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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林挚穿着室友的制服,肩背处有些紧绷,袖子也短了一截,做什么都觉得掣肘。不过他只是兼职做几天调酒师而已,就为这个定一套制服实在划不来。
      林挚不是“夜色”酒吧的正式员工。他是个演员,科班出身的演员。

      然而英雄不问出处,毕业于名校、专业水平过硬都不能改变他入行两年一直徘徊在一百八十线开外的窘境。当群演都不算落魄,落魄的是像今天这样,没有Larry 介绍他来酒吧兼职,他就要交不上下个月的房租了。

      色泽艳丽的液体从银色的摇酒器里汩汩流淌进玻璃酒杯里,再饰以鲜红的车厘子,一杯漂亮的龙舌兰日出就调好了。林挚满意地看了看自己的作品,转手把它放在托盘里,就要递给在吧台外等候的侍应生。
      忽然,Larry 一把按住林挚的手,使劲耸了耸鼻子:“等等,这酒的味道好像不太对啊……你用了菠萝汁?”

      林挚愣了两秒:“是、是吗?”
      Larry 简直要疯:“橙汁和菠萝汁你分不清么?林挚,你不是说你干过调酒师吗!”
      林挚憨憨一笑:“你听错了,我是说我‘演’过。”

      Larry 一时无语,深恨自己当时怎么就被这人行云流水一般的娴熟动作给骗过去了。他气恼地抢过林挚的工具,把一只木质托盘往他手里一塞,吩咐道:“这两杯长岛冰茶送到666包厢,快去快回!”
      林挚感激地“哎”了一声。

      Larry是个好人,虽然嘴巴有点厉害,但是经常接济林挚方便面,看他没钱交房租,还介绍他道自己工作的酒吧兼职。林挚心里默默地给 Larry 发了张好人卡,然后转眼就看见好人Larry嫌弃地把他的心血推到了吧台的角落里。
      林挚:“……”

      这会儿刚过午夜,夜猫子们的夜生活刚刚进行到一个小高、潮。“夜色”作为 B 城著名的销金窟之一,自是衣香鬓影、纸醉金迷。这里灯光陆离,声色激荡,林挚小心地护着托盘,溜墙边躲着人群。结果一不留神,没躲过一只莹白纤长的手,从他的托盘上端走了一杯酒。

      林挚忙道:“先生,这不是……”
      拒绝的话戛然而止。那只手的主人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扣子严谨地一路扣到喉结下方,一对熠熠生光的领夹丝毫不能喧宾夺主,它的主人无疑才是更加耀眼的存在。
      那一刻,林挚的灵魂仿佛都在为之震颤。

      男人面前已经摆了三只空杯子,面上才稍稍染了一丝酡红,端的是活色生香。他似乎有点醉了,一双桃花眼盈着若有似无的水雾,瞳孔的焦距仿佛放在了林挚身上,又好像没有。
      只见他偏偏头,似乎有些疑惑:“不是什么?”

      他声音低沉,带了点哑意,钻进林挚的耳朵里却变得柔软宛转,还带了热气。林挚的心一下子就燥了起来,那并不存在的热气烧得他耳朵尖都泛了红。林挚立刻摇摇头:“没、没什么。”
      林挚的心都酥了,哪里还忍心说他拿错了酒呢?

      被美色迷惑的林挚只好自掏腰包买了一杯长岛冰茶给666的客人送去,挨了 Larry 好一通埋怨。

      从666包房出来,林挚的眼睛早早就忍不住往那角落的卡座处瞟。却发现这才一眨眼的功夫,那里就多了三个人,一坐两站,把本就不大的一个卡座堵得严严实实的。

      ——那是三个杀马特小混混,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为首的一个就挤在那人身边,手里端着半杯酒,一意要往他嘴里灌。那人满脸明显的厌恶,却好像因为不胜酒力,连推拒都软绵绵的,倒像欲拒还迎。
      于是那几个混混更起劲了。

      林挚只觉得一股热血“轰”地冲进脑子里,人还没反应过来,已经拨开人群快步走了过去。林挚一把把两个堵住卡座的混混推开,对沙发上的混混厉声道:“先生,公共场合,请自重。”

      被人打搅了好事的混混头子十分不悦,“噌”地蹿了起来。林挚的身高将近一米九,混混得仰着头才能跟他对视,顿时气短。他一时间恼羞成怒,于是破口大骂道:“老子跟男朋友打情骂俏,关你屁事!”

