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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合着是病友 ...

  •   “什么我杀你?这不你自己点的吗?”邓景玦歪着脖子道。

      风临将目光投向那碗被称为“大杂烩”的东西——那已不能称之为菜,更像某种混沌未开的实验品。灰褐色的糊状物稠得发亮,表面浮着几缕可疑的暗绿色细丝,像是什么草药熬化后残留的经络。

      最奇的是,整碗糊糊上竟均匀地撒着一层灰白色的粉末,乍一看像是蒙了层薄霜,凑近时却闻到一股混着土腥与焦苦的气味。

      “这‘灰’是特地撒上去的?”风临蹙起双眉,有点不忍猝视。

      “那是山药粉炒过后碾的霜,”邓景玦一脸“你不识货”的表情,“提香用的。”

      其他几道菜更是匪夷所思。“爆炒白米粥”竟真是把熬得烂糊的粥回锅猛火翻炒,米粒早已不成形,黏糊糊地裹着焦黑的锅巴碎,躺在盘里像一摊糊掉的浆糊。

      “蜗牛炖泥鳅”则泡在深酱色的浓汁里,蜗牛壳半沉半浮,泥鳅段若隐若现,汤汁浓稠得近乎胶质,表面还结着一层亮汪汪的油膜。

      更绝的是那气味。方才还只是隐约的“鸭屎香”,此刻所有菜上齐,各种味道混在一起——土腥、焦苦、油腻、某种类似陈年药渣的酸涩,还有一丝说不清的、仿佛什么东西闷久了的微馊。总之,极具攻击性。

      风临下意识后仰,紧紧捂住口鼻:“这、这真是食物该有的味道?”

      邓景玦“哎呀”一声坐直身子:“你呀,就只看表面。真正的美味,往往藏在最不起眼的皮相之下。”他边说边举起筷子,作势要夹那块裹满胶质汤汁的泥鳅段,“不信你尝尝——”

      “你自己尝。”风临捂住鼻子往后缩。她才不上这当。

      邓景玦的筷子在空中顿了顿,随即转向,稳稳夹起一块泥鳅。那深色浓汁拉出细长的丝,在半空中颤了颤。

      风临紧紧盯着他的动作。

      “菜齐了!请慢用——欸?”老板兴高采烈端着最后一碟小菜过来,却见两人一个捂鼻缩身如临大敌,一个举筷悬停似要试毒,桌上菜肴分毫未动,“两位客官怎么不动筷子?”

      风临瞬间坐正,握拳抵唇轻咳:“咳咳……无事,近日天凉,略感风寒。我怕……传染给这位公子。”

      老板看了眼邓景玦,宽厚地摆摆手:“哎呀没事!风寒怕什么?姑娘来都来了,总得吃个痛快再走!”他指了指那碗灰扑扑的“大杂烩”,语气真挚,“别看我这菜卖相不佳,闻着也特别,但吃着真不错!您试试?”

      看着老板热情而坦诚的脸,风临心中忽地涌起一丝愧疚。人家用心经营,自己却这般嫌弃……她目光落在那碟“蜗牛炖泥鳅”上,深吸一口气,但随即被复杂的味道呛得眼角微湿,终于伸出筷子,小心翼翼夹起最小的一块泥鳅,闭眼送入口中。

      下一瞬,她僵住了。

      果然,不该对这个诡异的菜抱有什么期待。风临觉得老板到现代仍然能爆火的——靠猎奇爆火。

      风临实在咽不下去咽下,马上就吐了出去。但嘴里充斥着的味道顺着鼻腔爬上了眼睛,她已经被冲得无法睁眼。等到再睁眼时,她的眼眶已微微泛红。

      “如何?”邓景玦挑眉看她,眼里闪着期待的光。

      风临默默端起茶杯猛灌一口,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歹毒。”

      真的是好歹毒的厨艺。

      听着风临这话,邓景玦就不满意了:“你怎么这么说,我就觉得章宇的手艺好。和本世子不相上下。”

      合着这是病友交流经验呢,风临心中升上一团火。白浪费她这么久时间!不过念着邓景玦答应帮忙,又微微平复了一下心情。风临心平气和道:“不愧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邓景玦笑着惋惜道:“那当然了,可惜你们都是俗人,看来是品鉴不了这种美味了。”他正说着,就将筷子伸向了爆炒白米粥。

      林县令夹了一筷子菜起来,送入嘴中。他一边嚼着,一边听着旁边的管家向他报告事情

      “老爷,这事应当不会出什么意外了。”管家正立在林县令脚下的台阶处,一脸谄媚地笑着。

      林县令停下筷子,举起杯子,又喝了一口酒;“那便好。你办事一向让人省心。只是赏赐出了点岔子。”

      管家知道林县令指的是小姐成亲没成的这件事,脸上闪过一丝愧色。管家颤颤巍巍地跪下来,向老爷请罪:“小姐的事是老奴疏忽了,往老爷息怒。老奴日后必定百般警惕,万分小心,不再让这等事发生!”

