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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季安然闲的全身上下快长草了,他想跑去做家教,可年龄太大了,跟那些师范的研究生比没有任何优势。就一两个月,能干什么去?想了想抱个吉他就跑到里奥做歌手。弹了几首还不错,虽然没有专业的水平,但是整个人感觉很帅,很落寞,在昏黄的灯下,和整个里奥的气氛融合的很好。就是在那时,再次见到了他。
      那天大概晚上七点多,他弹着弹着唱着唱着一抬头就看见了他,季安然顿时忘记了唱歌这码事。客人眼中的他好像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他突然不唱了,而且抖得要死。董兆还是老样子,皮肤有点黑,人很精神。他穿的永远是最新款的衣服,在人群中闪闪发光。因此光从着装看不到过去的影子,只是好像..娘了点..不适合他(默哀下潮流),他最喜欢的他,是篮球场上的他,跑跳时头发上下跟随整个人飞这飞那,最活力也最性感。
      季安然在一楼不远处坐下,旁边坐的是个..嗯?女孩子?哦,当下明白她是谁,季安然眼睛倏然便紧,明白过来又无可奈何的笑笑。两个人,感情很好呢..倒也般配。院长的女儿,怎么说也是人中之凤。在校里就听过她的芳名,成绩好,长得好,家世好,现在多了一条,男友好。看董兆温柔的握她的手,他突然想起了某个冬天,他俩走在回寝室的路上,他问,冷吗,于是把他的手放在自己兜里,紧紧地握住。寝室的大建从旁边经过,大大咧咧的蹭董兆要把手伸进来。董兆躲开,大建还笑他小气来着。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多久了,不记得,反正大建在家乡那边结婚孩子都一岁了。
      "怎么不唱了?"旁边驻场的女孩子提醒他。
      “哦,那就唱吧,唱一首《背叛》?《用背叛成全背叛》?”季安然自嘲。
      。。。。。。
      沙哑磁性的男声响起。
      Now Girl /
      I remember everything that you claimed /
      You said that you were moving on now/
      Maybe I should do the same/
      The funny thing about that is /
      I was ready to give you my name /
      Thought it was me and you baby/
      And now, it's all just a shame /
      That I guess I was wrong /

      "能明显看到董兆身体的颤抖,能明显感觉他死死盯住这里,看不清他的眼睛,但能看到他的手离开了女孩,能看到他往这边走,能看到..我眼眶的眼泪。”他声音似乎不受控制的带了点哭腔。shit。不能哭,这算什么。
      “先生要点歌吗?”旁边驻场的另一个女孩子看他走近,问。
      “哦,不是。”董兆死死盯着季安然唱歌,他手里拿的还是那把吉他,还是那个嗓音,只是长长地刘海遮住了眼睛。
      “等下,我点歌,就这位先生演唱吧。”他把条子递过去给女孩子,女生接过条子对他笑笑。
      他知道是哪首,连纸条都不用看,直接弹了起来,女孩子诧异了。

      As the hours pass away/
      You think that love ain’t here to stay/
      Feel a beat from your chest /
      But you don’t give doubt a moment’s rest /
      You dream the future and all you see is dark /
      Listen to your heart, baby, the truth will set sparks /

      Now I’ll give my love oh when I hold you tight /
      Give my love through kisses oh so bright /
      And you know that I can’t change my love /
      Take my love all through the night /

      不去看他,不能看他,我闭起了眼睛。就这么闭着眼睛,周遭的一切都没了,好像又回到了大学时,在租的小屋唱给他听,他的手搭着我的肩膀合唱,安静的感觉,好像全世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
      唱完歌,意外响起了掌声与口哨声。睁开眼睛,才发现这里吃饭的人几乎都停下来听他唱完了这首歌,于是时光流转,大三那年的新年联欢晚会,也是满堂喝彩,当时季安然唱的时候,眼里只有一个坐在第一排的他。
      “董兆,我有时候甚至变得很贱,开始不恨你,只愿你离我远远地,不要靠近。我不知道应该扑过去揍你,还是抱在你怀里不撒手。”他默默地想。
      一首歌五分钟,像是弹了五十年,五分钟之后有无数的可能。可以贱人一样扑过去我不恨你了你也别抛弃我,忘记一切重新开始,我在多伦多三年孤独够了想念够了,你想娶谁就娶谁我不在乎,拍死自己这个想法。理智一点,就是跑过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打他一拳,然后潇洒走开,找个最近的酒吧喝酒找新的男友。再理智一点,就是平和的和他握手,并见到院长女儿寒暄几句,淡定离开。
      然而当最后一个音真的唱完时,季安然什么都没做,只是飞快离开座位,跑到后台并且找到老板告诉他我不想干了,然后从后门溜走了。最没骨气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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