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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人 ...


  •   法国西北部的平原上,一辆黑色蒸汽列车喷吐着浓烟隆隆驶过。此时正值四月末,原野上青草茵茵,春光明媚。

      列车包厢里,一位年轻的女士正托腮凝望窗外,脸上带着苦闷。她穿着雅致的深蓝色旅行裙装,同色缎带装饰的帽子下露出仔细打理的鬈发。衣饰是巴黎前几年最时兴的款式,价格不菲,但经过多次穿洗,颜色已经带旧了。

      “丽兹,别用手撑脸,会长皱纹的。”

      邻座一位年长的女士轻声责备。她举止矜贵,似乎竭力维持着贵妇人的体面,然而两位女士带了四五个大皮箱,身边却没个仆人,一望便知是巴黎的落魄贵族,去布列塔尼投奔亲戚的。

      “好的,妈妈。”

      “丽兹,淑女可不是这么坐的。刚离开巴黎,你就忘了礼仪吗?背挺直……膝盖和脚踝稍稍并拢……”

      丽兹忍不住打断了她:“妈,在这儿,有必要吗?”

      车厢里一阵尴尬的静默。

      这是一间二等包厢,除了丽兹母女,还有两位小市民,以及一位风尘仆仆的旅人——丽兹的母亲嫌弃地瞥了他一路,不断小声向丽兹嘀咕:“哎呀,这位先生多不体面……像个野人似的……”

      那是一个高大男人,毡帽扣在脸上,露出蓬乱的浅棕色头发和长着胡茬的下巴,一路窝在狭小的座位里呼呼大睡。他的长外套皱巴巴的,靴子和裤腿沾着泥点,两条蜷起的长腿下窝着一只褐色的旧皮箱——天知道那箱子经历了什么,上面满是磕碰和划痕,甚至还有一个焦黑的圆孔。

      丽兹怀疑那是一颗子弹留下的痕迹。她暗地里对这个男人很留心,借着车窗的反光打量了他一路,脑海中编排起男人的身份和经历:冷酷杀手犯下血案,遭到通缉,开始了逃亡之旅,途中遇到一位美丽的少女……

      “真正的淑女,不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高雅的仪态。”母亲还在喋喋不休。“尤其是,我们马上要到你姨妈家去。那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花园城堡,它的主人依然过着老派的贵族生活。你得时刻注意礼仪,千万别让姨妈以为我们家缺少教养。”

      丽兹一声不吭。

      母亲顿了顿,小心提起酝酿已久的话题:“还记得你的兰斯表哥吗?你们小时候见过的。他比你大几岁,已经长成了英俊的小伙。一个前途大好的年轻人,城堡未来的主人,现在还没订婚,不过也到年龄了……”

      “你想说什么,妈?”丽兹突然道,“直说吧——让我勾引他,设法嫁给他,好改善我们娘俩窘迫的生活,是吗?”

      母亲的脸涨得通红,下一秒却垮下肩膀,老了好几岁。“孩子,我已经老了,剩下的钱够我去乡下养老。可你从小过惯了奢侈生活,除了社交舞会一无所知,以后怎么办呢……”

      “妈……”丽兹赶紧握住母亲的手,却见自己的蕾丝手套破了一个洞,只好烦闷地将它遮在袖下。

      两位市民对视一眼,其中一人提前离开了包厢。

      不多时,火车在中途站点停靠,进来一位颜色和气的胖绅士。

      他殷勤地向两位女士脱帽致意,身后仆人将一只木箱放在桌上,胖绅士连声嚷嚷:“轻点儿,轻点儿!”还是不大放心地打开箱子,从层层包裹中捧出一件瓷器,爱惜地检查起来。

      车厢里所有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除了那位呼呼大睡的旅人。这件瓷器色彩浓艳,上面描绘着艳丽的花朵、戏水的禽鸟,很有东方情调。仿佛是个花瓶,只是样式有些奇怪。

      众人连连赞叹,胖绅士也略显得意。

      “它是一位航海家朋友从中国带回的礼物,我珍藏多年,每天都要亲自擦拭。可惜它马上就不属于我了……唉,生意出了点儿小状况,急需一笔资金周转。雷恩的古董商愿意出1500法郎买下它——无异于趁火打劫,可眼下实在没别的法子了。”

      他大方地将瓷器递给众人玩赏,自己从口袋取出一支雪茄。“你们爱看多久都行,我去外头抽根烟。”

      丽兹天真地问:“先生,您不担心您的宝贝吗?”

