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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花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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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首饰盒早就装不下任何东西了,牧辞城便送了我一个首饰柜,旧首饰盒也被妥善收了起来。】
关系变得更加亲近了。
自从上次在牧辞城房里过夜,锦熙竟稀里糊涂地住了下来。
他本就没多少东西,牧辞城的物件更是寥寥。
衣柜分了大半给他,浴室摆着配对的牙刷毛巾,床头茶几多了几只插着花的小瓶,还有那方厚厚的地毯。
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别的了。
若忽略空气中交织的信息素,他们不过是合租关系,况且每晚确实只盖着棉被,纯聊天而已。
就是说不清,为何次日醒来总会抱在一起。
锦熙把这归咎于秋夜太凉。
不知不觉已是深秋,牧府墙外的树,叶子黄了大半。
锦熙打算去找乔老师闲聊片刻,然后去给牧辞城送饭。
刚在乔兴安身边坐下没说几句,敲门声就响了。
本该在军机处忙碌的牧辞城,竟立在门口。
Alpha身着深炭灰厚羊毛大衣,料子是北方牧场直供的粗纺羊毛,经手工鞣制后泛着哑光,厚实的纤维纹理丝毫不见臃肿,反倒衬得身形愈发挺拔。大衣剪裁精准贴合肩宽腿长的优势,肩线顺着肩胛骨弧度收束,腰侧掐出利落线条,下摆自然垂落。
没见过的装扮!好帅。
锦熙盯着他从上看到下,“你怎么回来了?”
“今天请了假,想带你去看样东西。”牧辞城朝乔兴安颔首示意,迈步走到锦熙面前。
锦熙转头看向乔老师。
后者笑眯眯摆手:“去吧去吧,把你们的事弄清楚了,再回来陪我。”
“好。”
牧府花园后头连着一片小森林,穿过去是个马场,马场尽头又接着一片密林。
锦熙从没走到过这里。他一直以为花园后全是连绵的林子,生怕进去就迷了路。
说到底,这些不过是借口。他骨子里本就缺了点探险精神,对偌大的牧府,探索程度实在低得可怜。
牧辞城牵出一匹马。
马儿黑棕色的眼眸温顺地望着他们,瞧着格外乖巧。
牧辞城一个翻身轻松地跨在马背上,朝锦熙伸出手,“来。”
锦熙借着他的力道攀上马背。
“骑过马吗?”身后胸膛微微震动,带着低沉的嗓音。
“没有。”
“感觉怎么样?”
“很好。”
刚好走累了,这样正舒服。锦熙抬手摸了摸马儿顺滑的毛发,马儿配合地轻轻抖了抖肌肉。
“我能让你感觉更好。”背后的声音染上笑意,随即一声轻喝,“驾!”
牧辞城双腿轻轻夹了下马腹,马儿扬了扬脖子,倏地奔腾起来。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锦熙心头涌上一阵兴奋。
牧辞城驾着马,径直冲进了森林。
“怕吗?”
锦熙用力摇头:“快点!”
耳边传来一声轻笑,马腹被夹得更紧,马儿跑得愈发迅疾。
风刮得脸颊生疼,耳根冻得发麻,锦熙的心情却愈发高涨:“再快点!”
“不怕被颠下去?”牧辞城嘴上这么说,手上却又加了把劲,让马跑得更快了些。
锦熙的兴奋惊呼,就是最好的回答。
牧辞城怎么可能让他掉下去?早有手臂紧紧圈住了他的腰。
任由马儿在林间狂奔了一阵,牧辞城才缓缓放慢速度:“下次来,记得带上围巾和耳罩。”
“好。”锦熙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前方,远处地平线上,一点红色正缓缓流动,看不真切,“你要带我去哪儿?”
“到了就知道了。”
马儿平稳地向前跑着,那点红色变得越来越大,连成一片。
锦熙终于看清那是什么了。
一片红色的玫瑰田。
一片望不到尽头的、浩瀚的玫瑰田。
马儿冲出树林的瞬间,眼前豁然开朗。一阵风吹过,卷起无数艳红的花瓣,漫天飞舞。
马儿最终稳稳停在那片赤色花海前。
锦熙望着满眼的红,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那些玫瑰如同燃烧的海洋,在凛冽的秋风里,翻涌着一浪又一浪的赤色波涛。
直到牧辞城翻身下马,锦熙才如梦初醒。
alpha伸手,将锦熙拉下马。
锦熙在地上站定,依旧望着那片红色发呆。
牧辞城也就静静地立在他身边。
良久,锦熙问了句,“这是你准备的?”
