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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澄清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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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丛爻最亲爱的粉丝们:
以前高一的时候,常听班上同学提到,高一四班有个男生成绩特别好,次次年级第一,回回演讲都有他的身影。
有一回国旗下讲话,瞥了他两眼,皮肤白白的,个子也就一般正常人,挺苗条的,看着弱不禁风,一看就是乖孩子。
他叫什么,没听清,也没兴趣知道。
毕竟那个时候,还没对感情开窍。
有两回晚自习放学后,看到他一个人走了很久的路,就在楠城一中四周瞎转,可能是有什么心事吧,反正骂了他一句神经病,就没在注意他。
高一下学期的选科,没想选理科。
但听到有个同学说,“年级第一应该会选理科吧,那我可不能去,完全被碾压啊,去美术班好了。”
理科,他会去理科,握着笔杆的手不听话地在物生下面打了一个勾。
就这样,被随机分到了高二四班。
班主任叫李常乐,是个刚毕业不久的小年轻,教数学的。
但她讲的题一个都听不懂,也压不住男生居多的理科班,她唯一值得提的应该是,年级第一在她班上。
那个年级第一特难搞,问他要了好几次作业都不给抄,还一本正经地说,“成绩是自己的,你应该好好学习。”
笑话,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有人频繁地在耳边念叨“学习”。
他是,靳则楷也是。
难怪看他特别不爽,不过没办法,答应了靳则楷英语小测要考到五十分,否则拿不到喜欢的车。
只能硬着头皮又求了他好几次。
一开始不知道他的名字,有一回听到他同桌叫他yáoyáo。
哪个yáo,不知道。
哦,原来他叫“YY”。
长得就像他那个人,刚正不阿的模样。
他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像一个牌子的洗发水,有点儿薰衣草的味道。
每回他扬起手臂,把作业送到面前来,都能闻到风中有他的味道。
试卷上,也有残留。
于是,捧着试卷闻了闻,却被教英语的程老师逮了个正着,问:“好闻吗?”
想都没想,“嗯”了声。
试卷才不好闻,好闻的是他。
因为没人借抄答案,导致这次考试,无疑拿了个零分。
靳则楷知道之后很生气,他生气的时候只会说两句话。
一是你能不能好好学习,二是你能不能少管闲事。
两个都听了,两个都做不到。
没多久的晚自习,闲着无聊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会儿东西。
突然觉得有道目光盯着,于是,抬头看了一眼窗外。不仅没怂,反而把手机拿到明面上来,光明正大地盯着屏幕上的漫画。
是个赤膊男生。
教导主任在办公室训了会儿话,一个字没听,光听着旁边男孩的哭声。
特别烦人,斜了那个人两眼。
有点眼熟。
那个人没穿校服,跪在地上,一边哭一边说,“家里有事,念不了书了。”求李常乐同意他辍学去打工。
李老师板着脸,咬着不松口。
后来同没同意不知道,只知道那天之后,再也没闻到YY身上勾人得紧的味道。
莫名想他。
再见到他是在一个公共卫生间前,他看上去有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疲倦,垂着头,穿着校服,每隔几秒都要看一眼手腕的表。
直到九点五十,学校的铃声响了之后,他才重新振作起来,往前走。
脚不自觉地跟了上去。
却在看到一个女人下楼来迎他时,停了下来,静静地站了很久。
直到,一个不做好的念头侵占大脑,才笑了一下,离开了这个破旧的小区。
之后,开始有意无意地跟着“YY”。
观察他的生活,了解他的习惯,记录他的喜欢。
终于在一个雾蒙蒙的夜,计划开始了。
那天不走运,被一个胖子不长眼地撞了一下,非但没道歉,甚至口出狂言要揍人。
不过胖子好像有更重要的事,威胁两句之后便带着人往深处追去。
接着,“YY”的声音出现在深巷。
胖子威胁他跪下,他还挺倔强,有骨气但也不多。