      这样的美人怎么可能有这种男朋友,然而当事人醉得人事不醒,旁人根本说不清。林挚皱了皱眉,计上心头,他径直越过混混,将沙发上的人半拖半抱地扶在怀里,比那混混更加理直气壮地说道:“什么男朋友?我是他的司机,我从来就没见过你!”

      混混狐疑地看着林挚:“你们家司机还在酒吧兼职啊?”
      林挚:“……”忘了自己还穿着夜色的制服了。

      混混揭穿了林挚,愈发有恃无恐。他轻蔑地哼笑一声,伸手就想去抢人。幸好这时那人略微清醒了些,倚着林挚含混地说道:“我不认识你。”
      混混头子才不听,还要去拉他的手,一边谄笑道:“哟,宝贝,刚才是我不对,有话咱们回家说,别让外人看笑话……”

      他话音未落,一只玻璃杯猝不及防地砸在他头顶,登时就碎了。混混懵了好几秒,直到一缕鲜血缓慢地从他额头上蜿蜒到眼睛上,他才发出一声杀猪般的嚎叫。林挚见事不好,扶着美人就往外跑,还不忘手急眼快地拉了一张茶几,横着堵住了卡座出口。

      可美人醉得实在厉害,整个人都昏昏欲睡地倚在林挚身上,才到吧台就跑不动了。林挚回头看看那几个混混,发现他们可能也醉得不轻,正在费力地把那张茶几拖开,完全没考虑过别的办法,比如从上头迈过去。

      林挚稍稍松了口气。然而茶几能拖延的时间终究有限,他要是背着人跑,早晚得叫他们追上。林挚情急之下,一把抄起被 Larry 丢弃在吧台角落里的那杯龙舌兰,狠狠心,二话不说就往美人脸上一泼——
      酒里的冰块还没化完,醒神的效果立竿见影。林挚只觉得怀里的人抖了一抖,缓缓睁开了一双美目。

      林挚如释重负:“你可算醒了,快跑,待会儿叫他们追上了……”
      “跑什么?”怀中人冷淡地推开林挚,靠着吧台勉强站稳。林挚扭脸一看,只见夜色的保安已经出动,那三个混混正被驱赶出门。

      林挚一颗高悬的心总算落回胸腔,却听身后那人的声调忽然高了三度:“你往我脸上泼了什么!”
      林挚茫然地回过头,只见美人一手捂着脸,愤愤控诉道:“我菠萝过敏!”
      林挚目瞪口呆——过敏的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这才多大功夫,小红疹子已经成功占领了他的小半张脸。

      “……后来他们家的正牌司机就来了。”酒吧打烊时,林挚一边收拾吧台,一边沮丧地对 Larry 诉说着自己这一场短暂而荒诞的一见钟情。

      Larry瘫在椅子上围观林挚干活,一边掰着手指头数着:“所以说,你今天邂逅了男神、玩儿了一把过瘾的英雄救美,结果却因为你愚蠢地用一杯酒把男神泼到毁容,于是在本来起码能加上微信的大好形势下,你连人家名字都没问到,是吧?”
      林挚沉痛地点了点头。

      Larry还幸灾乐祸地补了一刀:“那杯酒还是你亲手调的——林哥,你这大概叫桃花劫吧。”
      林挚捂脸:“我还给他买了杯贼贵的长岛冰茶,四舍五入今天算是白干了。”然后他的语气略微振作了些:“不过,明天我就有新工作了。”

      Larry 眉梢一挑:“哟,要进组了,什么戏啊?”
      想到这个林挚就开心了不少:“《关山》,庄映棠庄导的新片。”
      Larry 惊羡地“哇”了一声,忙追问道:“你演什么?”
      林挚:“……逃荒难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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