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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回声(3) ...

  •   站在这时的阳台上,竟然哭了。

      我在听野孩子的《春天》。

      黑夜里的我的春天。

      ——Hyperboreer。

      ——

      陈染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他和小伍上大学继续组建乐队,并潜意识的把这作为择友门槛之一,只是动鱼的家没有了,也不可能再有了,我甚至怀疑陈染已经将其彻底遗忘。

      他写过不少的歌,大部分是摇滚,还有几首泛着淡淡的忧伤的民谣,他写给猫,写给妈妈,写给蓝天,写给自己,我却从来没听到过什么是写给我的。无聊时会摆弄他送给我的黑色吉他,我始终弹得不是很好,我只写过一首歌,five years ago,没事时唱给自己听,他应该不知道这歌的存在,我想他也并不会欣赏我。

      我不喜欢摇滚,不懂他和朋友谈论的那些外国乐队,他唱的名曲我半首都不知道,我甚至从不听歌,因为从大一就确定换上了神经性耳聋,医生特别嘱咐,不可以带耳机。那时候常常一个人去校医院输液,药盒上写的是降血压效果,真好笑。

      耳鸣是种特别可怕的声音,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日日夜夜吵得我头昏脑胀,我问医生为什么会这样,他说疲劳过度,心绪不佳,其实,也许,我是想念周周,渐渐习惯了这种折磨,又渐渐的希望它不要消失,我怕它消失了,我又总是一个人在路上,那该是多么孤独。

      陈染被保研了,他毕业之前的春天,是我们最为陌生的时候,我想我真的是长大了,沉默,微笑,宠辱不惊,空荡荡的大三,写下的稿纸越来越厚,终于有一天它们一大摞哗啦哗啦的倒在了床前,羽毛似的飞舞。

      ——

      “同学,入场券。”

      保安拦住我,我摘下墨镜用烟熏眼看着他:“演员。”

      说完背着吉他抬头挺胸地进入会场,外面下着没完没了的细雨,却丝毫没遮住雨中叽叽喳喳等待的那么吵闹的笑声。

      ——

      这是陈染的结业晚会,我是从网上别人的留言里知道的,大礼堂外招摇的情系母校的展牌很好认。

      卫生间里从安静到喧嚣,从喧嚣到死寂,我蹲在坐便器上,听着主持人和歌舞相交的回声,抽了支烟。

      第一次听到他唱歌是什么时候呢,那时我又是怎样的感受?在终于出场的那熟悉又陌生的摇滚里,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

      脚蹲麻了,步履有些蹒跚的走出卫生间,前厅已经空无一人,他的声音没有被震耳的音乐淹没,让我的感慨万千,真的,有点像曾经的小女孩,有一点点想哭。

      拉开虚掩的大门,光芒从黑暗里投射出来,我看到遥远的他,在那个许多许多人注视的舞台上,我想走近,却越发觉得自己可笑可怜,我知道,爱一个人不只有甜蜜和幻想,更多的是痛苦和责任,我知道,学会爱不可能仅仅一朝一夕,它是我们整整一生的课题,然而此刻,我开始不明白,六年的时光,六年的泪水,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突然的静寂把我拉回现实,第一次看到他弹钢琴,很讶异的,听到他会唱这首歌。

      ——

      “你觉得怎么样?”陈染又在给我放他那些老男人的歌曲,我说不上爱不爱听,只是听到那些歌就想起他,于是微微笑笑。

      “不喜欢就说,不用勉强。”

      “没有,我是喜欢女人唱歌。”没和他说我耳朵不好了,我不想和他说痛苦的事情。

      “有病。”他做个怪表情,修长的手指在黑色的键盘上特别好看:“这个呢?”

      ——

      I've no doubt you dream about the things you'll never do

      But I wish someone had talked to me like I wanna talk to you

      ——

      我深信你梦想着那些你永远无法作的事

      但我真希望有人曾经对我说过现在我想告诉你的事

      ——

      望着舞台上的陈染,依稀能想起三年前他的音容,他的温柔,记得他在那个傍晚让我听到这首歌时,我很安静的点点头,如此而已,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过去了,却好像还是闻得到他身上淡淡的类似于植物的香气,能够描述出他床单在夕阳余晖下的几道褶皱。

      ——

      I can see so much of me still living in your eyes

      Won't you share a part of a weary heart that has lived a million lies

      ——

      我可以在你的眼中看到太多过去的我

      可否请你分享一些我这曾经活在千万谎言中的疲倦心情

      ——

      光打在他挺得笔直的脊背上,那么一刹那,我觉得陈染没变,一切都一如既往,他同样记得我记忆中的那些事,有过和我一样的幸福和痛苦,只不过,我们都有自己的人生,都要走自己的道路,谁也不能背负着谁,那没有必要,也没有任何意义。

      But you know what truth is? 我有着歌中相似的疑惑,并且暗暗的希望,能够得到相似的答案,that's truth, that's love,便够了。

      ——

      但你知道真实是什么吗?

