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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章 生理性喜欢 ...


  •   ----(插回忆)-----
      沈知意和同学聚会完与大家告别,她暂时还不想回寝室,此刻的丽江大桥上歌声正欢,借着酒意,她缓慢地挪动着步子往桥上走,路边三三两两的吃过晚餐的人们在散步,或是举止亲昵的情侣,或是絮絮叨叨孩子上学的中年夫妻,也有挽手无声走过的白发老人。

      街头艺人留着卷卷的泰迪头,斜挎着一把贴满贴纸的褐色吉他,把吉他包大敞开着放在脚前,和身后的同伴一起唱响属于初春的情歌,还时不时冲坐在对面的沈知意投来期待的目光。

      结束了短暂而惬意的寒假,忙碌就在眼前了。

      沈知意偏着头把目光投到桥下的大海,手机上的消息一条接一条的闪进来,有来自查尔斯的,有来自沈家父母的,他们的目的也只有一个——让沈知意与查尔斯结合。就在离家的昨天,查尔斯在两家聚会时当众向她告白,希望沈知意可以给她一个机会。当着众人的面,沈知意瞪着不知所措的眼睛呆呆地望着查尔斯,大家都只当沈知意害羞,起哄让“小两口”私下说。

      不知道为什么,沈知意在面对查尔斯真挚而热忱的眼睛时,脑子里却是林初在人群中向她看过来的眼睛,林初在图书馆轻轻挽起耳边碎发的手腕,把食堂出餐口多放香菜的石锅鱼一点一点挑走的指尖,还有因为听到一点小事而勾起的唇角。

      她应该接受的,她想,她的命运似乎在出生时就注定了,考上名校,和查尔斯家族联姻,继承各自的家长产业。但是自由像一根肆意疯涨的藤蔓,缠上已经做了23年乖乖女的沈知意的心脏,将藤蔓上的尖刺刺进她的心室,阻止她想张开的嘴巴。

      她已经厌倦了这种掌控,想发一场疯,从世界上消失24小时。

      她把手机关机,扔进托特包里,贪婪地吸着来自远方湖面微腥的潮气。天际线处,还残留着一抹迟迟不愿离去的、蓝紫色的霞光,仰头能看到稀疏却明亮的星子。

      蓦然间,在她的视线中,出现的一双鞋尖。

      沈知意抬起头,就这样,在茫茫人海间,见到了让她心跳暂停了一瞬间的人。

      她穿着亚麻材质的浅灰色衬衫,纽扣严谨地扣到第一颗。下身搭配卡其色九分西裤,露出纤细的脚踝,踩着一双质感柔软的乐福鞋。站在路灯下,她弯下身子,影子被无限拉长,与沈知意小小的影子几乎贴近,睫毛在光照下投下小小的阴影,让人看不清此时她的神情。

      “怎么不回寝室?”林初伸出手摸了摸沈知意毛茸茸的脑袋。

      沈知意今天穿着露脐的短上衣搭配高腰阔腿裤,脸上还有刚刚狂欢过后没来得及擦掉的闪粉,她总是把蜜棕色的长发编成松散的麻花辫,或是用一个大肠发圈随意挽起,露出优美的颈部线条。

      “暂时不想回。”沈知意挪了挪屁股,示意林初坐下。

      “出什么事了?”林初坐下来,把肩上的书包放在脚边。

      “我爸妈一直让我做我不想做的事情,就比如,他们想插手我谈恋爱。”

      鬼使神差的,她就把父母想让她和别人谈恋爱的事情说给林初听,她有点想知道,林初是什么反应。

      林初的眼里透出一丝惊异,但很快就低头掩饰过去,她微笑着抬手给沈知意鬓边的碎发挽到耳后,然后小心地蹭了蹭鼻尖的白色粉末,温柔地说:

      “你自己的人生,该是你自己做主。”

      沈知意没有错过林初那一瞬间的不镇定,她心里泛起一片柔情,轻轻靠在林初的肩头。

      “你呢?你怎么这么晚还在外面?”

      “我睡不着,出来走走。”

      “为什么睡不着?”

      “老毛病了。”林初笑笑,

      “虽然接受过一段时间的系统治疗,但还是经常会失眠,需要靠药物才能睡着。今天恰好药被吃完了,索性就出来逛逛。”

      林初平静地解释,仿佛并不是什么大事。

      “是有什么事情让你睡不着吗?PTSD后遗症?”

