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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潘明德晚上回到家中,并不见蔷薇,他四下去寻,她不在院子里,也不在书房,二楼的卧室也没有。他寻思着走上三楼卧室。自从他们从大熊湖回来后,她就没在三楼住过。他推门进去,里面一切如故。他看见床头的信和戒指,疑云顿起,走过去拿起信,打开信封取了出来看。

      “小飞侠,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美国了,这些日子我一直在问自己,我是否爱你,是否真可以和你结婚,携手一生。我想了很久,终于看清自己的内心,终于有了答案。我对你的感情不是爱,那只是依赖,因你长久以来对我的好,所以在最煎熬的时候对你产生了依赖。我走了,我不能欺骗自己,也不能欺骗你,更不想在没有爱情的婚姻里度过一生。我和熠霖一起走了,你不要再找我,他一定会好好照顾我。我能对你说的只有,对不起,还有一定要幸福。”

      纸从他的手上滑下去,在空中飘荡了一圈,又缓缓的落在地上。

      他只觉得心里仿是有千斤重的石块压下来,一直压下来,压的自己无法呼吸,他跌坐在床上。他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果然,到最后,她还是不爱他。他爱她甚过自己的生命,可是她对他说,她对他的感情仅仅是依赖,她就这么走了,还和熠霖一起离开。他紧紧握着拳头,十指关节因用力而范白,那么昨天晚上她对他那做的那些又算什么?可笑的补偿吗?他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她会那么主动?他盯着她留下的戒指,气愤哀伤恼怒,他一把抓过扔出窗外。

      潘明德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天一夜都未出来,他没有去公司,也不吃任何东西。他整个人陷在椅子上,他想到她这些日子来她异常的行为举动,她好几次说如果她不在他身边,她折那些纸星星,要它们陪着他,他竟然都没有发现?!

      佣人们知道蔷薇离家出走,并不敢进书房去打扰他。因长时间不休不眠,他的双眼布满血丝,他愤怒生气,脸色阴沉灰败,如同离群受伤的孤兽,独自在黑暗中舔着身上的伤口。可是伤口这样深这样痛,划开的大口子还在往外不停的趟血。林梓宣推开房门,看到的就是如此憔悴不堪的他。

      她走到他跟前,轻轻叫他,“peter...”

      “出去!”

      “peter...”

      潘明德抬起头,恶狠狠的说,“出去!”

      林梓宣只得推出门去,刚走到门边,有佣人过来支支吾吾的说,“先生,有人送婚纱礼服过来,我们要不要收下...”

      “滚!都滚!让他们都滚!”他抄起桌子上的书,扔过来。

      佣人赶紧一溜烟的跑下楼去,瞬间没了踪影,她从来没有见过主人这么生气大动肝火。

      **************

      (二十年前)

      潘明德第一次遇见夏蔷薇的时候,蔷薇还在她妈妈的肚子里。

      那年,潘明德20岁,正在美国加州读硕士研究生二年纪。他同蔷薇的爸爸夏志远是远房亲戚,已经超出三代亲属的那种,因为小时候两家的房子挨着,两个人总在一起玩,大他八岁的志远去哪都带上他,所以两个人的关系亲如兄弟。

      虽然潘明德后来去美国念大学一直到研究生,但只要他放假回国就必定到志远的家坐客,有时候还直接就住在他家里。

      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太阳已经下山,彩霞满天。潘明德和夏志远坐在院子里聊天,怀胎已十月的夏太太陈芳菲在修剪墙角的一片蔷薇花。

      她想着离预产期还有一个星期,正好趁这个星期把这片花都修剪下,眼看着坐月子一个月都出不了门了。正想着,肚子却一阵阵的痛起来。

      夏志远听到爱妻的□□声,赶紧三步两步奔了出去。

      眼看妻子疼的倚靠在院墙上,额头上大颗大颗的汗珠落下来,就知道有可能预产期提前了。他连忙横抱起妻子,对跟出来的潘明德说:“明德,你帮我开车,得赶紧送芳菲去医院。”

      幸亏路上车不多,一路畅通无阻的到了医院,医生一看,果然陈芳菲已经开了五指了,赶紧推进产房。

      几个小时后,医生抱出一小娃娃来,外面用毛毯扎成一个小粽子,只露出一个圆溜溜的小脑袋。

      夏志远赶紧轻轻的接过,生怕弄伤了她,那小娃娃粉嫩的脸皱的就像一老太太,眼睛闭着,小鼻子一煽一煽的吸着气,要哭欲哭的模样。

      潘明德也凑过来看,夏志远笑着问:“你要不要抱抱她。”

      “会不会哭啊?”潘明德犹豫着,看起来小姑娘很不开心呢。

      “来,试试看。”夏志远把娃娃送到他跟前。

      娃娃眼睛突然睁开了,仿佛刚睡醒似的,朦里朦胧的瞅了潘明德一眼,嘴巴也不扁了。

      “你看,这丫头很喜欢你的嘛!”夏志远笑。“刚才幸亏有你帮我开车,既然这么凑巧,干脆你再给她取个名吧?”