      “我充分相信在座各位的高贵人品……”胖绅士瞥到那位打盹儿的旅人,不由顿了一下,“呃,而且,我的仆人就在车厢门口守着呢,过会儿我就回来——一支烟的功夫。”

      丽兹和母亲捧着那瓷器,都觉得十分新奇。她们家富裕时,也收藏过一些名贵瓷器,但图案这样艳丽、造型又这样别致的,还是头一回见。

      “1500法郎,可惜钱不凑手,不然……”市民说着,瞥见窗外的站台,一拍脑门儿,“差点被这宝贝耽误了!还得在这一站换车呢。”

      他扣上帽子,冒冒失失开门,与过道的人撞了满怀。

      “抱歉,抱歉!我急着下车……”

      “没什么,我也要下车,您既然着急,请走前头吧。”

      对方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绅士,衣着十分考究。见丽兹母女关切地望过来,便彬彬有礼地向两人微笑致意。他忽而注意到那件瓷器。

      “这是……”老绅士脱帽走进车厢。“如果两位允许,我希望能够近距离看一看。”

      丽兹和母亲有些为难:“先生,我们并不是它的主人。”

      市民插了一句嘴:“瓷器的主人抽烟去了,他是位慷慨的绅士,肯定会同意的。不过我得提醒您,先生,留意时间,列车可快开啦。”言毕,匆匆离去。

      老绅士小心翼翼地接过瓷器,细细端详釉色、花样以及瓶底的汉字,眼中顿时涌出热切光芒。“不会错,不会错……这是从中国皇宫中流出的珍品!”

      他捧着看了又看,爱不释手。可惜汽笛声响起,老绅士只得匆忙留下一张名片,托丽兹母女转交给瓷器的主人。“请帮我转告那位先生,如果他肯割爱,请到这个地址找我,我愿花一万法郎买下它。”

      车厢里只剩丽兹母女和那个从头睡到尾的邋遢旅人。

      她们看着那张烫金名片——尤金·阿杰特,画廊主理人,艺术品经销商兼收藏家。

      “一万法郎!”丽兹咂舌。

      母亲清了清喉咙,没有做声。

      列车开动了,胖绅士迟迟没有回来。母亲拉开车门,询问坐在过道里的胖绅士的仆人,仆人随口答道:“估计在哪个包厢碰到熟人,聊天去了。常有的事儿。”

      母亲返回包厢,拢了拢头发,抚平外套的褶皱。过了会儿,轻声对丽兹说:“待会儿不许多嘴。”

      她没有看丽兹,目光投向对面的旅人,对方正令人宽慰地发出小小鼾声。

      一刻钟后,胖绅士回到包厢,将瓷器包装妥当,收进木箱里。静了片刻,丽兹的母亲终于开口,表示愿意用2000法郎买下这件艺术品。胖绅士十分高兴,当即同意了。

      丽兹垂着头不做声,心里感到羞耻,可也盼着那笔钱——她真想赶制一身新衣裳,免得在姨妈家显得太寒酸。

      母亲从内袋取出钱包,胖绅士脸上笑容扩大,眼看一笔皆大欢喜的买卖就要成交,对面突然传来一声不合时宜的哈欠,把众人吓了一跳。

      只见那位睡了一路的旅人终于醒来,摘掉了脸上的毡帽。乱糟糟的头发下竟有一张相当英俊的脸。他舒展身体,半眯着眼睛适应光线,高大的身型、懒洋洋的神态和琥珀色的眼睛让人想起大型猫科动物——一只漂亮的猛兽。

      丽兹脸红了,不知是为对面英俊的男子,还是那桩不光彩的买卖,或许两者皆有。他是不是听到了什么?

      胖绅士笑呵呵地将木箱推前去。“夫人,它归您了。”

      母亲打开钱包,取出几张面值500法郎和200法郎的钞票。眼见付完这笔钱,母女俩就不剩多少了。

      “等等。”旅人睡眼惺忪,揉着额角开口了。“这位先生,如果我不是在做梦的话,刚刚好像有位老先生来过。”

      丽兹如坠冰窟,即将面临的羞耻让她手指都颤抖起来。她扭头转向窗外,在玻璃反光上看到母亲僵硬的脊背和紧抿的嘴唇,禁不住想要流泪。

      旅人似乎没注意到两位女士的脸色,语调依旧不紧不慢:“他认为您的瓷器是来自中国皇宫的珍品,留下了名片,愿意出价一万法郎。哦,名片在女士们手里。”

      胖绅士看起来比丽兹母女还要尴尬,勉强笑道:“那您一定是在做梦了。这件瓷器原本要以1500法郎的价格卖给雷恩的古董商。一万法郎?哈哈,怎么可能。”

      旅人:“您怎么不问问自己的仆人?”