“嗯。”牧辞城俯身牵起他的手。
看清Alpha眼中的郑重,锦熙默默站直身体,认真地看向他。
他有预感,牧辞城接下来要说的话,一定很重要。
“因为从小到大的经历,我时常不太懂别人的情感包括我自己的。那天你问我对你是什么感觉,我说想让你站在我背后。那个时候我不懂那是什么感觉,直到现在,我终于可以准确的说出来,那是珍视。看到你被人欺负,我会生气,会想把你护在身后。看到你为无关紧要的人难过,我会想哄你开心,想把你捧在手心,让你知道自己有多重要。”
牧辞城又一次说了很多话,锦熙听着,觉得眼睛酸涩一片。
他知道,这个Alpha一直在笨拙地学着弄懂人情世故,学着分辨什么是特别,学着与人交流,学着建立羁绊。
学着去爱,学着用健康的、真正的方式,去爱一个人。
他正将自己的真心,毫无保留地袒露在锦熙面前。
“我曾矛盾过。一边觉得你很强大,该放任你去做任何想做的事;一边又觉得你太脆弱,怎么捧着护着都不够。看不到你的时候会想你,看到你了,又想抱你亲你,贪心到仿佛永远不够。有时候甚至希望你能变得小小的,这样就再也不用分开。我开始变得小心翼翼,总在想自己哪里做得不好,会不会惹你讨厌,做什么才能让你开心。我对生活,终于有了期待。看到一件东西,会下意识联想到你,会想你会不会喜欢,会想你会怎么摆弄它。”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牧辞城竟然也会想那么多,还一股脑地全说出来。
威严将军顶级alpha的面子不要了吗?
不过从第一次,他拿着儿童绘本找上门开始,锦熙就该知道,这个人从来都不在意这些虚浮的东西。
脸颊滚烫,视线渐渐模糊,锦熙抬手想去捂他的嘴,手腕却被牧辞城紧紧攥住。
“之前不知道这就是喜欢,现在我可以确定了。”牧辞城的目光温柔又坚定,一字一句清晰无比,“锦熙,我喜欢你。”
“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体会不到正常人的生活,所以从来没想过那些事,也觉得自己抓不住。现在我却无法忍受再回到从前那种状态。”
话音落下,牧辞城脱下大衣。
里面赫然穿着,他们结婚时的那套西装。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丝绒小盒子,打开,单膝跪地。
盒子里躺着一枚戒指,戒身刻着精致的玫瑰花纹,中间镶嵌的方钻,比锦熙手上戴着的那颗,更大,更璀璨。
“你说蔷薇不是玫瑰,这里有成千上万朵玫瑰,我也找到了一朵不可替代的玫瑰。锦熙,你愿意真正的嫁给我吗?”
锦熙一眨眼,两颗晶莹的泪珠便滚落下去。
他低头,看见牧辞城的手竟在微微发抖。
这个身经百战的将军,也会紧张。
锦熙抬起手,牧辞城小心翼翼褪下他手上的旧戒指,将新戒指稳稳套上无名指。
鸽子蛋大小的钻石熠熠生辉,耀眼得不像话。
这一颗,大概能买下五十个锦家吧。
牧辞城是什么时候准备的这一切?他一无所知。明明,他待在牧府的时间,比牧辞城要多得多。
这场告白与求婚,盛大得远远超出了锦熙的所有想象。
他伸出手,将牧辞城从地上拉了起来。
牧辞城站起身,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竟笑了。
真是……
无法形容的感觉。
余光是火红的一片,心里是满溢的情感。
他抬手捧住Alpha的脸,踮起脚尖,将嘴唇印了上去。
“这种时候,就要接吻啊,傻子。”
牧辞城的呼吸,有那么一瞬间的停滞。
锦熙其实并不懂怎么接吻,只是轻轻碰了碰对方的唇,就想退开。
他没注意到,牧辞城的眼眸,暗了几分。
下一秒,嘴角被温热的柔软覆住。
是牧辞城主动凑了上来。
起初只是轻轻的含着、磨蹭,这样的程度,锦熙还能笨拙地回应一二,只是脸颊烧得厉害。可渐渐地,对方的舌尖探了进来。
明明都是第一次,有些人却偏偏天赋异禀。
锦熙的舌头被勾住,温柔地吮吸着。
锦熙昏昏沉沉地想,难道战场上,还要训练舌头的灵巧程度吗?