      潘明德也不扭捏推迟,沉思一想便说:“你看叫蔷薇如何?”

      “夏蔷薇!不错,明媚灿烂。”夏志远赞同。”又对着襁褓中的婴儿说:“我们的公主有名字了,就叫蔷薇。蔷薇,我是你爸爸,他是你叔叔。”

      潘明德第二次见到蔷薇的时候,蔷薇已经三岁了。

      潘明德从学校毕业出来,顺利进了美国一间科技公司工作。

      放年假的时候回国到夏志远家,看到三岁的蔷薇胖乎乎的惹人喜爱,正满院子的追着一只大黄猫,嘴巴还“喵喵喵”的叫着。

      追到大黄猫的时候她就拉扯它的尾巴,黄猫要往前走,蔷薇非拉着它往后退。

      猫咪被扯的直叫唤。

      夏志远看到这副景象,对女儿说:“蔷薇,不可以欺负猫猫哦?”

      蔷薇裂开小嘴笑嘻嘻的:“那爸爸同蔷薇玩,蔷薇就不欺负猫猫了。”

      说着放开大黄毛的尾巴,屁颠屁颠的朝爸爸扑来。因为是冬天的缘故,蔷薇穿着厚厚的棉袄,包裹的跟小棉球似的,脚步不稳,一不小心就摔倒在门前。

      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正坐着的夏志远和潘明德连忙站起来,潘明德走的更快,抱起了扑倒在地上的蔷薇。

      蔷薇嘟着嘴巴望着他,两边脸上还挂着泪珠。

      “蔷薇不痛,蔷薇乖,都是土地爷爷不好哦。”夏志远在旁边抚慰女儿。

      蔷薇停止了抽噎,对眼前高高抱起自己的叔叔说:“我要飞高高。”

      “好嘞,叔叔抱你飞高高。”潘明德把蔷薇举的高高的又放下来,惹的潘明德“咯咯”笑不停。

      “蔷薇飞了,蔷薇飞了。”她拍着自己的小手。

      夏太太回家的时候,正看到潘明德同蔷薇在坐滑滑梯。

      他把很多的纸箱拆开弄平了垫在楼梯上,成了简易的滑滑梯,他坐在纸皮上,蔷薇又坐在他身上,两个人一路滑一路笑。

      蔷薇玩了一次又一次,嘴上还叫嚷着:“再来,再来,叔叔再来。”

      夏志远倒乐的轻松,自己拿着一份报纸,翘着二郎腿正看的津津有味。

      夏太太摇头对丈夫说:”哪有你这样做主人的,竟让明德给你看孩子。”

      夏志远看妻子回来了,笑说:“蔷薇真喜欢明德呢,这孩子和明德还真投缘,你看她多开心。”

      陈芳菲走到楼梯口:“蔷薇,到妈妈这里来,妈妈买了蛋糕回来给你吃。”

      蔷薇拽着潘明德的衣襟,“不要嘛,蔷薇还没玩够呢,蔷薇还要溜溜。”

      陈芳菲哭笑不得的对潘明德说:“你看这孩子,你刚回来第一天,就缠着你。下次你可不敢来了吧?她真是太顽皮了。”

      “怎么会呢?蔷薇可爱的不得了。”潘明德说着又捉起小蔷薇,把她放身上,两个人从楼梯上滑下来。

      然后他说:“蔷薇先去喝牛奶吃点心,叔叔等会陪你玩好不好?”

      “叔叔不许骗人哦?”蔷薇眼巴巴的望着他。

      “我保证!”潘明德蹲下身子,抬起手指。

      蔷薇乐颠颠的跟妈妈去了,边走边回头眨巴着大眼睛:“叔叔等我哦。”

      潘明德笑道:“等会叔叔陪蔷薇荡秋千。”

      潘明德在夏家住了半个月,同蔷薇也混熟了,每天蔷薇醒了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问妈妈: “叔叔在哪?我要让叔叔陪我玩。”

      夏志远对潘明德说:“你这么喜欢小孩,干脆也早点结婚算了,同我一样生个小丫头。有你每天都乐的。”

      潘明德挠挠后脑勺,“还是不要了,现在结婚可太早了。况且说也奇怪,其他小孩子我倒也不是那么喜欢,就觉得蔷薇特别的可爱。估计我和她比较投缘。”

      之间好几年,潘明德在美国忙于自己的事业,先是从原来那间科技公司辞职,出来同人合伙做生意,自己开公司。

      之后公司壮大,又忙着发展子公司,然后收购一些其他同行业发展不好的公司,一系列的重组,然后上市。

      一晃几年过去,偶尔,繁忙之余空下来的时候,他会想到那个同自己一起溜滑滑梯,荡秋千的胖娃娃。

      不知道她现在过的如何?是不是还那么爱笑又爱哭?