      胖绅士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约翰!”外面的仆人应声进来。“这位先生说,有位老先生来看过我的瓷器,是真的吗?”

      仆人愣了愣。“是有一个老头儿来过……其余的,我就不知道了。”

      “你这个废物!”胖绅士踹了一脚,仆人借势溜了。

      胖绅士平复了一番,转过脸来,认真道:“夫人,让我们完成这笔交易吧。”

      丽莎和母亲十分意外。“可……”

      “比起这个邋里邋遢的男人,我情愿相信两位尊贵的女士。何况,2000法郎已经满足了我的需要,我绝不能因为贪婪而使两位美丽的女士难堪。”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他从丽兹母亲手中夺走了钱。

      旅人笑出了声。丽兹被那笑声刺痛,猛地从母亲衣袋里抽出名片,满眼泪水地说:“妈,我宁愿被人耻笑寒酸,也不愿受这份屈辱!对不起,先生,我们欺骗了你。他说的是真的,有位老绅士愿意花一万法郎买下这件瓷器,名片上有他的地址。”

      胖绅士压根没看那张名片。他将2000法郎收进衣袋,不言不语地起身,准备离开这间包厢。

      旅人从旁伸出长腿,一脚抵住车门。

      “碰巧我也去过中国,什么宝贝值一万法郎,让我瞧瞧。”他挑开木箱,只瞟了一眼,便笑起来。“啊,牡丹花和鸳鸯,果然漂亮。只是造型有点特殊,恐怕既不是花瓶,也不是水罐。”

      丽兹脱口问道:“那是什么?”

      旅人笑眯眯地回答她:“夜壶。市价不超过5法郎——还得是没用过的。”

      胖绅士回头,目光冷得让丽兹母女噤声。

      “你为什么,非得惹麻烦不可?”

      旅人耸耸肩。“惹麻烦可是我的职业。”

      下一秒,车厢门的玻璃上出现了几张脸,丽兹和母亲吓得惊叫起来——那是曾与他们同车厢的“市民”,胖绅士的仆人,甚至还有那位“老绅士”,曾经和善的脸此刻都变得阴狠冷漠。

      母女俩惊恐地瑟缩在一起。

      胖绅士望了望窗外的原野,轻描淡写道:“火车还有一刻钟驶入市区,临近的包厢都没有人。”他冲丽兹露齿而笑,“今天天气真好,不是么,美丽的小姐。”

      丽兹的母亲颤抖着:“你、你走吧!钱我们不要了,瓷器也不要了。”

      “是这样的,女士。”胖绅士好整以暇地坐下来。“拜这位先生所赐,我们无害的小戏码不得已变成了赤裸裸的抢劫,风险大大地增加了。现在,恐怕各位得交出所有财物才行。”他做了个手势,车厢门被强行打开,面目阴沉的男人们堵在门口,手中露出亮闪闪的匕首。

      丽兹母女尖叫起来。胖绅士比了个“嘘”的手势,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袖珍手枪,指向那位旅人。

      旅人立马缩回座位,举手投降。“别这样嘛。钱在箱子里,呃,只要您不嫌少……”说着,慢慢伸手去够箱子。

      下一秒,破旧的皮箱狠狠砸向胖绅士的太阳穴。众人反应过来时,胖绅士已缓缓瘫倒在丽兹母亲身上,后者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

      旅人从座椅上弹射而起,轮着箱子抵挡匕首,将剩下的匪徒引开包厢,借着走廊的狭小空间与三名匪徒周旋。

      听着外面的动静,丽兹心脏狂跳,突然之间,不知从哪儿生出一股悍勇,从晕厥的胖绅士手中夺走手枪,撩起裙摆跳到桌上,绕过惊叫的母亲和昏厥的胖绅士,冲到包厢门口。

      一名歹徒正坐在地上哀嚎,大腿插着匕首。那位旅人已经快退到走廊尽头,与面前两人缠斗。他大开大合地抡着行李箱,匕首在皮箱上擦过,发出刺耳的刮擦声。

      丽兹举起枪,腿和胳膊却止不住打颤。他在打斗间隙对上她的眼睛,百忙之中竟笑着眨眨眼,示意把枪丢过来。

      她全力将手枪轮出,像丢出一颗滚烫的人头。

      两声枪响后,两名歹徒捂着大腿倒在地上咒骂,面对枪口,只好认输地将匕首丢在地上。

      枪声终于惊动了列车员和其他车厢的乘客。众人将这伙劫匪牢牢绑住,只等到站后交给警长。列车长亲自陪同丽兹母女转移到一等包厢,不住致歉和安慰。

      那位旅人却不知去哪儿了。

      丽兹在车尾找到了他。他正倚着栏杆吸烟,脚下风尘仆仆的旧皮箱多了不少新划痕。他瞧见丽兹,摁灭烟头,露出懒洋洋的笑容,春日阳光在琥珀色的眼睛里晃荡,明亮摄人。

      还没来得及开口,丽兹的礼帽被一阵强风掀起。旅人敏捷地伸手接住,递过来,他自己的破毡帽正夹在胳膊下。两人的头发在风中乱舞,车头烟囱里喷吐出大团乳白色云朵,列车仿佛正在驶向天空。

