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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三十三章 ...


  •   郁风斐与林离吵了一架,复又和好,感情倒较之以往更深。盖因这两人都是全心全意,两全相合,难免有些求全之毁,若是他们多顾着自己一些,反就没有这些纠结了。

      林离傻乎乎的,过去的事情转瞬成了过眼云烟,很快忘记郁风斐之前大发雷霆,一边逗着小狗,一边将今天上街遇到的事兴致勃勃说给郁风斐听。

      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此话当真不假。郁风斐听着这家伙开开心心说话,只觉快意又舒服,一时间竟什么也不想去考虑,只希望能一直这样跟林离腻在一起。

      林离已经说到了千红楼上的比试,赵思吟出的最后一句他还记得,原模原样学给郁风斐听,末了问:“这句也是别人写的么?”

      郁风斐点点头,将原诗背了一遍。这首小诗好听易懂,情韵动人,林离听了一遍就记住了,翻来覆去又念了两遍,叹息道:“‘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真是好。这种感觉,我太清楚了——”

      “慢着。”郁风斐警惕地打断了他,问,“你清楚什么?”

      林离怅然回忆:“在江阳城的时候,南街上有一家卖糕点的铺子。气味香甜极了,就是贵了些。我总想着,等手头有些余钱,一定要去尝一尝。可等我终于攒够了钱,那铺子却已经关门,不知搬到何处去了。”

      郁风斐又是好笑,又有些心疼,不由摇头笑道:“你这个笨蛋,哪里有这样牵强联系的。不过要我说,你攒钱攒得也着实慢了些。”

      林离不忿:“我攒的钱都被你拿走了嘛。我过去也是有钱的,都是我自己赚的。”

      郁风斐心想这样一个小瞎子能赚到什么钱,可林离说得言之凿凿,再想想这家伙瞎着的时候都能生火做饭,养活自己大概不成问题。

      那边林离又摇头晃脑念了一遍诗,问:“风斐,你有过这种经历吗?”

      “没有。”郁风斐看着他,“若是我,第一次见到那美人,就直接将人抢回家,以后天天对着他,才没工夫去叹息惆怅呢。”

      “你——”林离搜肠刮肚,终于想到一个极好的比喻来形容这种行为,“你这样,就像把所有糕点都咬上一口,迟早会吃厌的。有时候,留下一些点心不吃,只去想象它的滋味,也是很不错的呀。”

      郁风斐不是诗人,对古诗文没什么鉴赏能力,更不好对林离的鉴赏做出什么评价。但他觉得,此刻的林离与其说是在谈论诗,不如说是在暗示他饿了……

      于是,他吩咐人弄了些热腾腾的点心。林离眼睛都亮了,津津有味吃起了金丝卷,继续往下说。

      “然后,那个据说挺有名的才子,就捂着脸从楼上跳下。唉,若是他知道这首诗不是赵思写的,大概就不会这样做了。”林离叹气,“还好人没什么大碍,我听旁人说,他摔到了楼下的稻草车里,很快就爬起来跑了。”

      “千红楼下,为什么会有稻草车?”郁风斐突然问。

      “咦?”林离略一思忖,也挺惊奇,“对呀,怎么会有稻草车呢?”

      两人这段时日去了不少次千红楼,对周围的环境比较了解。千红楼下的道路不算宽阔,行人多,却不宜行车。稻草车大而笨重,车夫一般宁愿绕些路,也不会从那里经过。

      “可能是楼里要用稻草。”林离很快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咱们上次不是在千红楼喝到牛乳了吗?说不定后院就养着几头牛呢。”

      “哈、哈?”郁风斐正要发笑,眼看林离又不高兴了,就硬生生用惊人的意志力将嘲笑转为了略带疑惑的语气词。

      他是不打算在这种地方跟林离计较的,毕竟世界上还有许多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情。于是他将此事放下,问道:“然后,你就被挤成这样,还拣了一只狗?我先说好,若这狗是人家走丢了的,一定要还回去。”

      小狗“汪”了一声,怯生生将前爪搭在林离的手指上,林离疼爱地揉揉它的小爪子,得意地将那名小乞丐的事情告诉郁风斐:“锦锦不是走丢的,它已经是我的啦。”

      郁风斐不以为然。林离看不出来,他却认得,这种袖珍型的小狗即便在他的时代都是高价,在这里只会更加珍贵。按照林离所说,狗最初被一个小乞丐抱在怀里,这个乞丐断然不是真正的狗主人,小狗八成是他从哪里偷来的。

      “好心没好报,以后你还会这样做吗?”

