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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我也恨我,居然还爱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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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把自己搞得这么瘦,胖一点也好看的。”
母亲出院的这天,伸手摸了摸林祯儿锁骨嶙峋的肩,有些心疼地嗔怪了一句。
“所以我最近啊,得多带她回来吃饭,这家伙总是去了剧组就不吃饭,带去的饭盒下午回来还是满的。”
回新家的路不远,男人自然而然的把母亲的话头接了过来。还伸手捏了捏她的脸,有些不习惯这种温馨氛围的人,舔了舔嘴唇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只好拿出了手机假装忙工作。
等进了屋,她才跟在丈夫后面,细致地给局促不安的妈妈介绍起家里的电器和布局。走到卧室门口的老教师看着打扫干净装修温馨的陈设,高兴又害羞地摸了摸衣摆,没直接走进去。
“你快进来,妈,你看床头柜摆的什么?”
林祯儿牵着那双瘦干的手往里走,原本被藏在衣柜里用围巾包好的那张照片,现在已经被装进了特意买来的相框,那个自己高光时刻的灿烂笑容,终于大大方方的陪在了母亲的身边。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了饭聊了好久的天,等到要午睡了俩人才往外走。
“不回家吗?”
女人看着左转的丈夫,有些诧异。
“不回,金潮声要结婚了,我们下午去试试礼服。”
那个浪荡子跟本地一个地产千金联姻的新闻,自己前两天就刷过了。只是这个名字实在讨厌,她的心里也毫无波澜,刷到转头就忘了而已,此刻再次听见这个消息,也让人懒得做出反应。
但不久前,那个带着母亲在家里大打出手的男人,还有那天下午在茶室里让她给资源的嘴脸,想起来还是有些反胃。
“我不想去,他婚礼有什么好值得我们去的?”
女人把座椅靠背往后调了调,干脆躺了下来。这种场合有什么值当出场的,还试礼服,见前男友这种事,穿拖鞋都嫌脏了脚。
“为什么不想去?你还放不下他?”
金总看上去是在专心开车,嘴角却已经明显的往下,满脸都写上了不高兴。他满脑子里装的都是他们初遇时,身边的女人挽着家里有名的败家侄子出场的画面。
那天的场面也豪华,侄子的春风得意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就是现在在副驾懒洋洋晒太阳的女人。
再到后来,他们订婚的场面不算愉快,婚礼的时候也来不及观察那小子的表情,再老婆不堪舆论跑出国呆了半年,俩人出双入对给对方看的机会似乎根本没有。
自从父亲的事情,把那个阴险狡诈的堂哥送进去后,整个家族都希望他们能破冰。但因为害怕金潮声对老婆念念不忘,他这些天对那些求和示好的消息都视而不见。
好不容易,对方联姻要结婚了,想要好好开屏展示一下他们神仙眷侣的机会,居然又被那个不解风情的家伙拒绝了,他不甘心。
“我有什么放不下的?
如果金家有需要,我甚至可以给去给他当证婚人。”
知道今天不去试礼服,就要打翻身边的大醋坛子,需要用更多时间去哄的女人,痛苦地扶住了额头。
“好,那我们就去当证婚人。”
金宴之的回答也很迅速,一时间分不清他在开玩笑,还是认真做决定的林祯儿,看着面前三层楼高的礼服馆和玻璃橱窗倒映出来的那张气呼呼的脸,只好咬牙切齿地伸过手拉过了丈夫,主动迈腿往里走。
不知道身边的男人是不是对出洋相上新闻这件事上瘾,但是现在不配合他的话,怕是自己又要背上旧情难忘的大山。
礼服师准备的每条裙子都很华丽,在镜子前转了半天,把金光闪闪的亮片和各种刺绣试了个遍,她忽然又有了捉弄那个沙发上的男人的兴致,左右去给前男友证婚都是出丑,不如出个大的。
“你们这些裙子,我都挺喜欢的,担但又不够喜欢。
有没有更夸张一点儿的可以给我选,要那种裙摆特别大的,拖尾特别长的,十几米裙摆的礼服,有的话就都拿出来给我试试。”
满脸诧异的经理迅速调整好了表情,开始吩咐人去拿更浮夸的裙子,过几天是什么场合,在座的人应该都知道。这里是整个平阳最好的礼服馆,连新娘的婚纱应该都是在这儿改的尺寸。
现在这位新上位的金太太,居然要穿大拖尾的裙子去比美,实在让人很难不侧目。
“我看就刚才那条紫色的,就很好,跟我的衣服也配。”
沉默的男人终于开了口,伸手指了指旁边的一条紫色旗袍,那条裙子浮光潋滟的布料上缀了细细密密的小米珠,雅致又特别,是很好看。
连连点头表示都听老公做主的女人,连忙换上了自己的衣服,生怕对方改变主意般急匆匆地就从试衣台上跑了下来。
“你不准备下过两天证婚的台词吗?林编剧?”
