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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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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运气这东西,有时候就是这么妙不可言——我们竟在大学的选修课上撞了个正着。
那会儿我刚从高三的题山卷海里爬出来,跟所有初入大学的新生一样,浑身都憋着股想要彻底改头换面的劲儿。
再加上宿舍里那群姑娘天天把“脱单”挂在嘴边,荷尔蒙味儿飘得满屋子都是,我脑子一热,就跟着她们抢了爱情心理学这门课。
头回上大学没经验,还没摆脱“乖学生”的束缚,我们四个早早的到了教室,规规矩矩地霸占了第一排的宝座。
结果可想而知。等老师抱着电脑准备放PPT的时候,第一排十二个座位,愣是只有我们四个傻愣愣地杵在那儿。后排的位置早就坐得满满当当,过道上都有人挤着蹭课,却没一个人愿意往前挪半步。连讲台上的老师都忍不住朝我们这儿扫了好几眼,那眼神,说不清是无奈还是好笑。
我的四级试卷被舍友分成四份,一人拿着一张单薄的卷纸,就那样盯着,好像已经着迷了、入神了似的。
铃声响起,六个男生踩着点冲了进来,在门口踌躇了半分钟,大概是实在没别的位置了,只好硬着头皮,规规矩矩地坐到了第一排的空位上。
“刘琳!”他这样喊我,我自然会因为熟悉的名字看过去。
“真是你呀!同学能不能换个位置啊,我和她认识。”
然后他坐到了我身边。
“没想到我们会在同一所大学再见面,我以为我很难再见到你了。”他压低声音,语气里满是惊喜。
“我也没想到。”我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毕业群里好多同学都在同城的大学,全扎堆在家那边,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人跑这么远来上学,没想到你也在这儿。”
我们俩在老师眼皮子地下窃窃私语。
“我是商学院的,你哪个学院的?”
“汉语言,兼修心理学。”
“怎么想着兼修心理学啊?”
“喜欢呗。”
“其实我也挺喜欢的。”
他声音轻轻的却藏不住激动,被抽问的老师盯上,手里的话筒“唰”地一下怼到了他的嘴边,声音洪亮又戏谑:“很好,这位同学喜欢谁?”
我立刻把头埋得低低的,肩膀却忍不住微微发抖。我在幸灾乐祸,却不知道下一秒“祸”会落到我的头上来。
“是这个漂亮的女孩子,还是这个?”老师举着话筒,视线在我和旁边的舍友之间来回扫。
被点名的舍友疯狂摆手,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他却半天没吭声,耳根子悄悄泛红。
老师干脆把话筒怼到舍友嘴边,追问:“怎么就觉得不是你?”
“他们俩认识!”舍友脱口而出。
教室里顿时响起一片起哄的“哦——”声,调子拖得老长。
“高中同学?”
他点点头。
“是约定好一起考到这儿来的?”
“不是,巧合。”
“哦~是缘分,你们刚才在说喜欢,那么是你喜欢她...还是你喜欢她?或者是互相喜欢?感情没有对错,喜欢就要说出来。”
“不是的老师!”他终于憋出一句话,声音都有点发颤,“我们在聊新出的动漫角色!”
“好吧,坐下吧。”
他一屁股坐回椅子上,转头就戳了戳我的胳膊,凑近了低声问:“你笑这么欢干什么?”
声音和以前不大一样,带了点没散去的哑,像羽毛轻轻搔在人的心尖上。
我抬头看他,琥珀色的眼眸亮得像盛了碎光,里头似有尾小鱼正不安分地跃动,白皙的脸颊上,两朵粉红的云絮悠悠荡荡地飘着,像晕开的胭脂。
“你在笑什么,我就在笑什么。”
我们俩的目光撞了个正着,不约而同地瞧见了对方眼里的自己——眼底都盛着藏不住的笑意,还有点没处躲的慌乱。两人又齐齐移开视线,嘴角却忍不住越扬越高,在满教室的人声鼎沸里,笑得肩膀都在轻轻发抖。
老师还在第一排来回溜达着抽人回答问题,他忽然用胳膊肘碰了碰我,低声问:“诶!你那个朋友叫什么啊?”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她,和他们宿舍的男生接壤的位置,坐着的就是她。
周遭吵吵嚷嚷的,她却只是偶尔牵牵嘴角,那笑意浅得很,看久了竟会让人觉得她像是在陪着应付,至少我是这样觉得的,因为我也讨厌吵闹的环境。
她没表情的时候就是一副高冷女神的模样,又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浑身便散发着一种高洁不可攀缠的疏离感。
就像一枝开在高处的蓝玫瑰,你要是忍不住想伸手碰一碰,定会被那浸染了寒冷月光的刺,狠狠的扎一下。
“李可。”
我轻轻吐出她的名字,声音不大。
可被点到名的人,却像是有感应似的,转过头朝我们这边望来,还冲着我,浅浅地笑了一下。
他也看过去,礼貌的打了下招呼。
我想她没有笔,为什么还会一眨不眨的盯着我那四分之一的试卷,难道这就是省状元的与众不同,可以直接在脑子里做题?
“话说你还在继续写小说吗?高三下你就没写了,我还想看到大结局......”
真的,他的话真的挺多的。
第一次上爱情心理学课,临下课的时候老师才慢悠悠公布课程要求:除了教育平台上的课件和作业需要完成以外,期末考核要么交一篇论文,要么完成一次“真实实践”——说白了,就是在学期内谈一场恋爱。
大学前被勒令不能早恋,大学开始后又开始鼓励谈恋爱。我能够理解为:心智不成熟时,暂不具备辨认健康关系的能力和自己的标准,所以不可以;心智成熟后,需要尽快趁着大学这个还比较单纯的社会平台知道自己的爱是什么样的,以便于进入成人社会时你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筛选功能。
我虽然这样想,但并没有打算这样做。我当时几乎是立刻就敲定了写论文,找几本书,东拼西凑,把一些深刻的描述修改为自己的白痴语言,老师是看不出来的。
但世事难料,这个课程的最后我没有写论文,因为我和他恋爱了。
大学四年外加毕业后的两年,一共六年,我和他在一起一共六年的时间,开心过、刺激过、吵过、闹过,但他从来没想过和我分手。
他会嘴里叼着烟,耐着性子跟我掰扯那些歪理,耐着性子把我往怀里拽,耐着性子给我塞那些他觉得好、我却根本不想要的东西,总不厌其烦的灌输他自以为是的温柔。
烟味混着他身上的汗味,他太臭了,太吵了。
他不懂得尊重我,又不愿意分手,我只能逃离那个家,找了另一个家继续我的生活。
我没想到他会缠着我,跟狗一样循着味找到我,他控诉我的不检点,辱骂我,斥责我,威胁我。
他的道理实在是太多了,气味实在是太臭了。
没办法,我只能拜托他闭嘴睡上一觉。
当我的刀捅进他的脖子里,当我紧紧的拥抱着他,将他拖进房间时,在外人看来,我们像一对热恋的情侣。
幸好,我对象在外地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