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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第 50 章 陆时峥,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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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了男朋友的陆时峥仿佛换了个人。
这种话居然都能张口就来。
白榆连忙四下张望,见公园里这会儿还没人,这才松了口气。
“在外面,”白榆低声说,“莫要胡说八道。”
陆时峥不以为意。
“第一,我不是胡说八道,第二,无论在哪里,我们都是一样的关系。”
他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是男是女,对于外人怎么评判他,毫不在意。
他一直都很坚定,坚定做他自己,确认喜欢白榆之后,就坚定要同他在一起。
被这样肯定,白榆心里是很妥帖的。
不过他还是说:“那也不用到处宣扬啊。”
陆时峥无奈叹了口气。
“我以前总觉得周林谈恋爱的时候很烦人,整天在朋友圈刷屏,现在我发现,想秀的心真的藏不住。”
尤其是刚确定关系,刚一起柔情蜜意之后,真的恨不得全天下都知道。
他陆时峥,有对象了!还是个特别好的对象!
想到这里,陆时峥都忍俊不禁,他居然也是这种人。
不可思议,又觉得挺有意思的。
人果然不是一成不变的。
白榆听到他这么说,想了想,也跟着笑:“还真是。”
两个人絮絮叨叨说着话,天南地北的,一点边际都没有。
可并不枯燥。
也不觉得无趣,反而越说越高兴,情绪总是高昂的。
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是普通的岁月,也是五光十色的。
这一逛,就不由多加了一圈。
等绕到第二圈的时候,一声熟悉的狗叫在远方响起。
白榆抬起头,就看到豆丁正对他们摇尾巴。
老大爷今天出门晚了,幸运的是,两家人又碰到了一起。
他是个很和蔼的老者,一早也看出陆时峥的事情,但从来没有问过。
他们两个人要逗狗,就给他们逗,还感谢两个人给豆丁带的狗零食。
所以现在豆丁见到他们,都跟见了零食盒似的。
白榆一看到它就高兴,拉着陆时峥蹲下,两个人等豆丁摇着尾巴跑过来。
豆丁只叫了那一声,他小碎步跑到两个人身边,先乖巧停下,然后就低下头,尾巴摇得更欢了。
人,快撸。
白榆笑出声来,跟陆时峥说了一句,就一起开始撸狗。
太解压了。
豆丁被养得很好,一身毛油光发亮,整只狗干净抖擞,眼睛亮晶晶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不过被撸的时候就有点傻兮兮了。
舌头一歪,笑得跟二哈似的。
老大爷就坐在边上的长椅上,说:“豆丁都记住你们了,上次你们拿的鱼骨头他可爱吃。”
白榆笑着说:“特地给豆丁买的,这不是巧了,豆丁,我们今天又带了!”
豆丁都不用他拿出鱼骨,就很配合地汪了一声。
陆时峥脸上也带着笑,他揉了揉边牧的头,说:“南星,喂给它吧。”
狗狗咬骨头的声音特别清脆,咯吱咯吱的,很好听。
陆时峥跟白榆安静听了一会儿,才依依不舍跟豆丁告别。
回家的路上,白榆忍不住说:“豆丁真可爱。”
陆时峥动了动耳朵,他若有所思:“你想养宠物吗?你要是想养,以后我们家自己也养,也热闹。”
我们家。
这三个字让白榆心都热了,他无声笑了一下,说:“以后再说吧。”
陆时峥没有多纠结这个话题。
回到了家,陆时峥依旧跑椭圆机。
白榆最近在陆时峥的书柜里找到一本感兴趣的书,坐在边上陪他。
书本翻页声音很轻很慢,是岁月擦身而过的留痕。
还是每天的老时间,两个人洗漱完毕,回到了三楼的主卧。
白榆刚一在床边坐下,就被陆时峥整个人扑倒了。
“哎呀。”
这可真是突然袭击,白榆狠狠吓了一跳。
陆时峥用热吻堵住了他的惊呼。
白榆迷迷糊糊想过,这会不会太频繁了?
但很快,他就连想都没精力了。
有道是熟能生巧,对比昨天,今天的技术显然进步了,两个人最后都很尽兴,简单清洁过后就靠在一起昏昏欲睡。
“陆总,你现在是不是太过于玩物丧志了。”
陆时峥笑着咬了一下他的耳朵。
耳朵,脖颈,脸颊,都是陆时峥最喜欢咬的。
他不会留下痕迹,只是用牙齿慢慢摩挲,细细碾压。
“我们这只是小试牛刀。”
陆时峥说:“等真刀真枪,就不是这么轻松的了。”
白榆面上一热。
他倒是不害怕,也不犹豫,睁眼瞥了一眼餍足的陆时峥,低声说:“明天,可以的。”
这两天,他是看出来,陆时峥前三十年真是饿狠了。
简直跟第一次见了肉似的,叼在嘴里就不撒开。
虽然没那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可他的反反复复,仔细描摹,真的让人招架不住。
他能清晰感受到陆时峥对他的热情,他亦然。
白榆这样说的时候,本来以为陆时峥会直接答应,但陆时峥却说:“急什么?”