      “那是自然,人命关天。”林离一脸理所当然,“只要我能帮忙就好。而且,虽然他把我的钱抢走了,但我也拿走了他的狗嘛。”

      郁风斐心中一动。林离就是这样的笨蛋,他去帮助人,只因为他人需要帮助,而回报对他来说大概不值一提。就像他爱着一个人,也仅仅因为自己喜欢,就傻乎乎地将一切双手奉上。

      然而这种单纯的善意与爱意,却总有人因为得到得太过轻易就忽视其珍贵。殊不知,正是因为这份轻易,才是真正的珍贵之处。

      郁风斐在心里大发感慨的功夫,林莫又吃了一碟干果子,当他开始吃第二碟果仁酸枣山药糕的时候,小厮来报,一位意料之外的客人上门了。

      来人是白志高。

      他满面愁容,一脸憔悴。郁风斐看了半天,才认出这是自己与林离初进城时遇到的那名书生。那时他虽不得意,可神情却不像现在这般枯槁,整个人一下子苍老了许多,鬓角甚至生出了白发。

      见到郁风斐,他仿佛见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从眼睛里焕发出生机。他疾步走到郁风斐面前,二话不说行了个大礼,长揖到地,口中道:“人命危急,请郁公子指点迷津!”

      郁风斐不知这人来意,其实两人不过萍水相逢,实在也扯不上什么关系。想了想,笑道:“我初来乍到,尚且懵懂,不知有什么能帮上忙的。”

      白志高脸皮先红了红,吞吞吐吐道:“上次无意听郁公子提起,赵思的诗文乃是冒名他人……”话音渐息,脸越发涨得通红,却是再说不出什么。

      郁风斐已经心下了然。那天他与林离说赵思的事,看到白志高若有所思,估计是心有不甘,想要揭穿赵思的嘴脸。却不知中间出了什么缘故,致使如今这个光景。

      两人俱都无言,满室寂静,顿时颇为尴尬。忽然传来一声狗吠,只见一个毛绒绒的小团子从里间跑出来,后面追着刚刚吃完点心的林离。

      林离几步赶上锦锦,将小狗拎起来弹了弹鼻子。转头看到白志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白志高心中思量,只觉这林离比起初见时大有不同。那郁风斐是个极英俊贵气的少年,无论是衣着简朴,还是如今华服美冠,都掩不住天然一股威势。可林离本就生得美,粗布麻衣已是姿容动人,此时锦衣盛装,更是明艳无双,兼之情态可亲,令人不免心生好感。

      于是他也朝林离笑了笑,心中渐渐安定,将事情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原来自从那日之后,他果然在筹谋如何令赵思行迹败漏。因为独木难支,所以寻来几位仁义之士,都是准备参加赏玉大会、却处处被赵思压了一头的落魄才子。大家共同商量,觉得赵思既是抄袭他人,自己腹内没有文章,最好是用斗诗的形式,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自曝其短,把这一文坛毒瘤的丑恶行径暴露于天下。

      只可惜出师不利,此前林离在街上围观跳楼的那位正是他们之中一位主动请缨的义士。此战之后,赵思名声更盛,然而跳楼的那位却杳无踪迹,他们百般搜寻,都找不到那人下落,有可能是被赵思给暗害了。

      此前郁风斐与赵思在千红楼中发生龃龉,本是一件极小的事情。可这种事总是越传越变样,现在外面都说郁风斐与赵思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白志高因为亲耳听郁风斐说过赵思为人,故此更为深信,将他当成了赵思的死命对头,所以此时才上门求助。

      郁风斐哭笑不得:“这都传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老婆还在呢。”

      林离“咦”了一声,也不知懂没懂,只是问白志高:“为什么那人失踪了,你们就觉得是赵思害的呀?他不是都赢了么,有什么必要去害人呢。”

      白志高被问个正着,张口结舌半天,最后才缓缓道:“那时大家义愤填膺,自然而然就这样认定了。更何况,除了赵思,他从未开罪过任何人啊。”

      郁风斐问:“是谁先这样认为的?”

      “是……是王焕。”白志高回忆,“他跟李元舒关系极好。哦,李元舒就是那名挑战赵思的才子。”

      郁风斐挑了挑眉毛,并未一口应承下这件事,不过却说自己会多加留意,帮他们找寻李元舒的行踪。白志高稍稍松了口气,但依旧满脸担忧。他走后,郁风斐便问林离如何看这场比试。

      “我站在人群里看的呀。”林离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了么。可惜把你送我的东西全都弄丢了,我以后再也不看了。”

      郁风斐本不是问这个,听他这样说,又忍不住絮叨:“你以后不能做那么危险的事了。东西丢就丢了,哪里有你重要,万一去捡的时候跌倒怎么办?你喜欢什么直接告诉我,我送你不就是了。”

      林离只看着他笑,并不说话。郁风斐知道劝他不动,只得撇了撇嘴,将话题引回正轨:“动动脑子,现在事情已经很明显了。你觉得,李元舒现在应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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