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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行当 ...


  •   殷老夫人出身地方豪族,在家族被灭之前,也是族中主枝嫡女,所以一族宗妇会的,殷老夫人不仅会,还颇为擅长。

      等到雍帝继位之前,局势稍稍平稳之时,殷老夫人便开始着手在各大经济重城购买田产房屋并准备经营各色铺子。

      在雍朝,寻常百姓向雍帝和当地分封的侯爵需要缴纳的赋税大致算来总共有五类。

      第一大类,也就是在所有赋税中占比最重的,佃租。

      佃租,就是田税,一般来说有多少田产,就交多少税。

      田税在各地县丞交往京畿时多数会换成银钱金饼,但在实际征收的过程中,各乡百姓所交付的货物实际多为谷物草料。

      各地县丞将收取的谷物草料先是按规定填满所在地的县府粮仓,之后会找当地的粮行米铺,将余下的部分尽量卖掉。

      卖掉后,数量繁杂体积庞大的粮食草料就被换做体积更小,更加便于运输携带的银钱金饼,再转运到京畿。

      第二大类,则是人头税。

      此类税收的征纳根据年龄,性别,职业的不同,故而征收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首先,根据年龄,分为三档。

      十三岁的幼儿为一类,此类不算做征纳人头税的范围。

      十三到十四岁岁的孩子为一档。每人每年仅仅需要缴纳二十钱。

      十五岁及以上的成人为一档。每人一年征收一次,每人每年交一算,一算则为一百钱。

      这已经是雍帝实行了减免政策后的税收额度。

      原先每人每年交一算,一算多为两百钱。

      这一部分税金要一直交到民众的花甲之年,也就是六十整岁。

      其次,则根据职业。

      从事一般职业的民众只需要交纳正常的人头税即可。

      比较特殊的第一则是商人。

      商人按照以上的规定,是要加数倍交付人头税的,每人每年交三算。

      这当然是为了达到重农抑商的作用。

      从古至今,历朝历代都根据人头税的轻重来达到对商业的把控作用。

      一般来说,无论哪个朝代,所有的商人都是要加倍交付人头税的。

      雍帝之前,从事商业的民众是每年每人交两算。

      这样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因为商人这个职业天生具有极强的流动性且在人力极为短缺的情况下,从事商业的人员越多则从事农业的人员越少。

      从事农业的民众减少,别说开垦荒田了,到时候怕是会出现诸多良田因无人耕种,从而闲置荒芜的现象。

      田地搁荒,则产出的粮食就会变少。

      粮少则国危。

      农业是国之根本。

      故而在雍帝继位之后,设定的商人的人头税收就变得更重,从每人每年交两算变成每人每年交三算。

      这样做的根本原因也是因为在雍帝继位之前,雍朝经历了长年战乱,其青壮劳力更是战死殆尽。

      雍帝想要国家迅速稳定步入正轨,就急需人力,鼓励恢复农耕的发展。

      所以自雍帝继位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商人的人头税从两算调制到三算。

      还有一类职业的人头税也于常人不同。

      这类则为贵族巨富家中所买或所雇的奴婢。

      如果家中养了奴婢,则奴仆和婢子每人每年交两算,也就是常人两倍的人头税。

      这一部分钱由其主人上交。

      这样规定也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规定奴婢的双倍人头税,原因同加重商人的人头税的原因相同,都是为了获取更多人力去耕种良田开垦荒地。

      仆从女婢的人头税加重,不管是世家豪门有意从人伢手中购买奴仆还是巨富豪强从伢行里面换取劳力,其意愿都会大大降低,那这些多于的人力,多多少少都会回归到开采耕种上面,从而达到雍帝想将有限人力聚集于农的目的。

      第三类,则是性别。

      按照性别收人头税,在雍朝比较特殊。

      之前,在雍朝是没有按照性别收纳人头税这一税收的。

      但在雍帝继位之后,同样是因为经过长年战乱,民生凋敝,故雍帝特颁布了征收女子人头税的政策。

      女子十五至三十岁之内,未出嫁的人,加倍征税。

      而且税收加倍最高可达到五算,直至女娘年至三十岁,三十岁之后则无需再交。*

      赋税,赋税,当然除了税以外还有赋,同人头税一样,赋也有人头赋,只不过是针对雍朝成年男子的。

      从种类上来说,人头赋分为三种。

      第一种,更赋。雍朝的成年男子每年要给服的役则称为之为更赋。更赋须雍朝的成年男子一年当中抽调一个月为朝廷义务劳动,比如挖水渠,比如修东西,修建宫舍,城墙之类均算更赋。

