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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心知 ...


  •   何向忱刚到申城读书的时候,一度很想退学。
      他是被叔叔发配到这里的。
      何丰把这个侄子,当作亲儿子来看待。他的老婆,十来岁就嫁给了他,过了多年苦日子,曾怀过一个孩子,到七八个月上,不幸掉了,之后就一直没能再怀,后来世道乱起来,他就当兵打起了仗,混出点名堂,才把哥哥的小儿子抱到了身边。
      他那哥哥,娶了四五个女人,生了一串儿子,净往歪了养,个个浪荡混账。
      幸而何向忱还不会爬的年纪,就抱来养在婶子身边,好歹教得略懂些事理。

      但男孩子,从小在当兵的人堆里混,该学的,不该学的,实在都躲不过,何向忱到了十六七岁,天高地厚不知道,手里有枪,已经敢杀人了。
      要是不管,将来恐怕一不留神就送了小命。
      何向忱能体会叔叔和婶子的心意,虽然不情愿,还是拎着包袱来了。
      但面临的考验,也远超出了他的预期。

      申城的繁华,那时就已令人眼花缭乱。
      一座座鲜亮的洋派建筑拔地而起,白天里,长长的轨道电车穿行在当中的马路上,呜呜作响,到了晚上,舞厅,戏院,欢场,来来往往的摩登先生和小姐,靠着各大洋行中陈列着的舶来品,把自己装点得时髦美丽,那放肆的大笑,常常彻夜持续,花花绿绿的钞票,勾魂似的牵着人眼。
      外头光怪陆离,学校里也好不到哪儿去。

      就读的圣约翰大学,是教会大学,入读者许多是政商名流的后代或富家子弟。何向忱在老家虽然也上着学,本以为是有点墨水在肚子里的,他来这儿上的也是政治历史系,但大学里那些什么平等、民主的观念,那什么哲学,化学,动植物学之类闻所未闻的学科,还有叽里咕噜,说着不知道什么西洋话的金发洋人,把他一个乡下里扛着枪,以为自己是天王老大的小兵痞,狠狠冲击了一把。

      想退学的心思,在刚开始的两三个月里,把他折磨得快疯了。
      然而就在那第一年,学校里建了一个漂亮的游泳池,组建了一支游泳健儿队。
      因为身体素质好,水性也好,他被选了队伍里,也就是在那里,他认识了廖明霁。
      廖明霁跟他可不一样,自小就是在新式小学读书,会说洋人话,会拿着刀叉吃西餐,学校里举办圣诞日宴会时,还穿着西装,打一个漂亮的领结。
      看着就矫情。
      但游泳的时候,人家可不矫情,把他一个从小练武的人都能甩半个身位。
      何向忱和廖明霁打过架,为的什么,忘了,但也一起代表学校参加游泳比赛,互相都是服气的。

      顺理成章地,两人交上了朋友。
      何向忱教廖明霁使枪,教他扎扎实实的拳脚,廖明霁本来就身高体健,底子也不错,学这些几乎手到擒来。
      廖明霁则教何向忱说英文,带他吃西餐,到大戏院里听戏,那时候何丰怕侄子学坏,给的钱不多,何向忱靠着廖明霁,可算见识了大都市。
      而且廖明霁这个人,身上没有富家子弟的恶癖,不爱花天酒地,偶尔听戏,从不捧角,更不包戏子,不找女人。何向忱也不爱这些,临行前,作为答应去读书的交换条件,还逼着婶子放弃了给他定亲事。
      足有四年的求学生涯,将何向忱彻底改了个遍。
      他见得多了,才明白自己原先不过井底之蛙,懂得和人和平相处,才对人命多了敬畏之心。

      毕业之后,廖明霁有意邀请好友一起留洋,但那时何丰在老家的战场上,吃了不小的亏,很需要帮助,两人只好作别。
      一别就是五六年,期间的书信断断续续,好在没有完全断绝。
      直到这次,何向忱随叔叔留在了首都。
      廖明霁听到这个消息,专从老家发了一封电报给他,询问首都经商的情况,何向忱便替他走动了一圈,一力促成他来到首都,站稳脚跟。
      前些日子就见过面了,叙旧喝酒,好一番痛快。
      ——这样十年的至交,何向忱自然能看出来,好友的状态有些不对。

