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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番外 ...

  •   她脸色蜡黄,双眸灰暗,发间插一支竹簪,着一袭粗布衣裳,连怀中的琵琶也是破的,本不该出现在富丽堂皇的丰乐楼中。何况还带着一个娃娃。约莫七八岁,面庞白净秀丽,扎两个羊角小辫,穿得干干净净,蜷坐在地上偎着她的腿,低头望着身前的青砖。

      “一个瞎子,一个傻子,看着怪可怜的,才许他们进来——爷可莫嫌脏,”小二一面引进店的年轻人落座,一面夸口,“咱们店里捡到宝啦,叶小娘子一开口,全京城的歌伎都得求饶!”

      年轻人道:“我听说,她已唱了七日,夜夜都有人到你店里同她战歌。”

      小二了然:“原来爷是专为听歌来的?那可赶上了,赵公子订了咱樊楼的包厢,要带绾姑娘来,今天定会同叶小娘比上一场。”

      “赵公子是谁?这绾姑娘很厉害么?”

      “嘿嘿,爷是刚进京的客人吧?绾姑娘是京城第一歌伎,赵公子呢,是当今相爷的孙子,全京城最最富贵的少爷!”

      年轻人应了一声。上次来京,已是七年前——他同阿笙、筝儿在地牢里住了好几天,好容易离开这地方,才不愿回来。想到此处心头一恍,日子过得可真快。

      这年轻人自然是传志。

      他摸摸手中的竹杖,淡淡一笑,转问小二有哪些应季的菜品,点了一份百味羹,一条紫苏鱼,两碟当季小菜。

      说话间,那盲女站起身,向众人盈盈一拜,唱道:“年少当及时,蹉跎日就老。”音腔婉转清丽,如泣如诉,热闹非凡的酒楼霎时安静下来。

      听她口音,当是苏州人士,传志顿觉亲切。在苏州定居日久,他能将当地方言听得七七八八,这半年都在外游玩,乍一听这歌声,平白生起一丝乡愁,便对那小二讲:“再要两只蒸蟹,可有点心?”

      “要说眼下最当季的点心,非得是刚蒸好的栗子糕哩,软糯可口,香甜不腻。天井还晾着冻柿,个个都有拳头那么大,吃一口冰凉沁人,又不冻牙,正好解了栗子糕的干渴。咱家的八宝饭也是一绝,天下闻名,爷既然来了丰乐楼,不尝尝可就亏大发咯。”

      他吹得天花乱坠,传志咽咽口水,只觉哪个也舍不得,正犹疑,听得门外知客嚷道:“赵公子到!”

      大堂中人纷纷扭头去看,小二拥着一群人走了进来,为首那赵公子模样倒是端正,怀中揽着一位妙龄女子,想是绾姑娘,后随一二十个壮汉,吵吵嚷嚷着要上楼。

      丰乐楼的大堂中央是一座水池,叶娘子二人坐在池畔。赵公子一众簇拥而来,叶娘子头也不抬,继续唱道:“若不信侬语,但看霜下草。”

      甫一开腔,赵公子和绾姑娘都微微变色,在她身边停了步子。不说歌伎,这赵公子多年流连欢场,精通音律,听得两个字便知深浅,只怕全京城都找不到比叶娘子善歌的女子。他从头到脚将这乡野女子打量一番,拍手笑道:“妙!妙!人人都说你唱得好,今日一见,果真不同凡响。”说罢,取出二两白银随手一抛,银子“扑通”两声落入水中。

      叶娘子停了琵琶,傻娃娃听到声响,动了动脖子,探头去看。赵公子踢踢他肩膀,道:“赏你了,去捡起来。”

      一时鸦雀无声,传志拍案而起,小二忙拉他胳膊,低声道:“爷,那可是相爷的孙儿……”

      傻孩子似是不懂,仰头望向赵公子面庞,张开嘴,口水淌了一下巴。

      赵公子面露嫌恶,退后两步,要下人为他擦鞋,骂道:“晦气,竟是个傻的!”