      沈知意坐直身体,担心地望着林初的侧脸。

      “你这家伙,知道的还挺多。”

      林初被逗笑了,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

      “严肃点,我认真的呢林初。”

      “嗯……没什么,就是病理性的失眠。”

      “……好吧,那你下次睡不着,可以给我打电话,反正我也经常熬夜。”

      “哈哈,给你打电话干嘛?你能帮我睡觉?”

      “我也不知道,反正如果你有需要,就打给我。我随时都能接,一晚上通话也没关系。”

      林初抬起头,对上沈知意真挚的眼睛,她似乎是认真的。

      她又忍不住笑出声。

      “嗯。”

      “我说真的”

      “嗯。”

      “怎么只回答嗯?”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了。”

      “为什么?”

      “我不太会用语言表达。我母亲在我3岁的时候突然失声,我父亲常年不回家,从那之后,家里没有了声音,我只能用最简单的手语和母亲交流,所以除了最简单的需求,我不太会情感上的语言表达,不管是在学生时代学到的华丽羞涩的词汇,还是现在体会到的平常温暖的感觉,我都没办法用很准确的词汇表达出来我此时的心情。”

      林初的表情很认真,又很稀松平常,仿佛再说一件很小的事情。

      “啊,对不起,我知道了。”沈知意有些尴尬的挠挠头。

      “如果有需要,我会找你。”

      她最后这样说。

      林初自己也没有想到,沈知意的呼吸,会让她烦躁的心跳莫名安定下来,平静在胸腔里做好睡前的准备。

      或许,这就是书页上出现一万次的所谓的注定的缘分?

      沈知意的头昏昏沉沉的,慢慢靠在林初的肩上,又觉得浑身没力气,眼睛都有点睁不开了。

      “你发烧了?”林初敏锐的感受到肩上的热度,伸出手抚摸沈知意的额头,温度的确有些高,但还好应该不是高烧。

      “唔,可能是今天喝了点酒,又吹了冷风就发烧了吧,我也不知道。”

      沈知意迷迷糊糊的回答。

      “我带你去开个房间,你需要休息。”

      林初迅速拿出手机寻找最近的酒店,时间已经是凌晨,想要回宿舍显然已经行不通,自己住的地方打车要半小时,她担心她病情会加重。

      “可以站起来吗?”林初揽着沈知意的肩膀,想把对方扶起来。沈知意摇摇晃晃的站起身,被林初搀扶着走了两步差点跌倒,林初只好先把人扶在长椅上,拦了一辆出租车,才把人扶上车。

      这个路程并不算很远,但沈知意刚刚上车就睡着了,长长的睫毛在车窗倒影下紧闭着,脸上因为不适少了些血色,均匀的呼吸回荡在安静的车里。

      “到了。”司机干脆利落的停下车,转过头,看了一眼:

      “要帮你把这位小姐扶下去吗?”

      “不用了,谢谢。”林初不自觉的捏了捏沈知意的衣角,幸好她有健身的习惯,沈知意也足够瘦,否则她可能还真搞不定她。

      林初把人打横抱起,走进酒店。沈知意感觉到身体的腾空,凭借本能抓了一下,揽住了林初的脖子,她的睫毛抖动了一下,无意识的蹭到林初的脖颈,没有睁开眼睛。

      她心下一惊,差点把人丢出去。

      好不容易才稳住心神,走进大厅。

      “一个标准间。”

      林初说完走到旁边的大堂,轻轻放下还在睡着的女孩。

      “女士,请出示身份证。”前台客气的回答。

      林初从包里拿出来身份证递过去。

      前台看了一下,又看看旁边睡着的女孩,凭借职业敏感问

      “请问您是她的?”

