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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第九十三章|台北保护令开庭段落 ...

  •   第九十三章|台北保护令开庭段落

      台北保护令开庭那天,妳身上还缠着医院的束腹带。

      胸口肿胀、下腭瘀青,每走一步肋骨都像被拉开。

      妳一坐下,法官抬头。

      他看了妳一眼,视线停在妳的脸上、妳的纱布、妳的呼吸方式。

      他没有先问妳「想要多久的保护」。

      他问的是:「妳能不能告诉我——那天晚上发生什么事?」

      妳愣了一下。

      不是不知道怎么说,是因为——妳只要吸一口气想讲话,肋骨就痛得像被尖物戳进去。

      可妳还是努力开口。

      妳只能一段一段把话挤出来,像把碎玻璃一片一片吐回世界:

      「他……勒我脖子……我吸不到气……」

      「我求他……让我叫救护车……」

      「他要我删东西……不删……他就继续打……」

      妳话讲到一半,胸口一抽,痛得整个人缩了一下。

      法官没有催妳,也没有打断妳,只是静静看着妳——一个被暴力撕碎、却还努力把事实讲出来的女孩。

      那种等待很安静,却也残忍——因为妳得把痛讲一次,才换得到「被保护」的资格。

      妳吸不到大气,只能一段一段说。

      「我真的以为……我会死在那里……」

      这句话一落下,旁听席上的书记官也微微停下手中的敲键。

      法官翻看妳的验伤资料:断裂的肋骨、掉的牙、瘀青的下巴、伤痕位置。

      最后他点点头:「我了解。你的伤势确实需要保护。」

      那一刻妳没有松口气。妳只是觉得胸口更酸。

      因为妳第一次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妳得把自己再讲一次,才能换到被保护的资格。

      不是因为妳不够痛,而是因为制度要「听到」妳的痛。

      妳讲到这里时,声音颤掉,不是哭,是痛让妳没办法一次把话讲完。

      但保护令不是当天就核准。

      法官告诉妳:「结果会后续以书面通知。」

      于是妳带着还没愈的伤走出法院,回到那个必须卧床三个月的房间,继续痛、继续睡不着、继续等。

      于是妳带着未愈的伤走出法院,回到三个月卧床的房间。

      几个月后——那封信才寄到妳家。

      妳拆开信,看到那一行字:「核发通常保护令,禁止接触期间:两年。」

      妳盯着信看了很久。

      那不是安心,那是一种晚来的、但至少存在的承认:妳真的差一点死在他手里。

      而法律终于愿意承认,妳需要被保护。

      大约在保护令核可后的一个多月,家里又收到法院的挂号信。

      妳原本以为是补件通知,或是后续流程相关的文书,没有多想就拆开。

      但第一行字却让妳愣住:「申请人(罗杰)向法院声请通常保护令。」

      理由:「相对人(采希)对其施以身体伤害。」

      妳盯着那行字看了三秒,不是震惊,不是害怕,而是一种冷得近乎荒谬的情绪浮上来。

      妳甚至笑了一下。

      不是快乐的笑,是那种——世界已经荒唐到极点,只能笑的那种笑。

      他把妳打到缺牙、脸肿、肋骨断裂、差点窒息,却要把世界写成:是妳伤害他。

      多熟悉。

      熟到妳连情绪都省下来。

      因为妳早就看过他怎么做:他永远抢在妳前面开口,永远先把妳说成「有问题的那个」。

      妳还没说话,他就先定义妳。

      然而下一行字,让那股荒谬彻底定型:「声请不核可。」

      理由只有短短一句:「申请人屡屡对相对人造成身体伤害。」

      法院看得比外人还清楚。

      他想反咬妳、想框成「互相暴力」、想把责任泥泞化,结果却被文件上冷静的文字给戳破。

      妳拿着那张纸,站在客厅里,突然觉得胸口的闷不是痛,而是某种解脱。

      妳没有哭。

      妳真的一滴眼泪都没有。