      叶娘子摸到孩子,为他擦一把脸,道:“小儿不懂事,还望公子莫怪。多谢公子赏银。”

      她歌喉动人,讲话更增另一番滋味,慢条斯理,软语温腔,听得人骨头酥了大半。赵公子眼珠一转,转怒为喜,笑道:“不妨事不妨事,小娘子生得这样好,怎生了个傻孩子?他爹爹呢,去了何处?”

      “小女子命薄,夫君早已不在人世,留我与小儿相依为命。”

      赵公子拖长腔调“哦”了一声,伸手按在她肩上,痛道:“自古红颜多薄命,可惜、可惜……小娘子若不嫌弃,本公子倒有个办法,保你今后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叶娘子道:“不劳公子挂心,亏得世上好心人多,小女子沿街卖唱,赚得不多,也够我母子二人衣食用度。荣华富贵,我命中本无,不敢奢求。”

      赵公子嗤道:“你沿街卖唱,一辈子能有几个钱?我若给你一千两银子,要你到我府中唱歌,你还不肯答应么?”

      叶娘子摇头微笑,摸摸孩子发顶,拨动琵琶,开口唱道:“昔别春风起——”

      这是再不肯与他交谈了。大庭广众下被驳了面子,赵公子勃然变色,一张粉白面皮涨得通红,忽的大喝一声,一脚踹那孩子胸口。

      谁也想不到他竟对小小孩童下手,但见那孩子猛地冲池中假山撞去,满堂惊呼四起。叶娘子心胆俱裂,骇然回头,扑身跌入水中。

      她瞧不见,传志却眼疾手快,飞身上前一把拦下孩子,稳稳在池中站定,低头一看,这娃娃浑不知发生了何事,茫茫然瞪圆了眼睛,朝他看来。传志松一口气,扶起叶娘子,将孩子交与她,对赵公子怒道:“你做什么!”

      赵公子冷道:“你是什么人,敢管公子爷的闲事?”

      传志道:“你是公子爷,便可以欺负孤儿寡母吗?”

      赵公子嘿嘿一笑,指着那孩子道:“本公子心肠软,平生最见不得可怜人,这娃娃是个傻的,我替他娘扔了拖油瓶,分明是做善事,哪里是欺负孤儿寡母?”

      “你胡说八道,是傻孩子,便可随便打吗?快向叶大姐赔礼道歉!”他只知叶娘子姓叶,又不好称呼人家“叶姑娘”。

      如此大闹一番,店中客人纷纷注目,对着几人指指点点。赵公子气得咬牙切齿,看眼前这小子一副不肯罢休的架势,一甩手,身后众仆会意,一拥而上。

      传志身子一纵跃上假山,道:“你赔礼道歉便是,干嘛打起来?”

      赵公子骂道:“谁跟你废话!你要管闲事,先打得过再说!”

      “既然这样,”传志居高临下,假山已被围得水泄不通,“你若输了,就要赔礼道歉。”

      赵公子笑道:“你若输了,就给爷跪下,磕上三个——”

      他话未说完,传志已跃入打手当中,双掌齐发,脚下生风,在人群中似游鱼一般来往自如,旁人还不曾碰到他一片衣角,身上已中他了一掌。不过眨眼功夫,一二十人皆哀嚎倒地,满池打滚,吓得水中鱼儿来回乱窜。

      赵公子“响头”两字还哽在喉中,忽听身后一人道:“你这套掌法愈发利落了。”

      传志大喜:“阿笙!”

      酒楼中的看客们循声探去,见一年轻人走进大堂,俊雅清冷,白衣胜雪,倒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不少人看得呆了。

      传志奔至阿笙面前,拉过他双手,对着呵了两口气,搓了两搓,笑道:“怎这时才来?你没有买书吗?”两人原本同行,阿笙瞧见路边书摊,便要他先来酒楼。“手这样凉,你坐在路边看啦?怎不找个暖和地方。”

      阿笙道:“看得入迷,一时忘记了。”

      “过几天就是立冬,外头只会越来越冷,咱们吃过东西去给你买件棉衣。”把手暖热了,他又去拉阿笙衣领,再理理头发,发觉这人双颊也冷得厉害,干脆用掌心捂起来,揉了两把。

      阿笙不堪其扰,推开他道:“旧衣服也可御寒,买新的作甚。”说罢轻叹一声,捏捏眉头:“你以为咱们很有钱么?”