他低下头,蹭了蹭白榆有些温热的脸颊。
“好饭不怕晚。”
“我们一样一样来。”
白榆理论知识是有的,技术层面的创新能力就比较欠缺了。
他想不出来一样一样都是什么,不就这点事吗?
直到第二天晚上,他被陆时峥整个人困在怀抱里的时候,汗水滴落在枕头上,才迷迷糊糊想。
陆时峥的技术创新能力还是比较强的。
原来还有这种程序。
受教了。
跟前两天不同,今天的更纯粹,也更刺激,有一种原始的张力。
也同样,很舒服。
虽然第二天早晨起来,他走路略有些不自然,两侧摩擦还挺怪的,但到了中午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
人的适应能力果然很强。
饥饿多年忽然把红烧肉吃到嘴里,不吃个尽兴是不可能的。
等白榆收到主编回复的时候,才发现两个人竟然就在玫瑰园里胡闹了整整十天。
这几天,不光是三楼主卧,甚至主卧的浴室,他的客卧和……
白榆都不敢细想。
中途岚姨过来的时候,白榆都不敢直视她了。
总觉得自己是个坏孩子,把隔壁的乖宝宝带的一起沉沦。
十二月中旬,北城进入了最寒冷的隆冬。
自从十一月底的那一场大雪之后,一直到十二月中旬才又落了一场雪。
冬日的雪越下越冷,早晨醒来拉开窗帘,白榆忍不住惊呼:“时峥,下大雪了。”
陆时峥正在收拾床铺,闻言来到床边。
阳光灿烂,天地间的雪白反射冬日的阳光,相当刺目。
陆时峥站在白榆身后,瞳孔几不查地缩了缩,这是被强光刺激过后的自然反应。
他眼睫轻颤,半响没有开口。
白榆没有看到这一幕,他一直在看雪。
“好大的雪,”白榆感叹,“我们花园都是白色的了。”
陆时峥揽着他的腰,陪他一起赏雪。
“南星,你很喜欢雪?”
白榆点点头:“我喜欢的,我的生日是11月初,听说我出生的前一天,刚好下了大雪。”
小时候,妈妈会抱着他,告诉他:“我们南星是大雪送来的小天使。”
白榆现在回忆曾经的幸福时光,已经没有那么耿耿于怀了,他知道,在玫瑰园里的自己,也同样被治愈。
他靠在陆时峥怀中,对他说:“我母亲说,我生的那天夜里,满天星斗都明亮,所以给我取名南星。”
陆时峥念着他的名字,把他抱得更紧了。
“以后你也是我的星星。”
白榆笑了起来:“你好肉麻。”
“谈恋爱,怎么可能不肉麻?”陆时峥说,他又抬头直面落地窗,好像在凝望什么。
外面落了雪,今天就不好出门了。
下午的时候,陆时峥忙完手里头的工作,终于放松下来。
他身边的白榆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正在对照主编的审稿意见逐条审读修改,因为要纠结遣词造句,所以速度很慢,这几天才改完三章。
陆时峥没有打扰白榆,他仰望着落地窗外,慢慢品着热橙茶。
从白榆来到家里之后,他就喜欢上了橙子。
终于,敲打键盘的声音停下了。
白榆抬头,看到陆时峥懒洋洋窝在沙发里,跟刚梳了毛的大型犬似的,浑身透着闲适。
“忙完了?”
陆时峥说:“你也忙完了?”
“嗯。”
陆时峥把杯子放回桌子上,他手指在椅子扶手上点了三下:“既然如此,我们出去玩吧。”
“出去玩?现在?”
陆时峥听到他惊愕的声音,就觉得喜欢。
白榆现在的声音很好听,是独属于他的轻灵,是青年人该有的声音。
从声音合理变回去之后,白榆就再也不用拟音说话了。
这让他很轻松,很自在,总是觉得,现在恋情稳定的两个人,就是陆时峥跟白榆,没有其他人。
也没有那么多复杂的故事。
玫瑰园就是他的家,他跟陆时峥生活在这里,一直幸福美满。
“嗯。”
陆时峥笑了一声,他扶着扶手站起身,等站稳了才对白榆伸出手。
“南星,我郑重邀请你,我们出去露营吧。”
白榆眨了眨眼睛,他几乎没有思考的,直接把手放在了陆时峥的手心里。
两个人就很自然牵住了彼此。
“好。”
他从来不会拒绝陆时峥,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陆时峥安静望着他,直到听到他的答应,才无奈叹了口气。
“你太惯着我了。”
陆时峥伸手,把沈南星搂在怀里,嗅着他脖颈间苦橙的甜香,整个人都是满足的。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陆时峥再次询问。
白榆对他的好,对他的喜欢,乃至于对他的爱,都是浓烈而真挚的。
否则,愚钝如陆时峥,又怎么会想到白榆的一切行为,都源自于喜欢。
白榆回抱住他,也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
“因为,我不仅仅喜欢你。”
白榆望着窗外皑皑白雪,但愿一切都能新生。
“陆时峥,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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