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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采购 ...

  •   琉夏将金元宝揣入怀中,二十两金子,就是二百两银子。

      在见过穆滨城给她的那些价值不菲的珍宝之后,琉夏也不会为这区区二百两银子震惊,所以也只是随意的收起来。

      在场的人,包括没有说话的张师爷,和暂时没有说话余地的县令胡大人,都在不着痕迹的观察穆滨城和琉夏,看他们对两锭金元宝的态度。

      当看到穆滨城和琉夏的表现之后,他们也就确定了,对待穆滨城的态度。那是也需要平等看待甚至尊重的人。

      琉夏开口要钱,如果他们将钱拿到手之后,要是表现出激动兴奋的情绪,这些人就一定会在心里鄙夷他们,并且觉得穆滨城只是一个有点本事,却可以随意支配的武夫而已。

      可是观察他们的一系列表现后,当事人罗善本也明白,他们是真的不想跟自己有所牵扯。

      琉夏就这样沐浴着身后的目光,紧跟在穆滨城的后面,走出了酒楼。直到挤出看热闹的人群,才发现来时还显得拥挤的街道,此时已经熙熙攘攘。

      幸好那些看热闹的人,都被县衙的捕快挡在离酒楼大门口还有一定距离的地方,其实根本没办法看到酒楼里的具体情况。

      所以并没有外人,看到琉夏拿钱的过程,否则他们绝对不可能这么容易出来。

      而且先前已经从酒楼里走出去过几批人,茹玉,押送钱景的差役,押送钱景手下人的差役,去请大夫的捕快等等。另外还有进去的人,罗善本自己带的一票随从。

      但是有人被抓,围观的百姓看得一清二楚,所以琉夏在走过人群的时候,就听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版本的故事,简直有点佩服人们自行编故事的能力。

      有人笑容猥琐的说,“县太爷亲自抓奸,他家的姨太太跟小白脸跑了。”

      有人神神秘秘的说,“那是前朝余孽,妄图复辟。”

      甚至走在街上,听人说话的内容,也基本在讨论发生在洺城酒家里的事情。

      其实琉夏也不知道官府抓的到底是什么人,但是就以只言片语来判断,这些流言都非常的离谱。

      还好没走出去多远,琉夏就看到一个卖馄饨的夫妻小店,“就这家吧。”

      “也行,先垫垫肚子。”穆滨城一直觉得像混沌这种汤汤水水的东西,他是不怎么能吃饱肚子的。

      实际上不只是琉夏觉得很饿,穆滨城也觉得很饿。他早上吃的虽然比琉夏多,可是玉米糊糊这种东西,在他的认知中,也属于汤汤水水的范畴。

      琉夏看了穆滨城一眼,“要不然我们问问老板,有有没有卤菜酱肉什么的。”

      跟穆滨城朝夕相处几天,琉夏也见识到穆滨城惊人的食量,他每餐都要打一到两只野鸡野兔之类,除了极少一部分进了琉夏的肚子,其余的部分,穆滨城能吃得干干净净。

      每次看到穆滨城不显粗鲁,但绝对迅捷进食的速度时,琉夏都觉得很神奇。但食量和武力两相对比,琉夏又觉得能够理解了。

      只是不管是食量,还是武力,单单看穆滨城的外表,都无法联想到他的身上。

      可惜这家店只卖混沌,不过味道挺好,鲜甜的肉馅,骨头熬制的浓汤,几滴香油,几片清爽的菜叶,

      琉夏吃了一碗,就觉得很饱足了。穆滨城也吃了一碗,尝尝味道。

      “要不要再来一碗。”琉夏望着他说。

      “算了。”穆滨城觉得喝太多汤汤水水,吃不饱不说,主要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茅房里。

      “老板,结账。”穆滨城大声叫道。

      “来了。”老板回应道。

      别看这家店面小,食客却很多,男女老幼什么人都有。老板两口子一直忙的脚不沾地,又要包混沌,又要煮,还要上菜,收钱,收拾桌面给下一波客人。

      所以老板虽然回应了穆滨城,可是在此之后,他上三碗混沌,又收了另一桌的钱,才轮到琉夏他们这一桌。

      “两碗馄饨,六文钱。”老板一边说,一边随便收走他们面前的碗。

      老板将穆滨城给他的钱收进围裙的口袋里,穆滨城问道,“县城那里有大的绸布庄。”