      传志讪讪一笑,还待开口,被他晾了好半晌的赵公子面如锅底,抓过一条板凳猛冲过来,刚迈得一步,肩头忽巨痛无比,浑身没了力气,惨叫一声,软倒在地。他倒是有骨气,疼得冷汗淋漓,仍不住破口大骂。

      “你的针也很利落嘛。”传志拉过阿笙手腕,对那满地仆从道:“还不快向叶大姐赔礼?”

      众仆从连滚带爬向叶娘子道歉,搀起赵公子一溜烟去了。那绾姑娘慢吞吞跟在人后,幽幽望了两人一眼,听赵公子喊她名字,慌忙追了上去。

      客人们哄堂大笑,喝彩不止。叶娘子上前道谢,传志道声举手之劳,拉阿笙坐下。小二赶忙上茶,问传志可还要点心,阿笙问过他点了什么菜,对小二道:“蒸蟹不必了,点心一样一份。”

      小二忙不迭去了,传志道:“我一听叶大姐唱歌,便想家了,一想家,就想要吃蟹。”他与阿笙在太湖畔买了一处小院,正是他所想的“家”。

      阿笙道:“那也不必在京城吃,哪有家里的好吃?”

      传志点头称是,道:“等咱们吃完张一刀的酒席,就回家去。这一趟玩了半年多,也玩够啦,你说好不好?”

      张一刀是两人故交,老大不小,到今年方才成婚,妻子是邻家的寡妇。他原本痴痴恋着掌门夫人南宫晚樱,奈何剃头挑子一头热,南宫晚樱回了娘家,他四处谋生,最终在京城落脚。去年冬末,传志两人收到南宫碧来信,说她见到一种世间罕见的植物,邀他们去赏花。到初春两人抵达漠北,得知张一刀成婚,遂一路游玩赶来京城。白日里听人说,丰乐楼有位举世无双的叶娘子,方才到了此处。

      酒楼中骚乱已定,只听得那女子袅袅歌声:“昔别春风起,今还夏云浮。路遥日月促,非是我淹留——”

      两人低声闲谈,传志将那赵公子骂了一通,阿笙但笑不语,静静听着。

      不多时,一人走上前来,拱手道:“两位少侠有礼,我家主人瞧见两位侠肝义胆,身手了得,委实令人折服,想请两位上楼一聚,不知意下如何?”

      传志一愣,连连摆手道:“不了不了,你同他讲,我不愿跟他这样的人做朋友。”

      那人怔住,阿笙失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古人所言如是。

      店小二所言非虚,丰乐楼的栗子糕委实好吃。传志尝得一口,忙催阿笙也尝一尝,想到几日后离开京城,再难吃到这样的点心,又觉可惜。阿笙道:“你若喜欢,就多买一些带回家。”

      “将才还说盘缠不够,怎到这时候就够啦?”传志笑嘻嘻凑过去,眯起眼睛打量他。

      若是早些年,阿笙会说:“是是是,是因为我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你喜欢的东西,自然要通通买给你。”

      若是再早些年,阿笙会白他一眼,继而若无其事地吃东西——耳朵却要发红的。

      然而到如今,阿笙已面不改色,不动如山:“说的是,不知何处能弄些银两。”说罢仰头看那楼上包厢,不知是何人要请他们上去?

      传志唯有叹息,默默吃一口八宝饭。

      在这时,一群官差大步流星步入大堂,为首一人道:“谁是叶娘子?”

      店小二忙上前引他入座,那人摆摆手,见叶娘子停下琵琶行礼,将她打量一番,道一声“带走”,两个衙役当即推开傻娃娃,分别抓了叶娘子双臂,朝门外走去。

      传志道声不好,急纵上前拦下众人,问道:“你们是谁?凭什么抓人?”

