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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外传:枫 ...


  •   (说英雄,狂飙外传。雷损X苏梦枕)

      (狂飙外传。雷损X苏梦枕。阅读前请先看准cp说明,慎入)
      1:

      时近深秋,火红的枫树只衬得风景愈发凉薄,午后的艳阳也都带了些许安闲的冷郁,已有富贵人家点上了暖炉。不过,最需要怀抱温度的那个人,却从来不用这些过于舒适的东西。

      他敛静、寒倦,整个人都如同一汪深不见底的潭水,丝丝散发着危险的幽然森凉,唯独一双眼始终像冬夜里寂寞燃烧的烛火,一点焰心在那黑暗中更是显得耀眼,而这光色非但不暖,倒更增骇人气魄。

      气质已如此阴冷,再加上面色苍白,双颊总有淡淡的却褪不去的病色潮绯,这样一个冷到了骨子里也病到了骨子里的男人,执意振作之余,便更见傲慢。

      他便是当时北宋汴京城内手握三分江湖的金风细雨楼之主苏梦枕。

      人都说苏梦枕最可怕之处有三:

      其一,是他那被誉为当时第一使刀名家的武功。他师从小寒山红袖神尼,且青出于蓝,将黄昏细雨红袖刀凄婉缠绵之意发挥到了极致,那刀法不仅杀生无数,当者胆寒,且冷艳摄人,简直令人一见难忘。为那一刀挥出的风采可生可死,他的刀如其人,有一种动人心魄的魔力。

      其一,是此人手段狠辣,性情果决,眼光既毒,心肠也硬,头脑又好,有一身绝高的武艺,偏还手握重权,他不是一个有口皆碑的大侠——如果是,那他的敌人或许还会轻松一些——他是端处风雨楼之巅,坐拥风云的领袖。而一个领袖有了这样的心肠和手腕,就不止是可怕而已了。

      其一,或许这才是最让人恐惧而无奈的一点。

      他病得实在很重,而且快要病死了。

      虽然这个情况放到谁身上,都会让他的敌人感到欢喜鼓舞,但病重的苏梦枕却愈加可怕。因为在七八年前,他接任楼主没多久时,御医树大风就那么告诫过他,且有无数名医为人所托,仔细看过了他的病象,得出的结论无限接近,那就是他活不了多久了。但问题是,这几年间,他历经大小血战百余场,其中不乏与顶级高手生死相拼,他受了无数的伤,平常人即使没等病死也早该伤重不救,但他却还活的好好的。既然这么重的伤和病都弄不死他,那或许没有什么能弄死他了,这么想着,很多人放弃了与这样的他作对。

      而另一方面,苏梦枕也知道自己的伤病有多重,他知道自己在燃烧着生命加速死亡,所以被这种不知何时便会突来的死意催促,也难免就更残忍了。对敌如是,对自己也一样。

      于是他不能接受享乐,所以摒弃了一切舒适的东西。坚硬的木椅还被锯短了一只脚,让他无法坐的安稳;没有暖炉的居室,冰凉的玉枕。像是折磨自己的意志那般,不断逼迫着他,不能舒服的倒下。

      其实,除了这些无意识的自我警醒,还有一个其他的原因,迫使他无法安心倒下,只不过那时,苏梦枕并没有意识到。

      或许就算意识到了,他也不会承认的。因为他很难理解,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差异能那么大。其实说的准确一点,是因为他很不理解,两个明明互相了解的一塌糊涂的人,差异为什么能那么大。

      人难道不正是因为彼此相近才能相知吗?

