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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hapter 10 ...

  •   大半夜的,程泉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任由沈鹿变着法摆弄他那个喜庆的红丝绒。29根蜡烛兴高采烈地挤在狭窄的蛋糕面上,像一场盛大的班会——她与沈鹿的喜好截然相反,一个热闹简单,一个冰冷复杂。

      沈鹿支使她关了灯,将蜡烛一一点上,小火苗扑扑跳地她有些心慌,忍不住道:“沈鹿你悠着点,我这房子租的,没上保险。”

      沈鹿白她一眼,不予置会。认真造作地双手合十,闭上眼睛,许起了愿。

      橙红火光为沈妖精的脸镀了一层阴影,更显得他嶙峋的五官像精确凿出来的一件艺术品,大卫什么的也不过如此吧。程泉倒吸了口冷气,看了十多年的脸,还是能让她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怪不得有前仆后继的小姑娘肯为他肝脑涂地,“男版海伦”的称号实在名不虚传。

      祸害啊祸害!

      沈鹿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了下,双眼睁开的同时也得意地扬了扬唇:“程泉,你偷看我!说罢,是不是被小爷迷住了?”

      程泉连白眼都懒得翻,起身开灯,淡淡叹道:“你要是个哑巴多好!”

      凭沈鹿的冷艳长相他绝对可以走阳春白雪的高冷路线,只可惜这妖孽对自己定位失误,整天跟只花蝴蝶似的蹿来蹿去,虽然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但时间久了就失去了神秘的味道,熟透了的女生诸如程泉杜鹃也就相继把他当成了一只无性别的美丽宠物。

      “你刚才砸门砸多久了?” 程泉回到茶几前,从电视柜下面抽出一张蒲团,坐到他对面,信口问。随手捻了颗樱桃,才要送入嘴中,却被沈鹿张口一下咬过,边“吧唧”嚼着还边不满但风情万种地斜了她一眼:“懂不懂规矩!我是寿星,你怎么抢我第一口蛋糕吃!”

      还寿星!你怎么不说自己是太白金星!今年她过生日的时候也不知道是那条狗抢了她第一口蛋糕——其实程泉对此并不以为杵,她恨的是他后面一句话:“啧啧啧,转眼你都三十了!真是岁月不饶人啊……”他紧接着精心准备的、激情澎湃的诗朗诵还没来得及出口,就被程泉迎面掷来的一块蛋糕一剑封喉,以至于他后面那半句“来来来,我替你吃,以后也让我来替你长年纪!”被成功扼杀于胚芽状态。

      更别说那句在心底反复了好多遍却从未出过口的“程泉,你永远十八岁。”

      真的,你永远十八岁。

      从我第一次遇见你的那年起,无论往后多少年,都会一直如此,不置沧桑,不管流年。

      程泉心中暗骂他“双标狗”,嘴上却并未赶尽杀绝,算是看在他生日的份上。只轻描淡写地斥声“幼稚!”又轻扯嘴角淡讽了句:“沈鹿,你幼儿园毕业证花钱买的吧!”

      其实也只有在沈鹿面前,程泉才会肆无忌惮地展现她的刻薄。沈鹿曾说她的刻薄是小李飞刀,刀无虚发。“但整部小说下来你看到李寻欢发过几次飞刀?一般人哪配得上!”他总能将程泉的恶毒死皮赖脸地曲解成对他的格外青睐,“打是亲骂是爱”的理论在他这里屡试不爽。

      “怎么着?你嫉妒啊?嘿嘿,幼儿园肄业的滋味不好受吧!”他低头为程泉切下一块大半个面都被樱桃覆盖的蛋糕,笑道:“你懂什么,这是原则问题!本来这回生日就过岔了,再让你抢了第一口,老天一误会,以为过生日的不是我怎么办?”沈鹿的生日是前一天,此刻已经过了十二点,只能勉强算是补过。

      程泉对他一向上天入地、九曲十八弯的脑回路早就见怪不怪,只轻抬眼皮,淡淡瞥了他一眼:“嗬,你什么时候成有神论者了?还这么虔诚了?我记得你去年才因为摔了你爸的观音被他停了整整一个月的月钱!说说,就你这德行,你搞清楚自己信得是西方的基督、东方的佛祖还是中间的真主安拉了么?”

      “啊——”凭沈鹿文史哲上苟延残喘还时常罢工的单细胞,怎么可能能应付得了这贯穿几千年历史的、复杂而深刻的宗教文化冲突问题?

