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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巴山夜雨篇①
      我亲爱的爱人,请允许我的自私,容不得你已不在,用别的东西替代。
      *
      *
      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用鲜血蓄养的八年抗战终于宣告结束。
      南方巴山中的小伙子周维国刚满十四岁。
      周维国生在一个大家庭,兄弟就有五人,还有一个姐姐。周维城排行老大,大姐周维芳,二弟周维城,三弟周维县,四弟周维立,五弟周维昌。
      人口太多,战争刚结束,经济萧条,民不聊生。
      周老爷子年近四十,面态确已成六十模样。老伴儿早些年身子亏了,撒手享乐去了,一个人当爹当娘养一家子,年轻不起来。
      周老爷子点了根旱烟,坐在黄泥稻草糊成的老屋前,琢磨着是让老大老二老四继续读书,还是让老三老幺顶上去。
      一家子五个儿子都上学他是没有这个能力养,女儿都默认的不上学,倒用不着他考虑。
      老大周维国从厨房出来,十四岁的年纪,脸上的沉着冷静倒像个已经成了年的男人。
      “爸,少抽点儿。”
      周维国嘴上虽然这么说,却没有伸手阻止。显然是已经习惯到麻木了,不过农村人,也就这么个嗜好,能打发苦日子。
      周老爷子狠狠吸了口,浓烟吐出来,烟雾缭绕。
      “老大,你还想上学不?”
      周维国顿了顿,哼笑道:“爸,你又不知道,咱家就老二和老四学习厉害些。我正要和你说这事儿,过几天上完课我就不去了,屋里的鸡我准备带一只送刘老师,好歹教了我这么几年。”
      说完,周维国起身拍了拍屁股,进了柴棚,一直没抬头。
      周维国果然上了几天就没有再去上学,老三顶了上去,老幺还得等等。
      不上学不可能就待在屋里守家,周老爷子打了几斤米酒,割了两斤肥膘送了礼,把周维国安排到了修塘队伍。
      从此周维国开始了在巴山各处修葺堰塘的日子,挺苦的。
      巴山是名副其实的大山,要挖塘不仅得挖土,还得打石头。偶尔碰到一处说不定底下全是顽石,全靠工人扛着长把锤子砸、敲。
      周维国十五岁半时,大姐周维芳和山下一处人家的小伙子喜结良缘。姐夫姓赵,是个厨子,附近几个村乃至周边县城的人家办喜事儿几乎都要找他掌厨,在如今这年代,算是个有本事的。
      周维国在大姐的婚礼上喝得酩酊大醉,被风霜烈日荼毒的脸庞既刚毅又让人心疼。十五岁的少年,比二十来岁的姐夫还显老。
      但周维国的笑确是到了心底,姐姐有个好归宿他怎能不高兴?
      这年代,女人比男人更不容易。
      大姐出了嫁屋里就没了女人,周维国作为老大便当了娘,管着家里的家务事。
      转眼就是1949,建国年,举国同庆。
      就连周维国的小乡村都举行了小小的仪式庆祝,二弟作为学校里的佼佼者,代表发言。
      看着站在全村人前口若悬河的二弟周维城,周维国伸出老茧遍布伤痕累累的大掌,偷偷抹了把眼泪。
      “给你。”
      突然被人轻碰了下,一条洗得雪白的手绢被人递到眼前,手绢隐隐带着皂角的清香。
      周维国抬眼望去,是村口吴家的姑娘吴倩。
      “你哭啥?高兴也不用这么高兴啊。”小姑娘十五六岁模样,眼底的笑意很真诚。
      周维国鬼使神差的接了手绢,从此再也没有还回去过。
      爱情来得太突然,突然到一晃眼,周维国就已经能够毫不犹豫的牵上吴倩细嫩的小手,偶尔再飞快的在人纯洁的脸庞上偷一个香。
      吴倩十八岁这天,周维国难得请假没有去上班,陪吴倩逛了一天的街。
      他很少来集市,总觉得自己身上有泥巴,脏了铺着石板的街道。
      吴倩倒一点都不在乎,大方的拉着周维国打着补丁的袖子,带着周维国穿梭在大街小巷。其实也不过是几条小道而已,建国才三年,哪里有多繁华。
      两人脸上笑得比阳光还耀眼。
      吴倩和周国维逛了一天,最终只买了一只铅笔一个笔记本。
      吴倩仔细将两样东西收进自己的布包,在周维国黝黑的脸上亲了一口,说:“维国,我要在今后的岁月,把我们的相伴一生,用你买的铅笔全写下来。”
      后来周维国才知道,原来吴倩是识字的,她是独生女,父亲身子毁了也不会再有下一个子女。所以吴倩是集着万千宠爱长大的,不过周维国并不自卑,因为爱。
      回到家里,周维国数了数自己的存款,厚实的唇裂开,笑得浪漫。
      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二十一岁的青年,对爱人对成家,有着憧憬。
      吴倩经常偷偷来找周维国,这个年代还没有大方到完全自由恋爱的地步。周维国看着自己的爱人,一笔一划的在纯白的纸上细细写下属于他们共同的日记,忍不住凑近爱人,在泛着樱桃红的小嘴上轻轻一啄。
      这一啄,就没能停下。
      吴倩疼得要死,偏偏是周维国先留下了眼泪,嘴里喃喃道:“倩倩,倩倩对不起,倩倩。”
      浓浓的爱意,连山间的鸟儿都忍不住悄悄离去,留给两个人满山的静谧。
      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近了,周维国决定,再攒一笔钱就托老爷子去提亲。吴家的人还不错,想来应该不会有问题。