回到家慵懒靠在沙发上发呆的编剧听见这话觉得累极了,在丈夫的玩笑里翻出了压抑了一天的白眼。手里的玉米片酥脆,电视里的悬疑剧情节紧张,脚边的小狗热情洋溢,这些哪个不比那个要死不活的前任迷人?
把头埋进她怀里的男人,似乎意识到了老婆马上就要发火,没再继续追问下去,只把自己的大手,顺着那件松垮的睡衣下摆,熟练地伸了进去。
到了前男友婚礼这天早上,早早就到了门口,在大家虚伪的客气里假笑连连,跟各种合作伙伴推杯换盏的夫妻俩,还没到仪式正式开场就已经都累了。
等到新娘拉着新郎的手在欢呼声里出场,主持人叫到自己名字时,林祯儿悬着的心才终于死了。
原来今天,真是他们俩上去证婚,真是叫人两眼一黑的剧情啊。台下那几个当地新闻频道的记者怪不得一直守在舞台边舍不得走,原来是提前知道了后面有这么精彩的场面。
她硬着头皮挽着丈夫上了台,甚至不记得是怎么把那双灌了铅一样的腿挪上去,听着丈夫把那些贺喜的话说完的。她只知道新娘那双细长的眼,一直不停地打量着他们,让人身上像停了上百只蚊子,不断的想伸手去抓。
等到终于熬到了开席的环节,对着桌上的海鲜她却又没了兴致,找了个借口就溜了出来,宴会厅里的氛围太热闹,早上的酒也喝得有些太多了,现在只想去车里眯一会儿等散场。
“小婶婶,你去哪儿啊?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你饭也不吃了吗?”
金潮声的声音追上来,让准备出去偷懒的人有些意外。
“好好回去结你的婚,好不容易找到的好岳家,别叫你犯蠢作没了。”
她不想和对方纠缠,转身接着往停车场走。
“林祯儿,我常常在想,我要是没有爱过你就好了,这样我就不会对你念念不忘。
就不会在你的订婚宴上,不惜把那个结了婚的女人叫来恶心你,不怕自己出丑也要给金宴之吞苍蝇。也不会在你负气出国又回来后,真的期盼你和他会离婚,找了报复你的理由去你家看你。
更不用在今天这样的日子,也找机会时时刻刻地观察你,像条阴沟里的蛆一样看着你陪在他身边。”
新郎的衣服做了全金的满袖,那张和丈夫七成相似的脸现在写满了言情剧里最常有的缠绵与不舍,看着她的眼眶也有些泛红。真可笑啊,为了避免对方闹得更难看被迫停住的女人根本藏不住嘴角的冷笑。
这世上的渣男,借口和手段都像是批发出厂的,就像眼前这个本该在里面挽着新娘结婚,却莫名其妙出现在这里对她表白的男人,那套烂俗的说辞一样,演得比谁都真心,全然忘了当初分手他做的事情有多恶心。
林祯儿想到她曾经跟这个男人谈过一场不长不短的恋爱,就觉得自己快要吐了。
那时候的她,像个被肉干吊着在路边不停作揖摇尾巴的流浪狗,为了选择别无选择地往喉咙里咽着对方画下的虚空大饼,小心翼翼地保全着那个勉强温饱的工作。
而对方除了需要她的时候,敷衍地付出一些男友基本的关心,其余的时候,几乎都在外面与各种各样的女人偷情,他看着她在家人面前出丑,在同事面前做小伏低,在小小的出租屋里熬夜写稿子吃泡面,反反复复地炫耀着家里的资源和在公司呼风唤雨的背景,胁迫她温顺听话地出席着各种酒席宴会,在厕所里吐到眼冒金星,再自己打车回家。
那样令人难以回首的经历,居然是金潮声眼里的爱情。
“你在我眼里,就是阴沟里的蛆啊。
你出现在我生命里的最大意义,就是让我遇见真正爱我的人,提醒我人什么时候都要自爱,不要跟花心滥情的人多纠缠。
快滚进去吧,这么多年上了那么多娱乐新闻,车里桥下的那些破事儿,还能是别人冤枉你的吗?恶心!”
把心里的话终于放上了台面,女人的心里轻松多了。这么久了,分手这么久了她都没有亲口骂过他,今天对方终于亲自送上门给了她机会,好在车停得不远,自己很快就可以逃离这儿跑回家。
但还没等小谢把车开动,本该在里面应酬的男人忽然就出现在车边,拉开门坐了进来。
“你全听见了吧刚才?”
老婆的声音听不出强烈的情绪,男人紧张地咽了咽口水,居然心虚地咬住嘴唇看向了窗外。
“是我不好,非要叫你来这样的场合。”
金宴之道声音像个犯了错的孩子。
“不,是我不好,是我没让你足够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