      第二种,正赋。正赋是指雍朝的成年男子去京畿给朝廷当兵,一生一次,一次一年。

      第三种则为戍赋。戍赋是指雍朝的成年男子,每年要去边境戍边,每次三天。

      由于离得远,加上路程需要很久,而且交通恶劣意外频发,使得每次远程前往戍边的人员极其容易就丧生在半路,故上述此三类赋种,更赋和正赋是必须得去的,唯独戍赋不去也可,交钱就行,一年一次三百钱。

      别小看这一年一次三百钱,这钱数可算不得上少。

      一年一次三百钱指的是这户人家里的一个成年男子的人头钱,在雍朝,通常来说,普通家庭至少是三个成年男子顶立门庭,像殷府只有如葵大兄一个成年男子的家族少之又少。

      一户人家若是少于三子,在雍朝,这是子嗣有碍的大问题。

      若真如此,则这户人家就该到道宫请巫祝占卜做法,向巫神祝祷祈福了。

      所以如果这个家族想要全家免除戍赋的话,则一年最少得准备一千钱。

      一千钱是个什么概念?

      拿一县之丞,一地之内的最高长官来说,县丞一年的俸禄为四百石,则当地普通农户若有二十亩中田,则能产八十石粮食。*

      按照雍朝在战乱前平均粮食价格,一石粮食,稻米和黍米各对半的情况下,一石可卖五十钱,八十石粮食就能买到四千钱。

      所以一千钱,就将近是这个家庭一整年收入的半半数之多。

      而这还仅仅只为避开戍赋的花销。

      所以,一般来说,一个家庭并不会为所有的成年男子都出钱去免掉戍赋。

      一般一个家庭之中会留有一到两个青壮年,在家务农或务工。其余成年男子则会按照律法进行各项服役。

      这样既能保证国家有人驻守也能保证每户家庭的正常运转。

      除了上述三种赋税外,雍朝民众还有两大类赋税,其中一类赋即为户赋。

      户赋是指一户人家除了交田产,人口税和人头赋之外,还要再以家庭为单位,每户每年再交二百钱。

      另外的税,则算是特殊商品税,特殊商品消费税,比如买盐所产生的盐税。

      说完了赋和税,接下来产生的一部分需要交纳官府的钱财则为捐费,又称献费。

      献费是指孝敬雍帝的钱。

      因为雍帝作为国家最高统治者,每日披星戴月,宵衣旰食,太过辛苦,所以每年从雍朝众人的人头上,每人需捐纳六十钱给雍帝作为献费。

      除了向雍帝捐纳的献费之外,各地民众还需向当地统管的诸侯缴纳献费,每人每年约为四十钱。

      当然这一部分钱是由各地方诸侯自己所定。

      除了交钱,若是当地产出或者提供稀奇珍贵的宝物,也可以用物来抵纳献费,乃至其他的各类赋税。

      殷老夫人不喜猎奇,也不善享受,故而从未向她的封地征收过这些东西。

      但殷老夫人自己不喜欢,并不代表她不知晓这些贵族们喜欢的奇珍异宝,她不仅知道,因着家学缘故,对此类行当,她还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为减轻重平的赋税,让重平可以在战乱后得到更好地发展,殷老夫人就自然而然地将目光转向了稀奇珍宝可抵各类赋税这条律法上。