      那人似早有准备,拿出一块令牌:“将才收到上报,有人在丰乐楼寻衅滋事,在下奉命依法捉拿案犯叶娘子,你是何人,胆敢阻拦官差办案?”

      传志道:“寻衅滋事的分明是相爷家的赵公子,跟叶大姐有何干系?不信你问问,所有人都瞧见了,是那姓赵的欺人太甚。”

      官差冷笑,转问店小二:“他所言当真?”

      店小二缩起脖子,支支吾吾应了一声,陪笑道:“官爷既然来了咱们丰乐楼,先坐下喝上几杯,有事好说,有事好说……叶娘子在咱们店里唱了好几天的歌,谁人都夸她唱得好,爷们喝两杯酒,听听曲儿,岂不快哉?”

      “哦?——”官差脸色一变,历声道,“本朝律法有令,全京城的歌伎都要登记在册,外来闲杂人等入京,都要向户部报备。这女子在你店里唱曲,可有报备?如不报备,她这两日赚的银子,你丰乐楼拿了多少?可曾向朝廷缴税?”

      小二吓得满头冷汗,“这这这”了半晌,一个字也说不出。

      那人接着道:“天子脚下,竟有这等无法无天之人!你丰乐楼包庇案犯,是何居心?”

      小二不住哈腰,丰乐楼的老板拿了两只食盒快步赶来,好言相劝,将一众人请出店外。传志原想阻拦,被阿笙拦了回去:“切莫生事。”

      眨眼间,叶娘子已被官差带走,只留下那傻娃娃坐在地上,抱着娘亲的琵琶,瞪着眼四处张望。酒楼中一阵窃窃私语。

      传志抱起孩子,忿然道:“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来,我看这官差跟姓赵的是一伙的!哼,说什么天子脚下,这些人如此嚣张跋扈,比当年青虎门的恶人还要凶。”

      阿笙道:“他们也比青虎门的人难对付。”

      传志默然不语,朝廷中人如何可怖,江湖中再没有人比他二人更清楚。

      傻娃娃乖乖靠在传志怀中,仍是左顾右盼,口中咿咿呀呀地说话,听了片刻,才知他是在喊“娘”。传志咬牙道:“难道就这么算了?”

      待那老板和小二送走官差,终于回到店中,阿笙对传志低声道:“你悄悄跟上去,看他们将叶娘子带去何处,切记不可生事。”

      传志双眼一亮,点头称是。捏捏那娃娃小脸,温声道:“你不要怕,我们定会将你娘救出来。”也不知他听懂与否,传志将人放下,又亲一口阿笙脸颊,转身去了。

      他顷刻没了踪影,自然不知道,阿笙坐在桌边,被那傻孩子圆溜溜、亮晶晶的眼睛盯着,乍然红透了脸。

      传志远远跟着,官差们离去未久便散开了,只剩为首那人,抓着叶娘子一路走到一处宅院偏门。青砖垒就的院墙足有一丈多高,颇为气派。那人将叶娘子送入门中,拿了门中人一锭白银,乘夜色溜走了。传志绕到宅院正门,见门上赫然两个大字:相府。

      是夜,两人带着傻娃娃在张一刀处借宿,听闻传志要寻赵公子麻烦,张一刀忧心忡忡,劝道:“两位不在京城,不知道相爷的厉害,小公子不足为惧,相爷可就惹不起,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官嘞!”

      传志道:“那就眼睁睁瞧着他们欺负叶大姐吗?我不惹事,只偷偷溜进相府,将叶大姐救出来,连夜离开京城,逃得远远的,他还能追来不成?”

