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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 说不出口 ...

  •   H市是北方机车文化发祥地之一,赛车氛围浓郁,大小俱乐部林立,知名爱好者云集,各类比赛更是数不胜数。

      和众多被机车文化吸引来的年轻人一样,明琛初来乍到之时也是年轻气盛,野心勃勃,渴望一鸣惊人,让这座古老又年轻的城市臣服,让赛场上的所有人聆听他的名字。

      怀揣着这样的梦想,他努力着,奋斗着,也在一次次折戟沉沙后彷徨失落过。而在这个晴朗澄澈的秋日,他的梦想终于变为了现实,从碧空洒下的阳光与贯穿赛场的激情一样炽烈,他率先冲过终点的一瞬,引擎滚烫轰鸣,观众山呼海啸。

      沸腾的欢呼声中,明琛摘下头盔,晶亮的汗水顺着发梢洒落。地面仿佛还在震颤,抖动的视线无法聚焦,和预期里一样巨大的欣喜一同降落的,还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疲惫,他扬起下颌,望向头顶琉璃般明净的天空。

      前夜的秋雨消失得了无痕迹,阳光澄澈,水洗般的湛蓝里飘浮着羽毛般轻盈的云,辽阔的天边传来隐约的回声,明琛忽然想到,此时此刻,载着白瑞雨的那架飞机是不是正在穿越同一片云层。

      他把视线投向观众席,毫无缘由地想起高中时那个秋夜,第一次参加比赛的自己,站在机车上时迎面吹来的风,还有观众席上白瑞雨的眼睛。

      他从未有过这样奇怪的感觉,更不知自己为何会在这时想起白瑞雨。明家小少爷向来我行我素,他自己的人生选择更与白瑞雨无关。现在他也不怕跟老爷子摊牌,就更不需要白瑞雨的理解和赞同。

      可不知从何时开始,也许是知道志愿填报时白瑞雨曾经为他说过话的时候,也许是前夜并肩同行时白瑞雨说出那句“那倒也不是”的时候,也许是在更多隐秘得连他都不曾察觉的瞬间,他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不切实际,却又无法抵挡。

      年轻英俊的冠军看向了观众席,观众们更加兴奋,尖叫声此起彼伏。贺之遥端着相机站在第一排,对着明琛狂按快门,却又觉得镜头里的人有点不对,好像在寻找什么,眼底有着深深的怅然若失。

      他情不自禁地回头望去,却最终一无所获。只有明琛知道,他想在观众席里看到什么。

      他想再看一次白瑞雨的眼睛。

      这是场半官方的中型赛事,颁奖礼办得像模像样,当地摩联主席莅临颁奖,不少车队经理凑过来递名片,又有当地记者要来采访。

      明琛应付完各色人等,深感应酬比训练还累,找了个清静地方看手机,看见贺之遥发来了一堆颁奖礼上的照片,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挑挑拣拣选了一张,给白瑞雨发了过去。

      不知是不是返程旅途太忙,过了好几个小时,等不到动静的明琛已经心灰意冷,跑去在庆功宴上纵情豪饮的时候,被他丢在包厢沙发上的手机才亮了起来,进来一条消息提醒。

      白瑞雨的回复,只有寥寥三个字:“看到了。”

      他的确看到了,不仅仅是这张照片。他和导师道歉,取消了回程的航班,赶到了明琛比赛的场馆外,却没有进去,捏着门票站在烈日下,听着引擎的震动轰鸣、解说夸张的语调和观众的欢呼尖叫,直到颁奖礼开始才进了场馆,看着明琛带着骄傲耀眼的笑容,昂首挺胸地站在领奖台上。

      那是怎样的时刻啊,他隐在人群之中,看明琛站在聚光灯下,掌声热烈如雷鸣,缤纷的彩带纷扬飘落,香槟酒水在空中激出金色的涟漪,闪耀的金箔纸被微风卷起,滑过明琛神采飞扬的侧脸,在蔚蓝的天幕下打了一个轻盈的圈儿,落在白瑞雨的肩膀上。

      当晚白瑞雨坐通宵火车回去,绿皮火车在夜幕里翻山越岭,叮铃咣当地晃过大半个中国。摇摇晃晃的硬卧席位上,白瑞雨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连梦境似乎也在这个时刻徘徊,明琛耀眼的笑容在黑暗反反复复地闪耀着,久久不曾暗淡。

      这是他最幸福,也最绝望的时刻,他爱上明琛了,在他笃定他一定会失去对方的时候。

      “白瑞雨,白瑞雨?”