      所以苏梦枕唯此一点感到无解。他最知道的那人,不但不是朋友、知己、兄弟,而且反是他此生最大的仇敌。

      2:

      这个时候的六分半堂不动瀑布总堂里,有个干瘦的就像一段快要枯萎的朽木那样的男人,正拥着灰蓝色的貂裘,一手悠然夹着精金工雕的烟斗,一手懒洋洋扣着怀炉,斜倚铺着白虎毛皮的太师椅,只有两根手指的左手拇指上,一枚流光溢彩的扳指熠熠生辉。即使在这样一幅低调奢华的画卷里,那小小的玉指环仍显名贵。

      不过这人虽然对什么都很讲究,看上去却并不似浮华过分的老爷。他穿的戴的怀里抱的身下垫的,都极端贵重,但那些颜色却朴素到了极点,乍一看去,不但不觉华美,反倒因他那枯朽的气质而显得灰败。然后就如同带着腐锈的青铜古器般,雕刻的纹样、铸造的技术都是那样笨拙不工,与精巧细致更是无缘,甚至色泽晦暗的令人发指,但那浓重的尊贵霸气却引人心折。

      他便是这京师黑窝子里的第一把交椅,苏梦枕再可怕也撼不动他分毫的,凡是行走江湖必奉他六分半红利方保平安的,六分半堂总堂主雷损。

      与那虽然色泽暗哑却气场盛极的至尊王鼎一般,雷损有这样的名声,这样的权位,这样的气势,他的相貌反倒很少有人细看了。

      而这样闲适眯眼倚坐的雷损,脸上的表情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

      包括之前狄飞惊向他报告堂口一连串失利消息的时候,雷损眉毛都没有动一根的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狄飞惊只觉得嘴里微微泛苦。他不是雷损。尽管他也算是这天底下有数的人才,但他毕竟还不是雷损。

      除了雷损,没有人会觉得与苏公子为敌是件很愉快的事情——神通侯方应看不能,所以他如无必要,一向对风雨楼示好;刑总朱月明不能,所以他一看到苏梦枕沉下脸,就立即开始打哈哈;甚至蔡京也不能——所以苏公子一旦闹出个什么上达天听的动静,相爷就火速召唤雷老总去反省。

      狄飞惊自然也不觉得愉快,尤其是今天,不好的事接踵而至,江湖皆传,近来六分半堂与金风细雨楼之争,总以苏公子咄咄逼人、雷老总忍气吞声结束,这是要变天的征兆。虽然狄飞惊还没有悲观到这个地步,但他汇报的时候难免也有一些心理上的乏力感。

      “离亭一带的势力划分,苏公子不满久矣,他借迷天七管理混乱之机,突然发力,着郭东神趁夜连拔对方一十七道明桩暗卡,神不知鬼不觉的将那地域握到了手里。如今与我们的管辖地带已呈抵角之势,不可不防。”

      “杨无邪毒计断我分堂菜市口、荣华巷子、富贵大道一带财路,如今我们唯一比风雨楼稳占上风的,只有因江南总堂之便而牢牢控制的漕运了。苏公子发起狠来真是狠得岂有此理,原来他也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末了,狄飞惊半是抱怨半是赞赏的叹了口气。

      “嘿嘿,苏公子混蛋的时候你还有的见识呢。他从来就不是个善茬。”接连听到这些失利消息的雷损,居然高高兴兴的挪揄了宿敌一句,不见丝毫怒色。

      “总堂主,现在可不是怀旧的时候,如今堂里兄弟都等您一声令下。是战是和,飞惊不敢擅专,还请总堂主定夺。”您的兴趣发作的总是这么不是时候,狄飞惊的眼里凝着清愁。

      雷损微微一笑:“迟早会有一战,我不着急。”

      按说以雷损和苏梦枕的年纪,怎么看都该反过来才对,但在苏梦枕伤病皆重的情况下,该着急的的确不是雷损。但狄飞惊无法这么悠哉,他小心翼翼的提醒着总堂主:“苏公子伤重不治、病体难久的传言,已经传了很多年了。”言外之意无非就是,或许那人这么盛气凌人压着他们打的日子还会继续很久。选择忍耐虽能最大限度的保存实力,却实在是个看不到时限的无期之旅。