      张一刀苦笑:“传志小哥,恁又不是没瞧见,相府的院墙有多高。恁轻轻巧巧就跳过了,叶娘子有那本事?便是逃出来,夜里怎出得城?今夜出不去,到了明早,相爷派人全京城搜查一番,想逃出去更是难上加难。”

      传志愁眉苦脸,阿笙坐在一边,随手雕了个木头小人,抛给傻娃娃玩。张一刀又道:“再说了,恁咋晓得叶小娘不是心甘情愿?她嘴上说得好听,万一到了相府,好吃好喝伺候着,绫罗绸缎的衣裳穿着,恁大的金元宝摆到脸前,指不定就从了赵公子嘞——恁也别说这娃娃,要是把赵公子哄高兴了,这娃娃今后也能过好日子,不比流落街头、跟着娘亲走街卖唱好?她不为钱财,为娃娃着想,也晓得该怎样做。”

      他所言不无道理,传志将手指骨捏得咯吱作响,憋了满肚子火,道:“若是这样,我去亲口问问她。”

      张一刀叹声气,揉揉两膝,又看看那孩子,半晌才接着道:“传志小哥,恁也别怪我老张没骨气,恁艺高人胆大,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可不一样啦。我在京城讨生活,好容易安顿下来,就想这一辈子平平安安的。恁要是惹出麻烦,走就走了,相爷查到我这里可咋办?我死了也罢,老婆娃娃咋弄?咱们平头老百姓,哪里惹得起当朝相爷?莫说我,你今儿个见的绾姑娘,京城鼎鼎大名的歌妓,原本同一位富家公子交好,约好了要给她赎身、迎娶进门的,赵公子想要,还不是说要就要了?那富家公子屁都不敢放一个。”

      阿笙道:“原来如此。”绾姑娘临走时,望向他两人的眼神中几多幽怨,想是不甘、求助之意吧?

      传志问:“他的心上人被抢走了,却不敢抢回来吗?”

      张一刀嘿嘿一笑:“这公子的爹爹也是个京官,论权势,哪里比得上相爷?听人家说,户部、礼部、兵部的头头们,都是相爷的人哩。咱也不懂这些,就知道赵公子只要别搞出人命,谁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不不,还有更吓人的嘞!我听一起干活的人说,城北老丁家的闺女,好像悄没声死在相府了!赵公子不还是活蹦乱跳的?”

      传志目瞪口呆:“这又是怎么回事?”

      张一刀压低嗓门,凑过来道:“老丁是赵家的佃户,年末时缴不上粮,就将女儿卖给相爷作丫头。大半年过去,忽的没了音信。赵公子说,她同府里的下人私奔出逃了。老丁哪肯信?自家的闺女自己晓得,他还告到衙门去啦,衙门到相府找了一天,说她的的确确逃走了。老丁诬告相爷,被打了十杖,还得替闺女赔赵家的钱。赵公子好心,免了这笔钱,此事方才作罢。”

      传志奇道:“丁家的女儿,只值一年的粮钱吗?”

      张一刀哎呦一声,苦笑道:“传志小哥也忒不食人间烟火,哪里值一年?不过三斗麦。哎,老丁也是活该,闺女卖了,就是人家的丫头,生死由命,干啥非要告衙门?得亏赵公子还有些良心,要不然,今年也别想好好过咯。”

      “胡说八道!”传志拍案而起,“三斗麦就能买一条人命吗?若非到了绝境,谁愿将女儿卖给人家?他倒有脸面装好人呢!”说罢拿起竹杖,对阿笙道:“我这就去将他捉来,打一顿出气!”

      张一刀慌忙去拦,急得冷汗直冒:“传志小哥,恁冷静些!秦相公也劝劝他……”

      谁料阿笙微微一笑,将娃娃抱起放他怀中:“你看好孩子,我们去去就回。”

      传志大喜,拉过阿笙:“你也看不过去,是不是?世上怎有这种恶人!”

      阿笙点头,不待张一刀说话,同传志携手去了。

      傻娃娃扯扯张一刀的胡子,哈哈笑着,口水蹭了他满襟。可怜这一把年纪的大汉,呆呆瞪着夜色下敞开的大门,被灌进屋里的凉风吹得一阵冷战。

      两人赶至相府,传志揽起阿笙后腰,正待跃起,听得他道:“我有个更好的法子,你要不要试试?”

      传志自然洗耳恭听,待阿笙细细说罢,顿喜上眉梢:“就这么办。”

      说罢,又看心上人的面容在月色下愈发清俊,按捺不住,捧起他双颊,在那薄唇上流连再三,低低笑道:“你怎有这么多坏主意?”

