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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雪饮仇矛 ...

  •   萧融回到客栈,伙计端着脏水出来,看见萧融,他还十分惊喜:“公子今日气色真好,很是鲜艳呐。”

      萧融:“……”

      阿树偷偷看一眼萧融,没错,的确很鲜艳,两颊都被气成粉红色了。

      萧融僵着脸,什么话都没说,一个拂袖,径直上楼,阿树赶紧跟上,在他身后把房门关上。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家郎主这么好面子的人,还没受过这种委屈呢。

      萧融坐床上生闷气,阿树安静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的走到萧融身边,然后学着萧融以前的样子安慰他:“郎主。”

      “莫生气。”

      “气出病来无人替。”

      萧融:“…………”

      他身体不动,只是缓缓的把头转过来,看着阿树那张无辜的脸,萧融慢慢开口:“阿树,为何我突然看你,有种不顺眼的感觉?”

      阿树:“……”

      他把嘴闭上了。

      其实阿树也愁得慌,从刚到萧融身边的时候,阿树就天天听着,听萧融念叨,说他要去找镇北军,要留在镇北军里面效力。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吃了这么狠的一个闭门羹。

      在外奔波的日子不好受,他们带出来的盘缠也用得差不多了,郎主一开始不是那么斤斤计较的,是发现钱用的太快,才变成了这个样子。

      雍朝南迁之后,物价飞涨到了一个令人咋舌的地步,如今南雍算是稳定了吧,可他们一路往北走,北边的物价,也就比当初的北雍末期好一点点。

      一个大钱才能买两张饼,此时的大钱,并非是人们印象当中的铜板,小钱才是铜板,大钱是更为厚重的铜板,一大钱,大约等于二十小钱。

      十文钱的素饼,不带任何馅料,只够个孩子吃半饱。这物价不管在哪都属于天价了,而令饼价涨到这个地步的,还是因为粮价太贵了。

      动乱时期粮价贵,还算是正常的,而在萧融他们身处的这个时代,还有一个匪夷所思的特征。

      那就是,柴价跟粮价一样贵。

      ……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知道贵,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贵,而且因为贵了很多年,他们也习惯了,好在柴和粮不一样,只要日日找、夜夜找,所有空闲的时间都用来捡柴,总还是能捡到够用的数目,让全家熬过这一年。然而一旦有什么意外发生,占用了人们的时间,柴不够了,也买不起,那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即活活冻死。

      柴米油盐这四个字,大约就是从这时候起,柴字,排在了第一位。

      这个时代,冷菜凉菜飞速发展,烧炭法出现了好几种,为了保暖,人们无所不用其极。三十年前,许多人都忘不了的那场雪,从高句丽到赣湘二水,厚厚的雪层将它们尽数覆盖,长江、汉江冬日结冰,北方牛羊大量冻死,而南方因为未预料到这场持续长久的雪灾,一个月内,足足一百五十万的人口,长眠在了漫天大雪之中。

      被冻死的人们不知道,他们倒霉,正好就降生在历史上三个大规模变冷的气候节点之一当中,也不知道,或许被冻死还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结局,因为气候变冷,北方游牧民族失去了生存家园,不得不南下争抢新的资源,而原本气候适宜的中原,也被打个措手不及,局势更加的混乱。

      死去的人不用再担心了,可活着的人的噩梦,这才刚刚开始。

      三十年前,大雪,谋逆,迁移,入侵,下山,发生了好多好多的事。

      而三十年后的今天,人们也没有摆脱那场大雪带来的负面影响,依然生活在对雪和血的恐惧当中。

      不过,还是那句话,他们习惯了,而习惯之后,就不会感到难过了。

      阿树年纪小,他没经历过那场雪灾,但他生活在这,知道一到冬天,北边就变得特别冷,冬季和夏季住客栈交的钱是不一样的,如今的冬季还特别长,他家郎主的身子又不好,所以阿树希望萧融能回南方去。

      以前镇北军没有拒绝萧融,阿树没胆子提这个,但今天发现镇北军是这个态度,他就鼓起勇气,跟萧融说了。

      “郎主,既然镇北军不要郎主,那,咱们是不是要回去了?”

      萧融:“……”

      心情刚好一点,就听到这么一句,萧融心想,你可太会说话了。

      他看了看阿树,问他:“你想回去吗?”

      阿树有些紧张的看着他:“想,不、不想,郎主去哪阿树就去哪,但临川是郎主的家,还、还有……”

      眼看着他快把自己的脸憋红了,萧融叹了口气,体贴的替他说完:“还有佚儿他们在那里,是吗?”

      阿树赶紧点头。

      萧融不禁笑了一下:“你想佚儿了?”