      “你错了,苏公子一定会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的杀到这里。”雷损拇指向下,狠狠按向这六分半堂总堂最核心的地面:“既然他步步紧逼,他就等不下去。如果他真的还能撑很久,那么他就不会如此急着与我分出高下——虽然是迟早你死我活的关系,但在此之间,会想方设法一起活下去。”

      “总堂主——”

      有时候您偶尔流露的语气太微妙了。狄飞惊有些失去方寸的想,那简直就像是在说什么相依为命的存在一样。即使是憎恨着的口气,却让人不由得羡慕。

      3:

      雷损的一切都曾让狄飞惊又憧憬又羡慕。

      当年被惊马飞蹋,踩坏了后颈,或许还将丧命,那时正巧被路过的总堂主看在眼里。总堂主一掠而来,一只手将他护在身后,一只手给那匹害了他的畜生指了条明确无比的死路。

      冰蓝发灰的冷色衣袍,枯瘦的近乎腐朽的身姿,生杀予夺的气魄。一切那么不协调的结合起来,那崇敬就来的更加意外而炽烈。

      总堂主的姿态,总堂主的色泽,总堂主的气势,如今就连总堂主不死不休的敌人,狄飞惊都觉得羡慕。所以雷损带着敬意甚至有些亲切的称他之敌为‘苏公子’,狄飞惊也跟着一直这么尊称着这位给六分半堂带来无数麻烦的对手,并没有不甘愿。

      在狄飞惊的眼里,雷损是超乎一切的绝对存在,能像自己这样跟在他身后,被他所倚重,能像苏梦枕那样站在他对面,被他所敬重,都是难以言喻的光荣。

      所以莫名就从最初的震惊失措中平静下来并且理解,他的笑容清雅而温柔:“能在最近的距离,看您与那一位争斗,是飞惊的福气。如果苏公子身体无恙,那就实在是太好了。那样的话您可以愉悦很久。”不必这么早的成为死仇。

      是的,总堂主大概一辈子也不会再有一个这样的知己了。他反复无常,性又多疑,本不愿被人了解,也从不愿费神去了解别人。如果没有苏公子这样的敌人,总堂主大概会将世上所有人都只当成争斗的工具。

      正因为碰到了不拼尽全力就无法击败的对手,所以为了取胜,拼命想要了解对方的一切。他的优势和弱点,他擅长的和不擅长的,他天生的性情和后天养成的思路,比了解自己更迫切的去了解对方。

      连关七那样武学通神的无敌高手,都被雷损略施手段,算计成了白痴,如果没有苏梦枕,雷损绝不会考虑以彼此性命为前提的争斗。因为已没有人值得他把性命赌在输赢之上。

      明白了这一点后,狄飞惊觉得荣幸。

      上天让他遇到了雷损,并能为其效力,还能看到他如此耗尽光华的赌命之争,甚至能亲身参与进去。人生何其有幸,已经全无遗憾了。

      比起这些让人心怀激荡的事情,那一夜为大小姐而流的眼泪,空虚的就像是谎言一样。

      看到这个什么时候都优柔雅致的心腹那一瞬间露出的异样神情,雷损伸出手去,揉了揉半跪在自己面前的,狄飞惊的头发。

      “小鬼。不管你想到了什么,你的人生还长着呢,偶尔选一些会后悔的事来做,比没有遗憾来的更加痛快。”

      从救下他到现在,那时的小鬼已经变成了天底下谁都想要的利器,不过他的样子在雷损眼里从未改变,所以有时会忍不住用上久违的称呼。

      对于有用的工具,雷损一向会尽力笼为己用,但唯独对狄飞惊,态度非常放任。放任到了仿佛不知道‘如果不对狄飞惊更好一些,万一别人对他更好,狄飞惊或许会改投他人’这种事情。如同一开始认识时,顺手捡回一个无足轻重的小鬼那种心情,最初就没打算当工具来使用的人,那么最后也不会。

      “白首顾盼无相知,天下唯有狄飞惊。”

      雷损再次轻叹着这句被满江湖誉为对狄飞惊最高评价的俳句,起身度到了窗边。他伸指捻住一片飘进窗口的红叶,将它在掌心里静静的揉碎。

      “秋天,是他的季节,时间不多了。”

