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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雪奴 ...

  •   友情提示,目前得出的部分雷点:

      1.情节发展偏现实向。主角是奴隶,经历坎坷传奇,随着剧情发展慢慢有所好转。
      2.攻14章出场,40章与受相爱,开始互宠。
      3.主要角色均非完人,都有闪光点、性格缺陷,随着剧情发展完善,相爱会成就彼此。
      4.结局HE ,但仇恨的尽头从来没有皆大欢喜。战火纷飞、权力争斗,世事令人唏嘘。

      最后,感谢观阅!
      当成一段历史传奇来看,希望你能享受。

      ———————————————

      永初元年七月初五,天山脚下,北匈奴右贤王营地。
      新月天边高悬,银辉破开昏沉暮色,照亮山脚下牧人们的帐篷,圆顶白帐似是一地孕育着珍珠的贝壳,沉睡于沙漠中的绿洲。
      橘红色的火把点点如豆,高鼻阔目的美人穿行而来,匆忙聚作一团。关外入夜清凉,她们却穿着单薄的红裙,各自怀中抱着一枚盘鼓,站定后将之置于地面。
      无边艳丽,夹杂着塞外薄如暮烟的苍凉。
      舞姬脱靴摘袜,赤足站在鼓盘上,随着乐声高纵轻蹑、浮腾累跪,以双足激发出阵阵鼓声。
      鼓声洪壮,时而如奔腾汪洋,时而如缠缓清溪,仿佛不远处正有千军万马借着茫茫夜色急奔而来。
      “大庆在即,还跳得如此凌乱!”乐舞班的孙掌事手中拿着一截皮鞭,双目锐利如同鹰犬,“一堆贱骨头!右贤王若是怪罪下来,看我不扒了你们的皮。”
      这中年男人骂骂咧咧,目光在跃动的美人间逡巡,见彤云般的人群向四周散开,露出中央一名持剑的少年舞者,男人的视线便再移不开。
      少年身长六尺余,腰肢纤细,头戴小圆帽,帽檐紧贴两根七彩雉鸡尾,手腕脚踝各戴一圈细碎铜铃,右手紧握一把亮银宝剑。
      他身穿明黄底色的绫罗彩袖舞衣,就像是赤红花心中,那根带着晶粉的黄蕊。
      地面上,七盘一鼓分作两列铺开。
      少年旋身飞舞,动作干净利落,彩袖翻动,剑舞飞扬。激扬鼓点中,剑光碎雪惊空,赤露的双足仿佛刚从空中飘落的冰雪。
      鼓声骤停,少年从盘鼓上一跃而下,回首顾盼间冠带飞扬,清澈的眼神穿过世间的风霜雨雪,直直看到人的心底里去。

      偏在此时,那精灵般的少年腹内一阵空鸣,强撑许久的双腿在触地的瞬间一软,生生摔了一个狗啃泥。
      他是饿得两腿发软,脸先朝地摔了个狗啃泥。冠带滚落,长发披散,脸上污糟糟一片,引得众人发出爆笑。
      “雪奴——!”孙掌事一张刚冒出薄汗的老脸瞬间气得发绿,跑上前去将那少年拽起来,破口骂道,“没吃饭是怎的?”
      雪奴心想,我每天傍晚吃一顿主人的剩饭,就算是只狗也都吃不饱罢。然而他不过是个奴隶,能活着已是不易,只得对掌事报以苦笑。

      近了细看,这名唤雪奴的少年竟生得红发碧眼,但眉目却不似寻常胡人深邃,他的轮廓柔和,眼神温软得像是一头小鹿。最为奇特的莫过于他的肤色,与常人并排站着时,便好似白雪落在黄纸上。
      异于常人的雪白皮肤,是羯族人的特质。他们不同于寻常胡人与汉人,不见容于胡汉,向来被两族视作奴隶畜生,无须询问名姓,全唤作“白雪奴”。

      孙掌事嘴里骂骂咧咧,手上却用劲给雪奴擦拭面颊,对着他白皙的小脸又掐又捏,揉出道道红痕。
      雪奴朝孙掌事咧嘴笑了笑,轻轻伸手将他推开,没有说话。
      “嗳,雪奴,亏得你生了副好皮相。 ”孙掌事沉沉叹了口气,道,“可咱们当奴才的……”
      向来当奴才的都是猪狗不如,纵使生了一副好皮相,仍旧是命如草芥。孙掌事话到一半,两人皆知其意,是不必再说了。

      雪奴收起笑容,低眉顺目点点头,换上件乌漆墨黑的破棉袄,起身跟着众人走进凄冷的夜风中,开始练功。
      所谓“练功”,须得背贴着一根立柱站好,一腿绷直,另一条腿抬起越过头顶,必须让小腿胫骨紧紧贴在耳边。
      然而,他十一岁时沦为奴隶,十二岁才开始学舞,又是个肩宽腰窄的男儿郎,浑身骨骼经络较女子更为僵硬。幸而年纪不大,夜夜被逼着苦练两年,他方能勉强曲腿摆出这姿势,却总碰不到耳朵。
      “若主人不悦,”孙掌事抡起鞭子,使劲在他大腿内侧的软肉上捣了几下,“你要如何活下去?”话音未落,他径直捉住雪奴的脚踝,硬生生将他一条腿掰过头顶,用牛筋皮绳捆在背后的立柱上。