      “都在码头那边,你出门往南边那条巷子,直接走先去就是了。”

      琉夏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人们赶集卖东西的地方,出来馄饨店,没走几步路,就看到一个猪肉铺。

      现在肉铺里的肉已经所剩无几,但是穆滨城他们还是选择进去买点儿,因为再不买,等下可能真的什么都没了。

      肉铺里有三个人,一个膀大腰圆的人,穿着一件泛着油光绸衫,闲闲的坐在一把椅子上,衣着跟长相看起来不伦不类,但是让人一看便知,他是这间肉铺的老板。另外还有两个伙计,一个在后面擦洗刀具案板,一个在规整摊子上所剩不多的肉。

      这样一看,果然是一副准备关门的样子。

      看到穆滨城他们进来,伙计还是十分热情的招呼他们,“客官买肉啊~”

      最近天起越发炎热,他们肉铺的生意就不太好,每天杀一只猪,都不一定卖的完。虽然卖不完他们这些伙计就可以跟着吃肉,可是看着老板黑成碳一样的脸,顶着老板娘那几乎要放箭一样的目光,再好吃的肉,吃下去也不好消化啊。

      摊子上一共就只有半扇排骨,一块血脖肉,两块精瘦肉,还有就是一些不成形的碎经碎肉。另外还有一堆剃下来的骨头,不过那是有饭馆定下来熬汤的,每天等收摊之后让伙计送去。

      琉夏看着肉摊上半扇排骨眼前一亮,“排骨怎么卖。”

      “排骨六文钱一斤,您要是全要的话,就给您算五文。”坐在后面的老板说。

      老板看琉夏的眼神,觉得今天自己的这扇排骨是有着落了。其实排骨不好卖,一般的小门小户肚子里都缺油水,所以肥肉是最好卖的,瘦肉就没那么好卖了,可至少也是纯肉,便宜点基本也能卖掉。

      就是这排骨,除非遇到有人家里办红白喜事,不然就不好卖了,因为都嫌它尽是骨头没肉。当然排骨的味道好,这点老板是知道的,也有比较富足的人家,为追求味道,要买排骨吃,可是今天不就是没遇着吗。

      但是看琉夏他们两人的穿着,老板觉得,他们肯定就是自己等的,追求味道的人。

      然后就听穆滨城说,“排骨全要了,另外再来一块瘦肉。”

      这对老板来说简直是意外之喜,“那行,瘦肉本来是七文钱一斤的,我给您算六文。”

      “排骨六斤一两,就六斤吧,三十文。瘦肉两斤半,十五文。一共是四十五文钱。”

      穆滨城把钱付了,“东西先放着,现在提着也不方便,等下我驾车来拿。”

      老板收了钱,一张胖脸笑的见牙不见脸,“行,要是我收摊了,就留个伙计在这儿守着。我每天要杀猪,收猪,住在乡下。”

      等到接下来的粮油店,穆滨城依旧是先给了钱,但东西放在店里保管。

      粮店到不会正午就关门,而且外粮油店不光是卖各种粮食,还卖一些盐,糖,酱油,醋,油,还有一些常用的香料,酱料。

      “精米一百斤,八十文钱。十斤菜子油,三十文钱。盐五斤,三十文钱。糖一斤,五文钱。酱油,……常用香料半斤,二十文钱。一共是两百一十一文钱。”掌柜一边打着算盘,一边给穆滨城报价。