      妳只是再次冷冷地笑了出来:「他伤我打我,还想申请保护令?不核可才正常。」

      这一次,妳不是在被伤害后的本能反应,也不是想说服自己。

      而是——妳真的清醒了。

      法院用最冷静的语言,把他最想弄脏的事情写回原位——错的人是他。

      妳拿着那张纸站在客厅里,胸口闷的不是痛,是一口气。

      妳没有哭,妳只是很轻很冷地说了一句:「他连这个都要演。」

      妳甚至清醒到能看懂一件事:这世界虽然不完美,但不是所有地方都会替施暴者站台。

      至少这封信,堂堂正正地写着——错的人是他,不是妳。

      那封「不核可」的信虽然让妳苦笑,但它并没有让妳感到真正的安全。

      可是妳也很清楚:纸不等于安全。

      保护令是一张纸。

      真正决定他会不会被惩罚的,是台中地检署那个案子。

      妳站在垃圾桶前,再看了一次那封拒绝对方申请保护令的通知。

      妳没有丢掉它。

      妳把它收进抽屉最底层。

      因为妳很清楚:世界上有很多人会怀疑妳,很多人会问「妳是不是误会?是不是吵架?是不是喝醉?是不是两个人都有错?」

      但至少这一张纸用最官方、最冷静的语气说:「不是妳。错的不是妳。」

      那是妳在制度灰色区里唯一的一小块亮光。

      小得可怜,却足够让妳撑到下一次呼吸。

      每天早上醒来时,妳胸口还痛得像被石头压着,吸气会痛,转身会痛,甚至连笑一下──那种本来是人类最自然的表情──都会牵动肋骨,拉出一条尖锐的线。

      但更折磨妳的不是痛,是等待。

      案件会怎么走?

      他会不会被起诉?

      检察官会不会相信妳?

      没有录音了,会不会就什么都不算?

      重伤害、杀人未遂……会不会全部都不算?

      只要一想到这些,妳连续几天晚上都睡不着。

      妳不是怕他真的会被放过,妳怕的是──妳都已经差点死了,这个世界却会告诉妳:「妳的痛,不够重要。」

      那封来自台中的挂号信躺在桌上,妳看着封皮,手却抖得不敢拆。

      妳知道这封信代表什么:它不是「关心」,它是「决定」。

      妳深吸一口气——痛——还是拆开。

      里面只有一张薄薄的传票。

      没有多余一句话。

      只有一行冷冰冰的字:「6/×出庭说明。涉嫌罪名:伤害。」

      没有重伤害。

      没有杀人未遂。

      只有——「伤害」。

      那两个字太轻了。

      妳盯着那两个字,胸口慢慢沉下去。

      不是因为它震撼,而是它轻得可怕。

      妳被打到牙掉、肋骨断裂、差点窒息──在法律的第一步里,只算「伤害」。

      那一刻,妳第一次产生一种从骨头里渗出来的荒凉感:原来活下来的人,反而要自己证明「差点死过」。

      妳知道不能再靠意志硬撑。

      妳知道自己不能只依靠「心情」。

      妳得找律师。

      妳第一个想到的是陈律,妳信任他、也相信他懂妳。

      但案件发生在台中,他在台北。

      他沉默了几秒后,说:「我帮妳介绍一个在地的,他比较能即时处理。」

      于是邱律出现了。

      第一次和他通电话时,妳的声音还是哑的。

      妳说完自己的情况后,电话另一端静了一下。

      邱律的第一句话不是「证据呢?」

      也不是「这个很难打」。

      而是:「妳先不要怕,我会陪妳。」

      妳听到这句话时,眼眶竟然突然一阵酸。

      不是因为有人愿意帮妳,而是因为:在那么多质疑、冷眼、程序性的语气里,终于有人没有把妳当成麻烦,也没有把妳的痛当成夸张。

      妳第一次觉得——或许妳真的不是孤身一人面对这个案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3章 第九十三章|台北保护令开庭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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