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情人[狗头叼玫瑰]后面会解释
推一下预收《病弱作精错认竹马老公后》竹马变偏执男鬼😍
——文案——
盛沅,盛家五岁的病弱小祖宗,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但某天盛小朋友自病中觉醒,发现自己竟是古早豪门小说里的作精炮灰,只因拒嫁天命男主就凄惨下线
小盛沅颤抖着抱住白乎乎的自己,决定提前绑定男主当老公,他留下张“zhǎo lǎo gōng qù la!”的纸条,就雄赳赳溜出了家门。
盛家人呼啦啦杀到穷镇,却见自家穿精致背带裤的小团子,正把金怀表塞给一个衣衫破旧、眼神黑沉的小狼崽。
周围人指指点点,只有一个小团子挡在他面前,还执意把人带回家:“他才不是什么穷小子呢!他是我老公!以后世界第一有钱人!都不许说他!”
盛家人:“……”快晕过去了。
*
在盛家,所有人都让盛沅离那个冷冰冰的男孩远点。
可小盛沅才不听他们瞎胡说,陆执这么好,怎么可能会是什么大坏蛋呢?
他只知道陆执哥哥的枕头只给他抱,讨厌胡萝卜只吃他喂的,别的孩子一靠近,陆执一个眼神就能把他们吓退。
他整天黏着陆执要抱抱,得意宣布:“陆执哥哥最好啦!”
*
多年后,陆执真成了商业传奇,盛沅也长成清冷矜贵的盛小少爷,却仍习惯性赖在陆执身边,被宠上了天。
他得意自己眼光真好,一绑就绑到天命之子,摆脱炮灰命运,躺平做咸鱼。
却不小心碰落一本日记本。
泛黄的纸页散开,里面贴着盛沅密密麻麻的照片,五岁的、十岁的、现在的;笑着的、睡着的、表演的……每张照片下,都有一行几乎撕裂纸张的笔迹。
“我的。”“我的。”“我的。”
密密麻麻,疯狂而沉默,仿佛一场持续了二十年的偏执宣誓。
盛沅脊背发凉,吓得不断呛咳起来,他拼命回想五岁烧糊涂时翻过的原著:穷镇上,原来出过两个人。
一个是平步青云的天命男主。
另一个,是后来只手遮天、双手沾满鲜血的——
最大反派。
手腕被丝绒轻轻束住,他跌进陆执滚烫的怀抱。
“宝宝,在看什么?”
[小剧场]
作者:来,决定一下后续剧情走向!A是“贺总早已看穿一切静静看戏”,B是“贺总真的被钓了但以为自己弯了”。
乔言:我选CCCCC!让他人财两空然后我潇洒跑路!
贺晏舟(从作者身后出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