      阿树又赶紧摇头:“小郎主是郎主的弟弟,阿树以为,与亲眷在一起,郎主会更安心,也对郎主的身体更加有益。”

      萧融默。

      要真是这样就好了。

      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待在这边,都春天了,还冻得要死,屈云灭那个大傻蛋,只会打仗不会治理,平阳城能秩序盎然,完全都是平阳太守够厉害。雍朝南迁时候,几乎所有的世家大族都跟着一起走了,留下破败的城池和邬堡,搞得这边很长一段时间,都缓不上劲来。

      可他不能走啊……他好不容易才捡来一条命,怎么能直接放弃呢。

      更何况,南方现在是个安乐窝,以后就不行了,等明年陈留王起事,别说临川了,就是最远的朱崖州,都别想幸免于难。

      萧融又叹了口气,轻轻拍着阿树的大腿,“阿树啊。”

      阿树不解的看着他。

      萧融露出一个疲惫且甘之如饴的微笑:“你家郎主我,走去哪里都不会真正安心的,只有镇北王,只有屈云灭,只有留在他的身边,我才能不药而愈,体会到什么叫此心安处是吾乡。”

      阿树瞳孔地震,他总听萧融骂镇北王,以为他很讨厌他,说不定还想取而代之什么的,没想到……

      竟是如此吗!!!

      阿树小小年纪,三观已经被冲击了一回,而萧融完全没注意到,他还说着:“待我安顿好,便去书一封,接佚儿他们过来,不用担心,很快你们就会团聚了。”

      阿树一愣,反应过来之后,他问道:“郎主真要在这平阳城住下了?”

      萧融:“不啊,在这住下做什么,我自然是要跟镇北军一起离开的。”

      阿树耿直道:“他们不是不要您吗?”

      萧融:“…………”

      死孩子,怎么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默了默,萧融也破罐子破摔了:“他们不要我就走?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我还就讹上他们了,不带上我,谁也别想好过。”

      阿树:“…………”

      何苦啊,郎主。

      过后,萧融翻出那叠他用一张少一张的白纸,提笔小心翼翼的写了一行字。

      在这木柴贵得要死的年代里,纸更是能卖出金子一般的价格,就这点纸,还是他那个便宜弟弟送给他的,要让萧融去买,他可舍不得。

      写完以后,也不用信封了,直接卷起来,卷成一个小卷,然后用细线绑好,萧融便交给阿树,让他送给今日见到的那个将军。

      在阿树走之前,萧融想起一件事。

      “来平阳招募的将军,是哪一位将军来着?”

      萧融平时不记事,他都忙着回忆自己看过的历史书呢,这种小事,向来是阿树替他记着。

      阿树回答:“说是叫简峤。”

      说完,阿树一溜烟的跑了,留下萧融,愕然的瞪大眼睛。

      那个年纪轻轻就眼神出问题的将军,居然就是简峤?

      屈云灭部下当中唯一一个没被清算,最后还活到寿终正寝的,简峤???

      不知为何,萧融突然有种憋屈的感觉,就这一个得罪他的,居然还是唯一一个有好结局的……

      *

      另一边,简峤垂头丧气。

      淮水之北本来就没什么人才,当年被胡人嚯嚯的太严重了,世家大族又全都跟着皇帝南迁,哪怕有没走的,也都是不入流的世家或者庶族,而幕僚、军师,这肯定要找个会识字的啊,平民都不识字,所以可选择的人,一下子就筛掉了十分之九。

      一开始,简峤按照城中士人编写的名单挨个去问,还能进门喝杯茶,后来,镇北王亲手杀了来投幕僚的消息一传出来,他吃过的闭门羹,就快比他吃过的盐都多了。

      雁门郡没有,他便去代郡、中山郡,这几个地方都挨一起,也就两三天,他就转完了。

      并非是因为这些地方不够大,而是因为这几个地方,自古以来都是流放之地,不受宠的皇子、得罪权贵的官员,落脚点通通都在这。

      ……

      也就他们镇北军不嫌弃了,其余的,但凡有点出息,都想着往别的大城迁移。

      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

      咳,这个比喻不太好,但确实是这么一个道理,镇北军在这里发家,简峤更是从雁门关长大,他还是希望这里能越来越好的。

      这样一来,简峤也就真的上了心,而不是把招募人才当成高洵之交给他的麻烦任务,为此,他还亲自来到了平阳城,这个离他们挺近,但出过不少世家谱系的古城当中。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凡是听说了镇北王英勇事迹的人,都不愿意见他,告示贴出去之后,一日里只有三个人来投,一个特长是做饭,一个贼眉鼠目,哪怕他不说简峤都知道,他肯定干过见不得人的勾当,还有一个则让他惊叹,林子大了,果然是什么鸟都有。

      …………

      怎么就能这么精准,居然一条都没落下,全部沾上了,哪怕到了现在,天都黑了,简峤回忆起萧融此人的时候,还是十分的感慨。

      把这人领到大王面前,是不是能刷新大王最快杀人的记录,或是突破了大王的忍耐极限,他平日是不会折磨人的,说不定在萧融这里,就破例了呢。

      罢了,有缘无分,希望萧融能知道,不留下他是为了他好,他这叫行善积德呢!

