世的内乱,知道了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孙翔,是如何取代了叶修。

      再后来,就是那个消息——叶修退役了。

      我是在一个飘着雪的深夜,收到了沐橙的短信。

      只有简短的三个字:“他走了。”

      我能想象得到,屏幕那端的她,该是何等的无助与悲伤。

      我立刻拨通了她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向我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俱乐部的逼迫,孙翔的接替,以及叶修在雪夜离开的那个落寞背影。

      “他现在在哪儿?”我急切地问。

      “他说他会联系我的,”沐橙的声音带着鼻音。

      “千惠,我有点担心……”

      “别怕,沐橙,没事的,我去找你。”

      几天后,沐橙告诉我,叶修在一家网吧当网管。

      “网管?”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曾经站在荣耀之巅的人,如今……

      订了回国的机票,我去找了他。

      那家名叫“兴欣”的网吧,就在俱乐部不远处。

      我推开门,一股混杂着烟味,泡面味的混合气味扑面而来。

      网吧里人声鼎沸,键盘和鼠标的敲击声此起彼伏。

      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他坐在前台,嘴里叼着一根未点燃的烟,正眼神专注地盯着屏幕,双手在键盘上快速地敲击着。

      屏幕上的角色,手持一把造型奇特的伞状武器。

      他的侧脸在电脑屏幕的光线下,显得轮廓分明。

      褪去了队长的光环,他似乎又变回了那个我记忆中有些懒散的少年,但眼神里的那份执着与热爱,依旧炽热。

      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看到了我。他愣了一下,随即掐掉了嘴里的烟,站起身。

      “你怎么来了?”

      “沐橙告诉我的。”

      我走到他面前,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环境,“在这里,还习惯吗?”

      “挺好的,”他笑了笑,一如既往的云淡风轻,“包吃包住,老板人也不错。”

      我们没有聊太多关于嘉世的话题,只是像老朋友一样,闲聊了几句。

      我离开时,回头看了一眼,他已经重新坐回了电脑前,那个名叫“君莫笑”的角色,在他的操控下,再次投入到了荣耀的世界里。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

      对他而言,无论身在何处,是万众瞩目的队长,还是籍籍无名的网管,只要能继续着他的荣耀,就足够了。

      休假时,我在姐姐的咖啡馆里,遇到了孙翔。

      他点单时,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骄傲与张扬,那副模样,与叶修的内敛沉静,形成对比。

      那一刻,我心里突然涌上一股无名的火气。

      凭什么呢?

      那次短暂的回国,沐橙非要拉着我疯狂购物,似乎想用这种方式来发泄心中的郁结。

      我们买了一大堆衣服、化妆品和零食,直到两个人都提不动了才罢休。

      几年不见,我们都成长了许多,也改变了许多。

      唯一不变的,是那份可以让我们在彼此面前卸下所有伪装的默契。

      我回到姐姐的咖啡店帮了几天忙。

      闲暇时,我画了很多画。

      画了许多张沐橙,有她在赛场上神采飞扬的样子,有她在咖啡馆里巧笑嫣然的样子。

      我也画了我们,背景是姑姑的“清欢”菜馆,画里的我们,都还是年少时的模样。

      我把这些画都送给了她。

      她手里有一本厚厚的相册,里面有我们这些年来的合影,也有一张我们三人的合照。

      那张照片,我也有一张,一直妥善地放在我的钱包夹层里。

      时光匆匆,有些东西变了,有些东西却永远不会变。比如,他对荣耀的那份热爱。

      嘉世这条曾经无比辉煌的巨轮,终究还是沉了。

      这个消息传来时,我正在画室里完成我的毕业设计。

      窗外是异国他乡的蓝天白云。

      我却想起了那次她看着雨滴砸进水里的样子。

      我给沐橙打了电话,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我们现在呆一块……”

      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一半。

      只要他们还并肩作战,就总有希望。

      毕业后,我回了国。

      没有立刻找工作,而是先回到了姐姐的咖啡馆,过上了一段悠闲散漫的日子。

      也是在这段时间里,我见证了一支全新的队伍,如同一颗新星,在荣耀的夜空中冉冉升起。

      兴欣战队。

      叶修,终于用回了自己的本名。

      那个曾经被他藏了多年的名字,如今与“君莫笑”一起,重新回到了所有人的视野中。

      我通过沐橙,陆陆续续认识了兴欣的每一个队员。

      热情爽朗的老板娘陈果,实力强劲的唐柔,话痨的包子,沉稳的安文逸,猥琐流的集大成者魏琛……

      他们这群人,个性鲜明,聚集了一起。

      他们常常会来咖啡馆聚餐,二楼的西餐区几乎成了他们的半个食堂。

      看着他们吵吵闹闹、充满活力的样子,我总会不自觉地微笑。

      这里没有豪门战队的压抑和勾心斗角,只有一群为了共同的热爱而奋斗的伙伴。

      叶修还是那个样子,嘴上说着各种嘲讽的话,却在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支来之不易的队伍。他身上的烟味似乎淡了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加内敛和沉静的气场。

