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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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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临拎着一条两三斤重的鲢鱼回来,撞上准备要回家的林珍。
看到来人,林珍上扬的嘴角瞬间放平,眯着眼冲他冷哼了一声。丝毫没有要掩饰对他的不喜。
诡计多端的臭男人罢了!
再讨好阿玉又能怎,她林珍才是阿玉一辈子最最最好的朋友。即使这两人以后真的成了,生的小孩还得喊她一声‘干妈’呢。
是的。
明玉和林珍开玩笑说过,要当对方孩子的干妈。
面对好友和男主间的矛盾,站在屋檐下的明玉低头看地面,选择性的当没看见。站哪边都不对,只想着两人能和平共处。莫名有种当‘渣女’的错觉。
林珍堪称挑衅的行为落入秦临眼中,压根没有放在心上。面无表情的轻瞥了这人一眼。
想到娇气包在村里就这么一个朋友,应该会喜欢和朋友过生日。留她吃午饭也不是不可以。
“林同志,今天明玉生日,留下来一起吃饭吧。”秦临客气的发出邀请。
林珍往外走的脚步停滞住,没说行还是不行,而是先回头用眼神询问明玉的意见。
吃不吃?
明玉飞快眨眼。
林珍懂了,矜持点头:“也行。好久没和阿玉吃饭了。”
学不来阿玉坐享其成的样子,但也没觉得这态度有啥问题。以阿玉的好条件,找个对她好的对象轻而易举。
这就是秦临应该做的。
要不然找他这个对象做什么。看那穷样子,连房子都塌了,也给不了很多钱,那总不能让阿玉跟着去吃苦吧。
勾搭了捧在手心里的宝贝疙瘩,还吃尽苦头。明晨要知道了,就是死了也会从地底下爬起来弄死秦临。
林珍挤出一个笑容,跟着转身回来:“秦同志,需要我帮你做些什么吗?”
“不需要。你们说话吧。”
秦临和林珍完全就是处于相看两厌的状态。看也不看她,直接进了厨房。
林珍跑到明玉旁边,用胳膊肘怼了怼,摸着良心说了句中肯话:“还不错哦。他看着比你哥会做饭些,你哥那手艺,我都不想说。”
这对兄妹,简直就是厨房杀手来着。明晨一把年纪了,做的饭还没她一个小姑娘做的好吃。
明玉不吝啬的夸赞:“说对了。自从他住进来后,我基本上都是跟他吃的饭。看我脸,是不是长胖了?”
林珍手指托起阿玉下巴,仔细端详后得出结论,“没啥变化啊。看着和以前差不多。阿玉,你太瘦了,再重个十多斤也没事。”
她指着栓在院子趴着睡觉的小白,“它才是长胖了,几天不见,就大了一圈。小肥狗,哈哈。”
明家附近房屋多,怕小白到处乱跑蹿进别人家里被打死。秦临把它栓在侧棚的屋檐下,只有傍晚才放出去跑跑。
“小白还小,一天一个样都正常。”
明玉一脸嫌弃,“我和它不一样,才不要长十多斤的肉。我好多衣服都是修身的,长胖了我都穿不了了。”
林珍估算了下小钱包,大手一挥,无比豪横道:“我给你买!穿不了就买新的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不要。你那点钱还是你留着吧。”明玉贼兮兮的小声说,“珍珍,你忘了我下半年还要去海市吗,得存点钱。现在就是能省则省,不能乱花钱。”
随着暑假逐渐过完,她一颗心不太踏实,有种不祥的预感。
但又无从改变,只能祈祷在下半年去海市这件事上别出差错。
林珍唉声叹气,大鸟依人般的将脑袋靠在她肩上:“阿玉,我不想和你分开。你哥哥不能懂事点,自己回来吗?还非要你跑海市去,这多耽误你上学啊。”
明玉将身子靠回去:“没办法呀。这种事我也不能告诉别人,不是谁都能和珍珍你一样让我放心的。”
毫无疑问,这话把林珍哄开心了。
“那是。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是旁人比不了的。”
她斜着眼有意无意的望向厨房里的那道身影。意料之中,没得到丁点儿反馈。
没劲。
林珍有点坐不住,拉着明玉边走边说,“走,我们去帮着干点活儿。你之前都是坐等饭端上桌啊?”