      那就是真实,那就是爱。

      ——

      要获得莫名其妙的坏心情实在太简单了,简单得有些无聊。我在想一个女人然后我觉得我们不合适,或者她也是这么觉得,于是我听音乐,听《don't think twice,it's all right》或者《creep》,我便成功地开始觉得这一切简直是太操蛋了。然后我想考研英语,想我那些还没有着落的学费,我便可以用一种近乎迷人的忧郁的眼神呆呆地看着车窗外面的人,好像他们都没有活过一样。其实,即使我认为我和那个女人很合适,即使那个女人也是这么想的,即使直研名单上有我,即使我不用交学费,我还是可以一如既往地忧郁下去;而其实,车窗外面的人和我一样,都是活着的。大小实在太难区分了,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进行这种区分的可能性,我想就这样一直靠在车窗上了,乘729到另一个地方去。

      ——Hyperboreer

      ——

      与他的退场不同,大学,我是黯然离去的。

      我以为我是那个离他最近的人,其实不是。

      我以为我是那个他无论如何都愿意留在身边的人,其实也不是。

      ——

      “有钱么?陈染出事了。”

      半夜,我的手机亮起,是陈染的号码,完全没想可能是开玩笑,我慌张的便打了过去,是个不太熟悉的声音。

      陈染真的出事了。

      打车到医院,跑了一身的汗缴费,耳鸣的厉害,我想我的脸一定是惨白惨白的。

      他和小伍不知道为什么争吵,最后以陈染被推下阳台告终,我不想知道为什么,从来也没问过他们的事情,不管是另一个周周,是梵高和塞尚,还是两个混蛋,都与我无关,我只爱陈染,却始终无法热爱他的世界,很狭隘,但很真诚。

      手术室外的地板上还残留着血迹,我站在那,喘的胸口直痛,甚至晕眩,他们说流了好多好多血,我非常害怕,谁都没权利夺走他的生命,谁都没有。

      “喝口水吧。”一个女孩把瓶子放到我手里,我一下子扬开了,她男朋友骂了声,又被旁边的人拉住。

      我就那么站在过道中间,地上的水迹越扩越大,然后开始慢慢干涸。

      你们知道他有多珍贵吗?即使在场的所有人都比我了解他,却不会有任何一个能像我一样懂得这个问题,他是我生命里最璀璨,最迷人,最深刻的眷恋,然而此刻,我却要可能失去这种眷恋,因为一个弱智——从我认识伍思贤的那天起,就不喜欢他,现在,已经变成了深深的痛恨,他看不起我,讨厌我,排斥我,都没有关系,但是,他竟然伤害陈染,还有什么资格去蔑视,厌恶,排斥?

      现在呢,像个窝囊废一样瘫在椅子上就没事了?如果陈染……我不敢想,不敢做心理准备,我承受不了再一次的失去了,我真的要垮掉了。

      天蒙蒙的时候,手术间的门被推开,医生出来,他们都围上去,然后是陈染的病床,小伍想扑过去看,我突然就来了力气,一把把他推的撞倒墙壁,像看世界上最下贱的东西一样看了他一眼,就那么一眼,让自己意识到,开始恨,竟也是因为他。

      ——

      整整五天,我一直呆在陈染的病床前,不让任何人靠近,医生也赶不走,一拉我我就像个疯子一样发脾气。

      输液管里,有时是殷红的血,有时是透明的药液,我也给他输过血,我们的血型是一样的,这曾经真的让我想过也许会有这么一天。

      记得陈染眼睛缓缓睁开的瞬间,我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我不会像他一样做起与人亲昵的动作来得心应手,只是傻傻的看着他笑。

      ——

      “亭亭,去休息吧,看你的样子比我还虚弱,不要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病怏怏的靠在床上和我说话。

      我摇摇头,慢慢的削着苹果。

      阳光静静的洒进屋子,很温暖,但这温暖很快就被房门开启的声音打破,回头看到小伍,很神经质的站起来:“滚出去!”

      他没理我,还是往里走,我无意识的想推他出去,忘记手里还拿着水果刀,一下子划破了他的肩膀。

      “你有病是不是啊?你丫算什么东西,管东管西的,给你脸了吧?”他也火了。

      “算什么东西用不着你管,你个杀人犯!”我气的发抖:“你不许过来,你再走一步试试!”我又抬起手。

      ——

      “神经病!你捅我一下,老子让你捅,捅啊!”

      要不是陈染说话,我想我真的就要犯罪了,可是,我却比伤了人还要难过。

      “亭亭,别闹了,你回学校吧。”

      依旧温柔的声音,我不敢置信的回头看看他,他的脸色那么平静。

      当一声,刀掉到地上,我愣愣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如何走出去的。

      ——

      透过医院大门的玻璃,我看到了一个邋遢,脏乱,疯子一样的女人,很憔悴,很衰老,可是,我才二十三岁。

      一直以来,都感觉自己很卑微,可是今天头一回被伤了自尊,他还是他,活的怡然自若,我呢?没来由的折磨自己,像个跳梁小丑一样被别人讨厌。那个活泼单纯的亭亭哪里去了,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会哭会笑的我哪里去了?

      目光避开自己那张木然的脸,低头看见一星期前急急忙忙传出来的塑料拖鞋,突然觉得自己好丑,好傻。

      大白痴。

      轻笑了一下,那是我留给上海最后的声音。

      ——

      全是概念,语言游戏,逻辑系统,他们都对,就我不对。我把它们团起来,揉揉,就变成了道,皈依与境。这没什么意思,除了好奇,什么都剩不下。我坐在寝室里,幻想着拉里的酒馆和卡萨迪的葡萄园。我太年轻了吧,我想等等再说,等我有了更多的经验和奇遇,可是那又将会如何?当我可以饱满地叙述的时候,我又有了什么?除了好奇,什么都剩不下。回忆不多,但是够了。

      ——Hyperboreer

      ——

      陈染。

      恩?

      没事,只是想叫叫你的名字。

      傻妞。

      陈染,为什么我总是得不到我想要的东西?

      我会让你得到的。

      是吗?

      恩。

      不可能。

      相信我,因为我只想带你走。

      ……

      二十岁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什么都不要,只是希望……

      什么?

      你说的,都是真的。

      ——

      有一种追逐,是无论你走多少路,坚持多少年都无法完成的。

      人和人的距离,是无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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