      狄飞惊在他身后亦步亦趋的相随,看着总堂主鬓边渐增的灰白,眼帘微合。

      每次听到这句褒赞,还和初听时的心情一样,都感到那样的光荣与悸动。粉身碎骨也还不完总堂主的恩情。只是,荣幸之余,还感到一种深沉的痛。

      最了解总堂主的相知,只要那个人还活在世上一天,就不会是我。一种莫名的挫败感总是让他感到沮丧。不止是自己会这么想吧,狄飞惊垂首看着自己的一片衣角。那两人之间,能搅场面的人根本就不存在,他们依存着彼此的温度活下去,却注定要有一人死在对方的手里。

      “派人通知苏公子,”雷损柔声吩咐,没有回头:“明天酉时三刻,西郊枫林恭候。让他一个人来。”

      “总堂主,相邀的事由呢?”

      “不用。”

      “这……恕飞惊直言,往日您为两帮合作事宜,约苏公子在三不管的地界相商,尚且时被推拒的。”这次连事由都不准备一个就约人来咱们的地盘见面,那苏梦枕连推辞的借口都不用找了,直接关门送客都算是有礼貌的。

      “有什么好紧张的,”雷损唇边扯起一个不明意味的笑意:“我要见他,便着人通知他,这是我的事。至于他来不来,那就是他的事了,咱们可管不着。不如你我打个赌看?”

      狄飞惊不知该摆出什么表情:“总堂主要赌什么?”

      雷损屈指弹着窗沿:“虽然有事找他的时候,经常被毫不客气的拒绝,不过嘛,没事找他的话,他一定会来。”

      狄飞惊不动声色的将刚浮到眼角的笑容压了回去:“总堂主胜算,一切都在您运筹帷幄之中,和您打赌,飞惊就输定了。”

      这时冷不防从走廊那边转来一连串的咳嗽和笑声。

      “咳……哈哈,狄大堂主倒真会说客气话。苏某平日间或逢他就绕道,分明是因为,有事的时候,谁都不想去看雷损那张脸!”

      在这个藏龙卧虎的京师之内,敢于身处六分半堂重地,不假辞色当面连名带姓直呼雷损的人,也只有来的这一位了。与雷损总是和气而亲切的称他‘苏公子’不同,苏梦枕见到雷损时,说话是越来越不客气了。

      而且,今日作为不速之客驾临不动瀑布,苏梦枕竟然一反孤清素雅的常态,穿了一件深红色的华服。从未见过他这副打扮的狄飞惊只觉一股令人窒息的酷烈煞气扑面而来,那鲜艳的颜色上了他的身,竟没有一丝和悦温度,反倒是一脉凛凛肃杀的秋凉之意。

      4:

      人生几度秋凉。

      苏梦枕似乎将他所有的生涯都卷在了衣上。

      那寒的倦的傲慢的、绝命烧着的,生命的火色,在冷艳清煞的衣上淡淡痛着。

      狄飞惊见过苏梦枕很多次,当然将这位老对手的穿衣打扮也尽数记在了心里。

      年轻时候的苏梦枕,喜着白衣。与浓如秋血的气质强烈的冲突着,那时他不但盛气凌人,而且犀利迫人。

      后来,他穿一袭杏色的单衣去三合楼与雷老总谈判。杏色一直是属于杨无邪的颜色,温暖、淡静、有种洗尽铅华的包容。但穿着这个颜色的苏梦枕,却有种看遍炎凉的冷漠倦意。

      再后来,他穿起了黑衣。那也是在苏梦枕身上很少见的醒目颜色。一身墨染的苏梦枕,看上去一派登坛拜相的肃穆庄严。压抑的色泽和傲慢的眉眼,让人忽略了他的伤与病,只看到了他握在手里的生杀大权。