      ……

      晃晃脑袋,简峤不再回忆萧融那张十分容易引起精神污染的脸,而是继续苦恼,接下来他还能去哪。

      恰好是这时候,一个卫兵拿着阿树送的信进来了。

      “将军,这是今日那个萧融命人送来的东西,还说务必要将军屏退左右,再观之。”

      简峤疑惑,接过来,他本来想直接打开,但想想宁可信其有,于是,他自己走到里间,然后才展开细看。

      一看这字,简峤先抽了抽嘴角,这比他当年刚识字的时候好不了多少。

      这人真是士人?

      幸亏萧融不在这,他要是在这,肯定要嘲讽一句,知足吧,他会写繁体字已经很不容易了,要是他写一手简体,你们这些大老粗,还得连蒙带猜一阵子。

      ……

      不管怎么说,萧融至少写的容易辨认,简峤默念了一遍,然后蹭的站起身来。

      因为上面写的是,声东击西,调虎离山,军中有叛,长安之难。

      简峤文化程度不高,但他好歹是屈云灭手下四大部将之一,在军事上的敏锐度,他还是挺厉害的。

      在益州出现动乱以后,大王立刻放弃了追击匈奴人,而是转而深入益州腹地,去年大王才把益州打下来,那里是离雁门关最远的城池,镇北军本来就不擅长治理,对那边更是鞭长莫及。

      但临走之前,大王为了震慑那些异族,几乎是将那里血洗了一遍,刚听说益州出现动乱的时候,简峤还以为,是那些异族卷土重来了。

      后来听说是庶族闹事,带着农夫起义,简峤这才稍稍放心下来。

      起义是常有的,农夫也容易对付,反而是那些异族,野性太强、不惧杀伐,很是令人头疼。

      可要是……这只是表面现象,而真正躲在背后的是那些胡人,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引开大王……

      益州在腹地,大王哪怕知道有问题,再想赶回来,也来不及了,胡人又不知道大王的行踪,如此看来,第三句军中有叛也不是无的放矢,肯定是有人发现,大王带两万兵马脱离了大部队,正是好时机,这才通知了胡人。

      而具体是哪个胡人……也很容易推断,如今有实力跟镇北军一拼,而且总是对中原虎视眈眈,还有机会绕过雁门关,从别的地方入关,并直入长安的,也就是鲜卑了。

      简峤怒火中烧,又是鲜卑!

      他没有立刻就行动,也没真的火气上头,直接就信了萧融送来的情报,他装成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先是出去,找了一个信得过的斥候,让他快马加鞭前往凉州,如果鲜卑人真的进来了,必然会被发现。

      镇北军可怕,而镇北王更加可怕,鲜卑人之所以绕了这么大一圈子,都要先把镇北王引开再行事,可见他们有多忌惮屈云灭,而在屈云灭真的深入腹地之前,他们肯定不敢出来。

      也就是说,此时他们应该刚行动不久,只要斥候快去快回,就还来得及。

      这一晚上简峤都不敢睡觉,他是不到子时把斥候派出去的,而天刚刚亮的时候,传信的人就进来了。

      当然,不是那个斥候,斥候还在往回赶,但他用军中独有的信号把情报发了回来。

      而听到有大批兵马在凉州一带行进时,简峤霍然起身。

      他早有准备,一边让亲兵把几封信发出去,一边快马加鞭的赶去雁门郡。

      大部队都在那边,而他手下只有五万人,他得叫上别人一起去才行。

      这边一片大乱,客栈中的萧融,却还在呼呼大睡。

      等到日上三竿了,他才终于起身,先打个呵欠,再伸个懒腰,伸完以后,他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劲。

      咦,今天怎么格外的神清气爽、身轻如燕?

      身体不沉重了,若有若无的虚弱感也没了。

      他赶紧下来照镜子,镜子里的自己,也没那么苍白了。

      天爷啊——还有这种好事?!