明玉无辜脸:“嗯啊。”
去了厨房也会被秦临撵出来。
“你牛逼。”林珍无话可说,只能佩服阿玉太强了。
要不说阿玉才是会享福的命啊。
准备烧水杀鸡的秦临,扫了眼进来的两人。注意到明玉一只手戴着熟悉的银手镯,另一只手戴着没见过的红绳,想来应该是林珍送的。
不等对方开口扔过去两颗蒜:“看着灶火,水开了说一声。”
就刚才那会儿功夫,拎回来的活鱼已经杀好腌制在灶台上了。淡淡的鱼腥味弥漫在空气中。
三人配合下,一顿丰盛的午饭端上了桌。
许是知道林珍也在,林婶中午没过来打扰三人吃午饭。晚些时候才过来,喊明玉和秦临晚上过去吃顿饭。
这顿饭结束,林珍对着秦临少了些针锋相对的意味。听阿玉说跟亲眼看到两人相处,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即使挑剔如她,也找不出一点毛病来。
明晨在的时候,偶尔还会说几句阿玉;到秦临这儿,真就随心所欲了。
林珍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
离开学还剩一周。
傍晚时分。
在明玉洗漱完,秦临提着水桶走进洗澡的屋子。油灯晃悠,热气未散开,还有一丝极淡的玫瑰皂香。
他脱下衣服,宽肩窄背,后背精壮肌肉在昏暗灯光下微微鼓起。猛得将头埋进水桶里,洗澡水混杂着汗水滴落在漆黑的地面上。
迅速洗完澡,秦临随意擦了擦头发,浑身散发着热气,拿着换下来的脏衣服去院子里洗。
明月高高悬挂在夜空,月色皎洁明亮。
宛如白日,将院子照亮得一清二楚。
时候还早,明玉没有回屋,而是盘腿坐在摇椅上,磕着新鲜晒干的南瓜籽。蒲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扇着。
秦临晾晒好衣服,想到已经决定好的打算,迟疑了下还是走到她跟前:“明玉,我有事要和你说。”
“什么啊?”明玉用手一点一点的剥着南瓜籽,随口说。
秦临抬着小木凳坐下:“明天我要出躺远门,暂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哦,去呗。我过几天也要开学了,好烦。我俩都不在,只能把小白交给林婶他们照顾了。”
一想到要开学了,明玉就提不起精神。南瓜籽也不磕了,歪歪扭扭的躺在摇椅上。
“作业写完了吗?”秦临问。
“我这么勤快的人,当然写完了呀。”
明玉回答完,后知后觉意识到什么,连忙坐直身子直勾勾的看着秦临:“你刚说你要出远门啊!去哪儿?去干嘛?明天几点走?一个人去吗?”
秦临好脾气的一一解答:“去海市。明天先坐车去省城,再转火车。一个人。”至于去海市的目的,他琢磨了语句,“因为一些私事。”
他最近一年陆续收到了来自海市的陌生人信件。
信里的人,自称是他的亲生母亲。说当年他被丢弃是个意外,在全国各地找了他很多年,还希望他能尽快来海市。
秦临没有相信,对自己的身世不感兴趣。但写信的人一次比一次急躁,言语间充斥着威胁意味。他不想被外人打破目前的平静生活,决定去海市一趟,解决掉这个麻烦。
若是真心希望他回家,怎么会只通过几封书信告知。
看来那个所谓的家,并没有说的那样欢迎他回去。
明玉飞快起身凑到秦临面前蹲下,仰头看着他,央求道:“我也要去!”
秦临以为她是想去海市玩,想也没想的拒绝。
“不行。”
信里那女人虽没细说,但从字里行间能看出严家在海市不简单。明玉跟着一起去,很可能会有危险。
明玉一把抓住他的手臂:“秦临,我想去。我保证一路上乖乖的跟着你,不给你添乱。求求你了,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县城,就想去大城市见见世面。”
秦临难得冷着脸:“这次不行。”
又缓和语气商量:“等下回你放假,我们再去海市好吗?或者你想去别的城市也可以。”
“我不!”明玉听不进去一点,开始耍赖皮,“你不答应的话,那我明天就一直跟着你。”
她不想放弃这个机会。
谁知道放任秦临这趟去了海市,会不会发生别的意外。秦家房屋倒塌和于薇儿的提前回来,意味着发生什么都有可能。
要是就此不回来了,那她这两个月的努力岂不是都白费了。
秦临一定会和女主相遇,那和哥哥就能遇上。
海市那么大,人那么多,要靠她自己在人海茫茫中找到明晨,相当于海底捞针。通过秦临找到哥哥,是目前最靠谱最有效的办法了。
秦临后悔现在就跟她说了。
他竭力想和明玉说清楚:“我这次去海市是因为我的亲生父母。我不想回去,他们在海市势力不小,我担心你跟着会遇到危险。”
谁料娇气包拍拍胸脯,眸中迸发出亮光。
“我不怕。”
秦临深呼吸一口气:“我怕。”
“我怕我保护不好你。”
秦临没辙了,说出掏心窝子的实话。
明玉能感觉出没有商量的余地,漂亮眼眸一瞬间失去了光彩,耷拉着肩膀一言不发的低头看着地面。
连头发丝都仿佛写着失落二字。
那垂头丧气的委屈模样,好似他干了什么伤天害理、不可饶恕的祸事般。扰得秦临眉心生疼,搞不懂她哪儿来的这么大勇气。
明晨惯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