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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六章 ...

  •   自从发现了李寻欢真的身怀绝技武功高强之后,卓乐很兴奋,打了鸡血似的晚上都要睡不着了。想想吧,以前只能在电视里看见那些演员飞来飞去,随手一挥就山崩地裂,比TNT还厉害,太假了。而真人武打电影拳拳到肉显得又很吓人。现在亲眼目睹了传说中的轻功和暗器,姿态优美绝对真实,怎能叫一个快被寂寞无聊伪装小朋友生活弄疯的人不激动?

      李叔叔是个脾气很好很宽容的人,肯定不会对一个小朋友的好奇心发火对不对?所以偶然间“不小心”掉下一个茶杯或者撞翻一个花瓶,看他干净利落的一掀一提物归原处,完全可以理解的吧?

      李寻欢显然知道卓乐在打什么鬼主意,不过就如同她猜想的一样,每次都装着不知道,满足她想要近距离观看武功表现的愿望。于是一开始卓乐还只是丢茶杯,后面就变成扔书本,扔毛笔,具体操作程序为大叫一声“李叔叔小心”,随后飞去一本很厚的书,看他身手敏捷的一把抓住,随便一抛,放回原处,便乐不可支连连拍手。其实这挺无聊的,不过李叔叔还是很有耐心的陪她玩。要不是想到礼貌问题,卓乐是多么多么的想丢刀啊剑啊之类的凶器过去啊——吴大人卧室里有很多这种东西。

      不过“看李叔叔表演”的小游戏只持续了十天不到,就被吴大人无意间发现了。一向疼爱她的吴大人为此发了好大的火,狠狠的骂了她一顿。卓乐自知此举不妥,一句话也没说,乖乖听训。倒是当事人之一的李大侠看不下去出来劝解。

      “吴兄,不过是和小孩子闹着玩而已,何必这么当真。”

      “就因为是小孩子才更要严加管教。你李叔叔练的武功不是用来玩耍哄人开心的玩意儿。别仗着他不责骂你就变本加厉骑到人头上去。那是你的长辈,先生!还不快给李叔叔磕头认错!”

      卓乐是真被吓到了,吴大人身材魁梧面容凶恶,这般声色俱厉的样子足足可以吓坏任何六岁的小女孩。自我反省了一阵,也许江湖中人都把名声脸面看得比什么都重,既然吴大人大发雷霆,也许她的行为真的很过分,只是李寻欢人好不说而已。所以缩着脖子乖乖走到他面前,双膝一弯,委委屈屈就要跪下。

      李寻欢是真把卓乐当成后辈来看,他少年得志又身出名门,尽管天生温和宽厚,也是自视甚高,绝非随随便便能给人家演猴戏的性子。要不是因为和卓乐相处甚久又怜她懂事聪明从不任性,换成其他孩子,不说责骂,说不得拂袖而去再也不予理睬。

      人只要对谁有了好感,不喜欢的举动也会变得顺眼起来。卓乐用这种小手段想看他显示武艺,他还觉得她总算有了几分孩童的天真,和自己也亲近得多,不再像之前那样客气文静得像十六岁而不是六岁。眼下看着卓乐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咬着嘴唇作势要磕头,急忙拉着她的手让她站起来:“吴兄,小事而已,用不着小题大作。卓乐身体差,吓坏她就不好了。”

      吴大人又何尝不心痛女儿,只是他虽宠爱女儿,却不愿看见女儿恃宠而骄养成娇蛮无理的性子——现在就敢仗着李寻欢疼爱她把他当街头卖艺的,以后还不知道长成什么样子。见卓乐眼中含泪欲哭不哭,心里早就软了,只是嘴上还不肯放松:“孩儿,李叔叔乃是当世大侠,人人敬重,你若是想求他露上一手却也不是不行。可不应该这般无礼拿他当卖艺的戏弄。那是叔叔疼爱你不愿与你计较。要是遇到脾气急躁的江湖中人,管你是不是小孩,劈头就是一掌。你可明白?”

      卓乐垂着脑袋,想起看七侠五义的时候白玉堂大闹东京,就因展昭被封为御猫,觉得伤了他锦毛鼠的名头。看来她的确是不懂事,自以为无所谓的小玩笑,其实却大大无礼。不过是李寻欢人好没吱声罢了,于是低声说:“孩儿知错了。李叔叔,对不起。”

      李寻欢笑着说:“罢了罢了,本就是想哄她一乐,倒变成她的不是。不过想看看李寻欢是否虚有图名,吴兄再责怪卓乐,就是拿我当外人。长辈和小辈玩笑取乐,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吴大人正色:“正因为不拿当外人,才要叫她敬重你。”

      李寻欢见吴大人口气松了,遂转移话题以免他再拿此时做文章。他心性豁达,并不很把这事当真,摸了摸卓乐的头:“不就是好奇想看李叔叔的武艺么,吴兄,借你的佩剑一用。”

      拿着吴大人的长剑,李寻欢来到外面的院子里。天气正寒,飘着小雪。他站定后拔/出剑来。朗声说道:“世人皆道李寻欢飞刀成名,吴兄,今日便请你评点评点在下的剑法,如何?”