      萧融美滋滋的,他以为是自己送去的情报起效了,原本的历史当中,鲜卑人偷袭,虽然没有真正的到达长安,控制要塞,但他们在河州、秦州一带烧杀抢掠,也害了不少的百姓,而且因为这都是镇北王的治下,老百姓自然而然就迁怒到了屈云灭头上。

      再加上有人煽动,屈云灭瞬间就从百姓心中的大英雄,变成了大狗熊。

      ……

      萧融忍不住仰天长笑,看见没,屈云灭,终于知道我有多厉害了吧。

      *

      然而,屈云灭此时还没接到简峤送来的情报。

      他本人也没有继续往益州行进,而是在沉思片刻之后,突然调转马头,策马驰骋起来,以更快的速度,要回到安定城去。

      后面的部下不懂为什么他又改主意了,只好闷头跟上。

      本来他应该在安定城外,碰见鬼鬼祟祟的鲜卑人,并爆发一场大战,然而等他到的时候,这里已经爆发大战了。

      并且不再是六万鲜卑骑兵对上他的两万步兵,而是六万鲜卑骑兵,对上五万镇北骑兵、以及七万步兵。

      鲜卑人其实很能打,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把北雍打得哭爹喊娘,差一点点就灭亡在他们手里了,可雍朝的废物怎么能跟镇北军比。

      一比一的情况下,鲜卑人都讨不到镇北军的好,更何况现在是一比二,而屈云灭到了,看见大王在此,士气加倍,更是暴涨成了一比四。

      如今这伙偷袭的鲜卑人,也可以体会一下什么叫做被打得哭爹喊娘了。

      鲜卑人卑劣,见打不过,就想攻城,进安定城放火,抢一票就跑,要是没有这十二万的大军,仅屈云灭自己,估计还真是挡不住他们。

      但,谁让这里有十二万的大军呢。

      仅仅一日,鲜卑人就被打到丢盔弃甲。情报有误,他们是进来偷袭的,又不是来死战的,自然见事态不妙,立刻就撤。屈云灭在最前面,不停催促□□的战马,他平时用刀,到了战场上用的是矛,他专用的矛,叫做雪饮仇矛,矛刃锋利、吹毛立断,上面带有三叉,整支矛重四十斤,只有屈云灭能把它挥舞的像是毫无重量。

      而他每一次挥出去,都能带走至少三个敌人的性命。

      鲜卑,是屈云灭的死敌,也是镇北军的死敌,见鲜卑人,必杀。

      足足追出去一百多里,杀红眼的屈云灭才终于恢复了冷静,幸亏他的马够坚强,不然,早该累吐血了。

      而回到大军当中,屈云灭总算想起询问,为什么大军到的比他还快。

      他当时突然返回,都不确定自己猜的对不对,只是想来探探虚实而已,谁这么有本事,居然笃定这边出了事,直接就把雁门关三分之一的兵力全带出来了。

      简峤已经回去了,是他的另一个部下,也是他的幼时好友,回答了他的问题。

      “简将军得到情报,之后派斥候前往凉州,一探究竟,这才发现了鲜卑人的踪迹,我派人给大王送信,未曾想大王来得这么快,怕是与信使错过了。”

      说话的叫原百福,有这么一个喜庆的名字,他人也长得很是和善,跟其他将军不一样。

      屈云灭讨厌长得美丽的人,原百福算不上特别美,但确实有点水灵,幸亏他和屈云灭有交情,这才能长久的待在他眼皮底下。

      屈云灭哦了一声,问:“简峤人呢?”

      原百福笑:“说是回平阳,去办一件十万火急的事了。”

      屈云灭脑袋上冒出一个问号,有什么是比算战功更急的事么?

      想不出来,反正人已经走了,摇摇头,把雪饮仇矛随意的扔给一个小兵,他便进帐休息去了。

      怒追二百里,有点累,益州他也不打算去了,正好原百福在这,派他去算了。

      ……

      又过了一日,胡子拉碴的简将军,终于回到了平阳。

      他火速赶到萧融客居的客栈,无比激动的对着楼上喊:“先生!萧先生,请恕在下有眼无珠,先生大才,先生大才啊!!!”

      而房间里面,萧融端着茶盏,悠悠的抿了一口,就跟没听到一样,还吩咐阿树:“多放点枣子。”

      阿树:“……”

      他默默的往前面的茶炉上,又添了一把红枣。

      外面的声音实在吵闹,而且因为没人给他开门,阿树听着,这位将军好像都快哭了,他忍不住问:“郎主,不给他开门吗?”

      萧融微微一笑,十分记仇的回答:“就不开,晾着他。”

  • 作者有话要说:  简峤:我是冤枉的
    屈云灭:你替我认罪,我就好好照顾你的家人
    简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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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下本开《原来我是敌国皇帝流落在外的崽》,亲情爱情对半开,团宠微群像,人外or外外,看你怎么理解啦,非触手系,是更庞大功能更多更纯情浪漫的那种攻,还是宇宙第一配那种调调,宿命感拉满(跟爹的亲情拉满,跟老公的爱情也拉满)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