就在胖子羞辱他的时候,算准时机,故意制造了一点吸引他目光的小把戏。
叼着一只雪茄,啪嗒地玩弄打火机,能感觉到他往这边看了过来。
没立马过去帮忙,特别等到胖子不耐烦的时候,才抬腿踹了胖子一脚。
踩着胖子要他道歉,顺带把人从胖子手上救了下来。
之后,就一直跟着“YY”。
看到他被一个女人挽着胳膊时,眉头皱了一下,有些想冲上去把他们分开,却不得不忍着情绪继续跟着他们。
从那个女人口中得知,他辍学的真相。
他好像很缺钱呢。
于是,每回他在露营酒吧驻唱时,都会让服务员把钱带给他。
有时三千,有时四千,有时身上带的钱都给了他。
不是钱多烧得慌。
是故意带着现金,又故意装一波好人。
在街上被他叫住时,有一秒的诧异,但多的是,鱼儿终于上钩了。
当街向他告白,下赌注要追他,都只是想玩弄他而已。
追人嘛,很简单的,死缠烂打就行了。
不用投入全部的感情,演戏谁不会呢。
但没想到,演技真的差。
给他买早餐,在他家楼下等着,怕早餐冷掉人家不领情。
于是,把滚烫的煎饼放在风衣兜里,身上都沾染的是油烟味,臭死了。
搞不懂,他怎么会喜欢吃这些东西,油烟味重却还是那么瘦一条。
当时就想,改天带他吃一顿,好的,贵的,补补。
看到人,送出去,结果他当真不领情。
煎饼扔了可惜,好在常看到,他家小区有两只流浪狗。
一黑一黄,饥肠辘辘的。
同情心泛滥,就把饼丢给了它们。
他好像很惊讶,本来想骂人的话,硬是吞回了喉咙。
小模样,有点可爱。
不自觉的脚步跟紧了些,却被他警告,以后见到他必须离他二十米远。
表面好吧好吧,但其实是不可能的。
他越抗拒,就偏要跟得紧。
不然,哪儿有机会玩弄他。
到了图书馆,第一次来楠城图书馆,看到他在看一本关于同性恋的小说。
原本不知道那是同性小说,突然想起来有一天看到霉子在看,才调侃他其实并不排斥同性恋。
那也是第一次,认真地看完了一本书。
看到书里有一句适合告白的诗,于是,抢了旁边小姑娘的笔和纸将它记了下来,将所有的“他”都改成了“你”,然后跑到“YY”工作的前台撩拨他。
他脸红了,可能就一瞬,但被捕捉到了。
他一定是喜欢这种方式,所以坚持就一定没错。
晚些时候,他在超市买了面包,大晚上的就吃这一点,难怪那么瘦。
不行,决定请他吃饭,没想到他自己先提了出来。
考虑到,他等会儿还要唱歌,就选了个清淡的餐厅。
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吃饭,特别吵,他说什么都听不清,也不能好好聊天。
之后,还莫名其妙被他拽着跑。
身后有人追。
跑到一处死角停下,因为不想送死,于是借机离了他二十米远。
隔着远远地看着。
听他们的对话会想笑。
他话挺密的,叽叽喳喳的,真像一只小麻雀。
直到,胖子的手下拿出一把刀指着他,心竟会加速地跳,脚也会自己往前走,走到他身前替他挡了一刀。
谢谢这一刀,和他的关系近了一步。
抱着他,亲了一下他的额头。
不凑巧,靳则楷那个碍眼的人强行插了一脚。
想个办法把他赶走之后,又叫来时越传授情书的经验。
英文真的好难,时越讲了一堆语法,一个字都听不懂。
最后没办法,写了一封半英半中的情书。
把在书店买的信封拿出来,将信纸折成了一颗爱心。
原本想连带糖果一并塞进去,却难以忍受鼓囊囊的信封,索性只能再找个机会把糖送给“YY”。
很快,那个机会就来了。
图书馆维修,他答应了约会半天。
带他去了赛车场,不能光了解他的喜好,他也得介入未来男朋友的生活才像回事儿。
赛车,接吻,特别带劲。
好像和他做什么都特别有感觉。
他应该动心了吧,不然怎么会加深那个吻。
他一定是动心了。
本来以为十拿九稳,却又在一个夜晚,他选择了逃避自己的心。
问他,怎么才能成为他的男朋友。
他说,除非沙漠下雨。
猛地一听,哇好难,但细细一想,也不过如此。
回家之后,马不停蹄地收拾了去沙漠的行李,却看到时越发来一条消息。
【你没事儿就爱管的那个人,此刻正在楠城一中的门口疯狂地奔跑。】
不知怎的,竟会担心他。
看到他和一个男人在街上拉扯,竟会握紧拳头,想冲过去揍那个男人。
对,照做了,实在难以做到无动于衷。
可能是不想看他被第二个人欺负吧。
不知道,不敢细想。
只想快点追到他,然后再狠狠抛弃他。
就这么简单。
带他回家住,意外撞见他慌张的模样。
突然就觉得,他怎么那么可爱,可爱到想做点图谋不轨的事。
之后,洗了这辈子最快的一个澡。
水太凉了,怕冻感冒。