      后来倒是有几次出差或者放假回中国,但是都没有再见到蔷薇。

      他来的时候,蔷薇不是去夏令营就是去其他城市舞蹈比赛。

      他走的时候,蔷薇还没回来。

      潘明德第三见到蔷薇的时候,蔷薇已经是个明眸皓齿的少女。

      因为学习成绩优异的缘故,中间跳了几级,十五岁的蔷薇在本市一家重点中学念高二。

      这一年潘明德三十五岁,已经是X城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

      夏志远倒比较保守,虽然说生意也做的还算风声水起,但也没有再扩张的意图。

      他志向一直不在生意上,最大的兴趣和爱好就是陪着爱妻和女儿,享受平凡的生活。

      潘明德这次回国,除了探访夏志远,还有个重要的会议要开。

      所以这次他选择住在酒店,而不是志远的家中。

      一下飞机他先到酒店办了入住手续,然后顺便冲了凉,洗去了旅途的疲劳,才带了礼物拜访夏家。

      夏志远已经和妻子在家等候他了,三个人自然又是一番寒暄热闹。

      潘明德回顾四周,并没有看到蔷薇。正疑惑间,听到门外乒乒乓乓一阵响,接着传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肯定是蔷薇回来了。”夏太太摇摇头。“不知道又出什么乌龙了,这丫头。”三个人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出去。

      映入潘明德眼帘的是一身段纤细修长的少女,小小的巴掌大的瓜子脸上有一点点婴儿肥,明亮的双眼笑眯眯的好似会说话,乌黑长发,额前编了两根细细的小辫子,一直别到后脑勺,同其它头发一起扎成一长长的马尾,干净利索。

      身上着白T恤和淡蓝色的背带裤,单手抓着个书包。

      正站在阳光底下笑的乐不可吱,潘明德觉得那笑声一阵风似的刮进自己的双耳,清脆悦耳。

      夏蔷薇看到父母走出来,笑的停不下来,抽气着:“太好笑了,简直太好笑了。”

      夏太太皱眉道:“自行车倒地上都能让你乐成这样?这孩子。”

      “不是啦。”蔷薇跺脚,是我们家那只大花猫,非追着我自行车跑,害我来不及刹车就从车上跳下来,车子倒下来压到它尾巴了,你没看见它给吓的飞奔起来跳上围墙,哇,它会飞哎。
      ”又指着靠在墙角懒洋洋晒太阳的老黄猫:“老黄都给惊呆了。你说是吧,老黄?”

      “这个傻孩子,猫还能回答你不成。”夏志远说。

      “哎,你们没看到,真的好可惜啦。”刚才只顾着乐,没看到家中多了个人。现在停住了笑,才发笑父亲后面站着个陌生人,可是仿佛又熟悉见过似的。

      “蔷薇,这是你潘叔叔。”夏爸爸看女儿有些疑惑,调侃她:“你把你最喜欢的叔叔都给忘记了,小时候你可非追着他抱呢?”

      蔷薇睁大双眼,“就是你?陪我荡秋千的?”

      潘明德微微一笑说:“就是我咯!”

      蔷薇上下打量他,“比我大不了多少吗?哥哥还差不多,怎么是叔叔?”

      “那你可以叫我Peter,在国外我们一般都不分辈分,直接叫名字。”

      “当真?”蔷薇和他确认。

      “当真!”

      “丫头,不可以这么没大没小!”夏爸爸阻止女儿。

      “我也不想做叔叔伯伯哎,没有关系,我也习惯别人叫我名字了。”

      “你姓潘,然后你名字叫Peter,”蔷薇眼睛滴溜溜的转,那你岂不是小飞侠?我不管,我以后就叫你小飞侠。”

      说完,她把书包往妈妈手中一塞,扶起地上的自行车,“惨了,我忘记和针针她们还有约会呢。我得赶紧走了,迟了她们非把我吃了。”边说边冲潘明德眨眼睛,“小飞侠,在我家玩的开心哦,回见!”

      “蔷薇,你小心点,别骑那么快!”夏妈妈冲着女儿背影吩咐。

      “我知道了!”声音早已飞出去老远。

      “这丫头,越长大越没个样子,成天颠三倒四的,让你见笑了。”夏妈妈苦笑着对潘明德说。

      “明德又不是外人。”夏爸爸立刻替女儿分辨道,明显做爸爸的比妈妈还更宠女儿,女儿可是他的心头肉,什么都是好的。“也就这一两年这么无忧无虑的快乐了,明年高三了,哪还能这么轻松,有她快乐的日子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潘明德心里寻思,10多年不见,这小丫头倒有点意思,古灵精怪,活泼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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