      然而,虽然苏梦枕一向杀气凛冽,且有秋意薄艳如血,但他从未穿过如此招摇的颜色。尽管与气质相合,但他从不是个招摇之人,狄飞惊感到不解。

      但看雷损,却好像很了然的样子。远远看去,移驾西郊枫林的两人,似乎相谈甚欢。

      狄飞惊并没有会错意,那二人的确相谈甚欢。

      只要不碍公事,无妨大局,苏梦枕和雷损总能谈的很愉快。

      尽管那愉快的味道,与别不同。

      “没想到苏公子还记得昔日的约定。”雷损拥着貂裘站在那个风姿俊朗的年轻人身旁,看上去他似乎更加枯朽灰败,却也更加高不可攀。“已经二十年了。”

      “是的,已经二十年了。”

      苏梦枕像是确认一样的重复了一遍。

      林子里满目的鲜红随风飘落在他的衣袖与双肩,他已与枫色相融,离得更远一些,就像只有雷损一个人站着看那风景。

      与二十年前一样,他还是他,雷损还是雷损,约定就是约定,什么都没有变。

      变了的,只有他的年龄。雷损没有老,只是他长大了。

      那时他只能仰望雷损傲慢的下巴,而现在他已经比他高了。

      尽管如此,尽管他也已经成为了习惯于被人仰望的存在,但惟其站在雷损身边,即使用怎么不客气的语言来压他一头,也总归没有高高在上的实感。

      他的武功已经不下于雷损了,名气如是,手段如是。他的视线已经可以随着身高来俯瞰对方了。然而总觉得在雷损变得越来越柔和的今天,反而更加难以超越。

      他就像是在沿着对方走过的痕迹追赶一样,超越什么的,根本还无从提起。

      二十年前,他还不到十岁,身子荏弱,武功也还未曾筑下根基。那时应州苏氏为辽人所忌,他随着父亲逃亡回京,方拜红袖神尼为师。

      那一年中秋,他回到京城与父亲团聚。老苏白手起家,成立了风雨楼,渐渐成为了一股新生力量。也就在那时,他第一次看到雷损。

      父亲在雷损面前一直低着头,他也低着头,只能用眼角的余光,迅速瞥着那传说中的枭雄。

      那时他不禁有些失望。这个手狠心黑,动如雷霆的□□老大,竟然如此貌不惊人。可就是这样的人,仗魔刀不应,杀戮天下,迫得满江鱼龙尽数低头。

      连一向清高自持的父亲,也必须仰他鼻息求存。

      这种感觉让他不快。

      幼年苏梦枕,做的第一件胆大包天之事,就是在那之后,跟踪了雷损。

      或许是明知有尾巴吊着,却觉得有趣,雷损没有用轻身功夫甩掉他,也没有回不动瀑布,转去了京郊枫林。

      就算不在城内,也好歹算是六分半堂的地盘,那小子跟的真是肆无忌惮。雷损驻足于这一片鲜红的环境里,突然觉得这颜色很衬一个人。

      杀气,血气,不屈的斗气,死中求生的意气。

      病中振作的残忍戾气。

      意外的适合将腥风血雨染上周身的人,未来似乎开始值得期许。

      那小小孩童跟他跟到这里,看他停下,毫不客气的提声喊道:“雷损!”

      被人这样的冒犯了,他居然一点也不生气。这和年龄大小没关系。

      “苏公子。”雷损含笑负手转身。

      第一次互相称呼,就变成了一辈子的称呼。当时的他们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5:

      那时的苏梦枕,就穿着节日的盛装。

      红男绿女,男童的盛装,自然是红色的,就像被这漫天飘舞的枫叶妆点了全身。

      “你不要看不起人。方才在席间,你当着我爹的面嘲笑风雨楼了吧?你说你的对手不在此间,让我们乖乖听话,就留一条活路——这话我不能当做没听到,雷损,如果你当真是个人物,就和我约定吧。”