      白瑞雨猝然回神,厨房里的油烟机声停了,明琛站在他面前,围裙解了拿在手里,皱着眉头望着他,眼底是毫不掩饰的焦急和关切:“又发什么呆,不舒服?还是饿晕了?”

      像是骤然从梦里醒来,白瑞雨有些恍惚,望着明琛怔了一刹,才把脑海里那张更年轻桀骜的面容驱散,轻轻摇摇头。

      明琛怀疑地端详着他。刚才他在餐厅里喊开饭,喊了好几声都没动静,过来发现白瑞雨呆坐在沙发上,神情恍惚目光空茫,脸色白得吓人,像尊汉白玉雕塑似的,吓得他心都到提到了嗓子眼,真怕做个饭的工夫就出了什么事。

      但白瑞雨说没事,他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想凑过去看个明白,又怕再把人气着,脚步生生刹住,道:“……没事就好,饭做好了,快去吃饭吧。”他转过身又回头,表情有点不自然,“那个,要扶你吗?”

      白瑞雨又摇摇头,自从下决心要自己度过孕期,身子再重他也没想过要人帮忙。他吸了口气缓了缓,刚要起身,眼帘映入明琛身上那抹鲜亮的红,忽然道:“这衣服是你的。”

      “啊?”

      “我说,这件衣服是你的。”白瑞雨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要说这个,话到嘴边就出了口,“大学时我去H市看你,晚上下雨降了温,你送我回去的时候给我的。”

      他把这件衣服带回了明宅,之后明琛很久没回来,就一直没有拿走。后来有一次阿姨洗衣服,错把这件衣服放进了他的衣柜,他发现了,却也没有放回去。

      这是他循规蹈矩的人生里,唯一一次近似于偷的行为,他想无所谓的,反正明琛已经忘记了这件衣服,被主人遗忘的衣物,被同样被主人抛弃的人人收留,也算恰如其分,适得其所。

      明琛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发现,他也没想过要告诉明琛,可现在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何必呢,只是一桩无足轻重的陈年往事,为什么要平白无故提起,还要用这样郑重其事的语调,像是在打抱不平似的,愠怒,失望,声音都发颤,好像明琛把这件衣服忘了,让他承受了莫大的委屈。

      尴尬和窘迫冲上面颊,明琛眼神里的怔然让白瑞雨无地自容,他喉结滚动,刚想说想不起来就算了,明琛却忽然响亮地“哦”了一声,醍醐灌顶似的嚷嚷起来。

      “想起来了,是有这么回事儿来着,当时本来想请你吃铁锅炖,碰上那个谁过生日嘛,非要拉着一起吃饭,完了我送你回去,想起来了想起来了……”

      明琛絮絮叨叨,像个被老师抽背课文时险些卡克但最终顺利过关的孩子,滔滔不绝地说起当时的种种细节,眼睛亮得白瑞雨不敢看,眼眶悄悄泛了红,酸涩得几乎想落泪。

      他现在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如此执着于让明琛想起这件衣服的来历了。

      明琛是迟钝不假,记性也很差,但他从没亏欠过自己,无论时隔多久,他的歉意和谢意都会抵达,前提是他得知道。

      他得让明琛知道。

      H市的那个秋夜,当明琛把这件衣服披到他肩上的那时起,他就已经发现,他对明琛并非无欲无求。明琛在他眼里,并不是一棵无知无觉的植物,他想看到明琛眼中的自己,想得到明琛的在乎和感激,想在明琛心里占据一席之地,让明琛无论走到哪里,都记得回头望一望他。

      白瑞雨才更像是一棵植物,不知被什么牢牢钉在原地,明琛曾经短暂地经过,拂过枝叶,闻过花香,之后就离开了,任由他自己开花结果,落叶凋零,独自走过一个又一个静默的春夏秋冬。

      他明明知道自己的感情,也知道明琛是怎样的脾气,如果他不说,明琛可能永远都觉察不到。

      可到底为什么,当年也好,现在也罢,直到此时此刻,在他说什么可能都为时已晚的时刻,他依然要瞒着明琛这么多事,就是不愿意告诉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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