      阿笙蹙眉叹气:“待这桩事了结,咱们就回家去。”

      “怎忽的说这个?”

      “有些事,还是家里做起来方便。”

      传志失笑,抱起阿笙,悄无声息潜入相府。一路上,两人刻意压低了嗓音交谈,细细碎碎的,说了许多不便为人所知的话。顺手捉了府上巡逻的家丁,问出赵公子住处。到得房外,藏在窗下侧耳一听,赵公子尚未休息,仍咒骂不歇,一会儿骂叶娘子不识好歹,一会儿骂传志两人多管闲事,将桌上花瓶、茶碗摔得叮叮当当。

      传志听了几句,对阿笙道:“他骂咱们两个是穷鬼。”

      “难道你我很有钱吗?”阿笙白他一眼,塞给他匕首,左右一瞧,见一众家丁提灯而来,笑道,“交给你了,我去去就来。”

      传志点头,看着月色下,阿笙一袭白衣,在花园中避开众人倏然远去,隐没在草木当中。待家丁们走远,传志站起身来,影子映在窗上,吓得房中赵公子一阵惊呼:“什么人?”

      传志一言未发,甫一挥掌,房中烛火骤然熄灭。

      木窗纹丝不动,房中却暗了下来,赵公子叫声不好,便觉疾风忽起,有人推窗而入,一手扼住了他喉咙,再难发出声来。他身侧是绾姑娘,亦吓得花容失色,瘫倒在地。

      传志当即点了两人穴道,在桌边安置好绾姑娘,拖着赵公子来到窗前,拿匕首将他满头乌发剃得一干二净,拍拍那亮闪闪的光头,嘀咕道:“便宜你了。”

      末了欲离去,忽的想起绾姑娘,又心存不忍,解了她的穴道。

      绾姑娘昏沉沉醒转,睁开双目,瞧见赵公子伏在地上生死未知,自是惊惧万分,正要叫人,被传志自背后一把捂住口鼻,听他道:“你不要怕,我有话问你。”

      绾姑娘挣扎不开,又听他语调温和,渐渐冷静下来。

      传志问:“你心甘情愿跟着他吗?”

      绾姑娘蓦地涌出泪来:“怎么可能!我、我心里……我心里……”

      她的眼泪落在指间,吓得传志当即松了手,慌道:“你怎哭了?不要哭,我只是……”

      绾姑娘抽抽鼻子,擦一把眼泪,并不回头,问:“你是在酒楼里的那个人吗?”

      传志不答,若说是,只怕牵连了张一刀;若说不是——他不善撒谎,也不擅长应付女子,一时不知该怎样答。

      谁料绾姑娘噗嗤一笑,又问:“你是来救叶娘子的,是不是?”

      传志问:“她在哪里?”

      “你出了这座院子,往东走是一座小花园,她在花园的柴房里。她惹恼了赵公子,今夜要受罚。”

      传志道声多谢,又问:“你认识丁家的女儿吗?”

      绾姑娘身子一颤,嗫嚅半晌,幽幽道:“你还想为她讨个公道吗?”

      传志道:“要是她真的死在相府,我们自然要为她做些什么。”

      “你到了柴房,房后有一块花田,她就埋在那花田底下。不只是她,兴许往后,我也要到那里去呢。”绾姑娘长叹一声,惨然笑道,“你们若来得早些,那该多好。”

      她的背影显得如此瘦削、孱弱,传志心头一软,脱口道:“你要是想逃走,我来帮你!”

      绾姑娘久久不答,传志只觉说错了话,瞧瞧天色,道:“我要走了,你多多保重。”说罢转身要走,却被绾姑娘捉住衣袖,这女子满脸泪痕,自怀中摸出一只香囊,放入他手中:“求你将这东西交给宋家公子。”

      传志点头:“要说些什么吗?”

      绾姑娘愣了半晌,摇头笑道:“没有啦,不必多说。”

      传志这才去了。出得庭院,阿笙迎面而来,见他心神恍惚,笑道:“该不是又惹了情债?”

      传志握紧他手指,怅然道:“你说,世间真能像你我这样的人,是不是很少?”

