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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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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闲适的生活足够我回想过往种种,无关邱言之,只属于我个人。
常听人说,当一个人开始回忆过去的时候,那么他就开始苍老了。
我明白,因为回忆催人老。
人是奇怪的动物,快乐的回忆往往不能牢记于心里,而痛苦至深的东西却好象刀刻一般印在心头。
痛是腐化剂,它会用最凶狠的速度腐蚀我们的心灵。
然后我们老去。
于是我决定忘掉过去。
忘记好说,却难做。
皮囊不是我,灵魂却在,当时为什么我没有进锤阵?错过,错过……
“我的记忆太空太少,我不想忘记。”
我知道即使站在人潮汹涌的街头,他依然是最独特的那个。
温明扬,那个笑容和熙的男子。
与温明扬的再次会面是在我出院的半年后,一个陌生的电话打到了家里,指明要找我。
他在电话那头轻声笑,声音不再像货车上那样软弱无力。
“莫娜,我是温明扬。”
他开门见山,自报家门。
关于这两个名字,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被提起过,而现在却像一股温热的清泉灌进了我的心里。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答应或是不答应,我的身份有些混乱。
“犹豫什么?我知道你是莫娜,出来见个面吧,今天下午四点,我们在东街口见面,我知道你认得我;你也别怕我认不得你。”
他轻快地挂上了电话,留我一个人在这头楞了半晌。
不过我是会赴约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不再会有别人唤我莫娜了。
他是唯一知道我的人。
下午四点,天已经显出了夕阳之色,我走在热闹的东街,试图寻找那个一面之缘的人影。
有一个年轻男子靠在美发店的墙上,黑色的衬衫,腰上一条银制的链子,袖子有些不耐烦地卷到了手肘处。
我走到他面前站定,却忍不住笑出了声。
细长的眼睛和略显纤瘦的身材倒更像漫画里走出的美少年,刚打理过的凌乱发型又让他有些桀骜不训的味道。
“莫娜!”他几乎跳了起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我等了你好久。”
我朝美发店玻璃墙上贴的照片看了看,发现他的模样正是其中一个造型。
“刚出来的?”
“一边理发一边等你,这里的落地玻璃窗恩能看清外面的一切。”他挠了挠头发,“怎么样?很不错吧,这是最流行的发型,我真的很久没理发了。”
“不错,最起码比照片上的好多了。”
莫明的,我们的交流竟然很顺畅,倒更像相识多年的老友。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一个人上街。”他笑的很孩子气,“这么多年一直躺在病床上,半死不活的样子,现在好了,我终于摆脱了,能下床走路能出来逛街能蹦能跳,所以第一次出门我头一个想到的就是你,我很想见你。”
他好象一个孩子一样快乐,所有的感情全部写在了脸上,阳光仿佛也被他反射,将整条街照地灿烂无比。
“你的病全好了吗?”
“我换了一颗心脏。”他的手按在胸口,半眯着眼对我笑,“现在,它跳的很好。”
有一道光从他眼里射出,很熟悉。
他忽然举高双手跃过头顶,“所以现在我就能享受这天地。做我想做的事。”忽然又很认真地看我,“你也能,莫娜,和我一起。”
莫娜。
“你怎么知道我就是莫娜。”
他笑地有些狡猾,又有些天真,“因为你很特别,所以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能立刻认出你。”
“哦?”我不信,但他笑的太过诚恳,我似乎不得不相信。
“当然,在那个地方我们是唯一和对方有过交流的人,并且在某些问题上我们达长了一致,不是吗?”
他拉着我在人群中穿梭,我只能看到他瘦高的背影,回想着我们的对话。
在那个阴冷的地方我们曾经有过短暂的对话,说地矫情一些,在那样的地方我们曾经给予过对方片刻的温暖。
我们以很亲密的姿势走在街上,好象热恋中的情侣,亲昵而欢乐。
温明扬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任何一件东西都能引起他极大的兴趣。
这个世界差一点就不属于他,失而复得,他是真的开心。
我试图贴近他的心,感受他的快乐,因为这样能让我快乐。
我希望他的心情能感染我,就好象插上一双翅膀,腾空飞起。
我们在公园的中心广场坐下,打开便利店买的寿司团全当点心。
“现在的生活你能适应吗?”
