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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当条狗不如做个人 任言以为得 ...

  •   血从脖子上的伤口往下淌,任言没动。
      他蹲在巷角,后背靠着长满青苔的墙,像一袋被人丢弃的垃圾。
      面前站着一位华服公子,拿剑架在他脖子上,剑刃贴着皮肤,再进一分就能割开喉管。
      “你,当真不怕?”
      公子笑着,声音温柔得像在哄孩子。
      任言连眼皮都没抬。
      他的目光涣散地落在公子腰间的玉佩上,那块玉成色极好,在昏暗的巷子里泛着温润的光。卖了,够他吃半年的馒头,如果省着点吃,能撑更久。
      公子眼中的笑意更深了,收剑入鞘,转身对身旁的道士说:“带回去。”
      修士皱眉:“是。”
      任言被拖起来的时候,两条腿已经麻了。修士拽着他的胳膊,像拖一袋货物一样把他拖出了巷子。

      任言被扔进了浴桶。
      热水烫在伤口上,他本能地想往外爬。一只手按住了他的肩膀,力道不大,却像一把铁钳。
      “别动。”一个老奴的声音,沙哑而平淡,“洗不干净,公子要骂人的。”
      任言不动了。
      他靠在桶壁上,让热水没过胸口。
      羞耻心什么的,早已经被这世道磨灭了。背上那道从肩胛斜劈到腰际的旧疤被泡得发白,此刻就像一条趴在他身上的蜈蚣。
      老奴用刷子刮下他背上的黑泥时,没有露出任何多余的表情——在成府干了三十年,她见过比这更脏的,也见过比这更惨的。
      旁边的丫鬟倒是忍不住了,看了一眼就捂住嘴,连退好几步,撞翻了铜盆。
      咣当一声,水洒了一地。
      “出去。”老奴头也没回。
      丫鬟逃也似的跑了。
      换了三桶水之后,水终于清了。
      老奴从柜子里取出一套枯绿色的成家道袍,扔在屏风上:“穿这个。”
      任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臂。热水泡过的皮肤泛着红,上面的伤疤一条叠着一条。
      他摸了摸脸上的那道疤——贯穿整张脸,从左边眉尾一直拉到右边下颌。

      他被领到饭桌前。菜已经摆好了。四菜一汤,两荤两素,米饭冒着热气。
      任言站在桌前,看着那些菜,愣了好一会儿。他几乎已经忘了“菜”长什么样。在他过去几年的记忆里,食物只有两种形态:能吃的和不能吃的。
      “坐。”
      对面坐着的还是那位公子,此刻,对方已经换了一身月白色的常服,头发束得整整齐齐。桌上放着一壶酒,两副碗筷。
      任言坐下来,没有动筷子。
      公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抿了一口,然后双手交叉放在桌上,看着他。
      “在下成抚闫,字怀炀。”公子说,“你呢?”
      任言不说话。
      他盯着那盘东坡肉,肥瘦相间的肉块在灯光下泛着油光,香味一阵一阵地往鼻子里钻。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不吃?”成抚闫挑眉。
      任言低着头,不说话,也不动。
      成抚闫笑了,伸手推了推那盘肉:“吃吧。没毒。”
      任言看了他一眼,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塞进嘴里。肉炖得很烂,几乎不用嚼就能咽下去。
      他吃了第一块,然后是第二块,然后是第三块——他吃得很慢,直到确认“肉”的味道。
      成抚闫没有再说话,就这么看着他吃。
      吃到第五块的时候,任言忽然停下了。他把筷子放到碗上,抬起头,看着成抚闫。
      “任言。”他的声音像含着铅块,又哑又涩。
      成抚闫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任言。”他重复了一遍,像是在品味这两个字,“好名字。谁给你取的?”
      “不记得了。”
      “那你是哪里人?”
      “不知道。”
      “家里还有什么人?”
      “没有。”
      成抚闫看着他。
      那目光就像一个人在集市上看中了一件有意思的东西,正在掂量值不值那个价。
      “任言。”成抚闫放下酒杯,身体微微前倾,“今后就在此住下,吃完好生歇着。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和府里的下人提。”
      任言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
      如果此前的他是一具已经死了很久的尸体,那么现在的他便重新拥有了心跳。
      “嘭嘭……嘭嘭……”