      吴大人哈哈大笑:“即使如此,今天我可要一览小李探花的绝世剑法了。”

      李寻欢一声清啸,手腕一抖,舞出一个剑花,剑走轻灵,白衣翻飞,地上积着很厚的雪,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他的脚步,身轻如燕踏雪无痕,大概便是如此。卓乐不懂武功看不出什么门道,只觉得他舞得真优美,不像是剑法,反倒是有点像在跳舞。一把长剑到后来已经看不清楚,只有一道雪亮的白光,游龙般在雪地上翻腾跳跃。天上的雪越下越大,越下越密,竟没有一片沾在他的身上,全部被激荡的剑气吹开,白雪红梅,在半空中飞飞扬扬,煞是好看。

      脑海中不禁就出现了那首讲述舞剑的诗句:“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

      李寻欢脚步一顿,纵身而起,长剑疾舞,将几朵被剑风吹下的梅花稳稳拖在剑身,含笑而立:“可惜,我却不是公孙氏,卓乐谬赞了。”

      卓乐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的把脑子里想的诗给念了出来,虽然经常暗赞李寻欢长得好看,可是当面赞美他是佳人什么的.........这算不算在调戏他啊?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幸好她披着萝莉的皮子,李寻欢再聪明也想不到那方面去。

      “上次习字时念过一次,没想到你竟然就记住了。真是聪明。”

      李寻欢看着她的眼光毫不掩饰那股惊叹之意,卓乐默默在心里流泪,李叔叔,她真不是神童,作为一个前中文系的大学生,唐诗宋词还是能背下一点的。话说,这究竟是什么朝代啊?之前以为是架空可又有唐诗。幸好,幸好,要以为是她作的诗,神童的大帽子跑不掉,杜甫晚上还会来告她剽窃。

      吴大人看得技痒,大手一挥接过剑去,纵身翻过走廊栏杆跳下雪地:“什么湿啊干的我听不明白,寻欢,你的剑法也不输你的飞刀。可惜世人都只知道小李飞刀,却不知小李飞刀的剑一点也不差啊,哈哈哈哈。来来来,看看哥哥我的剑法如何!”

      他的剑法就和他人一样,很有个性。刚才李寻欢舞了半天的剑,地上积雪都没溅起一点,吴大人一下去立刻就被踩得乱七八糟,嘴里还哈哈有声,把剑舞得和大刀似的虎虎生风。可惜了那一树梅花,估计等吴大人舞完,掉得也差不多了。卓乐看得瞠目结舌,心想人和人咋就差那么多呢?真不知道李寻欢为什么会和吴大人交情好得什么似的。他们一个就像是海中大石,一个却是羊脂美玉,怎么看怎么都不是一类人啊。男人的友情,真神奇。

      这时,李寻欢不动声色的站在她身边,为她挡住了从走廊另一边吹来的寒风,伸手握住她的,一股暖流从他手上传来,卓乐顿时觉得就不冷了。心道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内功?果然名不虚传,厉害厉害。一边想着一边抬头看上去,正好和李寻欢的视线对上。见他又黑又亮的眼睛里露出一股有点顽皮的笑意,还把一根手指竖在唇边嘘了一声。卓乐愣了愣,恍然大悟,他这是故意转移吴大人的注意力,叫他兴起舞剑,不再责备自己。胸口一热,几乎都要落下泪来。

      李叔叔啊李叔叔,你真是,真是好到叫人无话可说,不喜欢都不行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卓乐是他家亲戚呢!惭愧的是,她总想着怎么疏远他不要被卷进奇怪的麻烦里,一点也不值得他真心相待。

      卓乐并不是一个冷漠不懂回报的人,拉着他的手,摸到他指尖的一点茧子,想必是练武习字留下的。暗暗一咬牙,既然李寻欢对她这么好,她还眼睁睁的看着他日后倒霉生病半死不活,简直就禽兽不如。受人之恩当涌泉相报,别人待她好,她也就一定要待别人好才行。

      决定了,不管怎么样她都要试一试,一定让想办法让李寻欢顺利和林诗音成亲,避开龙啸云那家伙。这样的话他就不会再遭遇未来那些不幸又悲惨的事情了吧?

      李寻欢还在摇头叹息那树倒霉的花,忽然觉得手上一紧,卓乐死死的抓住了他的手指,不禁奇怪的低头去看。只见卓乐面容沉静,眉宇间却透出一股坚毅之色,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不禁暗自纳闷。

      这小小年纪的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可真不明白。难道,他真的已经老了?

      年仅二十三岁的探花郎好笑的想。
note作者有话说
第7章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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