      说来确实是巧,如葵若不是幼时喜欢泡在书房里,怕也是不知道殷老夫人的本家竟是以此行当立身,从而发展成为当地闻名的地方豪强的。

      将各地稀奇的珍宝可抵各类赋税的这条律法,在雍朝有一个专业名词叫任土作贡。

      天下诸郡,每年常贡*

      即每郡每年都会有特定的物品对雍朝中央进行上供。

      对于供物的选择,之前诸朝也分别做了明确的规定,总体来说,共有两条标准。

      其一,则为各郡县所供的物品,都必须是当地所出产的品类。

      其二,贡物不是无偿。

      所有的贡品都是由地方诸侯或者在任的地方官员出资收购。

      其价值以绢布的价格作为标准,各地官员与诸侯出资所纳的贡物,价值不能超过五十绢。

      如果超过了五十绢的价格,多余部分则可以折算在税赋之中。

      这样地方的负担也就不至于太重,甚至若是操纵得当,在某些方面和角度来说还能适当减轻当地的赋税。

      若想做到此类地步,这个操纵得当,就显得尤为重要,而这,便与殷老夫人的本家原先的行当扯上了关系。

      既然有贡品的上贡,那就会产生贡品的择选。

      对于中央来说,地方诸侯将各类贡品择选出来由京畿内少府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

      故京畿少府,在任土作贡这一处的主要作用则是保管和定价。

      雍朝各地所有的贡物都由少府寺统一管理。

      少府寺寺丞掌判寺事,每当冬至或年末的大朝贺时,少府就将各地所贡方物陈列于庭上,由少府寺丞统一接收,再分入左右,藏进物馆之内。

      在少府寺丞统一接受各地贡物,并分别入类之后,则会有少府处特定的官员,对上供的物品进行核对定价,并于贡物的种类和贡物的价值高低,统一造册登记。

      此时,贡物的价值高低,不仅仅包括贡赋等级,贡物的种类,这些贡物还需按照各州土质贫瘠肥沃而制定出的相应系数编号进行等比换算。

      之后还要加上贡物在各地准备运往京畿的包装物和运输路线所花费的费用。

      这些加起来才能算作贡物的所有价值。

      此为中央在任土作贡的方面所需要的人员。

      那作为地方,不管是地方诸侯,还是地方官员,则都需要有能够鉴宝裁定的特定人才。

      这类人员若是对当地的特产物件进行鉴别筛选,则需要对疆界地域,山川治理,土质肥瘠,各地物产资源概况等此类所有事物的极为渊博的认知。*

      这样才能因地制宜,确定最为合适的上贡贡物种类。

      以陇道为例。

      极北陇地,为雍朝边缘地区,农耕因气候和人口等因素,极不发达。

      其贡品就主要多以动物皮毛,或本地特有的珍奇异兽为主。

      而作为经济极为发达的川陵地区。

      其供应物品则多以绢彩布帛,金银珠宝为大宗货物,诸如越州的异文吴林花鼓丝织,或是吴绫朱纱等艳丽之物。*
      各地贡物,其种类之繁多,内容之广阔,对于筛选和鉴定他们的官员各类素质的要求,只高不低。

      而殷老夫人的本家羊氏一族便颇善此道。

      如葵在书房翻阅各类竹简时便被告知,殷府内除却律法人文刑律等类的竹简,其余大部分竹简,便出自于殷老夫人的本家羊氏一族。

      之后,如葵在这堆山码海类竹简中,曾翻找出记载羊氏一族部分族史的残卷。

      卷中记载,殷老夫人的本家羊氏一族,多出少府官员,最高官位则曾做过雍帝先祖的少府寺寺丞。

      其余子弟更是遍布雍朝各地,为各地官员或诸侯所用,但也多是出任相关鉴别筛选各地贡物的职位。

      羊氏族人分为两大支,一支为巽支,一支为博支。

      巽,取易经八卦之单卦,巽卦。

      遇物改道,有隙则入,其行疾走,至微亦之远。*

      卷中羊氏一族族规规定,凡是成年的巽支之羊家子女,需出家游历近五年,足迹至少遍至五处郡县。

      且巽支羊氏族人的最后考核,即为,羊氏一族所到之处,探幽寻秘,观察人文,描绘物貌,并记有游记,记录详实,达人所之未达,探人所之未知*,方为合格。

      而羊氏一族的博支,博,取博物之意。

      若出身羊氏一族博支,则从小便需辨识百物。

      上至奇珍异宝,下至谷物蜀黎,从物件的来源经历,到核心的材料工艺,所有的用途用法,都需无有不识,无有不知。

      此支族人的最后考核,即为发现一物,为羊氏博支族人,全族不曾所见或不曾所知之物。

      羊氏博支一族的特性,决定了此支族人,会多为地方诸侯及地方官员所青睐,他们也是出任各地方择选贡物的官员的主力。

      而殷老夫人便出身此支。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1章 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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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更新状态:入v前随榜更新~入v后稳定日更3000+~希望宝子们多多支持哇~(≧▽≦)!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