他有好好听话,吹干头发才睡觉。
这个习惯他保持的很好,有时候会忙忘了,但也不需要他亲自动手,多的是人帮他干活。
当时就在想,他怎么这么招人稀罕。
十八岁的学生一个还不够,三十岁的商人也对他有意思。
觉得不行,必须该做点什么。
于是,想为他铺一条平坦的路,让他走得顺一些,将来才能跌得厉害点。
分别的半个月,特别特别想他。
不知道是不是怨念太深了,就连身体的每一处都在想他。
在沙漠等来一场雨,一场流星雨,然后用玻璃罩将那片湿沙带了回来。
本来想着,一下飞机就去他家找他,却有一道声音哽在喉咙。
不要去,不要去。
终是没送出手。
在赛车场练了一夜的车,和他相处的每一个瞬间都刻在脑海里。
挥之不去,难以甩掉。
没想过他会来看比赛,知道他坐在观众席时,紧张到手心直冒汗。
好在没出丑,拿下了第一名。
晚上庆功的时候,喝了不少的酒。
朦胧之际,看着他侧脸的时候,好几次想探过身去吻他。
跟着他走到小巷后,头脑一热就把他抱在了怀里,想亲亲他。
他同意了,他没拒绝。
于是,变本加厉地要求他,去车上没人的地方诉说对他的思念。
但被某条狗打断了。
那天太晚了,在附近开了房,死乞白赖地才留下和他住同一间。
他问,“想不想我?”
不知道是不是心虚,“我”字想了无数遍却开不了口,只说了一句“想你了”。
不过,他好像很开心,主动勾上了肩膀,也主动挑逗着。
终于,等到了他的一句“我喜欢你”。
可一点也不开心,甚至有些想丢下他,然后落荒而逃。
却没想第二天,他又翻脸不认人。
其实,有些没意思了。
这个报复的计划,好像可以到此结束了。
在看到他母亲和靳则楷拉扯的那一幕,仇欲又一次被牵了出来,无从发泄。
那是,靳则楷第一次没落下巴掌来。
惶恐、惊喜,笑了又笑。
直到,和“YY”的同居生活开始了。
那段时间,他真的好乖,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他。
他煮的面超级好吃。
拍了一张鸡蛋面的照片,发了一则仅自己可见的朋友圈,又没出息地给自己点了一个赞。
加上他微信之后,第一时间点开了他的朋友圈。
有一条小杠。
可能是无内容,可能是屏蔽。
突然想起来,时越也有他的微信号,于是问他要来了截图。
空阔阔的屏幕,只有一段小字。
「最近,喜欢一个人。」
看不到点赞数,也不知道有没有评论。
为什么屏蔽呢。
那个人是谁呢。
不言而喻。
心软了一道,没法再面对他。
他那么单纯,却被玩弄鼓掌。
不玩了,真的不玩了。
想谈恋爱了,和他。
后来因为一些事,如愿和他在一起了。
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就连上个洗手间,也要和他黏在一起。
每天给他买喜欢的草莓,每顿陪他吃可乐鸡翅,睡前会帮他热一杯牛奶哄他睡觉。
有时候赖在他床上,赶都赶不走,但也只是抱一抱。
他还太小了,再长大一点就好了。
终于等到,他一个人的十八岁。
约上三五个好友,一块儿去登了玉龙雪山。
看到了这个世界这一辈子最美的风景,最重要的是喜欢的人在身边。
和他约定了,去同一个城市,要光明正大地牵手。
意外来的好快,他最好的朋友永远停在了红灯前。
他陷入了一片阴霾,很害怕面对以后。
心疼他。
于是,在他生日那夜,把代表希望的“沙漠雨”带到了他的面前。
告诉他,好爱他。
隐忍真的很难受,想告诉全世界,我们在一起了。
所以当靳则楷得知这一消息时,他不理解且大为震惊。
和他大吵了一架,他说,不和“YY”分手,就和“YY”分开。
分隔两地,想想,那滋味生不如死。
好吧。
暂时的分手,也好过永远的分别。
痛苦是难免的,“YY”很愤怒,也很绝望。
却忘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他也会疼。
有时候想,痛过一阵也就好了,却在看到他被别的男人关心的时候,又一次动了侵占他的念头。
爱一个人真的好烦,爱了不能在一起真的爆炸烦。
脑袋一疼,牵引神经系统,那一刻世界都安静了。
和他彻底结束了。
转眼高三,留在四班,他去了一班。
一班到四班外的长廊,是每天都会走无数遍的路。
上学走一遍,下课走一遍,课间走一遍,去各科老师的办公室走一遍,中午吃饭走一遍,晚上吃饭走一遍,放学走一遍。
数不清了。
明明中间有一个楼道,却偏要走靠近一班的那一道。
煎熬,除了煎熬,就只剩压抑。
那份爱压的人喘不上气。
突发性失聪之后,反倒成了世界之外的陌生人。