      果然,他只稍作思考,便意识到了自己人生的边界,立刻壮士断腕、岔开话题:“你不懂,老天要是一不把我这当正经生日,我许的愿怎么办?还怎么灵!”沈鹿头头是道地说,完了还摇摇头,郑重其事地又强调了遍:“你不懂!”一脸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的高深莫测之态。

      嗯,我还真不懂。

      程泉知趣不再干涉他自圆其说的吊诡宗教和价值体系,接过他递过来的、几被奶油和樱桃淹没的托盘,默默开吃。

      她喜欢樱桃,知道他挑这个口味的蛋糕多半是为了她,甚至挑这家蛋糕房的蛋糕原因也是如此。“栗壳屋”开在连大后门,在贫瘠的读书年代那昂贵的价格一度令人肃然起敬。然而,在许多人看来,这家蛋糕的味道和价格却不成正比。

      太甜了,甜的简直发齁。

      可程泉并不觉得。她大概味觉的敏锐度比一般人要低。初与杜鹃认识的时候,那天真小鸟曾极没眼力见地说过,大多不幸福,或至少有不幸福过往的人都对甜食有着本能的追求。而这类过往,几乎都在成年以前。

      “瞎说什么呢!”彼时杜鹃话音未落就被沈鹿凶狠打断,让她一度误会沈公子是个古装剧中恶霸一样的跋扈少年。

      程泉不仅喜欢樱桃,她还喜欢一切昂贵的水果,蓝莓、榴莲、鳄梨……她也不知道恰好如此,还是她真正喜欢的只是那份昂贵。她深知自己的势力无孔不入,已然深入骨髓。

      “这么上心?你刚许了什么愿?”程泉问,舀起一勺奶油送入口中,奶油的甜香在舌尖打了个滑,她四肢百骸都舒畅起来,像一只懒洋洋晒着太阳的猫。

      可现在是半夜,能晒的只有白晃晃的日光灯。

      沈鹿也为自己切了块蛋糕,并利落地将面上的奶油刮干净,边勺子犁田一样前后划拉着边无所谓道:“还能是什么?找个媳妇呗!”

      程泉就知道他正经不起来,轻哼一声,冷嘲道:“你沈妖精还缺媳妇?小心老天爷觉得你耍他,治你个渎神罪,再加一条妨害公务!”

      “嘿,你这歧视的……”沈鹿把袖子一撸,当即拿出一副杨二嫂骂街的架势,道:“老子不就长得美点了么,怎么了?!就不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了?人霸道总裁还每天躺在两百平米的床上醒来感慨空虚、渴望爱情呢!”

      程泉无奈扶额:“沈鹿,你就不能少看点烂俗偶像剧?”

      沈孔雀傲娇地将他“尾巴”一甩:“爷高兴。”

      沈鹿这个集恶俗之大成的爱好其实全拜程泉所赐。程泉一直有痛经的毛病,每回都疼地死去活来。沈鹿在分别试过了红糖水法、姜茶法、红糖姜茶法等一系列有的没的古方偏方管他什么方之后,某日忽然灵机一动,鬼斧神工地自创出一套“沈氏注意转移法”,还言之凿凿地声称是结合了心理学上的“森田疗法”,有临床依据!

      当程泉痛地快呜呼哀哉、却看到沈鹿顶着一张被苹果砸中了的牛顿脸、兴冲冲抱着一摞从《还珠格格》到《陪你去看流星雨》的脑残言情片、天将神兵一般地出现在自己眼前时,差点一口气没续上来,永登极乐而去。

      那一刻,程泉眼中的黑白无常大概也就他那德行。

      后来,她的痛经依然没有好转,沈鹿却因此陷入无脑片的囹圄无法自拔,每回碰上点什么不顺心的事都要拉着程泉陪他撸片,美其名曰“治愈”。

      而他所谓不顺心的事浩如太平洋,小到额头上冒了颗痘,大到……女朋友遭遇空难。

  • 作者有话要说:  “栗壳屋”和“远山的观音”一样,都取自痖弦的诗。
    酒吧的午后
    我们就在这里杀死
    杀死整个下午的苍白
    双脚蹂躏瓷砖上的波斯花园
    我的朋友,他把栗子壳
    唾在一个无名公主的脸上
    窗帘上绣着中国塔
    一些七品官走过玉砌的小桥
    议论着清代,或是唐代
    他们的朝笏总是遮着
    另外一部分的灵魂
    忽然我们好像
    好像认可了一点点的春天
    虽然女子们并不等于春天
    不等于人工的纸花和隔夜的残脂
    如果你用手指证实过那些假乳
    用舌尖找寻过一堆金牙

    而我们大口喝着菊花茶
    (不管那采菊的人是谁)
    狂抽着廉价烟草的晕眩
    说很多大家闺秀们的坏话
    复杀死今天下午所有的苍白
    以及明天下午一部分的苍白
    是的,明天下午
    鞋子势必还把我们运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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