      “千惠,我感觉你好像变了。”

      有一天,沐橙看着正在窗边发呆的我,轻声说道。

      我回过神,笑了笑:“人都是会变的。”

      有些事情,不必说与人听。

      我开始筹备我的一本个人画集。

      我的大部分创作灵感,都来源于这些年的所见所闻,来源于我身边的这些人。

      我画下了兴欣的每一个人,试图用画笔捕捉他们最鲜活的神态。

      赛季总决赛的那天,我没有去现场。

      我只是和姐姐、姑姑一起,在咖啡馆里,守着大屏幕。

      当“荣耀”两个大字最终在兴欣的队徽上绽放时,整个咖啡馆都沸腾了。

      我看着屏幕上那个被队友们高高抛起的熟悉身影,眼眶一热,泪水毫无预兆地滑落。

      赢了。

      这场阔别了太久的胜利,不仅仅属于他,也属于沐橙,属于兴欣,属于所有支持他们的人。

      比赛结束后,我将早已准备好的礼物送给了他们。

      那是一幅巨大的油画,画的是兴欣的全员。

      背景是兴欣网吧,每个人都带着灿烂的笑容,望向远方。

      画面的正中央,是手持千机伞的君莫笑,和他身后那个永远带着懒散笑容的操控者。

      那幅画,后来被陈果用最好的画框裱了起来,郑重地挂在了兴欣训练室最显眼的那面墙上。

      生活在夺冠的喧嚣过后,又重新归于平静。

      我的个人画集正在稳步创作中,偶尔会去大学里代几节美术课。

      沐橙成了新一代的联盟女神,但依旧会抽出时间来找我逛街喝下午茶。

      而叶修,在功成身退后,过上了更加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日子。

      一个寻常的周末,沐橙突然提议:“我们去看电影吧!拉上叶修一起!”

      我有些惊讶,叶修那种“死宅”,居然会同意出门看电影?

      “我自有办法。”

      沐橙冲我狡黠地眨了眨眼。

      最终,我们真的坐在了电影院里。

      看的是一部口碑很好的文艺片,节奏缓慢,氛围感独特。

      对于我这种搞艺术的人来说,正合胃口。

      但对于另外两位,我就不确定了。

      话说早了,电影开场不到半小时,我就感觉眼皮开始打架。

      前一天为了赶画稿,我定了闹钟,睡了一个半小时。

      在黑暗而温度适宜的环境里,伴随着舒缓的配乐,睡意如潮水般涌来。

      我努力挣扎了几下,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周公的召唤,沉沉睡去。

      等我再醒来时,是被片尾曲吵醒的。

      电影已经快结束了,屏幕上正滚动着长长的演职员表。

      我动了动有些僵硬的脖子,才发现身上多了一件外套,浸满了烟味。

      我转过头,叶修正靠在椅背上,神情专注地看着屏幕,昏暗的光线勾勒出他的下颌线。

      我没有立刻把外套还给他。

      那股烟味,我并不讨厌。

      因为在国外那几年最孤独难熬的时候,我偶尔也会在画室的阳台上,点上根烟,看着烟雾在空中袅袅散开,假装那能带走一些愁绪。

      我们走出电影院,外面已是华灯初上。

      城市的霓虹在夜色中闪烁,像调色盘。

      “电影怎么样?”

      沐橙问我。

      “嗯,挺好的,就是结局有点仓促。”

      我有些心虚地回答。

      叶修瞥了我一眼,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却没有戳穿我。

      我们谁也没有再提电影的事。

      有些事情,早已心照不宣。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日子就这样,在不疾不徐的节奏里,一年又一年地过下去。

      你知,我知,他知。

      我们之间,隔着一个名为“荣耀”的庞大世界,也隔着无法追溯时的光。

      有些情感,早已沉淀在岁月的长河里,无法用简单的词汇去定义。

      那份少年时的朦胧好感,变得更加复杂了。

      我们之间,是一种你知我懂的默契,是一种无需多言的守护。

      做朋友,能以这样的方式,长久地陪伴在彼此的生命里,见证着对方的起落沉浮,分享着彼此的喜怒哀乐,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幸运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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