每夜每夜睡不着,只能跑到早已空荡的房间,抱着“YY”送的小羊玩偶,恋着他的味道,眯个十一二分钟。
天,就亮了。
一日又一日,直到百日誓师那天。
幸福是属于他们的,与聋子无关。
许愿嘛,太幼稚了,都不会实现的。
都不会的。
高考英语听力的那半个小时,就盯着窗外的一只小麻雀看了半个小时。
虽然听不到它叽叽喳喳的叫声,却觉得心里压着的石头松了一角。
考不上也没关系,反正就到这儿了。
成绩出来之后,没法填志愿,没有他的城市,哪儿都不想去。
可有他的城市,也不敢踏足。
太矛盾了,于是,转头将填志愿的难题甩给了张杨柯夫。
柯夫是个好人,选了离京城特别远的海市。
还不如楠城呢。
至少,他的一举一动,都能被看见。
本来收拾好了去海市大学的行李,还是没忍住,去看了他在酒吧的最后一场演出。
很棒,但一声没听到。
喝了两杯“僵尸”烈酒,却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僵尸。
人在酒精上头的时候,总会做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事。
但为了他,从不后悔。
把讨厌的人打晕之后,走去霉子家待了一夜。
还不想失去自由,因为还没和喜欢的人道别。
在机场偷偷看他一眼,满足了。
之后,去公安局自首,被关进了狭小的看守所。
开始了一段暗无天日的思念。
一天一天,掐指而过。
想他在干什么,想他有没有认识新朋友,想他那边有没有下雨,想他有没有好好吃饭,想他会不会也在想楠城或是海市。
判决还没下来,噩梦却接二连三。
直到,被关进楠城监狱的那一天,短暂地见了几秒太阳。
突然就忏悔了,想日日见阳,想和他一起。
于是,治耳与减刑同时进行。
耳朵治好之后,第一时间摁下了小羊玩偶。
听到他清透的歌声,生活又有了盼头。
减刑,减刑,减刑。
就这一个念头。
好在老天眷顾,提前两年释放了。
再见阳,压低帽,隐人生。
刚出来就听到一件天崩地裂的真相,靳则楷说,“你不是我儿子,你是你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的孩子,我只是帮她上一个户口,各求所需而已。”
为什么要在耳朵治好之后才说呢。
独自消化了一周,心情平淡地去更改了姓名。
抑,是压抑的抑。
接着,楠城JY变成了京城YY。
想离他近一点,却又不敢靠近他。
来京城之后,有了在这儿的第一个朋友顾星言。
人很好,YY的立足多亏了顾星言。
有一回闲聊,听顾星言提到近年来最受欢迎的歌手,毋庸置疑。
“YY”实至名归。
这么多年,还是一如既往的优秀。
怎么追,也追不上他前进的步伐。
真的要抓紧了。
单方面的重逢是在京城站的演唱会上。
那是第一次坐在台下,看着喜欢的人在台上熠熠生辉。
后来,他的每一场演唱会、每一段采访、每一部综艺,都有一颗微不足道的沙粒陪着。
自我感动也好,真情流露也罢。
至少,能在他身边远远地看上一眼,这就够了。
可当看到,他的身边又有另一个男人的存在时,思念真的再也难以压制。
恨不能冲上前抱着他,祈求他,“回来我身边好不好。”
没权利,没资格要他回头。
可就有一天,他回头了,好像看到了,却没追上来。
可能,他放下了。
当时就想,如果他追上来,又能怎样呢。
顾星言有一句话说的不错,既然还喜欢就再一起,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爱一个人哪儿那么容易重聚。
更何况,陪着他的那个男人,并不差劲。
真正想回到他身边,是在一个雷声轰鸣的雨夜。
他一个人在雨中走了很久,以前他特别害怕打雷,一旦遇到打雷下雨的天气,都会跑到房里来死乞白赖地求人陪他睡觉。
只是那天,那个男人并没有陪着他。
原来这么多年,他过得一点也不幸福。
既然别人照顾不好他,那也没理由再把他推向别人了。
自此,我们重遇了。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告诉大家。
爱没有性别,爱是纯真的。
没有理由,就是喜欢。
所以。
指责我来承担,祝福就留给他。
他比我更值得鼓励,他比我更值得人爱。
我也爱你,第十年。
——YY
作者有话说
第51章 澄清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