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急诊室坐起来、回旅馆拿行李、拖着箱子进警局,没有任何一幕是「鼓起勇气就能完成」的。
那是肋骨在叫、肺在抗议、身体一边崩一边被逼着往前走。
我一直记得那个画面:说出「杀人未遂、重伤害、伤害罪」的时候,不是愤怒、不是报复,而是一种很冷静的念头——如果今天不讲清楚,下一次我可能没有机会再走进警局。
这一章对我来说,不是胜利。
它只是「活下来之后,必须完成的一件事」。
我也想把这一章写给那些会问:为什么不早点离开?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报警?」的人。
因为现实里的报警,不是一句话、不是一个选择,而是一个全身都在痛、但还得签下名字的过程。
写到这里,这本书已经踏入到第90章之后。
能留下来看到现在的你,我真的很感谢。
如果你愿意,留一句你的感受、或帮我按个收藏,对我来说都是「有人读、有人接住」的证明。
这个故事还在走,而我,也还在。
——谢谢亲亲们陪我到这里。
如果你愿意,留一句你读到这章的感受、或帮我按个收藏——对我来说,都是「真相被看见」的证明。
第91章 第九十一章|第二天报警:杀人未遂、重伤害、伤害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