      阿笙不语,也牢牢握紧他的手。

      这夜,两人在柴房瞧过叶娘子,见她并无大碍,才悄然离去。

      清早,传志一睁眼便去找了宋家公子,不想那公子一见香囊便骇然变色,赶他出门。传志丧气而归,阿笙正在哄傻娃娃吃饭,知他吃了闭门羹,将人揽在怀里一阵安抚后道,他还有一件好差事做——阿笙昨夜盗了赵家金库,要传志将银两悄悄送去丁家。张一刀到街上打听一番,不曾听闻相府半点动静,这才安心而归。

      第二日夜里,两人到相府再走一遭,阿笙剃了府上众打手的头发,传志挖出花田下的尸体,连夜将棺木连同状书停在衙门外。这一日,赵公子被怪人剃头的消息不胫而走,街头巷尾议论纷纷,都道是妖孽作祟,赵公子遭了天谴,相府怪谈闹得满城风雨。张一刀这才晓得两人做了何事,顾不上筹办酒席,到庙里烧香拜佛,一口气捐了十两白银。好在相府中忙得鸡飞狗跳,谁也没来寻他麻烦。

      却不知,幽深的皇宫中,年轻的皇帝在书房里听闻这京城趣闻,拍案称奇,笑得前仰后合,笑罢,问他眼前的臣子:“你猜他们今日要做什么?”

      “若臣所料不错,赵相今夜要吃些苦头了。”

      皇帝冷笑:“今日朝中,那老狐狸还同我装蒜,同姓孙的沆瀣一气,以为能瞒过朕的眼目。你的小兄弟倒帮了大忙,正好借此机会,将皇叔残党一网打尽,重振朝纲!”话锋一转,抚掌笑道:“忍了这群老滑头十年,此事一了,朕非要出去转转!整日憋在宫中,听你讲那些江湖中好玩的事,都快憋坏了。罗成,这次你可没有理由拦我了吧?”

      罗成躬身道:“全听圣上吩咐。”

      他并不抬头,然全身的血液都随皇帝的笑容而涌动起来。

      第三日,赵相托病未曾上朝,皇帝心中挂念,不顾臣子劝诫,摆驾相府,瞧见那老臣顶着光头跪行来迎,大惊失色:“谁人将爱卿折磨成这般模样?朕非要查个水落石出!”

      传志两人坐在不远处的酒楼中,遥遥瞧见相府门前御辇,传志道:“他当真会罚那姓赵的?”

      “咱们总要离开京城,今日救了叶娘子,明日可救不了花娘子。除恶务尽,只要皇帝是个尽职尽责的好皇帝,就不会放了他们。”

      传志喃喃道:“他是个好皇帝吗?”

      阿笙喂他一口栗子糕,转而问:“来时见有人卖糖葫芦,你要不要吃?”

      传志回过神来,笑道:“在哪里瞧见的?我去买来。”

      阿笙还未说话,一人走上前来,朗声笑道:“丰乐楼的糖葫芦也是一绝,小传志可想去尝尝?”

      传志一惊,抓起长杖横在两人身前,望向来人。

      罗成拱手笑曰:“好久不见,那日想请义弟与小阿笙吃酒,谁想义弟不肯。哥哥只好亲自来请,义弟可肯赏光?”

      传志与阿笙相视一眼,收起竹杖,道:“正巧,我也有事要问你。”

      罗成但笑不语,在前引路。一路无话,到得丰乐楼,包厢中已有人在了——叶娘子抱着琵琶唱歌,另有一人,不过二十来岁年纪,身着布衣,气宇不凡,正坐着听曲。见他们进来,当即笑道:“咱们渊源不浅,到今日方才见面。”

      罗成在这年轻人身后站定,道:“那日正是我家主人想请你们喝酒。你们这几日的所作所为,主人都一清二楚。”

      传志虽不是方家血脉,然丧母之仇亦与方家有关。当年为解身世之谜,几度出生入死,眼前的小皇帝正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他并不落座,紧紧握着手中竹杖,冷道:“你见我们做什么?”