      “先生,谢谢你!”强风与列车的呼啸中,丽兹大声道。

      “我也得道谢,这个可帮了大忙。”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柄袖珍手枪,递给丽兹。“把它交给警长。”

      丽兹愣了愣。“呃,我以为,我们都得去警署接受问询。”

      “我跟雷恩的警长打过交道,他见到我恐怕不会开心。”

      “你——究竟是什么人?”丽兹问出口,感觉近乎质问,忙道:“怎、怎么还去过中国?”

      “我嘛,满世界乱跑。”旅人说,“哪儿有活儿干就去哪儿。”

      “听上去像飞鸟一样自由。”丽兹轻声道,话语被淹没在噪音里。“而我这只笼中雀,一朝流离失所,便忙着找另一只笼子栖身。”

      “敢举枪面对三个劫匪,你可不是什么金丝雀。”他竟听到了她的自语。

      “那是什么?”

      旅人思索片刻,一本正经道:“至少得是绯红金刚鹦鹉。漂亮、聪明,而且战斗力超强,能把敌人脑瓜子啄开。”

      丽兹绷不住笑了。此时,列车已哐当哐当地驶入雷恩市区,蒸汽在车尾散开,濡湿了街景。车速放缓,即将入站。

      “那么,祝你一切顺利!”他说。

      旅人拎起皮箱,利落地翻越栏杆,纵身跳上站台。

      丽兹忙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辛巴。”他浮夸地鞠了一躬,将帽子扣在头上,转身汇入人群。

      列车停靠。站台上人头攒动,车夫、小贩、报童们大声吆喝着。火车头冒出滚滚蒸汽,远处的人影隐没其中。警长和探员很快赶来,后头还跟蜂拥的记者。纷乱背景中,丽兹终于捕捉到一只旧皮箱。

      她望着那个身影消失于人海,莫名地感到惆怅。

      稍后,雷恩的警署里。

      “他说,他叫辛巴。”

      警长沉默了几秒。“是不是个头挺高,晒得挺黑,眼睛浅得跟猫似的。”

      “您、您认识他?”丽兹有些不安。

      “全国有一半的警长都认得他,我想他在国外也留下过不少踪迹。可以确定的是,他走到哪儿,麻烦就跟到哪儿。”

      “难道他是一名通缉犯?”

      “不。”警长说,“他是一名私家侦探。”

      话题就此打住,警长转而问起了诈骗案的详细经过。问询结束时,丽兹突然说:“能告诉我更多关于他的事情吗?”她有点脸红,“那个侦探,他救了我们。”

      警长摸了摸小胡子,起身到书架边抽出一本小册子递给她:《丹德里恩惊奇杂志》。

      “一个笔名叫丹德里恩的记者兼小说家出的季刊,英语刊物,在咱们这儿不太流行。每期都有一个侦探故事,”警长顿了顿,“主角都是私人侦探辛巴。”

      “这么说,里面讲述的案件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丽兹迅速翻到那一页:辛巴探案集——金字塔惊魂案。

      “啊,这个嘛……”警长露出一个过分客套的微笑,“我只能说,有一定的真实成分。”

      警长亲自送母女俩坐上前往郊外府邸的马车。在车上颠簸了半路,母亲终于从惊吓过度的恍惚状态中清醒过来,见女儿正捧着一本小册子看,心情似乎很好。

      “老天!丽兹,你的帽子去哪儿了?发型乱了,手套也破了。怎么办才好?这模样上姨妈家,准会遭人笑话的……”

      “没关系,妈。”丽兹冲母亲灿然一笑,眼睛明亮摄人。“随它去吧!”

      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丽兹的笑容了。母亲怔了怔,心中的焦灼蓦然消散——只要女儿高高兴兴,她还有什么可忧愁的?

      “好吧。”母亲不再端贵妇人的架子,摊开手脚舒适地往座位里一倒,也笑起来。“随它去吧!”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算是楔子,借丽兹母女的视角带出主角辛巴。丽兹还会在很靠后的剧情中出现,不过她跟辛巴的缘分就止步于此啦~
    下章起,就是辛巴的主视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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