      那是一个盛夏的午后,周维国和吴倩躲在荷叶下,吴倩靠在周维国的肩膀上,周维国伸手将爱人揽住,轻轻的拍着。
      “倩倩,等秋收过了,我就提亲。只是要委屈你先和我挤在小房子里,要不了多久咱就可以盖新房子了,你放心,不会让你受苦的。”男人说得小心翼翼,连轻拍着爱人的手顿了下来都不自知。
      吴倩轻笑一声,把布袋里的笔记本拿出来,扬手道:“那我的嫁妆可只有这一本笔记哟。”
      周维国忽然起身,将爱人腰肢箍住,在烈日炎炎的田埂上转着圈,一圈又一圈。
      “倩倩,倩倩,倩倩……”
      这个夏日似乎过得很慢,周维国每天都在数着日子,好像这生活也不是那么艰苦了,至少有个奔头。
      而吴倩,忽然发现自己经常食欲不振恶心反胃。但是她一点都不担心,因为要不了多久,她和自己的爱人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一年一度的秋收终于过去,是个丰收年,大伙儿都挺高兴的。
      周维国的二弟周维城也长了本事,说是要去外面任职。周维国整日里都想着吴倩的事儿,没注意。
      这在周家来说是件大喜事,不说光宗耀祖也算是值得宣扬了。
      周维国打算趁此机会,迎娶吴倩。
      村里没有正儿八经的媒婆,不过有几个经常帮人牵线的婶子,周维国偷偷向几个婶婶打听过迎娶媳妇儿的事项,还被打笑得脸颊通红。
      不过周维国很高兴,还挑了个日子上城里买了个陶瓷做的娃娃,可爱极了。
      回来的路上正好撞见工头。
      “维国啊,正好,我正愁找不到人呢。”
      “怎么了?”周维国一脸的茫然。
      最后才知道隔壁村准备修路,山里的路不好修,到处都是悬石。这不人不够,有块大石头抬不走。
      周维国二话没说,跟着工头去了现场。
      那路修得险,几乎是在悬崖壁开了一条道,凿石取路。
      周维国随手在林间撸了几把松针,裹着陶瓷娃娃,仔仔细细放进里衣的带子里,确定不会压到才上阵。
      路有些陡,工头也跟着抬,还一直提醒着大家注意脚下,别滑了。
      这一滑就得掉下崖边,不深,不过崖边全是荆棘,够人受。
      可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脚下没有滑,山壁却松了。
      拦腰斩断的路上方本是巨石高悬,没有任何预兆,铺天盖地的石头泥土盖过来。
      一片静谧后,血从石缝中流出。
      良久,远处劳作的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
      无人生还。
      被碾碎的瓷娃娃,静静躺在血肉模糊的人体上,嵌进血肉。瓷娃娃上盖着的是一只被岁月碾磨过的粗糙手掌,指骨尽碎。
      葬礼是集体举行的,全村的人站在当初举行建国仪式的空地上,此起彼伏的哀嚎绵延不绝。
      吴倩远远看了眼,毫不犹豫转身离开。
      没过几天,吴倩未婚先孕的事情传了出来。传出来的原因还是吴倩私自在家里用布条筷子自行流产不成,昏迷被人发现送往急救泄露了身子的情况。
      但吴倩咬死没说是谁的孩子,以死抵抗,硬是打掉了孩子。
      来年,吴倩出了村子,一走就是好几十年。
      再回村时,村里已经变了样,曾经埋葬了数人鲜血的路已经修好了,不仅能过人,还能其自行车走。
      两旁都被夷平,安全得很。
      吴倩伸手跟着个十来岁的女娃,精致的小皮鞋踩在柔软的黄泥土上,兴致勃勃。
      回村不到一个月,吴家的人就搬走了。据说吴家姑娘嫁了个有钱人,在外面出人头地把老人接去养老享福去了。
      经济飞速的发展让整个中国迅速繁荣起来,最明显的就是越来越高的楼层,平整的外墙,阡陌的街道。
      饶是逛上一天,也不见得能把一座城给逛完。
      小姑娘要出嫁了,吴倩鬓边已经染了白,在医院照料病入膏肓母亲。父亲前两年因旧疾就去了。
      “倩倩,回去睡会儿,我来。”男人是吴倩的丈夫,一个生意人,头脑灵活。
      吴倩揉了揉太阳穴,站起身来:“梅梅的妈妈来了吗?我把梅梅的嫁妆单子拿去给她看看,有不合适的地方我好赶紧改着,不然来不及了。”
      男人脸上闪过一丝厌恶,“哼,她要是能来就不至于这些年都不露一次面。你别管她,梅梅的事情你全权做主。”
      吴倩点点头,出了医院。
      梅梅就是当年被她带回村里的小姑娘,她没有自己的孩子,丈夫是离过婚的,带了个女儿。
      而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有自己的孩子。
      当年胡乱打掉孩子,已经夺取了她作为一个母亲的资格。然而吴倩并不后悔。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小乡村里的一座老房,腐朽的书桌上摆着一本泛黄的笔记本,周边也不知道是被贪吃的老鼠还是虫子啃了,狼狈不堪。
      笔记本中夹着一支只剩一个指节长的老旧铅笔,那是笔记的最后一页,上面隐约还能看到一排排工整的楷体字:
      我亲爱的爱人,请允许我的离去,因为没有你,便也没了我。
      我亲爱的爱人,请允许我的自私,容不得你已不在,用别的东西替代。
      ——巴山夜雨篇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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