      林县令继续吃着饭,语气平淡,并未发怒:“你看你,我又没说什么。快起来吧。这事也是那个姓‘风’的丫头邪性。怪不得你。”林樱这孩子一向乖巧,若不是旁人撺掇,又怎么会突然掺和那坟山上的事?

      那日,风临刚离开了林家,林县令的马车就到了林府。他将林樱的婚事已经筹备好了,正要回来告诉女儿。林县令的妻子早逝,只留下林樱一个孩子。虽然这些年林县令也想着再给林樱添个兄弟姊妹,可到底是没成的。不过他也认了,就把林樱当做自己唯一的亲人。樱儿一切都要是最好的。他虽然只是新舫的一个小小县令,但他的女儿却不能只蜗居在新舫这么个地方。

      林县令一直为自己女儿的婚事着急,他想让女儿攀上高枝变成凤凰,却又苦于没有门道。可所幸天无绝人之路,上天还是眷顾他林某人的,机会这就送上门来了。

      林县令偶然与京中的贵人搭上了线,贵人说需要特质的药丸,具体作用没有告诉他,这也不是他需要问的。总之,贵人承诺,只要他能将这药丸持续不断地供给给他,那他的女儿便能嫁到京中邓家。京中邓王爷是本朝唯一的异姓王,掌管着北方的兵权。虽说他常年不在京中,他儿子邓景玦也整天游山玩水没个正型,但林县令总觉得他们心中有不甘。

      林县令觉得,邓景玦绝对不会那么简单。邓家指不定在密谋些什么东西。不然也不会让他做点隐蔽的东西,还承诺给他,说可以将女儿嫁进邓家。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妾室,但先有了入场资格,后面是什么身份,那就不一定了。若是樱儿争点气,笼络住邓世子的心,再诞下一男半女,身份自然就水涨船高了。

      ——可不知道是哪来的疯子坏了他的好事。

      本来这件事就要成了,他将药供给给了那人,也要将樱儿如愿地嫁入京中。却没成想,樱儿在成亲当日起了那么多红疹,真是耽误事。还有那疯疯癫癫的风姓女子,在百姓面前装模作样,乱七八糟地说了一通,说什么坟山上的东西害了人。她这害人精,闹得人心惶惶的,架着他也没办法继续将樱儿嫁出去,只能先去处理坟山上的事。

      不过也好,这件事推到那四个地皮流氓身上,也不会有人怀疑。

      他还除了四个害虫,百姓们就更是载歌载舞,要为他这样清明的好官歌功颂德了。这样也好,一石二鸟。他林某人就是如此聪慧过人。

      林县令吃罢了,笑着用帕子擦了擦嘴。

      只看着明日将那四个害虫除了就好。再过几日,他再将樱儿送进京中,赴她的荣华富贵!

      翌日,天刚亮。

      集市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今天就是除掉那四个害虫的日子。百姓们哪有不激动的?

      天知道他们之中有多少人受过这四个烂心肝的的迫害?!

      不过好在林县令真是他们的新舫极好的父母官,女儿成亲的日子里知道他们的事情后,也能抛下女儿的事情来查案子。那害人的水果然就是这四个烂心肝的做的。林大人也不拖泥带水,直接把这四个烂心肝的给抓起来了,还判了斩刑——处决的日子也就是今天。

      处决地点就在菜市口,这里的百姓们已经准备好了臭鸡蛋和烂菜叶,就等着四个烂心肝的过来送死。

      肉店老板看着这里人如此之多,有些感慨:“要是平时也有这么热闹就好了,我那猪刚杀了就能被抢光。哪里用得着像我平时那样从早守到黑,也没见多少人买。”他叹了口气。

      “那你今天咋不卖?这儿人这么多?”他那个死对头大娘正提着一筐子臭鸡蛋,眼睛巴望着远处,就等着那四个祸害的囚车开过来。她今日心情挺好的,但也愿意损这肉店老板。

      肉店老板那双小眼睛气得圆滚滚的:“你存心害我啊?这日子犯忌讳,谁他妈在这种日子卖肉回去吃?不成不成,我可不上你的当。犯忌讳的事我可不做!”

      大娘斜睨了他一眼,又把头即使转过去,慢条斯理道:“哎呀,我就随便说说,你平时也没见这么听我话啊,我说啥就是啥啊?真的是,懒得跟你吵!”

      肉铺老板这样听着也不那么生气了,昂着脖子道:“不吵就不吵!”

      “过来了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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