      整根腿筋撕裂般地疼痛!
      雪奴双瞳剧烈收缩,大口大口地喘气,豆大的冷汗颗颗掉落。然而,他自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痛呼——雪奴是个哑巴,只能断断续续地发出若有似无的“啊啊”叫声 。
      夜深露重,朔风如刀,空旷的原野蒿草丛生,舞姬们陆陆续续练完离开。雪奴面色苍白,任由孙掌事帮自己换了另一条腿,继续孤零零被绑在立柱上。

      孙掌事是个近六十岁的老鳏夫,单看他明明是个汉人,却靠着在匈奴贤王手下训练舞女来讨生活,便知其生存已是不易,遑论再娶妻生子?
      此刻,他面上带着慈和的笑容,眼中却充斥着黏腻的欲望,慢悠悠踱步走到雪奴身前,给他擦了把汗,装模作样用鞭子在他腿上、身上敲敲打打,生生将对方激出一身鸡皮疙瘩。
      “人生天地间,便是来受苦的。”雪奴能分明地看到,他的喉结鼓了鼓,咽下口水,才开口问自己,道,“能有片刻欢愉实属不易,嗳,雪奴,想填饱肚子么?”

      雪奴过了今冬才十四岁,但他幼年遭逢巨变,人情世故比别人懂得都要多,见到孙管事的模样,自然知道这口吃的得来绝不会容易。
      他勉强扯起嘴角笑了笑,一双鹿眼灰蒙蒙没有神采,摇了摇头。
      孙掌事瞬间色变,重重抽了他两鞭子,骂:“一个阉奴,屁股能有多金贵?纵使你、你……!若真等得不耐烦了,休怪我将你那点子破事抖落出去。”
      毕竟雪奴的主人身份特殊,老奴才惜命不敢出格,只从怀中掏出一条手臂长的粗铜链子,紧紧扣在雪奴双腕上的铜铃圈间。
      他恨恨地朝少年脸上啐了口唾沫,才离去。

      雪奴奋力摇头,将那点唾沫甩掉,却总觉得自己脸上黏腻湿滑,透着十足的恶心气味。
      他抬起头来,万里长空,群星闪耀,但天地茫茫独留自己。
      他心中凄苦难耐,闭眼长啸一声,喷出的热气瞬间化作一股白霜,心想,这老东西三番两次用“破事”来要挟于我,可我不过是个寻常牧人的孩子,又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他至今所做过最坏的事,不过是将瘸腿的南匈奴小质子刘玉埋在雪地里——后来还跑回去将他挖了出来。为了这多余的良心,险些被小瘸子的母亲给活活打死。
      幸而喜好歌舞的贤王乌珠流乘轿辇经过,见雪奴身形漂亮,着孙掌事将他收入舞乐班去练舞,这才留下了半条命。

      雪奴抬头望向绑在自己脚踝上的牛皮筋,心想,白天背着小瘸子来回往返,日落后还要排练到半夜,此刻实在精疲力竭,若是不将我绑着,怕是早就倒下了;但若是一直被这样绑着,我决计活不过今夜。
      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还能过多久?
      他抻长了手,仅能让指尖触到皮筋,无法撼动它分毫。腿筋被绷到极限,冷汗一滴滴落下来,砸在地上,寒风吹过便滚成一颗冰霜。
      就差那么一个指节的长度,他就能发力将皮筋扯下来,但这一丁点的距离此刻却如天堑一般,遥不可及。可他不能死在这鬼地方,他已经快忘了吃饱饭的感觉,无论如何也不要做个饿死鬼。

      孙管事想要他,前前后后暗示了许多次,只不过碍于他的主人而不敢硬来——他的主人名唤李雪玲,是大周朝洛阳高官的女儿,南匈奴左部帅刘彰正妻,十四年前南北匈奴议和,带着年仅两岁的刘玉出关为质。
      有时候,雪奴被饿狠了,也想过先低一低头。男子汉大丈夫,原也不在乎这个,可是到了此时……雪奴的脑海里翻滚着种种念头,他的目光也四处游移着,忽而一点雪芒映入眼中!
      他心头一跳,脑中灵光一闪,猛地低下头,又将腿筋扯得生疼,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果然,刚才舞过的那把长剑,此刻正落在他脚下一掌外。
      少年狡黠一笑,双眸灿若星辰,将长腿一伸,足尖发力勾起,便把长剑踢至半空,继而伸手紧紧握住。他手腕轻旋,极熟练地挽了个剑花,那皮筋瞬间断作两截,应声落在地上。
      雪奴饿得两眼发黑,没了皮筋约束后果然马上扑倒在地,缓了好一阵才清醒过来,急急忙忙朝着小瘸子所在的营帐赶过去。

      好容易走到栏杆外,他一低头,才发现手中仍拿着剑。
      他盯着透着寒光的三尺青锋,双眼中跳动着仇恨的冷火,然而此时此刻,他还没有能力复仇。
      当他第一次逃跑被抓回来的时候,便被孙掌事一脚踩在地上,生生看着其他试图逃跑的奴隶们被凿开天灵盖,灌入滚烫的水银,然后落下一层完完整整、血肉模糊的人皮。
      他恨恨地一咬牙,胡乱将那柄透着寒气的铁剑一扔。
      “咻——”破风声响,剑身竟整个没入地面!

  • 作者有话要说:  预警一下:姓周的不是攻,姓曹的才是攻。谢谢各位(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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