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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第一百零五回 易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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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泰恩盯着李妙清,那双眼带着决绝,她没有开玩笑,她是认真的。
如果他再靠近一步,她会把那把抵在脖子上的簪刃插进去,毫不留情。
她不在乎生死。
邬泰恩脸色一瞬间难看起来,他没有进一步,而是往后退了一步,面上带起一丝笑。
“柴夫人说笑了,在下可不希望你变成一具尸体啊。”
李妙清在他往后退的一瞬,心头涌起一丝不对劲,如果真的是邬泰恩,他会因为她的性命而选择退步吗?答案不会。她用性命做赌,是赌邬泰恩不敢随意靠近,而不是如现在这样怕她真的死了往后退一步。邬泰恩这人她不了解,但她也知其非善类,一个非善类的人没有那么好心。
这人不是邬泰恩。
她身边有着那么好易容术的人唯有一个,便是王怜花。
李妙清仔细回忆刚才看到的那张脸,很快她脑海里对这张脸过分清晰起来,那颗痣……因为太黑的关系,被她直接忽略了。
“王怜花,好玩吗?”她放下簪刃,心头涌起一股无名火,那是一种愤怒吧,可她只能憋着,让胸口这个位置生疼。
“邬泰恩”一愣,他笑了:“王怜花是谁啊?夫人在叫谁?”
李妙清冷笑一声,重新抓起簪刃,用簪刃对着自己的脖子就是一划,只一下“邬泰恩”的脸色就陡然变得极其难看。他冲过来一把抓住李妙清的簪刃,血瞬间就落了下来,这簪刃是非常锋利的,只是抵着脖子也是容易划出血痕的,所以她刚才那一下,脖子上已经有血痕了,而“邬泰恩”的手此刻鲜血淋漓。
“邬泰恩”脸色变得极度难看:“李妙清,你好样,你真是好样的。”他生气了,一个用力迫使李妙清松开了簪刃,而他握着这把伤了他的簪刃,将它拿下放到了一边的凳子上,那凳子就在床边,是为了方便放东西才搬过来的。簪刃的刃深入掌心间,已经划开了皮肉,红色的肉翻开,露出了里面的筋肉,那是深刻的伤痕,但“邬泰恩”没有露出一丝疼痛的表情,而是背过身去,待重新转过来,已恢复了他原来的容貌。
星目剑眉,朱唇玉面,那是李妙清许久未见的真面目。
李妙清盯着他,胸膛起伏几下,显然是气得不轻。
王怜花上前,伸手去看她脖子上的血痕,她别过头没有让他触碰到伤口,而这个动作的同时她也看到了王怜花手上的伤口,比她沈的多,血“滴答滴答”地流淌着。
要不是房间里太黑了,此刻王怜花那手流淌下来的血必然是要吓到人的。
李妙清终归不是冷漠无情的人,才别过头,她又重新转过来,伸手一把握住王怜花的手腕,轻轻将人拉过来,然后自己起身后,才把人按到床边坐下。
随后,李妙清走到桌前,将蜡烛点了,一瞬间房内有了光亮。王怜花抿着唇不语,李妙清刚才别开的动作让他有一瞬不爽,但一想到主责自己身上,还有李妙清那脖子上的血痕,他便再不爽也没了气。就如朱七七所说,很多事他自己作的,怪不得旁人。
房中是有药的,伤药什么都是有的,她拿出药来,然后拿起纱布,用火烤了下剪子和一些需要消毒的工具后,才走回到床边,将东西搁在凳子上,开始替王怜花处理伤口。王怜花不动,任由李妙清帮他处理伤口,等一切处理完,给他包扎好后,李妙清才开始处理自己脖子上的血痕,她这一道伤口很浅,只是划破了皮,但冒出来的血痕是有些唬人。
因为在脖子处,她看不到,所以有时候伤药涂抹得不地道,因而王怜花拿过了她手里头的伤药,替她擦拭着伤口。李妙清没有拒绝,因为她的确看不到自己的伤口,王怜花帮她也是方便了他。“你杀了邬泰恩。”是肯定句而非疑问句,李妙清还是了解王怜花的,这人不会让邬泰恩活着,以他的心性,对方必然做了什么。
手指沾着膏体,带着一丝凉意,李妙清又下意识瑟缩的举动,但她最终忍住,感受着他带给自己的凉意。
王怜花的眼神专注着她的伤口,回答:“他该死。”
“理由。”
王怜花道:“他动了不该动的念头。”
李妙清了然,没有继续问,大抵是对他做了什么吧。
“你,你之后是打算长住乐清县,着十二连环坞继续布局,对付柴玉关吗?”
