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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叫吕树 ...

  •   我叫吕树,是一名普通的网文写手。

      所谓写手,俗称码字的,就是把生活中或是想象里千奇百怪的东西加工一番(有时候连加工都不用),然后通过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

      当然,会有人站出来反对这种说法,在他或她看来,写作者应该是一群智力超凡的人,他们揭露假恶丑,弘扬真善美,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写作者既然是人,它就具备人所拥有的一切缺点和陋习。比如抽烟、酗酒、爱扯谎、有露阴癖。

      我成为网文大神应该是十年以后的事情。换言之,现在还不是。不仅不是,而且离大神这个称号十万八千里,远远挨不着边儿。我其实是一个农二代。因为不想子承父业把地种而跑出来打工,于是堂而皇之成了上班族——按月拿取那点可怜兮兮的薪水,朝八晚五地出入于公司内外。

      通俗一点,我就是一个打工仔,不仅文化程度低,而且本人傻头傻脑,被人欺负捉弄更是家常便饭。可是生活中的我却不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我社交广泛,而且出奇地热爱幻想。当然幻想的都是些不切实际的东西,香车美女、富可敌国之类。周围的朋友说:“这人穷疯了。

      我是穷疯了。

      我现在蜗居于深圳市宝安区的一个工业园里,与人合租一间大半不小的二室一厅。我的工资很低,日薪,干一天领一天的钱。每个月底,我最头痛的问题是应付房东,与此同时,我也令房东头痛万分。

      房租和水电费似乎每月都在不停地上涨。猪肉二十块钱一斤了,一件T恤衫打六折以后是八十块钱。什么都涨了,就是工资没有涨。老实说我做梦都想发大财。我之所以没有发大财,是因为我总在做梦。

      每个人都喜欢优越的物质生活,我也不例外,而且喜欢得特别厉害。

      我的工作单位是据吹是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至于大到什么程度,我并不过多关注,我所关注的是我的工资。公司再牛逼与我何干,我只是一名最底层的普工,守着一个最苦最累的岗位。

      没错,我是个装卸工。只要是男人,有力气,谁都干得了这个。每天除了装货,就是卸货。别人是蓝领、白领,我是实打实的黑领。

      无论工再忙再累,也不妨碍我热爱幻想。我热衷于在虚无的国度里随心所欲、无所不能。不过我和其他幻想家的区别是,我有一项写作的本领,我可以把那些随心所欲无所不能的事情描述出来,这样,就成了所谓的小说。

      提到了小说,不得不提到我的灰色童年。

      七岁的时候,读小学二年级,我目睹了一场终生难忘的大事件。我的母亲,一个生于忧患心地善良的农村妇女,因为责任田的分配问题和村长老婆发生了口角,口角升级,成了打斗——父亲当时不在家,战斗败北、失魂落魄的母亲,用一瓶巨毒农药,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母亲在拔开瓶盖的时候把我叫到跟前,跟我讲了一句话:“儿啊,一定要出人头地,只有自己强大了,别人才会怕你……”

      我不能理解母亲的话。当时的我只是狠命地点头,假装很懂事的样子。我也劝母亲不要喝,说不值得,可母亲还是喝掉了。我看着母亲一口气喝下半瓶,嘴里就冒起了白沫儿,然后两眼翻白,疯了似的乱跑乱叫,最后在痛苦的挣扎中变成僵硬的尸体。我竟无动于衷。在别人眼里,作为吕家唯一继承人的我,成了一个没心没肺的冷血动物。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我当时很害怕,电视里自杀的情节发生在最亲近的人的身上,这使我一时无法接受,宁愿相信是我的幻觉。后来这一幕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不时浮现于脑际,使我愈加坚信自己是个罪人,且罪不可赦。

      母亲死后不久,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题为《最难忘的一件事》的作文。我不假思索用我拙劣的文笔平铺直叙了这件事情。至今记得文章的开头写道:“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儿发生在两周之前,妈妈跟人吵架,他们人多势众,妈妈孤军奋战,不但没吵过人家,还挨了一顿打。这令妈妈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伤心之下,回家喝了农一清(一种农药牌子),喝到一半就死掉了。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傻的女人。”

      这篇作文交上去之后出乎意料地得了个“甲”,被老师当作范文贴在教室后面的“学习园地”中,供全班同学观摩效仿。老师的批语是:“感情细腻,立意独到,无错别字。你很有小说家的潜力。”我的欣喜可想而知。我迅速忘记了母亲离世所带来的茫然和悲痛,沉浸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扬中。

      母亲死后,父亲把我送到了外婆家,由外婆代为抚养。父亲只身去了外地打工,我也开始了我的童年生活。我说我的童年是灰色的,一点不夸张,痛失生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那时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年中难见晴天,甚至在夏季,也很少看到太阳。我养成了伤春悲秋的坏习惯,一直延续至今。伤春悲秋具体表现在,喜欢白天,不喜欢黑夜;喜欢静思,不喜欢热闹;喜欢独处,不喜欢群居。

