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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分手后我和白月光的渣男友在一起了》  第1章

网友:Iris 打分:2 [2021-10-17 13:14:52]

?这不是□□吗?虽然现有的法律男对男不构成□□,但主角击穿我的下限了。我可以接受主角道德低下(自私自利、利用他人、市侩),私生活混乱,甚至违法,像悲惨世界中的让?瓦让和芳汀,但在现代背景下,犯罪就太过分了吧!而且这还是HE耽美的主角攻,也就是说他连赎罪都不用。
作者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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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Iris [2021-10-17 13:16:09]

被屏蔽的是强/奸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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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Iris [2021-10-18 20:39:08]

所以在中国,像攻这样对待女孩子是强/奸。即使不是女生也涉嫌猥/亵和故意伤害。
在外国,妥妥的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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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Iris [2021-10-18 20:43:25]

另外,强/奸罪属于刑/法八大重罪,而且是公诉案件,取得受害人原谅也不能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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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Iris [2021-10-18 20:45:19]

一般强/奸罪刑期三到六年,动机特别卑劣的(比如本文说不定就算),刑期可以到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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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Iris [2021-10-18 20:49:55]

一二楼之间被删了一楼,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算当时受说了“愿意”,但并不是真实自我的意志表述而是在被灌酒/下药至意识不清时所作出的答案的情况下,不能称之为“个人意志”,故此时,算强/奸。
英国《1956年性/犯/罪》第一条规定:“(1)一男子强/奸妇女或者其他男子的,构成犯罪。(2)(a)若一男子与另一人发生性/交,而在性/交时,该另外一人不同意的;且(b)该男子当时知道另一人不同意的,或者对其是否同意采取轻率态度的,均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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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Iris [2021-10-20 01:09:58]

对不起,我以为的渣只是指道德方面的问题,最多有违法行为。这个攻是犯罪啊!!!
这不就像古早的言情小说,男主强/奸了女主,女主怀了孩子并生下来,等等等等,最后HE一样吗?这种小说现在大部分读者都只想把男主送到监狱,换成耽美也一样。
而且受的想法也有逻辑不通的地方,想分手完全有别的方法,几杯酒就和一个不怎么熟的、品行不好的人走,从某方面来讲还是“仇人”,不怕被杀吗?就算上/床,连约/炮都比不上,喝醉酒之后连对方带不带/套你都无法掌握了,私生活这么乱的人,就不怕他有艾/滋/梅/毒/尖/锐/湿/疣?
受这个智商和防范意识是怎么在尔虞我诈的商场开公司还赚大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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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Iris [2021-10-20 01:26:28]

如果放不下“先性后爱”的梗,完全可以让受在察觉攻的意图之后,就对攻挑明这件事,然后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而主动答应上/床,从而掌握主动权。
这样既可以让读者对攻不至于过于反感(想把他送进监狱),又可以进一步增强受聪慧(商场大佬)深情又拎得清(对直男朋友)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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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作者回复 [2021-10-20 10:42:07]

那啥……宝贝,你不要乱脑补啊!1.两家关系很好。2.俩人不是仇人。3.受不是道德标兵。4.受本来就图渣攻活儿好去的,为什么要告诉渣攻知道渣攻的打算啊?跟火包友说那么多干嘛?爽就完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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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Iris [2021-10-20 19:48:23]

啊啊啊,约/炮也要注意安全啊,要督促对方戴/套啊!!!喝醉了对方无套内/射都制止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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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作者回复 [2021-10-22 10:16:24]

哈哈哈哈,你放心,后面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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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4-09-27 23:08:20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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