      皇帝笑道:“我听罗成说,七年来,你们走遍了大江南北,我想听你讲讲这些见闻。”

      传志怒道:“无耻!当年你和罗大哥,害死了那么多武林同道,今日哪来的脸面见我们?”

      皇帝不恼不怒,悠悠喝一口茶,温声道:“这天下所有的土地都是我的,可我从不曾亲自去走一走;江湖上有许多好玩的事,我也不曾亲眼去看一看。我只想听你说说,朕的江山是何模样,朕的百姓生活是否安宁,你却不肯吗?”

      他与传志年纪相去无几,或许还要更年幼些,如此温声细语地说话,倒像是在同兄长撒娇,惹得传志一时愣住,不知如何是好。阿笙道:“你脚下的百姓生活尚且苦不堪言,谈何天下人?”

      皇帝沉默,许久方道:“朕当年九死一生,方少年登基,朝中尽是皇叔势力,许多事……心有余而力不足。赵相之事,从今往后再不会有了。”

      传志道:“已死的人,却再也不会活过来。”

      皇帝道:“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朕不会推脱。”

      三人皆默然不语,叶娘子仍在低声吟唱一支江南小曲,听得一曲,皇帝问:“江南的歌,都这般好听吗?”

      传志本不肯回答,心想,再不要同他说半个字,然皇帝也不再问,阿笙亦不作答,他憋了半晌,不情不愿道:“是。”

      皇帝笑道:“只怕天下间还有许多美妙的事,有罗成替我看过,倒也不错。”他又问罗成:“是去年的秋天吗?珩儿离去的日子。”

      “圣上,是前年的秋天了。”长公主去世,皇帝七日不曾上朝,大赦天下,此事传志两人亦有耳闻。

      “竟过去那么久了。”皇帝垂下眼睑,缓缓道,“珩儿同我说,她也曾见过许多风景,大漠、海洋、深林,那些地方比诗里、画里,要美得多。珩儿走了,偌大的皇宫中,再没一个人,能陪朕说说话。”

      传志忽觉得,皇帝的声音中,似有无尽的落寞和孤寂。天子也会如此吗?他不愿去想,道一声告辞,同阿笙转身离去。

      日后,皇帝亲查相府命案,由此顺藤摸瓜,牵扯出桩桩件件的积年沉冤,将一众贪赃枉法之徒下入牢狱,赵府一夜间门厅寥落。叶娘子重获自由身,亲自为张一刀的酒席奏曲,从此传为佳话。

      ——却说酒席罢,第二日清早,传志两人收到了一封信。

      信上说,她叶娘子本是万窟山弟子,察觉两人身份时,原想逼问当年代掌门阿柔的下落,更有心复仇,此后方知两人实乃坦荡义士,决不会陷害阿柔,特此请罪。此外,如今知绾姑娘有求死之心,欲护送她前往万窟山,保她周全。至于小叶子,暂且托付两人,有朝一日,必亲自前往苏州拜谢。

      传志读罢此信,愣了半晌,对阿笙道:“原来这傻娃娃的名字,叫小叶子。”

      阿笙一手支颊,一手捏他的脸:“你不怕被她骗了?”

      传志蹙眉长叹:“那又有何办法?”

      “罢了罢了,”阿笙抛来一只金线绣花的绸缎钱袋,“还好事先备了盘缠,不会饿着小叶子。”

      传志见那钱带上绣着金龙,惊道:“你几时拿了他的钱?”

      “天下的银子都是他的,从他身上拿,和从别人身上拿,倒也差不多。”阿笙笑罢,在他脸上轻轻一吻,“咱们尽快赶路,早些回家去,免得夜长梦多——不然你这一路上又要给我惹许多麻烦。”

      “你怎能嫌我麻烦?”传志大呼委屈,手脚并用将人箍在怀里,“往后日子长着呢,我的麻烦,你还是早早习惯吧。”

      阿笙笑问:“不然呢?”

      传志煞有介事点头,心道:不知这趟回家,能不能赶上吃蟹?

      他现今可是吃蟹的好手。

      —完—
note作者有话说
第51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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