      众所周知,写作这件事儿,除了真的热爱外,并不好玩儿,它属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写,离不开手,作,离不开脑,所谓手脑并用,心力交瘁,就是这玩意儿。而且容易使人体力消耗,意志崩溃,把命都玩完了。法国的巴尔扎克,中国的路遥,都是很好的例子。可是我不这么认为。写作对我而言是生命形式的最好表达。说通俗点,写作就是我的命,没有它,也就没了我,没了它,我的存在毫无意义。

      因为我的童年包括随后而来的青少年,都是在自我释放的文字中度过的。那些或飞驰或安静的文字给我带来了无与论比的快乐。我的文字被印成了铅字,占据了各种报纸杂志的角角落落。它们为我赢得了荣誉,赐予了我福祉。因此,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让几万人、几十万人甚至更多的人通过我的作品认识我,就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一样,世界驰名,誉满天下。

      可悲的是,虽然我一直笔耕不辍,写各种类型的小说,最终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而且离奇的是,自从高一那年父亲归来,我再没有写成一篇像样的东西,我的稿件被一次次退回。大家看不到我的新作,很快把我遗忘。

      后来我从纸媒转战网络,开始了创作网文的生涯,很多年过去了,仍旧籍籍无名,扑街扑到亲妈都不认识。由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明明没有写作天赋、锦鲤运气,偏偏坚信只要努力就能成功,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

      我得承认,有时候我是挺傻的,比如在面对数理化试卷的时候。但除了考试不灵以外,我很聪明,我测过IQ,大概180左右。我看过很多智力小说,神探福尔摩斯一直是我崇拜的偶像。聪明的人总富有创造力,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离不开聪明人。

      不过奇怪的是,除了我的朋友陈宫,似乎没人认为我是个聪明人。陈宫是县城里的人,膀大腰圆,面目可憎。看上去不像个良善之辈。他的父母很早就离异,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十二岁就辍学了,满街打油飞,成了一个小混混,但混得并不怎么样。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他没那个胆量;而且级别也不够。混了十几年,依然只能看看场子、收收保护费,还负责给老大修修冰箱空调、电灯电话,成为那条街上最低调、最廉价的流氓。

      陈宫是我在公园的篮球场认识的,他除了长得霸道之外,篮球打得也很棒,三分球投篮投得超准。

      对于篮球,我虽然不会打,可我喜欢看别人打。那天我看得如痴如醉,但我的表情很白痴。陈宫看我一直看他,心里不自在,右手一扬,篮球带着他的敌意砸到了我头上,跟他投球一样准。我不但没生气,反而朝他花痴样地笑。

      “你他妈的笑什么,没见过帅哥打球啊?!”陈宫很不给面子地数落我,“以后离我远点,刀枪无眼,球也无眼,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我揉了揉被球撞疼的地方,然后满脸堆笑。

      “听到了你还笑!欠抽啊你!”

      陈宫人高马大,见我瘦瘦弱弱,以为我很好欺负,就很蛮横地推搡了我一下。我一个趔趄,狼狈地倒在了地上。这说明我的确很好欺负。

      “打得好!哥你力气真大!我想以你为原型写一部小说。”

      “弄啥?”陈宫疑惑不解。

      “小说!”我重复一遍,并提高声调。

      陈宫愣住了,仔细打量了我一会,然后给了我一个鄙视的手势,扭头走掉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心里肯定在说:你丫有病吧。

      我当然没病,我生龙活虎着呢。陈宫走后,我也走了,我回到宿舍,马不停蹄赶写了一篇小说,再马不停蹄投了出去。天助我也,三天后的市报上,陈宫变成了一个文学形象出现在了很多人的视野里。

      我拿着报纸,跑到公园等他,他来了,我主动搭讪,并奉上我的大作。他惊讶得眼珠子快掉了下来,没想到我说到做到,果然写了小说,而且公开发表了出来。霎那间,他对我刮目相看。我告诉他:“你的球打得真心不错,我爱看你打球时挥汗如雨的样子,咱们交个朋友吧。”

      “荣幸之至!”陈宫的口吻与上次截然不同,“你的小说写得很精彩啊,有时间向你讨教一二哦,真棒!”

      “你好,我叫吕树。”

      “你好,我叫陈宫。”

      我和陈宫成了朋友。关于朋友的定义,我们深入讨论过。以陈宫的观点,朋友是用来出卖的。他给我列举了很多事例,李世民做皇帝之后怎么对待以前兄弟的,朱元章做皇帝之后如何对待以前兄弟的,等等。

      我:“放心,我不会出卖你,因为我做不了皇帝。”

      陈宫:“……”

  • 作者有话要说:  新的故事新的起点。
    期待有缘人。
    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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