      任言被安排在成府后院的一间偏房里。房间不大,但干净。床上铺着新的被褥,桌上摆着一套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茶具,窗台上摆了一盆不知道名字的花。
      丫鬟给他点了灯,然后退了出去,留下一句“公子早些歇息”。
      任言站在屋子中间,环顾四周,觉得这一切都很不真实。他摸了摸床上的被子,软的。摸了摸桌上的茶杯,光滑的。摸了摸窗台上那盆花的花瓣,薄的。
      他转身把门闩上,在门后站了一会儿。
      然后他蹲下来。
      蹲在门后,后背靠着门板,两手抱着膝盖,像他过去几年里无数个夜晚那样,蜷缩在角落里。但这一次,地上没有泥。空气里没有尿骚味。头顶有屋顶,不会漏雨。
      他的眼眶忽然有点酸,但没哭。
      他早就不会哭了。
      窗外的月亮很圆,月光从窗纸的缝隙里透进来,在地上画了一条细细的白线。任言盯着那条白线,不知道在想什么。
      远处,成抚闫的书房里还亮着灯。
      明牧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一份名单。
      “公子。”明牧站在桌案前,声音压得很低,“囹城那边,是否要再送一批过去。”
      成抚闫靠在椅背上,闭着眼,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上次送的那批,还剩几个?”
      “一个都没有了。”
      “一个都没有?”成抚闫睁开眼。
      “公子,普通人进去就是个死。要不我们还是……”明牧顿了顿,“停手吧!”
      成抚闫沉默了一会儿,目光落在名单上。他的视线从第一个名字扫到最后一个,在“任言”两个字上停了一下。
      “那孩子今年多大?”他问。
      “十四。”明牧说,“公子,他才十四。”
      成抚闫没有接话。
      明牧上前一步,声音更低了一些:“公子,那地方进了,没有人能活着回来。更何况他才十四,您要不要……换个人?”
      成抚闫抬起头,看着明牧。他的脸上还挂着惯常的温和笑容,但那双眼睛里的光变了。从温和变成了审视,从审视变成了冷意。
      “明牧。”他说,声音很轻,“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心软了?”
      明牧低下头,没有再说话。
      他知道,这个话题到此为止了。
      整座成府沉入黑暗。
      后院的偏房里,任言还蹲在门后。
      他已经蹲了很久了,久到腿已经麻了,但他没有站起来。他只是在想一个问题。
      这次的善意,能够持续多久呢?
      他想了很久,没有想出答案。
      罢了,能当一天人,便做一天人。
      不成,就回去做狗罢了。

      任言在成府住了三个月。
      他不知道的是,成抚闫的书房里有一份名单,名单上的名字每个月会少一批。三个月,正好是一批人“送走”的周期。
      自己的名字被写在名单的最后一个。
      三个月里,他吃得好、睡得好、穿得好。厨房的烧饭大婶记住了他喜欢吃东坡肉,每顿饭都会多给他盛一勺。
      成抚闫每天都会来后院看他。有时候坐一会儿,有时候只站一下就走了。
      他从不问任言的过去,也不催他表态。
      那种不追问的姿态,像一层薄而柔软的绸缎,裹住了任言身上所有的伤口。
      任言开始说话了。
      他说自己记不清小时候的事了,说脸上的疤是被一条野狗咬的。说这些年他在洛城的各个角落都蹲过,说各种各样的好人坏人都见过。他说这些的时候,府里的人就听着,笑着,偶尔点头。
      那段时间,任言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走了运。
      一个无父无母、浑身是伤的乞丐,被一个有权有势的公子收留了。公子给他吃给他穿,不骂他不打他,这不是走运是什么?
      他甚至在某个晚上,蹲在偏房的门后,对着月光,在心里喊了一声“恩人”。
      他喊得很轻,轻到只有自己能听见。

      三天后,深夜。
      任言被从偏房里叫出来的时候,他穿好衣服,跟着家仆走到成府后门,看见了一辆黑色的马车。
      马车没有挂灯笼,没有标识,窗户被封得死死,连拉车的马都是黑色的。成抚闫站在马车旁,身后站着明牧和两个蒙面的修士。
      “上车。”成抚闫说。
      任言愣了一下,小心开口:“去哪?”
      “一个地方。”成抚闫笑了笑,“去了你就知道了。”
      任言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那辆黑色的马车。他没有多问,踩着踏板上了车。
      车厢里很暗,已经坐了七八个人,男女都有,年龄不一。他们有的在哭,有的在发抖,有的面无表情地靠在车壁上,像已经死了。任言在最里面的角落坐下,靠着车壁,闭上了眼睛。
      马车动了。
      他不知道走了多久。
      一天,两天,三天——他不确定。马车没有窗户,没有灯,只有从车壁缝隙里透进来的风,带着一股潮湿的、腐烂的气味。
      马车停了。门帘被掀开,刺眼的光涌进来。任言眯着眼,看见明牧站在车外,脸色比平时更白了一些。
      “下车。”
      任言跳下车,脚踩在松软的泥土上。
      地面是暗红色的,像是被血浸透了一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铁锈味,混着腐烂的肉和某种说不清的东西。
      他抬起头,看见了一片森林。
      那些树没有叶子,黑黢黢的枝干像无数只恶魔之爪伸向天空,枝干上挂满了白森森、干枯的东西——他多看了两眼,确认那不是什么装饰品,那是被剥了皮的尸体。
      远处,有一座城。
      黑色的城墙,没有门。城墙上方的天空是灰紫色的,像一块巨大的淤青。
      “你们就顺着这片森林往前走,一直走,不准回头。”
      明牧掏出一把剑,凌冽的剑声振聋发聩。那些高瘦不一的人浑身一颤,陆陆续续地朝那座黑色的城走去。
      囹城——等死的城。
      “任言。”明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将一把雕刻精致的匕首交到任言手里,“保重。”
      “替我跟怀炀哥哥说一声。”任言驻足,“谢谢你们,这些日子多有打扰。”
      明牧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一点一点变小。风吹过来,卷起地上的灰烬。
      他闭上眼睛,在黑暗中站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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