      厉孟元到底还是被唐美芸捉到了。
      舞台上的演奏者们已准备就绪,新瑜珠在拾音麦克前擎等着,拿眼光微微瞟去台侧。唐美芸顺着她的视线,看见自己找了半日的外甥女,正在台侧的角落里,偏着头和吴谨先说话。
      她真生了气,踩着高跟鞋忙忙地走过去,“好哇,我的大小姐,我当你今晚不准备出来了呢?”
      厉孟元一听姨妈叫自己‘大小姐’,就很警觉了,再看姨妈气呼呼的脸色,还敢耽误?
      赶忙笑着甜甜地叫人:“姨妈~”
      唐美芸板着脸:“不要撒娇,总是这套,我今天不吃。我问你,首舞准备和谁一起跳?”
      厉孟元含糊说:“温珣,或者边珣……”
      唐美芸不等她说完:“他们不行,少罗嗦,快过来。”朝吴谨先略笑着点一下头,就把厉孟元拉到身边,低声在她耳边斥道:“让你交个朋友,你倒好,躲什么似的,要换了意如,她不知多高兴呢。”
      意如是厉孟元的舅家表妹,十分热衷于社交,首都著名的时尚小姐密斯唐。
      厉孟元说:“意如今天没来呢。”
      唐美芸说:“我特意不要她来的,成天疯疯癫癫,好了我是在说她吗?你马上跟我走。咱们先去见一见廖老板,我看他很值得你见,甚至你大概也会喜欢他呢。”
      不由分说,表面亲昵,暗地硬拽着厉孟元的手,立志把她扭送到人前。
      厉孟元可不敢违逆她的意思,只好远远朝新瑜珠做了个稍等的手势。

      一路上穿着人群,免不了一阵微笑交际,走走停停,未到地方,先碰上了来寻她的厉温珣。
      厉温珣刚张口:“姐姐,姨妈,你们……”
      唐美芸劈头就问:“你怎么来了,没陪着何旅长?”
      厉温珣顿了一下,看向姐姐。
      “你别瞧着她,你们姐弟合着伙糊弄我就是了,”唐美芸无差别攻击,“别在这里挡着路,让一让。”
      厉孟元朝弟弟一耸肩,表示自身难保。
      姐弟二人便被串成一串,一块拎起就走。

      要是唐美芸稍有耐心,便能提前知道,现在她选中的两位青年才俊正在一起。
      但她没有。于是她挟怒带怨地一张笑脸,看见廖明霁和何向忱并肩站着——加上厉边珣——正举着酒杯谈笑风生时,不禁微愕。
      厉边珣是面朝她们的方向,一眼瞧见,便笑着叫:“姨妈,姐姐!”
      他倒是开开心心的,殷勤地来到呆呆的唐美芸身边,故意加重了语气说:“姨妈,太巧了,原来廖老板和何旅长是好朋友,还是同学,他们是圣约翰大学的同期生。”
      一面说,一面给了姐姐一个促狭的眼神。
      厉孟元意外至极,忍了又忍,抿唇轻笑,“哦,原来,这么巧啊。”
      唐美芸的表情不受控制地扭曲了起来。
      怎会如此!
      一个是她听戏时偶然结识的督军夫人的侄儿,一个是她听了许多传闻,特意去光顾了生意的小老板,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怎么就能是,好朋友呢?

      何向忱还没忘了向唐美芸问好,一副很正经的样子,说:“黄太太,您好。”
      唐美芸:“啊,你,你好……”
      何向忱说:“婶婶让我再和您说一声,她实在感冒得厉害,确实无法过来,改天等身体好了,再请您去听戏。”
      唐美芸脑子雾蒙蒙的,哪还在意何太太因病无法出席的事,干干地说:“何太太可太客气了,改天,改天我请她才是。”
      厉孟元看姨妈大受打击的模样,简直都不忍心了,先前那点抗拒心理,此刻也皆化为云烟,忙施施然上前,朝两位先生微微一笑:“何旅长,廖老板,你们好。”
      ——世界上也再也没有比这更有趣的相亲现场了,更有趣的时,大概三个人彼此,都已心知肚明。
      相亲对象双双向厉孟元问好。

      二人站在一起,虽气质迥异,但皆潇洒英俊,出挑亮眼,比不出上下来。
      厉孟元又很和气地笑着说:“两位是贵客,是我怠慢了,不知道我两个弟弟有没有招待好?刚才说的是圣约翰大学?我弟弟温珣也在约大读过两年书呢。”
      厉温珣骤然被点名,不禁耳边一动,再看廖明霁,眼底疑惑更浓了。
      厉孟元是不知前事,厉边珣呢,更了不起,从方才起,眼里就只有一个何向忱,连当他的面发生在廖明霁和他哥身上的种种,竟都全未留意。
      只管高高兴兴地说:“是啊,只是很可惜,哥六年前去的约大,何旅长是……和廖老板,呵,却是六年前刚好毕业的,不过,总归还是校友嘛……”
      廖明霁平易近人地笑着,“确实很巧。”把视线投向厉温珣。
      已不是刚才那种走了样的眼神,分明地笑着,墨一样的眼珠,倒是比黑曜石还要夺目。

      总之,厉温珣也觉得自己是太敏感了,便自然坦然朝他们一笑,道:“我在约大虽然只待了两年,却是很喜欢那里的环境。”
      廖明霁脸上的笑意微微加深,兴致勃勃地说:“是了,我记得每到春天,兆丰公园樱花盛开的时候,苏州河边总是从清晨起就坐满了人,我和向忱也经常很早过去那边读英文,只管大声念出来,不会有人来管。”
      这话里勾出了何向忱,何向忱便随之笑着点了一下头。
      这一笑,是纯纯出于礼貌,但在厉边珣看来,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厉边珣只觉得这笑容就像尘灰当中明珠乍现,以致满场宾客,一时俱都无色无光了。
      他又不自觉发起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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