他浑身僵硬,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干脆就一动不动。这场吻,不知不觉间,变成了牧辞城单方面的温柔掠夺。
好几次,对方的舌尖滑过他的上颚,都激得他一阵战栗。
锦熙根本无力招架,很快就浑身发软,全靠牧辞城有力的手臂托着,才勉强没有跌下去。
鼻尖萦绕着清冽的槐花香,混着浓郁的玫瑰芬芳,舌根渐渐发麻。
但alpha还不知疲倦。
平日里,牧辞城总是一副正直禁欲的模样,让人半点绮思都不敢起,没想到做起这种事来,竟会这般乐此不疲。
锦熙的思绪渐渐飘远。
忽然对上一双深邃的金色眼眸,里面分明带着一丝嗔怪,怪他走神不专心。
锦熙下意识收紧牙关,轻轻咬了对方一下。
“嘶。”
牧辞城终于舍得退开,喘息了片刻,却又低头,在他泛红的唇上轻轻啄着。
“要听完吗?”他低声问,“那些,没告诉你的往事。”
锦熙被吻得晕头转向,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是了,他之前一直想听的,牧辞城的过去。
现在,他愿意说了。
锦熙轻轻“嗯”了一声。
牧辞城牵起他的手,往花海深处走去。
花海中央竟放着一张长椅,方才被茂密的花枝挡住,根本瞧不见。
特意在这里放一张长椅,难道从一开始,他就计划好了,要在这里,把所有的过往都讲给他听吗?
锦熙偷偷瞥了一眼身旁Alpha的侧脸。
这个人的认真,总是一次又一次,超出他的意料。
两人在长椅上坐下。
“我第一次上战场,是在十二岁。但比起被当成牧正鸿的实验体,我宁愿上战场。在战场上,我认识了一群战友,那是我过去十二年里,第一次,像个正常人一样和别人交往。他们教会了我很多。”
要是没有他们,牧辞城现在懂得的感情可能更少,那时的他,是锦熙没有见过的他,是一个比现在的他更像“机器”的他。
战场上从不论高低贵贱,所有人同吃同住,待遇均等。
刚入军营的那段日子,牧辞城的生活只有四件事:训练、吃饭、睡觉、杀敌。他总是目不斜视地穿过人群,日子过得像设定好的程序,枯燥得乏味,连每天睁眼醒来的时间,都分秒不差。
直到某天,一个满脸络腮胡的老大哥拦住了他。
“老弟,要不要一起玩玩?”老大哥指了指旁边,一群人正朝他热情地挥手。
这群人来自五湖四海,年龄参差不齐,却因为脾性相投,自发组成了一个小团体。拦住他的老大哥,正是这个小团体的领头人。
“虽说在这鬼地方,指不定哪天就脑袋搬家了,但身边有几个能互相照应的兄弟,总好过孤身一人。”老大哥拍着他的肩膀,咧嘴一笑,“人生在世,活一天就赚一天,能乐呵一秒是一秒。”
牧辞城自己也说不清,究竟是哪句话打动了他,竟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机器人第一次违背了自己的程序。
也是因为认识了这群人,他才知道,原来枯燥的军营里,也能有这么多乐趣。
他们会围坐在篝火旁唱歌、喝酒,饿了就烤些野味,聊着各自的家乡,聊着家里的亲人,聊着对无战之日的向往,聊着若是能活着走出战场,将来要去做些什么。
他们聊得最多的,便是最后那个话题。在这片凄凉压抑的战场上,也只有这些缥缈的憧憬,能慰藉人心,能给人多一点活下去的期盼。
老大哥总爱一个人躲在角落,偷偷摩挲着一枚项链。每次牧辞城走近,他就会慌忙把项链收起来。这般重复了数次,连生性淡漠的牧辞城,都忍不住生出了几分好奇。
又一次撞见老大哥对着项链发呆,牧辞城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那是什么?”
老大哥收项链的手一顿,看了他几秒,缓缓打开手心。
那是一枚心形的翻盖项链,里面嵌着一张小小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笑容温婉,眉眼温柔。
“是我妻子。”老大哥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思念。
“这仗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我真想她。”他轻轻摩挲着照片,眼底满是缱绻的深情,“也就只能对着这个,睹物思人了。”
牧辞城沉默着,没有说话。他不懂爱情究竟是何种感情,竟能在两个毫无关系的人之间,刻下如此深刻的印记。
老大哥也不在意他的沉默,或许,他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来安放满腔的思念。
“不知道她一个人,过得好不好。”老大哥叹了口气,抬头望向天边的星辰,“我要是能活着走出战场,下半辈子就守着她过,再也不离开她了。这分开的滋味,太难受了。”
他合上项链,小心翼翼地贴身收好。
沉默了许久,老大哥转头看向牧辞城,眼神认真,一字一句道:“老弟,记住哥一句话。爱一个人,就要一辈子,只爱一个人。”
老大哥的这句话,悄然间,为牧辞城,埋下了最初的爱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