      “朋友。她发烧了,我要照顾她。”林初双手交叉搭在台子上解释。

      “不好意思,我们有规定,几人入住就需要几人的身份证,我们还需要这位女士的身份信息。”

      前台微笑着解释。

      林初只好又返回来,见人还睡着,就蹲下来轻声开口询问:

      “沈知意,你的身份证在包里吗?我需要打开交给前台登记信息。”

      沈知意睁开朦胧的眼睛,她意识仍然有些混沌,甚至有些看不清眼前的人,但是凭借声音,还是能听出来是林初的声音。她点点头,又缩了缩身子,让自己更舒服的靠在沙发上。

      林初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沈知意苍白的小脸,有些心疼的皱了皱眉头,赶紧翻开沈知意的书包,除了一个笔记本和几个补妆用的化妆品,再无其他。

      林初找了许久都没找到,忍不住又开口轻声哄道:

      “沈知意,包里没有,你仔细想一下,身份证在哪里?想到了我就可以抱你去房间睡了,这里人很多,沙发也不舒服,我们赶紧去房间好不好?”

      沈知意好像又睡着了,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见人不醒,林初只好摸上人的衣服,在衣服和裤子中间游走,寻找逃跑的身份证。

      她的动作很轻,生怕吵醒对方,却让沈知意的身体不由自主的起了反应,炽热的身体本能的向冰凉的泉水依靠,酒店大堂的灯光刺得人不想睁开眼睛,很想找个地方钻进去。她忍不住扭动了一下身体,一下子把脸埋进林初的颈窝,呼吸灼热的吐在林初敏感的颈窝上,薄唇贴上她的锁骨。

      “痒。”

      气氛一瞬间变得诡异起来,林初的大脑有一瞬间的短路,血液在胸膛里疯狂涌动,心脏赤裸清晰的跳,声音震的耳朵一阵耳鸣,有火花在脑子里劈里啪啦的绽放开了,时间停在了这一刻。

      研究表明,额叶皮层让人类感情与情绪的发展变得更丰富。前额叶皮层的下侧第三部位称为“眼窝前额皮层”,人类及灵长类动物在这个部位的大脑皮层长得会比其他动物大,每当人类情绪有所反应时,该部位皮层是大脑出现明显活动的区域之一。每当我们被美食、美景、以及爱人时,眼窝前额皮层就在强力放送让我们产生“想要接近”的情绪。

      现代人给这种情绪起了一个浪漫的名字:生理性喜欢。

      在此之前,林初对此不屑一顾,人如果不能抑制住本能的情绪,那和动物有什么区别。

      但是她忘了,人本来就是动物。

      此刻她的眼窝前额皮层在疯狂分泌物质,让她全身的细胞都跟着狂欢起来,这是她二十几年来都不曾有过的体验。

      她忽然就理解了那些可以为爱人牺牲的情侣。

      爱,是最奇妙的东西。

      她指尖微颤的在沈知意身上的布料里搜索着,尽力不去触碰那个能让她失去理智的身体。

      终于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摸到了外套内兜里的身份证。

      她用最快的速度抽回了手,大步走到前台,把身份证递了过去。

      ……

      沈知意吃过药后已经睡熟,独留刚刚被颠覆的林初呆坐在床上,她不敢去看她。只好把头转向窗外。

      她还没从刚刚的震惊中缓过来。

      窗外的夜渐渐被天边的白昼代替,路边的灯一盏一盏的熄灭,已经有清洁工从城市一角钻出来打扫狂欢一夜的城市残留的痕迹,很快,这些痕迹就会消失不见,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就像她的身体反应已经消失,和平常看起来没什么两样,平静,没有生气。

      除了她的记忆。

      她自认为自己对沈知意还是出于本能的慈佑心理,想保护住她的天真和不谙世事,可刚刚的身体明确又在释放另外一种信号:占有。

      怎么会是占有?她想不明白?

      经过了长时间的思考,她的大脑已经不足以再支撑她去想这种情况的原因,她侧躺下来,背对着沈知意,闭上眼睛。

      今天没有带药,就躺一会吧,很快就天亮了。

      一个温热的身体慢慢蹭过来。

      沈知意睡的安静,只是陌生的环境让她做了一个梦,梦到漂泊在一个孤独的小舟上在海面漂泊,海风的冰冷刺骨让她想要寻找一个可以暖身的东西,直到寻到了一个发着同样温度的“软枕”。

      软软的棉花很舒服,让她紧绷的意识放松下来,轻轻揽住软枕。

      林初被人抱住,腿也被人抵住,和刚刚不同,她的劳累已经代替了荷尔蒙的分泌,她好像进入了一个温暖,吹着风的房间,心有了归处,

      她的渐渐放松下来,

      慢慢让意识沉沦下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13章 生理性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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