他看着我仿佛有些担忧。
“适应什么?”
“丈夫!你现在有个丈夫。”他抓了抓头发,皱着眉,“洪宙可是个难对付的角色。”
“你听说过他?”
“听说?不用听说,他是个大人物,人人都知道他。”
“是吗?”
我不太能适应寿司酸溜溜的味道,咬了几口就没有再吃的欲望。
“难道你不知道……”他看着我,确定我没有说谎后又有些迟疑,“算了,不说这个,反正你会知道的,还是说说,他有没有发现……”
“不太清楚,不过如果他像你说的那样是个厉害的角色,那么他一定是发现了。”
但他永远都不会明白其中的奥妙。
我和温明扬似乎想到了一块儿,不由会心一笑。
“他对你好吗?”
我仔细想了想,好?怎么解释好这个词会直接影响到我的回答。
“好,也不好,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反正这段时间是得了便宜,这个便宜也不知道能占到什么时候,原本就没有想到会这样,所以再来一趟也没有什么打算。”
“你再没有其他亲人了?”
“没有!”当我很果断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很滑稽,我忍不住直笑。
温明扬忽然拍了拍我的背,“那么在这个地方,我就是你最亲的人。”
笑声忽然中断,连我自己都有些吃惊。
他的语气很严肃,不是玩笑不是心血来潮。
“我没有朋友,也不喜欢我身边的人,可是我很喜欢你,所以我想做你最亲的人,那样你也能喜欢我,我们的关系就会很近。”
我知道我在哭,很用力的哭,像个情绪不定的孩子,刚笑完就哭。
哭只是因为我很难受,他的话让我难受,好象一把刀剜了我心口的一块肉,疼地我的脑袋快炸了。
在此之前,没有人喜欢过我。
我不知道自己做错过什么,每个人都不喜欢我,甚至讨厌我。
我想我是存在着错误,但错误有多大?
我很沮丧,我以为自己是没有优点的孩子,但又不信,我想即使是罪大恶极的人也有闪光的一面,何况是我。
但很可惜,没有人看到我的优点,没有人在乎我的长处,他们所看到的所要的就是无限扩大我的缺点。
所以长久以来我一直以不优秀不善良不聪明不纯洁的身份活在世界上。
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孩子。
当血塞满了我的嘴,随时都可以喷涌而出的时候,我突然很开心,因为马上我就可以证明自己有多好。
我像只狗那样的忠诚,我用自己的死来证明我都多么诚实忠诚,而那个没死的人却是一头彻头彻尾的中山狼。
他的手停留在我的手上,不停为我抹着眼泪。
我在哭,他却在笑。
“别害怕,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这句话我等了很久,或许我并没有真正想要的东西,唯一期盼的不过是一句话;能抚慰我彷徨的灵魂不在害怕。
这肮脏的世界是恶魔的眼,诱惑你吐露真心,然后扔进黑火之中,听取你痛苦的呻吟便是它最大的快乐。
我很恐慌。
他却拉着我的手,“我们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我们是两只蹲在门口的小狗,他轻轻替我舔去了伤口的淤血。
夜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来临。
我买了哈密瓜味道的泡泡糖,分了一半给他。
当我吹起一个透明的泡泡时,一辆黑色的车擦着我缓缓停下。
一个中年男人走下了车,焦虑的眼神在看到温明扬后如释重负。
他要说什么却被温明扬阻止。
他做了个鬼脸,故意叹了口气,“我最讨厌的就是他,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那该多好。”
白色的胶体在我嘴里,我只能点头做答。
“不过,也因为有他们,这个世界才更有趣。”
他哈哈一笑,将糖塞进了嘴里,眼眸间的光闪着点点金绿,仿佛是那天那只躲藏在草丛中的黑猫。
狡猾的黑猫,我忽然明白了它不肯离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