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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六章 ...

  •   血迹!他心一下悬到嗓子眼,修言果真出事了。

      不过鸽子过了这么久才回来,可以肯定修言没死,但不能回信,鸽子上又染了血,一定是身陷囹圄。

      当下他就决断写了信传递给李寻欢,告知他修言失踪并非偶然,让李寻欢跟着鸽子前去寻找李修言。

      这是最快的方法,李寻欢既已在寻,他现在还得需时间买药,让李寻欢用鸽子最好不过。

      拿出了炭笔在布上写完后就绑好在鸽子腿,即便现在是夜晚,他也直接放飞出去,一点儿时间也不想耽搁。

      而且自家大哥失踪,李寻欢只怕也难以入睡,并不算打扰。

      原本他还打算休息片刻,然而此刻修言出事已是实打实,他没有半分心思。于是纵身上马,连夜兼程奔赴城镇。

      不知何处的一间暗室之内,这暗室被布置成了一间牢房,除却一道出去门,就只有一扇穿不过去的用来透气的小窗。

      就在不久前,暗室之中正盘坐沉思的李修言看见一只白鸽站立在小窗上看着自己。

      那白鸽看见他后就扑簌簌飞了下来,他认出了这是第二养的信鸽,可惜身边并无纸笔,就算有纸笔他也不知是何人掳他,他所在何处。

      睹物思人,他不由得轻抚下白鸽,然后轻声让鸽子飞回去。

      白鸽很有灵性,听完他的话语后就飞走了,之后他就一直盯着小窗看着,眼神深邃无比。

      不知他得罪了什么人,竟然这么大阵仗看守着他,他虽不完全清楚对方守卫力量,但每日送饭打开门后他瞥见门口只有两个守卫。

      这些人几乎不和他说话,唯一说过的些许话语他听着总觉得怪怪的,就不像个在中原长大的人说话。各地的方言虽然不同,但这种怪异的官言腔调绝对不是哪儿的方言。

      被掳来的时间,他也十分细致地打量过这些人,从他们的日常行为,举止动作,他可以确定他们是东瀛人。

      即便他们看似很有礼貌,每一步都做得很好,但是太过机械,没能真正体会儒家文化的精髓。

      “东瀛人......”想到此处他抬头透过那狭小的窗户看着那洒满天地的月光,他紧紧皱着眉头,觉得似有大事发生。

      山雨欲来风满楼。

      掳他有什么价值?他不过是个翰林院修撰罢了,怎么和东瀛人怎么扯上关系。

      如果对方的真实目标并不是他的话,那又会是谁?

      他的弟弟李寻欢虽然在江湖上闯荡,但是从未和东瀛人有过过节,所以目标不会是他的弟弟。

      他的表妹就更不可能,他的父亲已经死了,而且也没听说过父亲得罪过东瀛人。

      一番思索下来,当他想到第二名之时,他愣了愣,心中怀疑已经不再是怀疑,而觉得是真实。

      第二名同他说过他在大沙漠之中遇到个石观音的手下,就是东瀛人。

      李修言靠着那墙壁又望了望那白鸽曾站立的地方暗道:“难不成他们是为了对付第二才掳的自己?”

      他和第二之间关系当真是亲如兄弟,对方真的拿他要挟第二的话,第二一定会为了他的安全......

      身子莫名抖了抖,丝丝凉意窜上了脊背,他蹙眉摩挲着手指:“不行,绝对不行。”

      他绝不能让第二身陷险境,还是因为他的性命。看来,他要尽快想办法逃出去。

      和有些人被好友连累后埋怨好友害他不同,李修言沉着冷静,担心好友安全,也开始思索如何逃出去。

      当然他是要保住自己的性命逃出去,他的性命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丢给这些人的。

      仔细想了想,像他这样不会武功的人要逃出去还真是难得很,但不代表不可能,他也有自己的优势。

      不会武功不就是优势么?一个不会武功身体又弱的人,任谁都不会有警惕之心。尤其是那些会武功的,就更不会警惕。

      观其对他的防守,其实也是颇为宽松,每次送饭都会给他打开门,也没有给他戴上镣铐,门口那两个守卫还会打呵欠。

      夜还很长,李修言享受着静谧却久久不曾入眠。

      雄鸡报晓,一声鸡鸣响彻云霄,唤醒了熟睡的人们起来劳作。

      在之前,那天光刚显露时,第二就已经赶到了金富贵所在的城镇之上。

      这天色虽早,路上也已经有人行走,他随便拉了个人询问后就得知了金富贵所在具体地址。

      金富贵是一方首富,财大气粗,又是个商人,接人待客在未了解对方底线前还是很恭敬的。

      第二的衣着虽然简单,布料却是上品,金富贵那精明的眼睛扫了扫就知道是京城最好的一家布庄中的布料。

      给第二上了杯好茶,金富贵亲自接待第二落座待客厅,他没有说话只是请第二喝茶。

      茶香沁人心脾,草原上独此一家有此好茶,奈何此刻第二毫无心情,他本就不是生意人,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开口道:“金老板,我此番前来,是想买味药。”

