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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后记:没有改变的改变 ...

  •   琳琅满目的文字,最初是因为上网是要找一部穿越的原创小说,结果却碰巧和晋江相遇。
      第一次接触晋江是在08年7月份吧,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同人。最初在搜索一栏打入的是“游戏王同人”,这部漫画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但至少我很喜欢。

      之后找了网王,因为浏览中碰巧看到了它。
      然后是火影,因为漫画中它不是一般的红火。
      再次是死神,因为迷上了葛里姆乔。
      ——就是没有猎人。
      说来可笑,在这多种多样的动漫中,猎人是我接触最晚的一个。
      在07年去书店借了猎人,那时候并没有太多喜爱的感觉,草草翻了翻,看完了还回书店,大约一个月就淡忘了。
      不记得什么是揍敌客。
      不记得什么是友克鑫。
      不记得什么是库洛洛。
      不记得什么是幻影旅团。
      更不记得什么窝金信长飞坦侠客。

      不能否认的一点是,我之所以喜欢猎人这部漫画,80%甚至90%都要归功于晋江的同人。
      当初为什么会在搜索的一栏打上“猎人同人”呢?——要知道我那时候真的连全职猎人这个名字都感到陌生非常。
      我真的忘记了。
      对于曾经的猎人,我只感觉和幽游白书很像,结果还真的是一个作者。
      小杰是典型的成长型主角。
      奇犽是我最比较有爱的银发小猫。
      酷拉皮卡是我颇无感觉的类型(不是因为旅团,一开始看猎人就不怎么喜欢,像什么藏马幸村不二浮竹优雅温柔的都不是我的那杯茶)。
      而雷欧力,很平庸。
      正如我曾经的平庸。

      至今也记得很清楚,在晋江读得第一篇猎人同人便是契约幽灵的《意外来到猎人世界》,说实话读的时候脑子里只有残缺的大体剧情,你可以想象一个草草看过猎人的穿越女穿去猎人后10年才开始剧情,脑子里仅存的都是些残兵败柳的记忆。
      ——对待猎人的态度,只是记住主角那4个人的程度,熟悉的也只有猎人考试,别的什么天空竞技场友克鑫贪婪大陆和蚂蚁根本就没印象是什么玩意。更何况.....实话来一句,友克鑫的漫画我压根就没看懂,如上面所说的只记得猎人考试,记得当初看猎人同人就专挑猎人考试,别的甚至直接跳过不看。
      接着上面继续说,看《意外》的时候,我读的其实很郁闷。
      什么是流星街?
      什么是幻影旅团?
      窝金是谁?
      飞坦又是谁?
      哇!不会是作者自己凭空想象的吧!好厉害!

      哦,你不要发笑,这就是我当初的真实感受。
      和现在的猎人迷完全不同,曾经是十足的白痴。
      我不因原著而深入。
      我只因同人而了解。

      第一次开坑的感觉很兴奋,每次看到自己写了新章写了多少多少字,就会精分似的在内心狂喊,想着原来我也可以写这么多原来我也可以写出这种东西!!
      ——码字是快乐的。
      最初就是这么感受着,现在也一如既往。
      人总是成长的吧,现在一回头遥望,都会忍不住扶住额头,觉得当初写的实在是太惨不忍睹——尽管当时觉得这就是对自己至高的杰作。
      当看到第一个人留言鼓励,我都会兴奋地囔囔好半天。
      当看到收藏日益增长,心中的雀跃之情都无法泯灭。

      那种感觉真的是很幸福。

      《荒诞》这篇文一开始是想认真的写出好文,结果写到友克鑫甚至还靠前时就觉得这种文实在是称不上什么,一篇练笔文就已经是很光荣的称号。
      其实也有过很多次想弃坑的打算,可是看到那虽然不多但已经不是很少的收藏,总是狠不下心,于是这么慢慢耗着,竟然用了2年才完结这篇文。

      顺带一提,荒诞写到中途我也很没良心的去开了另一个风格完全不同的猎人坑。
      我那时想着这个新坑不算是练笔了,至少下些功夫。我觉得这不是第一次开坑了,感触或许会很有不同。
      可是出乎我预料的是,那些形似的情绪,却和以前如出一撤。
      看到收藏,我会高兴,不输于以往。
      看到留言,我会兴奋,比曾经更甚。
      与上述所说自相矛盾的是,在开《灵魂互换》这个新坑(虽然现在说不上新了)时我又很意外的发现,其实什么也没有变,那种对写文的热情,难以湮灭的喜悦,无法抑制的兴奋,没有丝毫缩减,只是比过去更胜一筹。
      老实说意识到这样不是改变的改变,我真的有一种对自己很无奈的感觉。

      最初写文的原因就是因为看文太多,导致自己的脑门也不受控制的浮现断断续续的层次画面,久而久之,这些画面会不由自主的逐渐连贯,形成一个可以去创作的故事。
      因为太喜爱,所以才去写。
      写文是快乐的,如果写文让自己感到是一种负担,是一种讨厌的事情,那还是直接弃坑删文的好——这是我一向的看法。
      如果说以前写文没有个初衷,那么我的初衷或许已经明确。
      自己写文一定要写的开心,如果大家能看的高兴,那将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小声:现在觉得写文的终极目标就是:写出一部自己读起来也感觉很喜欢,自己阅读时也会有迫不及待的兴奋感的小说。】

      一路走来,我一直觉得很多都变了。
      性格。认知。语言。文笔。
      再者我交到的许多不可多得的朋友,那些因为接触同人才得以认识的同伴,老实说这才是让我最感到欣慰的。
      从一开始就一直认识的大叔啦。【大叔我爱你。】
      中途才认识的疯子小楼啦。【你们懂得。】
      到靠后部分才认识的小晞莎莎啦。【谢谢你们。】
      还有虽然对这篇文关注不多,但还是很喜欢的女王陛下啦(糟糕竟然把颖放到这么靠后的位置!),天堂君啦,小路啦,幽灵姐啦,十三,小解,小暗,小泪,小浅染染,ren(评论不多,但每次都相当精辟~),lilith.....【太多了我就不一一说了,不好意思跪拜谢罪T口T。】

      能写文很好,能因为写文认识你们大家,我真的感觉很幸福。

      ——《荒诞》En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9章 后记:没有改变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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