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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宋毅成离开公司时,天色已经擦黑,写字楼大门口白晃晃的两顶高瓦路灯刺得人眼睛疼,他后退一步,身体躲进门侧的阴影里,等着泊车员帮他把车从一条街外的停车场开过来。

      头顶上不时传来电锯与电钻的声音,宋毅成皱了皱眉,这声音已经刺激了他一整天,事实上,如果不是怕吵,他也不会在这个点就匆匆下班。

      凭心而论,公司大搞装修是好事,但也不能打扰到员工的正常工作,这些从早晨一路吵到傍晚的噪音还在其次,那些堆满了地下停车场的装修材料,却不得不让他们把车都停在隔了一条街的公共停车场,就算公司另派有泊车员免了他们自己跑这两趟,耽误的时间也找不回来。

      大厅的玻璃墙像是才擦过,光亮通透,将他整个人的影子完整印了出来,他细细打量自己。脸依旧是那张脸,眼珠漆黑温润,表情淡漠严肃,肤色却有些灰暗。这也正常,如果有人在办公室劳心劳力超过四十八小时还能神采奕奕,那不成怪物了。

      不远处的电梯叮咚一声打开,两个行政部的女孩叽叽喳喳走出来,看见站在玻璃墙前的宋毅成,愣了愣,用比刚才小了不少的嗓音叫了声:“宋总。”

      宋毅成点点头,还没来得及说话,两人却加快步子匆匆走了,只在临出门前又回过头看了他一眼,双颊上泛着浅浅的红。

      宋毅成这样的人,正是她们这个年纪的女孩所钦慕的对象,高挑英俊,能力不菲,关键是尚年轻。三十来岁是一个男人展现本质魅力的最佳阶段,稚气与毛躁已经褪尽,皱纹又还离得很远。两个月前宋毅成刚到岗的时候,办公室门口几乎成了各位女同事的观光场所,OL们听闻空降来的销售总监是个大帅哥,都逮着机会来看新鲜,热热闹闹差不多一个星期。

      而宋毅成倒没把这些琐事放在心上,因为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去操心。

      在纽约总公司做上营销经理的职位不过才一年,就被董事会指名调任回国,当上了中国分公司销售部的最高决策人。这坐火箭的升职速度或许足够令人称羡,只有宋毅成自己才知道里边有多大一个烂摊子等着自己收拾:一年前分公司因为某桩企划案的失误,业绩大幅亏损,当时在职的销售总监力挽狂澜了半年,也没把这个浪头翻过去,最终引咎辞职,而几个副总也恰如其分的卡在这个时间段病的病倒的倒,谁也不接这个烫手的山芋。

      大家都明白,这次利润大挫从根本上伤了公司元气,短期内别想恢复,这时候把担子揽过去,别说费力不讨好,还有极大可能影响到个人履历的完美性。拖拖拉拉几个月,美国总部方面认识到这样下去的结果只能关闭中国公司,董事们开了几次会议,最终想到了业绩突出的宋毅成,决定给这个后起之秀的年轻人“压压担子”。

      宋毅成在上任之前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只是忙碌了两个月,亚洲美洲飞了好几轮,亲自出马同几个大客户说破了嘴皮子,收效不至于无,可惜从全局来看不过毛毛雨,下周亚太总裁要亲自从新加坡飞过来视察,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天上稀薄的云层滚了滚,忽然飘起细雨,路边没有带伞的行人加快步子开始小跑,宋毅成深吸了一口湿润的空气,摇摇头,决定不再思考这个问题。

      又过了五分钟,泊车员终于郑重其事的将一辆银色雷克萨斯停在他面前,一边将钥匙交还给他一边抱怨某个开保时捷的富二代不守交规搞得路口大堵,他笑了笑,坐进车里,打开收音机,调到音乐频道,悠扬的萨克斯声响起,是一首《回家》。

      他发动车子,加入到大街熙攘的车流中。

      从市中心的主干道绕到支线,绕到环路,再绕到主干道,车子越来越密集,终于在一个红灯口彻底堵住不动。宋毅成落下车窗去看,前方有阵骂骂咧咧的声音传来,似乎有人追尾。

      这在上下班高峰期是常有的事,他熄掉火,闭目在座位上靠了几分钟,那争吵的声音却越来越大,和着周围此起彼伏的车喇叭,像极了某种不着调的说唱。

      他又等了片刻,觉得那两位主角还能再战上一阵,便朝左右看了看,一转方向盘,将车拐进了一家西餐厅的停车场。

      餐厅不大,胜在精致,昏暗的灯光中只有寥寥几桌人在用餐,带位小姐是个漂亮的混血女郎,在推荐了几种昂贵的冷盘和海鲜后,也没为宋毅成只点了最普通的红酒牛排而感到气恼,微笑着施施然去了。宋毅成打开手机,查看邮箱中收到的新邮件,只有一封,来自大洋彼岸的地址后缀,内容很简单:“你还有几件衣服留在我这没拿走,给我地址,我给你邮寄过去。”落款是Emily。

      他盯着那个名字看了一会,想拨个电话回去,忽然又意识到,他和这个名字的主人已经分手了,就在两个月前。

      Emily是美籍华人,他们在当地华商举办的联谊会上相识,在一起一年,因为工作的问题始终聚少离多,彼此都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加上宋毅成的突然调任回国提供了一个契机,于是分手也就变得很顺理成章。

      两人分开之前曾相互达成协议不再打扰对方的新生活,如今Emily既然选择了发邮件的婉转方式,他如果突兀地打电话倒显得太不识趣。

      放下手机,穿着燕尾服的侍者将一杯冒着气泡的香槟放在他身前,他微微一愣,说道:“我没有点香槟。”

      “是那边那位的小姐为您点的。”侍者为宋毅成指了个方向,他顺着看过去,隔了一张桌子的距离,一个留着褐色长发的女人正端着酒杯朝他走来,茜素红的连身长裙裹在她凹凸有致的身形上,一摇一摆散播出带着优雅的风韵。

      “最棒的香槟,送给餐厅里最英俊的男人。”女人在桌边站定,客气地问了一句:“如果你愿意请我共进晚餐,就能吃到这家餐厅最出名的布朗尼而不用排队,西点师每天只做十客,今天刚好我订到了一份。”

      “谢谢你的好意。”宋毅成跟着站起身,动作谦逊且彬彬有礼:“香槟很美,只是我更享受一个人的闲暇。”

      “这样。”女人并未对这通拒绝表露出什么不快:“没关系,我就坐在那边,如果你改变主意,欢迎随时过来找我。”她甜甜一笑,露出右脸颊上一个明显的酒窝:“Have a nice night,handsome.”然后大方得体地转身去了。

      宋毅成盯着她的背影看了一会,端起那杯香槟小酌入口,清凉的酒液下肚,酒精带着一分浅浅的酒意泛上了他的脑子。

      他忽然想起了郑笙。

      过了这么多年,他以为再也不会想起她,只是在看见那个女人脸颊上的酒窝时,好像条件使然,他就是不自觉想到了郑笙。

      郑笙右脸颊上也有一个漂亮的酒窝,每次她对他笑的时候,他都能很清晰的看见,所以才会如此记忆犹新。

      十三年前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宋毅成十七岁,高二,郑笙十五岁,初三,他住她隔壁,大她两岁。

  • 作者有话要说:  很早以前就想写一个关于初恋的故事,终于开始动笔,国庆挖坑,图一个好彩头
    跳坑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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