      “哦,什么药?”金富贵眼前一亮,瞥见了商机。

      第二沉声道:“千年北沙参。”

      金富贵眯眼笑着抚着胡须:“公子既然能得知我有千年北沙参,那应该知晓此物的价值,你拿什么来换?”

      “你开个价。”

      对方那一双精明的眼眸盯着第二,伸出了手,本以为会比划,却不曾想对方摆手:“你想买,我未必想卖,救命的东西从来都是有市无价。”

      “可我今日就是要买,你待如何?”第二从怀中取出了一对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

      这宝贝极为难得,金富贵看得双眼发直。

      此物正是皇上在他完成那事后赏赐于他,像这种宝贝价值连城,对他却毫无用处,救命的东西有市无价,它却是有价无市。

      金富贵本想开口再涨涨,让自己获利更多,然而他瞥见了第二笑意森然,右手按于腰部。

      以手按腰很多时候不过是习惯,可马上他就望见一道冷光闪过,那腰间是把刀。

      “阁下想怎么做生意?”金富贵依旧笑着,他心中并不畏惧,他手下可是高手众多。

      第二轻笑着轻抚鸽子蛋般大小的夜明珠:“你可知此物从何处得来?”

      “何处?”金富贵一时不知道第二葫芦中卖的什么药,他开口询问道。

      第二举起夜明珠仰头观察随即一笑:“这夜明珠果真美,要不石观音怎么会将其视为宝物呢。”

      石观音这名字一出,金富贵大骇,浑身发着冷汗,眼前这人莫不是那除去石观音的探花郎!

      如果是的话,这人绝对不是他可以惹得的。

      金富贵满脸赔笑道:“明珠生辉,光芒柔和而不耀目,好宝贝,那药我派人给你送来。”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想赚钱的话当然要圆滑点不要惹上这种煞神。万一惹得对方不高兴,别谈钱,命都没了。

      第二继续笑着,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很多人心中已经是凶煞般的存在。

      千年北沙参很快送到了第二名的手中,他仔细打量后,利用系统鉴定了下,确认无误后将夜明珠留下拿着此药就拂衣而去。

      窥不见第二的背影后金富贵才松了口气,他懊恼不已:“怎生遇见这探花郎呢。”

      探花郎不愧是探花郎,世间少有极其俊美的男子,也极少有能与石观音武功相当之人,然探花郎两样都占了。

      “唉,做生意还是实在点比较好,坐地起价真危险。”金富贵还心有余悸,那一对夜明珠的价值远超千年北沙参,但他却贪心不足。幸好,幸好对方是有理智的,他也及时收手,才不至于酿成惨祸。

      骑马离去的第二收好了北沙参,摸了摸腰间的刀,他撇嘴冷笑:“虽说不打算动手,可是威吓一下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他也没什么工夫和这商人纠结,能简单粗暴点就简单粗暴点,赶时间呢。

      这匹马经常奔于草原,比他之前的马儿跑得更稳当,速度更快些,没多久他就远离了城镇向阿飞的住处疾驰。

      如今阿飞是他的徒弟,他不会将阿飞一人留于此处,反正他要南下些,途中会经过李园,到时候他将阿飞暂时安置在李园然后再寻修言。

      这样不会浪费什么时间,也能确保阿飞的安全。

      今日天清气朗,李寻欢收到第二的飞鸽传书后直接离开了李园,按照第二所说跟着鸽子寻找修言的踪迹。

      和第二一样,李寻欢内心也是焦灼无比,血迹代表了什么?他的大哥就算不死也伤。

      他宁可自己以身相替也不想大哥被伤到一丝一毫。

  • 作者有话要说:  对啦,明天要上夹子,所以更新时间不定,不过为了弥补小天使们,我会写个甜甜甜番外丢评论里,到时候记得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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