      给钱之后,和掌柜交涉好,琉夏他们才出发去码头那边。

      来到一家绸布庄,琉夏计划着要买的东西。

      除了垫床板的棉被,床上用的被单枕头还要蚊帐都得买,还要买两套以备换洗。另外还要买些粗布,虽然已经决定不种地,可是穆滨城要打猎,也不能穿太好的衣服。

      因为穆滨城对家里内务的事也不是太了解,所以全凭琉夏做主。

      另外也不能完全不种地,只是不种粮食,在自己门前种点小菜还是要的,否则岂不是要天天上城里来买菜。所以琉夏觉得自己也要做两件干活时候穿的衣服。

      想象着自己种的菜,绿油油的生长起来,在一栋石头房子的前面,屋后有山凹中送来的阵阵凉风,这犹如田园诗一般的画面,岂不惬意美好。

      还在幻想田园诗一般美好场景的琉夏,不知道自己特意做两件干活儿穿的衣服的行为,在那些真正农民的眼里,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因为大部分人,每一个季节,能有两件换洗的衣服,都已经是家境宽裕的了。

      琉夏将自己要的东西报给掌柜,绸缎庄的掌柜说“其它的都有现成的东西,只有棉被要到后面库房里去拿,请您稍等一下。”

      趁着伙计去拿东西的间隙,琉夏问掌柜,“你们这收绣活儿吗。”

      掌柜到没有露出什么异样的神色,依旧笑着说,“只要绣工好,我们都是收的。”

      琉夏将自己特意揣在怀里的一条手绢儿取出来,递到掌柜面前,“你看看我绣的怎么样。”

      这是一条绣着一条红白相间鳞片鲤鱼的手绢,还是琉夏从李家出来的时候随身携带的东西,当时看她病恹恹的样子,那些人慌慌张张,也没顾得上搜她的身,就唯恐她死在李家。

      掌柜起先也不太在意,只是打眼一看琉夏手中的手绢,眼睛就像是锁定猎物的猛兽一样闪闪发光。

      他将手绢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只看他眉梢眼角的喜色,琉夏就知道他定是非常满意的。

      “这条手绢是正统的苏绣,细致,精巧,既不失流光溢彩,又自有规整严密。而且你绣的好啊,活灵活现,整条鱼儿仿佛就在游动似的。”掌柜不吝夸奖道。

      掌柜原本没太在意,会刺绣的人多了,村妇随便绣两朵花儿,也敢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会刺绣,没想到有人会给他这样的惊喜,就连苏州本地,手艺如此精湛的绣娘,只怕也是凤毛麟角。就这条手绢,拿到州城里,起码能卖一两银子。要是在京城,二两都打不住。

      掌柜说,“如果能有这条手绢同样的水准,一百文钱一张,手绢和丝线都由我们出。”

      琉夏想要答应,穆滨城却说,“一百五十文。”

      穆滨城看到掌柜转动的眼珠,觉得还有讲价的余地。价格总要合理才好,不管是不是真的在乎钱。

      掌柜说,“材料都是我们出,一百文已经很不错了。”

      琉夏也加入到讨价还价的队伍中说,“要不然我到别家问问。”

      最后他们将价格商定在一百二十文,掌柜将十张白绢的手绢和几团不同颜色的给琉夏,而琉夏的那条手绢,作为押金留在店里。并且规定一个月之内,一定要做好这十条手绢。

      其实琉夏觉得,赶工的话,一天绣一条手绢不成问题。只是害怕有突发状况,所以还是把时间定的宽裕一点好。

      交谈还没完毕,琉夏要买的东西都找齐来,说完卖绣品的事,他们已经跟掌柜互通了姓名。

      掌柜姓马,马掌柜对琉夏说,“孟娘子,一共是一百一十文钱。”

      这次她买的床单被套,都是棉布的,蚊帐是白麻布,另外两匹做衣服的蓝色粗麻布。除了棉被要五十文钱,没有丝绸,棉布的价格本来就很便宜。

      依旧是付钱之后,约定赶马车来取。

      逛完绸布庄,他们此次要买的东西已经基本齐了,于是往洺城酒家的方向走去。

  • 作者有话要说:  回归日常琐碎。
    关于刺绣,我觉得真的需要艺术细胞,就算是花样别人帮忙画好,一针一线的长短密度,都影响作品的光泽和灵动性,感觉就像油画的笔触一样,而且同样有素描草稿。
    于是我想说,女主的技能是很厉害的,虽然不能种田,但足以养家糊口。应该是过上小□□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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