王怜花的手指一顿:“只要引他入关即可,以他的谨慎怕是不会入关。”
李妙清垂眸:“若入关了呢?”
王怜花道:“便按照计划,除了他。”
李妙清抬眼看着他问:“你要亲自动手吗?”
王怜花手上动作一顿,他明白李妙清问这话是何意,他是柴玉关之子,亲手弑父是违背人伦的,到底不为世俗所容。他重新擦拭起伤口,问:“若有一日,我弑父成功,妙清会成为我的容身之处吗?”
他没有唤她夫人,而是唤了她在这个世界的名字。
李妙清愣了一下,随后她移开视线,抿着唇:“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她无法回答,因为她真的不知道,而且她也不确定王怜花若是弑父成功,他的心理防线是否会崩塌,最终……到底他再混蛋也没到疯癫的程度。但这一切说不准,毕竟原著是如何的,她也不太清楚。
看了个大概的人,印象最深的还是电视剧,原著顶多记得个结尾。
对于这个回答,虽不在王怜花想要的范畴内,但他没有难受,因为弑父到底突破人伦,是人都难以接受,而李妙清只是回答“不知道”,已经是很可以的答案了。若李妙清快速回答说可以接受,反倒让他对她产生怀疑,会让他不禁怀疑她是否有什么坏点子。
擦拭完伤口,王怜花用纱布包扎了她的脖子,然后继续道:“柴玉关是否入关是长久之事,所以我们要在这里待很长时间,过两天我去乐清县看有没有好的宅院,咱们俩一起,好不好?”
李妙清没想到王怜花竟有意长住乐清县,甚至还要在这里备房产,于是她问:“你的钱够吗?我们本来带来的钱可无法再这里用,你的金豆子……够吗?”她的确是担心的,这期间基本花的是王怜花的钱,来到这个时代后,钱财方面的确没有让她忧虑过,所以她是有一些愧意的,因为她花了别人的钱,且还暂时还不上。
若王怜花是个普通的富家公子,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之一,或许她真的会愿意试着去接受他,可结局已定,她也了解王怜花,最终他依然会选择朱七七的。
即便解决,朱七七是和沈浪在一起,但王怜花喜欢朱七七这件事一辈子也不会改变,他的确独身了一辈子,一直跟着沈浪和朱七七四处云游,甚至还跟着去探海外仙山。
一个结局已定的人,无论现在说再多喜欢和爱,最终……
况且,王怜花并非一个懂爱的人,他的爱带着强烈的偏执和夺取,如今能平和待她,不过是她没有表现出离开的意思。如之前,她一次又一次说明内心想法,他终究不管不顾,随心所欲。从一开始,他的喜欢就不是带着平等的,而是带着强烈的侵|入,他根本不在乎对方喜不喜欢,愿不愿意,只要他喜欢,他愿意就可以了。
而且王怜花很自信,他认为女孩子都会爱上他的。
的确有自信本钱,有钱,有颜,甚至还有才,这样的人,若是放在现代社会,谁不喜欢呢?可李妙清对自己认知太深了,绝不会将他如今的喜欢就当做了一生一世的承诺。
他终究会因为没了兴趣,而不再爱的。
他就是这样的人。
王怜花听了李妙清的话,浅笑出声:“夫人是怕我钱不够?”
李妙清点头,她就是一个普通人,真正关心的无非就是那些东西,大家生活中息息相关的。
王怜花见李妙清是真的如此担心,嘴角笑意加深,他将人揽入怀中,下巴抵着她的发上,嗓音温柔:“夫人大可放心,为夫不会让夫人有钱财方面的担心的,你大可放心花钱就好。”
被抱着,李妙清心里头平静异常,没有任何欣喜。
这样的话,任何女孩子听了都会高兴的,包括她也是。
但前提,她不在这个时代,而他也不叫王怜花。
但李妙清对自己太知根知底,若真的有这样的一个人出现,换做是现代社会,她怕是要怀疑对方是不是杀猪盘了。
说到底,李妙清虽然觉得自己不差,但也深知有颜有钱有才的人会遇到一样的人,而不会出现在她的面前。
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耳朵正好贴着对方的胸膛,她听到了对方胸腔里那颗跃动的心脏,铿锵有力,且身体如此温暖。穿越到这个时代,与李之礼成亲数年也鲜少与他这般拥抱,而认识王怜花不过数月,她却时常被他这般热烈拥抱。
原来,拥抱并没有那么令人讨厌。
双手微微抬起,李妙清环住对方的腰,闭上眼睛,喟叹一声:“王怜花,我能这样抱着你睡一会儿吗?”
王怜花摸着她的头,温柔回应,嘴角勾着她没有见过,也没看到的温柔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