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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七章 ...

  •   如果说江晗和周怡是类似于青梅青梅之间的关系,那么闫妍和江晗的关系也只是比青梅青梅等级次一点,可以叫做次青梅。

      人们总是说一切的事情,老天自有天意。从相遇到别离,闫妍都很庆幸一点——自己能够遇上江晗。闫妍本来生活在一线大城市里,是四口人的小康之家。生活还是过得很滋润的,至少自己需要的东西都能得到。与江晗相遇的契机是自己外祖母80大寿的诞辰将要在江晗所在的小镇举行。早些年,自己的父母在外打拼赚了一些钱,想要接外祖母去同他们一起住,但是外祖母以在小镇待久了,不愿在搬离为由婉拒了,自己的父母劝了很多次无用后,才作罢。

      虽然年龄相差很大,但是外祖母和江晗却是相处得极好的,毫无血缘关系,但却像亲人一般亲密。外祖母80大寿之日也正好处在放寒假的期间,父母因为工作缘故必须得赶紧坐飞机回去,自己本身也应该是回去的,但是在回去的前几日突然想到了外祖母多次提到的一个人——江晗,也就没有回去了。

      直到现在,闫妍都没有后悔当时的自己做了这样的决定。

      并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让闫妍感到温暖的是很小的事情。比如开学时江晗主动的帮助自己搬行李,还有自己给她发短信时,她第一句话回的总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我在。

      为什么会从师资力量强大的省重点中学转校?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小小城镇的中学?其实很多的事情,聪慧如闫妍,她自然是知道答案的。所以才能这样义无反顾的来到这个城镇,第一次离开有父母的城市,独自一人坐了20多小时的火车来到这里。

      接下来的故事自然简单了许多。只是让闫妍没有想到的是中途杀进来了一个男生——庄周。小镇的居民民风淳朴,表达喜欢的方式也很简单。在你喜欢的人桌子上放一杯牛奶,压一张告白纸在下面,如果她喝下了牛奶,就证明她接受你了。简单又特幼稚,但是那时的人都很喜欢这样做。庄周就是用这种方式把江晗追上的,直到现在闫妍都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江晗为什么会答应庄周。

      但是即使江晗接受了庄周,但是这也并不影响闫妍去喜欢江晗。

      那天,全班的同学都趴在课桌上睡午觉。闫妍和江晗是同桌,所以只要自己轻轻地把头一偏,就能看到江晗睡着的脸,但是江晗总是把头扭向另一边,所以闫妍基本上看不到江晗睡颜的。可能是因为祈求了很多次的缘故,上帝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心声。

      阳光洒进,很多人的脸上都染上了阳光的柔光。闫妍微微一偏头,江晗近在咫尺的脸,在阳光下,仿佛镀了一层金色,闫妍才发现小说里写的原来是真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江晗耳朵都变得通透了,能清晰地看到耳朵里的细小血管,还有耳朵上的细小绒毛,空气中不断漂浮盘旋的细小灰尘颗粒也有几颗落到了江晗的眼睫毛上。江晗的脸变得柔和起来,同弯弯柳叶眉不同的是,江晗的眉毛是有点粗粗的,有些呆呆的斜刘海调皮地盖在了左眼上。

      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闫妍不自觉的屏住呼吸距离江晗的距离越来越近。最后还是没有忍住,在江晗的嘴角上留下一个轻轻地吻。等做完这些过后,闫妍才意思到自己做了什么,有些慌张的环视了一圈教室,还好。。。都睡了。。。

      但是她不知道她所做的这一切都被庄周看到了。

      然后的故事情节我想你们也知道了,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庄周脚踏两只船,江晗很顺利的和他分了,闫妍被迫“交往”到了高考。

      江晗后来的表现也很正常,但是闫妍却是受不了。座位分开了,分班过后,不在同一个班,平时江晗也基本躲着自己。。。。。。而且那个庄周好像认真了,还真的很认真的向自己告白了。

      “我不喜欢你,能不能不要再纠缠我了。”不知道是第几次拒绝了,闫妍有些无奈的看着眼前执拗的少年。

      “不可以。”庄周执拗的说道,突然想到上次在书上看到的那句话,“我喜欢你是我的事情,和你无关。”

      “但是我是当事人。”闫妍摆了摆手,眼睛突然看到了江晗从教室里出来,想要把书包里面买给江晗的生日礼物送给她,便直接提包就往江晗的教室门口走去。江晗的眼睛也是真的很毒,一瞧到闫妍的身影就赶紧往厕所走去,装作上厕所的样子。拉门锁门一气呵成。闫妍看到江晗加快脚步奔向厕所的身影有些颓废,原本加快的脚步也变得缓慢起来。当然放弃这词从来就没有出现在闫妍的词典里。

      江晗看了眼手表,掐着点把门打开,结果一开厕所的大门,就看到了闫妍坐在楼道的阶梯上一脸笑容的看着自己,脸刷的一下直接黑了,面无表情的向着班上走去。

      闫妍赶紧背上书包,把江晗拦住,然后从书包里把生日礼物拿出来递给了江晗。

      “生日礼物。”闫妍满脸期待地看着江晗,希望她能收下。

      “我不需要。”江晗看了一眼用蓝色包装纸包裹着的长方形盒子,淡淡地说道。

      “江晗。。。。。。”闫妍眼神有些黯淡了,手不自觉地下垂了,“江晗。。。。。。”嘴里只不停地重复着江晗的名字,眼眶也变红了,一直强忍着不哭。江晗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最后还是插肩而过了,只留下了闫妍一人。

      江晗不知道的是,这是闫妍用打了一星期的小工的钱买的礼物,是江晗最想买但是一直没买的钢笔。生活在城市的闫妍是第一次打工,抛开了太多的矫揉造作,闫妍发传单,做推销,在这一周被人数落了无数次,也见识了很多一直没见识的人情冷暖。

      而且,江晗不知道的是,那个盒子连同里面的钢笔一直没丢,现在也还依旧保存在闫妍书桌左边第一个抽屉里。

      只是因为江晗喜欢左边,喜欢1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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