      “这可真是童言无忌——你想怎么样?”雷损微微弯腰,直到将自己的视线与苏梦枕的平齐。这么近的距离,即使他一脸愉快的笑意,那危及性命的险恶感却让人忍不住想要拔脚逃离。

      生生压下去现在退开的不适感。心中有个声音不断提醒着他,如果在这里逃开了,那么以后一辈子也赢不回来。父亲和风雨楼已经被他看扁了,绝对不想再被此人看扁第二次了。

      “十年……不,十年还不够……二十年,二十年后,你的性命就要交到我的手里。”幼童冷冽的目光直直射进了雷损那深不见底的眼里,苏梦枕直视着那个绝对不能开罪的人物,一字一句的说出了最开罪他的言语:“届时,绝对不再向你低头,即使这样也不用你留情,自己走出一条活路来。”

      “走不出来呢?”

      “就杀出来。”

      傲慢的孩子。雷损忍不住将头颈又伸过去些许,直到碰到了彼此的额头。

      “你想杀我?”

      “不想。但你必须死在我的手里。”

      “这却是为何?”

      “这是你看不起人的报应。”

      “苏公子,敢当着雷某的面这样说话的人,除了你,已经没有活在世上的了。”雷损笑笑。就连那个不可一世的战神关七,都被弄成了白痴。现在的京师武林里,敢逆六分半之意的奇葩,真是越来越鲜见了。“你可想过,现在我要弄死你,比什么都容易。”

      “如果我死在这里,你就没有机会赢了。”苏梦枕淡淡的道:“因为害怕我所说的成真,害怕输给我,你的气魄也就只是如此而已了。否则的话,最好的嘲笑,就是二十年后再一次迫我向你低头——可你绝对做不到。”

      雷损扣着他后颈重穴,柔声道:“那我就和你约定吧,虽然这实在很可笑——就和你说定了,等你成为能让我认真放对的敌人,用性命来见证输赢。在此之前,你最好珍惜自己的小命,不要再做今天这样的事。”

      “你也一样,在这之前,不要死在别人的手里。”

      望着那稚气未脱的脸上毫不犹豫的狠决之色,雷损突然有些后悔。

      虽然那的确是个值得期待的对手,也有等待的价值,但他不知道吧,其实并没有看不起他的意思。

      第一次见面时就看到了他以后端坐高位呼唤腥风血雨的样子,和曾经的自己无限接近,却又决定性的不同。

      明知道那是一个不甘屈于人下,不能忍受被轻视的人,却还是这样对待了他,那只是因为……

      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或许他就不会这样认真的追上来吧。

      二十年后的现在,雷损伸手替面前那人拂去肩上的红叶,眯起了双眼。

      手还按在那肩上,而雷损的手指只要有一根近了身,都是会要命的。可是那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任由他阴测测的打量。

      “绝对不再向我低头,凭自己杀出一条活路,然后将我的性命攥到手里……苏公子,我还是像那时的回答一样,就这么等着你。”

      “雷损。”

      “还是那么想杀了我吗?”

      “不是。”

      苏梦枕那森寒的眸子有一刹那的柔和。“并不觉得杀了你会觉得愉快。即使在那时,被迫随着父亲一起向你低头,也没有觉得如果你死了就好了。”

      只是从小到大的习惯而已,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的逼迫自己前行。树立一个雷损这样的对手,就是逼迫自己最好的也是最有用的办法。

      事到如今,已经把击败他当成了必须做的事情,却早忘了当初为什么不顾性命去开罪他。

      并没有到了非要他死不可的地步,但不这样做的话,就觉得自己活的毫无价值。

      因为不管雷损是不是对手,自己都活不长久。

      世间苍凉,心间闲。

      眼里山河,梦里飞。

      即使在大限之前燃尽一万年的生命,真正想要得到的都注定是一场大梦。

      局势动荡,奸相当权,昏君执政,国家腐朽。大好山河锦绣风光,都像是只在梦中存在一样。

      如果再死在雷损的前面,那短暂的人生真正输的一塌糊涂了。

      无论如何都要赢一次,无关其他。

      枫叶之所以鲜艳,是在装点着朴素的秋天。他活的就像是殊色的装饰,在凋落之前,在属于自己的季节里,万物将朽之时,挣扎留下最浓重的色彩。

      6:

      如同有了某种默契般,那次会面之后,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不约而同的加紧了备战。然后没过多久,如雷损预言中的那样,苏梦枕带着弟兄,一路杀到了不动瀑布。

      在风雨楼年轻楼主咄咄逼人的强袭之下,雷损诈死,谋定后动。

      再之后,雷损也如苏梦枕预料那般,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候,发动反击,并仗手中苍青魔刀不应,如摧枯拉朽般,气势夺人的照面就是一刀。

      不应。

      真是一柄让人难忘的好刀。

      魔刀在手,人便嚣狂。

      那时的雷损,终于一扫忍辱颓态,一改温和谨慎,如魔如狂的绝学尽施,来要他的命。

      二十年来从没变过的人,那老谋深算的隐忍表象之下,意外的固执。

      二十年来,他要做的事,从来做得到。因为他是雷损。

      也许只有一件事他没做到。那就是杀不了苏梦枕,灭不了金风细雨楼。

      不过雷损不应在手,眉发皆扬的这时,惨青厉芒耀亮了半个天空,战力之盛,战意之盛,似已不在关七之下了。所以最终这件事他做不做的出,做不做得到,没有人敢妄自断言。

      所谓枭雄,动心,而忍性。

      大丈夫快意情仇。

      尽了全力与人以武功分高下的雷损,就从枭雄又变回了从前那个豪杰。

      而苏梦枕在阻挡他突如其来的第一次攻击时,就弃了红袖刀。任何人的手指碰上苏梦枕的刀,都是怎么断、断多少的问题,但雷损仅有两根手指的左手扣住了他的刀,却是他弃刀退避的结果。

      如今他身中雷损密宗九字诀的奇袭,又被算计砍杀了至亲的部署,伤病隐疾全给喝起发作,刀又不在手里,他只能一退再退。

      好一个雷损,不动则已,动即雷霆。

      就武功论,苏梦枕心中已然服气。就算技艺已与他不相上下,自己的悟性也绝不比他差,但那千锤百炼的火候,和对交战中转瞬即逝的时机把握,他仍比不上他。

      但服气却不等于认输。对苏梦枕而言,只要未死,就没有输。他绝不肯认输。

      只有这一次是必须要赢的。因为对于他的人生而言,也只有赢雷损一次这个目标,似乎只要再努力坚持下去就可以实现。

      决不能死在雷损之前。

      而雷损确实立意要杀了他。十几年来,雷损出手已很少用刀。

      创业之初,他需要杀人盈野,使霹雳手段,才能威震四海。守业之时,他却需要冷静忍耐,不可肆妄狂行。而他不应一旦拔出,战力倍增,人就狂乱。

      所以他已不能控制自己与对手的生死。

      就如苏梦枕虽不想杀他,却必须杀他一样。雷损也从不认为,苏梦枕死了自己会觉得愉快,但冥冥中就像是有宿命牵引一样,他们只能死在对方的手里。

      苏梦枕面对这样狂风骤雨般杀意凛冽的强攻,几番退避之后,已经退无可退。

      他手上无刀,接不下这名满江湖的不应一刀。

      只要被这样劈上一刀,不应就能杀掉任何人。

      但这时苏梦枕安排的后着已然发动。

      郭东神雷媚的木剑,从背后刺进了雷损的心。

      雷损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悲伤的神色。他竭尽全力将最后那一刀继续劈了下来。

      而在雷损背后中剑的刹那,苏梦枕也终于在这微小的转机之中,抓住了胜利的脉络。他反手夺下身后温柔的星星刀,迎上了不应。一连串的火花闪耀在两人中间。

      两把名刀毫无保留的相撞,一起发出寂寞的碎裂之声。

      苏梦枕捂着胸口,皱着眉头,一阵呕心泣血的咳嗽。

      “雷媚是我六分半堂之人,虽然反了我,但我最终总算没有死在你的手里。”雷损的脸上既有痛苦,也有一丝松弛的悦色。

      “不错。你虽然输给了我,但并没有死在我的手里。”苏梦枕同样用手揪着衣襟。雷损是因为心脏中剑,想要用手平复这剧烈的痛苦,苏梦枕却是因为这一战引发了他所有的伤病,已经分不清哪里在痛了。

      “不过,我还是败了。”雷损突然道。“这几年来,与你这样的人为敌,是一种愉快的感觉。我想,不管你死还是我死,都会很不舍得对方。你说是不是?”(原著原话。)

      苏梦枕不假思索的点头:“是的。没有你,将会是件很寂寞的事。那次你跳入棺材立刻就死了,我总是觉得很不真实,所以一面警惕着,但还是大意疏失,差些儿就被你放倒了。”(原著原话)

      而雷损轻声说了句什么之后,头已垂了下去。等发现他再无反应之后,一探鼻下,已是没了呼吸。

      苏梦忱见雷损死了,心中略宽,却不知怎的,仿佛心一下子被抽空了,人也失去了气力,体内的恶疾,忽又翻涌上来,心头一阵悲凉。(原著原话)

      难以言喻的悲哀从伤病的痛苦中蔓延开来。

      他披衣远眺,独立楼头。

      西方一片醉人的火红。

      从第一次见面到生死相拼,所有的场景迅速在他脑海中回忆了一遍。不管他愿意不愿意,与雷损有关的事情总是毫无来由的浮现在心间。

      虽然想拼尽全力赢一次,但并不想杀他。

      可那不死不休的关系,却又不得不杀掉他。

      没有为这件事犹豫过,但他还是将最后那一剑交给了雷媚。

      雷损虽然处处和他不同,但只有一处是一样的。

      雷损也不是能够屈居人下的人,也不能忍受轻视,不能向人低头。

      所以他们必须争斗,永不屈服,也不认输。直到一个人真正死去,这争斗才能结束。

      所以至少雷损虽然败了,却没有输。最后的最后,也没有向他低头认输。

      而他赢得也那样艰辛,仿佛是用尽余生所有的精力来与他分出高下。

      如此一来,人生虽然还有遗憾,却可以不后悔来此一遭了。

      苏梦枕毫无预兆的剧烈咳嗽起来,点点鲜红溅落在前襟之上。

      那时,在枫林里,他最后说了句什么呢……

      是了,他对雷损说“并不觉得杀了你会觉得愉快。即使在那时,被迫随着父亲一起向你低头,也没有觉得如果你死了就好了。”之后,雷损的回答——

      “输了的话失去性命,赢了却失去对手,那种曾经有过竭尽全力相争的对手却又失去的寂寞,也是会死人的。所以两边都并不尽如人意,可惜你我却只能凑成这一个死局。如果……”

      如果什么他并没有说下去,直到他手执不应,披发而来,临死之际,轻轻说了一句谁也听不懂的话。

      “如果你身体无恙,你还等得及,那么这一天来的未免太早了些。”

      若是以后人生漫长,寂寞的时候,你却去找谁相争?

      所以其实他们的约定,一开始就不存在输赢。

      要么一起死,要么一起活下去。

      能一起活下去的时候,绝不会轻言生死。

      因为失去了彼此的世界,会变得非常非常寂寞。

      翌年深冬,盛雪之时。

      当枫叶落尽,最后一点鲜红也消失在白茫茫的雪中,那个燃尽了自己人生,病重、伤重却总能不死的男人,也终于走到了终点。

      昔年对坐在江湖顶点呼风唤雨的一对世仇,竟如约好了似的先后离开。而失去了那惨青厉红两把梦魇之刀的色泽之后,江湖的寂寞也到达了极致。

      狂飙之年已成绝响,金风细雨,不动飞瀑,皆成一场秋凉。

      大梦江山,天下有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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